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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范文(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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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一篇】

3月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尤其是为推进“十四五”期间的征管改革,勾画出一幅清晰的新蓝图。

《意见》把握了现代税收征管的历史发展趋势,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实践的经验总结提升,也是对现代税收征管理论,尤其是知识体系的丰富和拓展。概括来看,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引入新的税收征管理念

科学有效的管理活动应建立在一定的管理理念基础上,税收征管也不例外。不论是从发达国家,还是从我国的征管实践来看,征管理念都经历了从监督管理型(强调管理即是监督打击)到服务管理型(强调管理即是服务)的转变。

在税收征管中,单纯的“经济人”或“社会人”假设可能有失偏颇,基于“复杂人”或“自我实现人”假设可能更符合客观实际。基于后两个假设所做出的税收遵从风险金字塔模型(即ATO模型),将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一同纳入税收管理框架,并依据纳税人遵从类型的分布状况在执法和服务间动态配置管理资源,因而在国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得到较广泛认同。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要求将“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作为征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出发,继续对优质高效的智能化税费服务作出部署,同时,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环境面临的复杂性、多样性、易变性和管理对象的差异性等客观实际,强调执法和监管的重要性,提出将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意见》将党的执政理念和客观实际相结合,引入新的税收征管理念,不是仅仅突出监管或服务单一方面,而是强调两者都应兼顾,不可偏废。这有利于有限税收管理资源在执法、服务和监管间实现合理的动态配置,为实现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的改革目标提供政策决策依据。

构建新的税收征管内容体系

税收征管体系,是由税收征管活动中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经多次税收征管改革,每次改革都不同程度推进和改进了征管体系的不同方面,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征管体系的内涵及相互作用关系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或系统的阐述。

梳理《意见》内容可以看出,征管体系包括执法体系、税费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共治体系和组织体系等。《意见》还对每一体系的内容和目标以及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进行了阐述。《意见》提出了涵盖风险提醒、违法追究、全过程智控内容的税务执法体系;涵盖“线下、线上、定制”服务方式的税费服务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体系;涵盖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保障和国际合作内容的共治体系;涵盖机构职责、人员能力、绩效管理内容的组织体系;还提出要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实现将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等。

《意见》对新的税收征管体系的构建,统一了社会各方面对征管体系这一重要税收管理概念的认识,为税收征管的理论拓展、改革创新界定了清晰范围,也为推动我国税收知识体系,乃至学科体系的构建作出了贡献。

提出新的税收征管目标体系

征管目标是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过程中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征管目标体系由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岗位的目标组成,包括宏观层面的战略性目标、策略性目标,也包括微观层面的方案、任务等。不同目标激励或引导组织行为,相互联系,并作为标准可用来衡量实际的绩效。

《意见》提出“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的宏观目标。与过去的目标相比,一是将“社会满意度”列入税收征管目标,意味着税收征管目标已经从经济性考量扩展到社会性考量,反映出税收治理已经从经济性治理上升到国家治理范畴;二是用“大幅提高”“明显降低”突出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在未来的更大“进步性”,反映出税收征管改革将从渐进式发展过渡到跨越性发展。

《意见》创新性提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四精”策略性目标。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层次是个性化,“四精”涵盖了上述三个层次,是税收征管科学化的最新阐述。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税务执法要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费服务要实现“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务监管要做到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意见》提出新的税收征管目标体系,将凝聚力量,对进一步的征管改革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也是对税收知识体系的丰富和发展。

蕴含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税收征管模式是指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等资源要素的有机组合,所形成的相互协调、具有整体性特征的管理范式。

好的管理模式的重要标志是其对环境的适应性。税收征管模式不能一成不变,应适时通过不同的管理要素重新组合形成新的推动力,以适应税收制度改革,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提出的挑战。

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我国对税收征管模式的探索主要基于税收征管程序的不同组合变革。例如,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专管员管户模式;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征、管、查”分离模式。上述征管模式都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税收制度改革,为加强税收征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税收征管将面临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新的改革任务,《意见》适时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已经不是简单地通过“征、管、查”三要素组合对管理模式的探索,实质上蕴含新的征管模式,即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实现将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乃至组织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更加突出了问题导向(针对执法不尽规范、精确,服务不尽精细,监管不尽精准,共治不尽协调的问题);目标导向(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结果导向(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并将问题、目标、结果合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是推进税收征管高质量发展的思维导图和方法路径,也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基本遵循。

