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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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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一篇】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名亲历和见证了税务改革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历程的普通干部,我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大潮中,讲政治、秉公心.促融合、勇担当,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每一位税务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中,我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局的各项决定,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但不管怎样,我都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要求自己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快速促进队伍融合,可以激发税务团队的整体活力,激励税务干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在认真学习王军局长在山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盐湖区税务局组建后郭局长系列讲话内容的基础上,我结合自身工作,广泛与同事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既肯定成绩,又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从而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历史的长河里,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作为一名党员,面对改革的浪潮,我觉得唯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本人及分管部门的相应工作,才是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开展最大的贡献。改革后,我从以前单一地分管纪检转换成分管具体的征管业务,面对新的工作,我谨谨慎慎﹑踏踏实实,始终保持一颗进取之心,全身心地投入、不计较地付出,任务面前勇于挑战,责任面前敢于担当,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用实际行动扛起了肩上的责任,千万不可辜负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二篇】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军队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明显增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和处理,只有坚持思想为先的原则,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为此在吸取去年我营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础上,重点在“四个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条令条例、法纪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扎实打牢官兵讲安全、讲服从的思想基础。一是严格落实教育时间,确保教育的经常性。坚持每月落实法纪教育,增强官兵法纪意识;落实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个小时进行条令条例和安全常识的学习教育,强化官兵条令观念;结合官兵思想实际,适时进行随机教育,确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树的牢。二是严格教育制度,增强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认真进行备课示教,并由营领导严格把关,坚持备课质量不过关的不上台,教案不熟悉不上台,确保教育效果的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日记一条,周学一节,月考一次”的办法,本着“牢记本职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关的”的原则,搞好条令条例和安全规定的学习。通过教育学习达到营队按条令运行,干部按条例带兵,战士按条令办事的良好氛围。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证,执纪是前提,加强营队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从严治军,严格执行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员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时以外人员的管理上,实行“三控一管”;对临时外出人员严格实行“两证一条”管理;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派出纠察,实施全程监管;对重点人员实行分负责,责任承包,谁出问题,板子打在谁身上。二是严格纪律规定,决不迁就照顾。连每周,营每月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和《两个经常工作分析会》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会管的先进个人,对不服从管理的个人亮黄牌,对屡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简单粗暴的骨干实施必要的纪律处分,不留面子,不纵容。三是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制度。坚持营门值班和营区巡逻,能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人人都在组织中,人人都在纪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开展“学职责,尽职责,查职责”活动。坚持制度重在落实,我们将严格从落实目标责任制入手,把责任明确到人,坚持按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各职人员的作用,对官兵执行规定的情况,坚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讲评。

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士官素质,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项新课题。把士官“按干部培养,当战士管理”是我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在实际运行中效果较好,今年我营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使之明确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认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导他们做履行职责的模范,做遵规守纪的标兵,做钻研本职业务的尖子,做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的榜样。二是抓好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结合旅团士官培训计划安排,从士官成长进步和能力素质的提高出发,鼓励士官自学,函授,积极参加培训。在平时工作中,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从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对上级培训的士官,要求他们必须带着成绩回来;把每月的第一周定为士官培训周,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难题,组织干部授课辅导,或集体进行难题会诊。三是严格管理,不迁就照顾。我们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细则》采取营连考,群众评,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等全过程对士官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结合每月对士官的德、能、勤、绩民主评议的结果进行讲评,与士官的成长进步挂钩,以促进士官认真履行职责。四是充分信任,大胆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质好,有熟练的专业技术,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们注重发挥他们的特长,敢于把艰巨的任务交给他们,让他们在专业训练中传知识,当参谋,在经常性管理教育中当助手,当干部缺编时,让他们代理职务,负责工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发挥其特长。

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既是管理教育的核心内容,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我们将严格以旅(团)《管理教育工作指示》为依据,规范连队“四个秩序”,从干部到战士,从硬件到软件,每个环节,每个部位,逐一规范统一。在内容上,重点规范生活秩序,在时间上以八小时以外为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加强“三部一班”秩序的正规。在官兵中牢固树立“我是标兵,全连正规”的思想,积极开展评比竞赛活动。每月树立一批秩序正规的班、排、个人,每季度评出一个“四个秩序”正规的连队。

