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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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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第一篇】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仅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并且已逐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本文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海南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宏观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一、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海南农民工总量为万人,比增加万人,年均增加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万人,年均增加万人;本地农民工万人,年均增加万人。

(二)农民工从业比例稳步提高。

年农民工人数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比20提高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比2013年提高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占农村从业劳动力比例%,比2013年提高个百分点。

(三)青壮年农民工比例逐年增加,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2013年至2015年间,30-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分别为%、%和%,比重逐年增加;29岁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下降到2015年的%,下降个百分点;51岁及以上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下降到2015年的10%,下降个百分点。2015年女性农民工比例为%,比2013年增加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为主,专业技术型人才逐年增加。

海南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以初中为主,每年的比重在60%左右上下波动,2013年至2015年间,初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比例逐年提高,分别为%、%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分别为%、%和%。2015年专业技术型人才所占比重为%,分别比上两年提高和个百分点。

(五)接受培训的农民工增加,职业技能水平有所提高。

农民工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重在提高,尤其是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较多。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海南省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帮扶农民工的政策措施,如“春风行动”等,加大了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转移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也意识到增强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主动接受职业技能的农民工越来越多。2015年农民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比上年提高个百分点。

1.农民工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本地化趋势愈发明显。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海南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乡外县内从业的占%、县外省内从业的占%,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2015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比2013年下降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农民工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但比重逐年下降,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和%,比2013年分别增加和2个百分点。

4.外出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级以上城市,在县市地区及乡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比重增加。2015年,外出农民工于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占%,其中:直辖市务工的占%,比重增加个百分点;省会城市务工的占39%,比重下降个百分点;地级市务工的占%,比重增加个百分点。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增加至2015年的%,提高了个百分点。

1.农民工收入水平逐年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

近年来,海南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分职业看,2015年平均月收入最高的是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月均3226元;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月均3104元;居第三位的是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月均2609元。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比2013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2.中高收入农民工比例增加,低收入农民工比例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降至2015年的%,下降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44%,增长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降至2015年的%,下降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生活和福利保障情况。

1.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外出农民工收入的增加,农民工在外生活消费支出也随之增加。2015年全省外出农民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2675元,比2013年增加1618元,增长%,年均增长%,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从单位或雇主向农民工提供的伙食和住宿情况看,2015年,每天提供三顿饭的占39%,提供两顿饭的占%,提供一顿饭的占%,不提供但补贴部分伙食的占%,不提供也没有补贴的占%;提供住宿的占%,不提供住宿但有补贴的占%,不提供住宿也没有补贴的占%。

2.外出农民工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以单位宿舍或合租房为主。外出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单位宿舍、与人合租住房或独立租房为主,所占比重分别为%、26%和%,随着就近就业人数的增加,回家居住的人数比例逐年提高,由2013年的%上升到%,增长个百分点。

(二)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随着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关注和扶持力度,加上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海南省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情况有所好转。2015年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较好,拖欠现象减少,全年仅有%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2013年下降个百分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比重分别由2013年的%和%,提高到2015年的%和13%。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第二篇】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第三篇】

2月24日,由徐州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实施的“徐州市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报告”出炉。此次调查对象为徐州五县及铜山、贾汪两区在本地企业和尚未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有效样本266人。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知识水平偏低,6成农民工从事短期零工,“看电视”、“上网”为主要消遣娱乐方式等。,%的农民工将“继续外出打工”,%选择“在家创业”,农工民最期盼工资能够及时发放,社会保障能够加强落实,增强农民工的“生存安全感”,希望政府能够在产业信息、创业渠道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70后、80后男性。

调查显示,70后、80后男性为农民工主力军。266位被访农民工中,70后和80后占%。其中,男性占%,女性占%。7成以上的农民工学历为初中或高中、中专。%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为初中,%为高中、中专,%为小学及以下,%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从被访农民工平均每月休息日来看,%的农民工表示每月几乎没有休息日,持续工作,%的农民工平均每月仅有1-3天休息日。从被访农民工自身感受来看,%的农民工表示劳动强度很大,超出了身体负荷,仅有%的农民工表示工作较为轻松。