指明新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方向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指将信息科学技术应用于各项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应用活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信息化有助于解决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一根本征管难题,不仅能大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还能推动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创新,创造性地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难题。例如,金税工程较成功地实现了增值税凭票抵扣的税制设计;个税APP成功解决了千万级纳税人群体的首次个税综合申报。

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的最主要客观因素,没有信息处理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步,经历了系统化(从单机应用到系统集成应用)、网络化(从局域网到广域网;从有线到无线)、平台电子化(从征收大厅、电子税务局到云税务平台)的过程,信息化范围覆盖税收征管的各环节,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

《意见》在总结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适时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税收征管信息化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数字化(而非数据化)是信息化发展的更高阶段,是实现智能化的技术基础,通过税收征管数字化的不断升级以实现税收征管智能化必定是未来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意见》提出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意味着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将从电子化跨越到自动化、智能化进而智慧化阶段,这将为贯彻新征管理念、实施新征管模式提供技术保障,也将为新一轮征管创新提供新动力。

综上,《意见》充分把握了税收征管面临的新发展阶段,引入了新的征管理念,构建了新的征管体系和征管模式。可以预见,这张“蓝图”的成功实施,将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基本实现,标志着我国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迈入国际领先水平。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二篇】

当前正在进行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国税收从“更大”迈向“更强”的必然结果,是关乎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改革路线是否正确,干部队伍有没有战斗力、是否坚强有力,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在改革过程中,参与改革的每一个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有情怀,以积极的姿态投身改革。

改革既是一个按照上级安排求准求稳的匠心工程,更是一场面对复杂局面统筹统揽的艰难战役。这次改革涉及政务、业务、队伍各类事情,涉及人力、物力、财力多个焦点,涉及职位、岗位、地位多样诉求,涉及事合、力合、心合多方要求,考验的不仅是领导干部的使命担当,更考验其履职的智慧和艺术、能力和水平。如果将改革比喻为一场战役,目标、任务节点是确定的,怎么打?怎么排兵布阵?还要看各级领导怎样指挥、操作。

面对原则立场,要敢于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原则问题上绝对不能让步。平时如此,改革时期更要如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坚持原则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该支持的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该反对的坚决旗帜鲜明地反对。

面对矛盾难题,要敢于化解。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人的问题上。一定要充分认识问题存在的现实性,在改革中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逐个击破,以问题的不断解决推进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

面对争论僵持,要敢于拍板。改革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选择,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很多事情一时看不出对错,这个时候,争论和讨论是避免不了的、也是应该有的。但是不能在争论和讨论中僵持下去,讨论之后该决定的必须要决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改革中要大胆工作,要有魄力、善决断,说了算、定了干,发挥好主导作用。

面对阻力堵点,要敢于撑腰。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本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支持下级单位完成好改革任务,从而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全力解决好基层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只要对改革有利,只要符合原则立场,就要在基层需要时当好后盾。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要以用人之公,使干部对组织肯信服。改革时期干部的选用,不仅关乎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组织在干部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各级领导在干部选用上要将公心贯穿于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标准科学、纪律严格、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真正通过用人让干部对组织信服、对结果满意,从而增强对改革的认同感。

要以识人之明,使干部对领导能信赖。各级领导要多了解干部的特点和能力,多对干部加强疏导和引导,做到用人所长、人岗相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既是公道公心的考验,也是能力水平素质的考验。

要以容人之量,使干部对同志可信任。机构合并,不是两支队伍简单地搬到一起办公,而是人员队伍、工作模式、运转机制甚至机关文化的碰撞融合。这期间,必然会有一个相互磨合、相互适应、相互礼让、共同团结的过程。每一个同志都要时刻以大局为重,重“和合”、宽胸怀,真诚礼让,开诚布公,自觉维护好、发展好团结和谐的局面。

要以育人之智,使干部对自己有信心。干部成长既要靠自身的努力,也要靠组织的培养。在改革中,要对干部在工作上关注、生活上关爱,又要有意识地给干部提要求、压担子,有意识地给干部成长成才创造环境、提供条件,有意识地采取措施激发潜能、增长才干,促使干部快速适应新的工作领域,提高应对新挑战的信心和能力。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三篇】