管理教育贵在养成,也难在养成,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在规范养成上狠下工夫。一是抓“十五个三”的养成训练。营成立“十五个三”养成动作示范班,让官兵示范观摩,以点带面,带动全连;每周安排两个早操时间进行养成动作训练和会操,打牢养成基础,提高养成标准。二是从抓干部、士官入手,带动养成。干部、士官形象的好差,最具说服力,为此我们将开展“周赛月评”活动,每月评出1-3名养成好的干部和3-5名养成好的士官,并对养成较差的干官、士官进行曝光,以此推动营队养成水平的提高。三是从检查督导入手,推动养成。严格的养成,必须加强检查和督导,否则就会时断时续,就会失去真正的意义。我们将采取“三纠”方法,即官兵互纠,连队自纠,门卫随纠的方法,来促进官兵日常养成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标语、小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积极开展“文明带兵、文明服务、文明值勤”和“读好书、唱好歌、做好事”等活动,大力营造文明养成的良好氛围。

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乾坤,左右乾坤;不是全局,牵涉全局。做好安全工作,同时可以带动和促进全面建设。我营将从以下入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健全安全组织。营连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排有思想骨干,班有安全员。班每天对安全工作进行小讲评,连每周对安全形势分析,查问题,找原因,寻对策,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牢牢把握安全防事故。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三篇】

历史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坚强领导力量的引领。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壮阔征程,需要领航的力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这份讲政治、贴实际、利长远、便操作的方案,成为这场波澜壮阔改革的总施工图和总任务书。

改革启动以来,税务总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王沪宁同志、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国务院口专项协调小组精心指导下,驾驭税务机构改革航船乘风破浪、奋楫前行。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百万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特殊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尤为突出。税务总局党委认为: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科学设计,坚定了税务部门打好打赢改革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保证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在改革无现成模式可用、无成熟经验可鉴的情况下,如何指挥好这场改革攻坚战,税务部门面临着严峻考验。

——统一规范,保改革蹄疾步稳。

3月26日,税务总局党委成立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部署重要事项、审定重大方案、协调关键环节;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带领分管司局深入研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改革各项任务逐一落实;一名副局长把其分工调整给别人,专职抓改革事宜。

时代重任,唯改革创新者胜。为确保《改革方案》落到实处,税务总局党委研究制定《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组织实施的主要步骤等方面,明确改革的任务要求。

牵住改革的“牛鼻子”,才能在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中握指成拳、带动全局。税务部门在改革中坚持“压力上浮”,在顶层部署环节就做实做细,制定“统一指挥、分区作战、分步推进、分省督导”的推进模式,确保全流程把控,全方位协调。

在这场改革中,步调统一、规范有序是一大突出特点。

为增强改革的统一性、集成性和协同性,对于重点改革事项、重要方案,由税务总局制作操作模板、确定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各地在模板和原则框架下细化操作,确保不出格、不逾矩。

税务总局人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各地改革精准到位,除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外,税务总局专门编制下发参考模板供各地参照执行,并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就“三定”规定等重点事项建立抓落实的规范性要求,防止改革“跑偏走样”。

在“改革方案+配套办法+操作文件”三个层面的制度规范体系指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在改革准备、实施、考评、验收等环节中有章有法、步调一致。

——科学谋划,破改革征途难题。

时间不停流逝,却是验证万事的“试金石”。

税务机构改革自上而下,全速推进,得益于一整套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科学“打法”。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精心搭建起“1+10+36+6+n+1”工作机制,即“1”个机构改革工作小组牵头,下设“10”个专项工作组,向36个省级税务机关派驻“36”个联络(督导)组,分区域设置“6”个指导协调组,机动式派出“若干”个纪律检查组,开展“1”轮改革落实情况巡视。多维布局,形成总局党委管总抓、工作小组统筹抓、专项工作组分工抓、联络(督导)组指导抓、省局具体抓的改革工作格局。