从事短期零工。

调查显示,在“家”打工成首选。20,%的农民工选择在徐州本地(含各县区)打工,与同期的调查比较,提高了个百分点。其次是长三角地区,比例为%,与20基本持平。剩余%的被访农民工散布在全国各地打工。

6成农民工从事短期零工,自主经营比例较往年提高。除%的农民工目前“失业”外,%的被访农民工为“短期零工”,%为“长期合同工”,%为“自主经营”,而年的调查中,仅有%的农民工自主经营工作。在工作种类上,技术类工作和工厂普通工人为主。%的农民工从事包括建筑工、木瓦工、泥水工、电工、修理工、缝纫工、厨师、驾驶员等在内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种,工厂普通工人的比例为%。各种职业比例较2014年没有明显的变化。

近7成农民工。

对收入感到满意。

调查显示,%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感到满意,其中%“很满意”,%感到“基本满意”。有%的农民工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很不满意”。

在选择主要生活开支时,除去日常生活开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占比较大,而用于储蓄的比例较去年有所增加,尽管收入满意率有所提高,但由于开销日益增多,农民工群体经济压力较大。

调查显示,“看电视”、“上网”为农民工主要消遣娱乐方式。“看电视”、“上网”是农民工工作之余主要的两种消遣娱乐方式,比例分别为%和%。“和朋友聊天”以及“麻将”的比例也超过了%。

在回答“您对今后的工作有什么具体打算?”时,%的农民工选择“继续外出打工”,%选择“在家创业”,另有%表示“还没考虑好”,而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仅有%。

期盼多渠道创业帮扶。

调查显示,选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最期盼工资能够及时发放,社会保障能够加强落实,增强农民工的“生存安全感”。同时也有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控制工作时间,杜绝疲劳工作,保障农民工正常福利待遇。还有一些农民工表示,孩子上学难、家乡老人没人管依然是他们不能安心外出工作的两大难题。

选择在家创业的农民工,最希望政府能够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提供小额贷款优惠帮扶,同时希望政府能够在产业信息、创业渠道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选择在家种地的农民工,最期盼政府能继续整治村庄环境,合理规划,维修道路,保障村民出行,同时还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降低物价等方面提出了一些诉求。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第四篇】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今天公布海南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状况调查报告,报告以-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为依据,对我省农民工就业、收入与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报告显示,我省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不断提高,就业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二产业比重逐年增加。

农民工规模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海南农民工监测调查资料推算,20我省农民工总量为万人,比增加万人,年均增加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万人,年均增加万人;本地农民工万人,年均增加万人。

就业主要集中在省内。

受特殊地理位置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省内为主,所占比重达90%左右。其中,乡内从业的占%、乡外县内从业的占%、县外省内从业的占%,近几年受本地工资水平不断上升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省外务工人数逐年下降。资料显示: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仅占%,比20下降个百分点,有回流趋势。

2015年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与2013年相比,减少了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25%,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和建筑业比重分别为%和%,比2013年分别增加和2个百分点。

从从事职业来看,2015年,从事商业、服务业人员占%,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占%,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占3%,其他从业人员占%。

近几年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小城镇加快建设步伐,为外出农民工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岗位,在县市地区及建制镇务工的外出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增加,由2013年的%增加至2015年的%,提高了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省政府连续多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收入水平增长较快。农民工监测资料显示: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032元提高至2015年的2434元,三年间增加402元,年均增长%;本地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从2013年的2118元提高至2015年的2477元,三年间增加359元,年均增长%。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农民增收做出积极贡献,据监测资料显示:2015年外出农民工除去必要的生活消费支出,人均寄带回金额为5220元,占务工收入的'比重为%,比2013年提高了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降至2015年的%,下降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44%,增长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5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本地非农务工农民工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降至2015年的%,下降个百分点;月收入2000-3000元的农民工比例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农民工由2013年的%,增至2015年的%,增长个百分点。

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第五篇】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女性1人,占%;50岁以下的8人,占%,50岁以上的1人,占%。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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