税收事业作为党百年奋斗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薪火相传、生生不息,奋力谱写了初心不改、利国为民的税收华章。

百年来,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接续奋斗中,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审时度势提出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和主张,对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税收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立了以“带好队伍、干好税务”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提出并不断充实完善了“六大体系”的具体目标内容,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锚定目标不放松,坚持不断探索勇创新、埋头苦干抓落实,推动税收事业在现代化发展之路上奋力前行。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党的旗帜在引领发展中高高飘扬

围绕构建坚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同步部署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习近平总书记就税收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迅速加以落实,并建立专门台账紧盯不放,每年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涵盖7个维度35个评价要点的政治生态评价机制,着力在全系统塑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和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委会议都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重要文章,深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对各级税务局党委均提出相应要求,在全系统形成制度性安排。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税收改革发展,接续推出130余项党建制度规范,持续构建完善具有税务特色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不断推动税务党建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决支持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探索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着力构建税务系统“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税收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深化

依法治税在日渐精进中持续显效

围绕构建科学完备的税收法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持续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18个税种中已制定法律的有12个,其他税种立法工作和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持续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基本制度,增值税改革分十步顺利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基本建立;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三步平稳落地,历时25年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成功建立;以环保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及以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框架构建形成。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构建“信用+风险”新型动态监管机制,对高信用低风险的无事不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分类应对,对经济运行中的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跟进监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偷逃税多发行业和领域依法严查,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露头就打。2018年8月以来,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万户,近5000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税费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升级

服务理念在主动作为中深入践行

围绕构建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体系,通过“年年递进升级、线上线下并举、内外协同发力”,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连续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累计推出49类418条创新服务举措,各地税务机关细化推出4万余条配套措施,打造了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服务品牌。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3%,纳税人报税资料压减50%。以抗疫情、促发展为契机,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近90%的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持续深化部门协作,拓展便民惠民范围,联合银保监会推进“税银互动”,为守信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输血添力。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国纳税指标排名不断上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得分稳步提高。与此同时,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倾力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持续优化税收分析工作机制,每年形成数万篇次的税收分析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税费征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

征管效能在改革创新中稳步提升

围绕构建严密规范的税费征管体系,全面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任务,取得了好于预期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以“三合”为主要内容的三次大的变革。第一次是“合作”,认真落实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聚焦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合作。第二次是“合并”,认真落实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按要求顺利划转,初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体系。第三次是“合成”,认真落实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加快建设智慧税务,实现以“合”促“成”的化学反应和管理效果。与此同时,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十三五”时期,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万亿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连年较好完成预算收入任务。2013年至2020年,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已扣减出口退税)万亿元,年均增长%。在减税降费等宏观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综合作用下,党的十八大以来至去年年底,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7989万户,年均增加近千万户,为促进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并提高在世界经济增量中的占比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际税收体系建设不断推进

大国税务在开放合作中展现风范

围绕构建合作共赢的国际税收体系,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在推动全球税收治理变革中展现中国税务治理之智。主动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这是首个由中国发起的准政府部门间多边国际税收合作机制和平台,目前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30个,并在北京、扬州设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深入推进合作机制常态化建设。全力服务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税收协定网络已覆盖111个国家和地区,居全球第四位,先后更新发布覆盖104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税收指南,累计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国际组织及相关机构派出84名税务官员,覆盖世界主要经济体。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OECD数字经济征税规则以及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较好地维护了我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

队伍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加力

税务铁军在攻坚克难中砥砺奋进

围绕构建高效清廉的队伍组织体系,倾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为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组织保障。以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按要求精简各级税务局和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3万多个,并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深入推进干部队伍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以持续树立和巩固正确的用人导向为目标,坚持秉公心、行大道、建机制、重长远,着力培养选拔优秀干部,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统筹解决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带来的干部超配难题。近年来,中组部开展的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显示,满意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不断探索构建“带好队伍”机制制度体系,每年升级完善提升,建立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税务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制度体系;深入推进“1115”素质提升工程,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头雁效应”不断显现,“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扎实开展,学习兴税平台加快建设和应用;陆续推出为基层减负系列举措,大力弘扬“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持续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汇聚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我们深知,近年来税务部门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期待相比,与各地区各部门的先进做法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迈入新阶段,开启新征程。全国税务系统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从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汲取经验智慧和精神力量,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倾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心得体会【第四篇】

20xx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x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x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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