这一套工作机制体现了“条”上统筹推进、“块”上指导把关的特点。在“条”上,改革工作小组下设综合组、人事组、法规组等10个工作组,健全机制抓落实,负责推进改革各项主体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块”上,按照税务总局领导联系点划分全国6个作战片区,并相应设立6个指导协调组,由税务总局领导带队,督紧抓实改革任务落地。

截至12月底,各工作组围绕改革建立了40项内部工作制度,指导协调组累计下发28期工作事项清单,涉及督办事项281项、提醒事项41项。

责任明确之后,如何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细是重中之重与难中之难。构建层层下沉的联络(督导)网络是税务总局的破题之策。

改革期间,税务总局向各省局、各省局向各市局、各市局向各县局分别派出了36个、467个、2974个联络(督导)组。通过派驻值守、下沉任务、压实责任,四级税务部门间建立起上传下达、内外联系的渠道,形成“千斤重担一起扛”的格局。

“联络(督导)机制的建立是一个重要创新。”国家税务总局第18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蔡宇介绍说,各地的联络(督导)组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指导,同时督促下级局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并积极主动帮助基层向上级反映情况和困难,既当好联络员,又当好督导员,发挥了上传下达外联“三重作用”。

——挂图作战,助改革压茬推进。

走进税务总局指导协调组的集中办公地,我们可以直观看到税务机构改革的推进之路:一张总作战图、九张分作战图,直观清晰地展示了税务机构改革的作战任务和推进路径。在12大类215项主要任务近700个具体事项的改革任务总台账和分台账中,责任单位、完成时间等“一图尽展”、一目了然。

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总局党委将这次税务机构改革按照主要节点,分为“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落实‘三定’规定、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三场主攻战,集中力量攻坚拔寨;按照实施阶段,分为“统一思想保稳定、顶层设计定方案、动员部署鼓干劲、改好省局树样板、市县推进全覆盖、总结经验找差距、优化完善再升级”七个主要阶段,每个阶段任务各有侧重、互为依托,压茬推进。

这样的改革任务图,也贴在全国每一个税务机构的墙面上。改革期间,各级税务部门根据实际,分别制定了各省的改革任务分工图,共计万张,并据此形成可操作、可对照、可督办的改革总台账。

7月20日上午10∶00,全国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官方网站、税务用章当天同步完成转换;9月2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统一宣布市级局科级干部任命;10月25日上午,全国所有县乡税务局(所)统一举行“三定”宣布仪式,标志着税务机构改革第二场主攻战基本完成……。

10个月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高效完成了新机构挂牌、制定落实“三定”规定、业务知识培训、信息系统升级等一系列改革工作,百万税务大军分步压茬跑出了几乎“不可能”的加速度。

2018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军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军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名亲历和见证了税务改革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历程的普通干部,我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大潮中,讲政治、秉公心、促融合、勇担当,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每一位税务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中,我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局的各项决定,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但不管怎样,我都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要求自己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快速促进队伍融合,可以激发税务团队的整体活力,激励税务干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在认真学习王军局长在x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盐湖区税务局组建后郭局长系列讲话内容的基础上,我结合自身工作,广泛与同事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既肯定成绩,又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从而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历史的长河里,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作为一名党员,面对改革的浪潮,我觉得唯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本人及分管部门的相应工作,才是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开展最大的贡献。改革后,我从以前单一地分管纪检转换成分管具体的征管业务,面对新的工作,我谨谨慎慎、踏踏实实,始终保持一颗进取之心,全身心地投入、不计较地付出,任务面前勇于挑战,责任面前敢于担当,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用实际行动扛起了肩上的责任,千万不可辜负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

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军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军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面对矛盾难题,要敢于化解。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人的问题上。一定要充分认识问题存在的现实性,在改革中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逐个击破,以问题的不断解决推进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

面对争论僵持,要敢于拍板。改革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选择,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很多事情一时看不出对错,这个时候,争论和讨论是避免不了的、也是应该有的。但是不能在争论和讨论中僵持下去,讨论之后该决定的必须要决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改革中要大胆工作,要有魄力、善决断,说了算、定了干,发挥好主导作用。

面对阻力堵点,要敢于撑腰。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本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支持下级单位完成好改革任务,从而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全力解决好基层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只要对改革有利,只要符合原则立场,就要在基层需要时当好后盾。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要以用人之公,使干部对组织肯信服。改革时期干部的选用,不仅关乎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组织在干部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各级领导在干部选用上要将公心贯穿于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标准科学、纪律严格、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真正通过用人让干部对组织信服、对结果满意,从而增强对改革的认同感。

要以识人之明,使干部对领导能信赖。各级领导要多了解干部的特点和能力,多对干部加强疏导和引导,做到用人所长、人岗相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既是公道公心的考验,也是能力水平素质的考验。

2018年3月13日,新的国务院改革方案出台,提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头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要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对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头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职责重叠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并之后,大大压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网上办税系统的不断升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新鲜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系统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例如:上海市很多年以前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上海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上海市税务局”。据称,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上海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上海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一)永远不要放弃对自身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句老话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特别是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政策经常调整,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才不会一问三不知,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

(二)要注意自己的思想道德建设。一个优秀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光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还应该意识到,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同样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税务人员经常与企业打交道,如果不坚守底线,提高底线,很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很容易犯经济错误。因而,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恪守原则,不触碰高压线,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一时的侥幸心理,而毁掉自己的政治生涯。

(三)学会调整心态与情绪,安心工作。我们应该尽快调整状态和情绪,保持一种平和。确保眼前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思考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我们应该坦然接受这种体制的变革,顺应时代的潮流,强化自身的素质,紧跟时代的脚步。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名亲历和见证了税务改革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历程的普通干部,我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大潮中,讲政治、秉公心、促融合、勇担当,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每一位税务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中,我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局的各项决定,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但不管怎样,我都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要求自己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快速促进队伍融合,可以激发税务团队的整体活力,激励税务干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在认真学习王军局长在山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盐湖区税务局组建后郭局长系列讲话内容的基础上,我结合自身工作,广泛与同事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既肯定成绩,又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从而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历史的长河里,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作为一名党员,面对改革的浪潮,我觉得唯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本人及分管部门的相应工作,才是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开展最大的贡献。改革后,我从以前单一地分管纪检转换成分管具体的征管业务,面对新的工作,我谨谨慎慎、踏踏实实,始终保持一颗进取之心,全身心地投入、不计较地付出,任务面前勇于挑战,责任面前敢于担当,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用实际行动扛起了肩上的责任,千万不可辜负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四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范例8篇】”,******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把智慧xx建设任务作为“十四五”时期xx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之一。虽然此前智慧xx的提法早已存在,然而在实际推进中,仍然还有若干理论问题值得深入思考,这些问题甚至在以往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就一直存在。因此,本文围绕《意见》的战略部署,以智慧xx建设为契机,结合既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展开有关智慧xx的理论探讨,以期为推进智慧xx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对于税收信息化,智慧xx的提法较新,理顺智慧xx提出的历史背景和逻辑关系有利于智慧xx建设。具体可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是厘清智能化与信息化、数字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梳理智慧xx的发展阶段。

1.智能化与信息化、数字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智能化与数字化同时出现在《意见》中,智能化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名词,可从与其同时提出的数字化开始梳理。

数字化这一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最著名的提法之一莫过于著名it思想家尼葛洛庞帝(nicholasnegroponte)提出的“数字化生存”(beingdigital)。数字化这一概念深刻地影响了一代人,并且衍生到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与其他概念相互融合,进而推动了数字经济、数字地球、数字社会等类似提法的出现,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新理念(谢波峰等,2019)。

2000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同志敏锐地捕捉到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将“数字福建”写入福建省委提出的“十五”计划纲要建议中,并亲自担任“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沿着这一脉络,2015年,*********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强调,“中国正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数字中国’建设”。两年后,建设“数字中国”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梳理数字化这一概念提出过程的基础之上,要深入领会这一概念,不仅需要分析以往提及的信息化(电子化)等概念之间的关系,更要认识数字化提法的核心所在。

在数字化提出之前,信息化概念一直是党和国家最高层面文件所使用的提法(谢波峰,2017)。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新发展阶段各项任务的逐渐展开,数字化的提法和理念成为信息化发展的新时代概括。2018年4月,*********在致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贺信中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这一表述是数字化与信息化之关系的最权威勾勒。

回顾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等概念的发展脉络,其核心目的都是在不同历史阶段定位信息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具体到xx部门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中,数字化的提法重点在于强调新发展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形成税收管理的“数字化”存在状态,其与过往信息化阶段的核心差异在于,不仅要将少量仍然在线下运行的工作转化为线上状态,即完成所谓的“纸面走到计算机上”的任务,而且要进一步将税收管理的数字化状态尽快地确定为主要存在形式,甚至是唯一形式,改变以往作为“线下”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态的辅助地位,即数字xx阶段要实现“无xx不数字,无数字不xx”。

智能化是和数字化共同发展的,但又高于数字化的存在状态,是通过广义智能技术的应用,使得数字化系统不仅以数字化方式存在,而且具有一定的人类智能,能够自动地处理业务。智能化和数字化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过去信息化与工业化的关系,是互相融合、互相依托的,没有数字化升级的基础,智能化改造无从谈起,不面向智能化的目标,数字化升级毫无意义。xx系统的智能化改造就是让税收信息化应用、数字化应用具备一定的机器“学习”能力、自动处理能力,而不是完全依托人机交互来实现税收管理。

总之,从理论上认识智能化与信息化、数字化等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为了实践中有分有合,更好地推进相关工作。智能化、数字化是信息化在新发展阶段的两个侧面,智能化基于数字化,而数字化服务智能化,两者既有不同的含义和目标,同时又统一服务新发展阶段的新发展目标即智慧xx,也就是说,智慧xx整合了数字化、智能化两个概念。

2.智慧xx的发展阶段。谭荣华(2003)在金税三期立项初期,借鉴诺兰模型和米歇模型总结了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发展阶段。虽然理论模型具有一定的时代穿透力,但在信息化阶段刻画发展所使用的模型大多是为了描述“线下”业务向“线上”业务移动和转换的过程,核心是集中反映“线上”和“线下”业务之间的关系。而智慧xx阶段实际上则是一个如何处理数字化与实体化之间的关系的阶段。这一关系也是以往国内外税收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经常讨论的话题(bird等,2008),我们常常用“鼠标+水泥”来描述这一关系,也有人把这一过程比喻为“从手工到鼠标”。近几年,“线上”和“线下”业务之间的关系较为通俗的说法是“o2o”模式(offlinetoonline,线下和线上结合)。在数字化xx升级之后,这一关系(或问题)或许不复存在,业务运行将变成单线(集中统一在线上)运行模式。以电子发票为例,《意见》指出,智慧xx建设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要实现全流程、全领域、全要素的发票电子化”。我们可以理解为这就是完全数字化的发票运行状态。其实,这一工作早在2013年就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人保等单位进行了试点。当然,目前的电子发票与当时的电子发票,其业务实质和技术内涵都已大不相同。目前,电子发票经过7年多的推广与发展,将逐步替代纸质发票成为发票的主要存在形态。在我国个别地区如深圳,自2020年1月1日起,深圳前海试点全面停供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现电子发票全覆盖,且未来对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的企业将根据企业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不限量供应。这或许便是未来的单线运行状态。

综合前文对智能化、数字化的概念辨析,结合理论思考和典型案例,或许我们可以展望,智慧xx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将逐步以数字化(电子化)系统为主,实体化系统为辅,可以称之为数字化升级;第二阶段将以数字化(电子化)为唯一系统,通过广义智能技术赋能,实现智能化改造。同样以发票为例,金税二期、金税三期的发票电子化是“纸电并行”,以纸质发票为主,这是当时社会信息化水平和税收管理水平制约下的时代选择。而智慧xx初期,在一段时期内,仍然将是“纸电并行”,但将转变为以数字发票(电子发票)为主。随着纸质发票的逐渐被替代,最终将达到电子发票成为唯一存在状态,实现数字发票。这一数字化升级过程伴随的智能化改造,则是实现可以自动报销、自动申报、自动归档的智能发票。本文述及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划分更多的是基于理论层面的。实践中,数字化、智能化更多是交互进行、相互融合完成的。

信息技术与业务的关系,是信息技术应用或者说信息化(数字化)的核心问题。有关二者的关系,既有文献在宏观和微观方面均有涉及。宏观上,谢波峰(2017)提出了“两化互动”“两化融合”的说法;微观上,既有信息技术服务于业务,是业务的“使能器”之说法,也有所谓的“流程再造”之说(葛元力,2003)。但总体而言,信息技术都是服从、服务于业务需要的,是以业务为主、技术为辅的形式存在的。

在智慧xx阶段,这一关系或许有所变化,而这一变化目前也已经在金融领域有所展现。信息科技是推动金融业创新的主要力量,近十年来,从“科技金融”到“金融科技”说法的转变,其实质反映的便是这一关系的变化。本文认为,这种变化是智慧xx阶段有别于信息化以前阶段的核心特征之一,xx领域也有若干支持这一判断的典型实践。笔者从以下三方面作进一步解释。

1.技术可以解决业务难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和实践是技术解决业务难点的生动案例。在总结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成功经验时,多方共识之一就是以个人所得税app为核心应用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技术支撑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代表的税收征管方式创新从多个维度上与税收治理现代化高度契合,进而更加积极地适应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成功实施,是在税收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基础具备的前提下实现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技术的强力支撑,再迫切的内在改革需求也无法转换和落地实施。可以说,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成功实践中,技术发挥的重要作用可以与当年金税二期成功上线之时国务院有关领导给予的“增值税的生命线”相提并论。除此之外,在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历史中,还有诸多通过技术的刚性落实解决业务难点的案例。新时代背景下,以新技术的应用为突破口,通过技术创新来处理发展难题还有更加广阔的空间。

2.技术可以提供替代性业务方案。技术不仅可以克服现有业务方案中的难点,甚至可以提供与现有业务不同视角的替代性业务方案,这方面可以数据利用为例。党的***四中***以来,数据成为与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相提并论的第五大生产要素。但由于数据权属和数据隐私两大核心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数据流通共享难题也待解。面对这一难题,理论上有两大解决方案:一种是完善制度,以解决数据流通共享过程中的产权、估价、财税制度等核心问题;另一种是通过技术方案来实现所谓的“可用而不可见”,绕过目前的难题。在技术主导的思路下,业界推出了所谓的“隐私计算”或者说“联邦计算”(王健宗等,2020),提供了一套技术驱动的业务方案,这一方案目前已有应用。回归到《意见》提出的“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问题,也同样面临着纳税人信息保护问题。由此,笔者大胆设想,借鉴以上方案,或许可以进一步拓宽思路,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3.技术可以创造重新梳理业务的契机。在解决业务难点和提供替代性业务方案的两种关系之外,更多要关注的还有信息技术创造的重新梳理业务的契机。在设计技术实施路径和具体操作方案时,要多思考现有业务模式和处理方式的逻辑,反思现有技术条件下的业务创新。《意见》已经提到了技术的可能性对现有税收征管业务的改革和优化,如自动预申报制度,即“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这一制度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悄然地对现行的“自行申报”方式作了智能化的优化,优质高效智能的税费服务正在被大力推行。

此外,借助技术来梳理业务有时可能会超出现有业务的制度允许范围,如在跨区域电子xx局中,电子xx局已经提供了超出纳税人属地管理的更大空间。这一问题实际上是技术和业务的适配性问题,在其他配套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尤其是财税体制具备相应条件的基础之上,技术和业务才会更具耦合性,更能创造新的“化学反应”。进一步地,技术不仅给税收管理业务创造了得以被重新梳理的契机,也将影响现有的税收制度,甚至于形成新的税收制度创新(张志勇,2021)。

当然,技术和业务的关系也是辩证的,谁支配谁的问题是阶段性的、短期的、相对的,而两者深入融合的理念则是持久的、长期的、绝对的。在智慧xx建设中,重视这一问题,无非就是提醒我们,即使技术是业务模式的“使能器”,现有业务模式也不能成为禁锢技术应用的“藩篱”。

智慧xx融合了代表技术的“数字”“智能”和代表业务的“xx”,因此集成了技术和业务各要素的管理模式显然是智慧xx的核心特征之一。《意见》提出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这一管理模式的变革,也为关心税收管理的各界人士所瞩目,是智慧xx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所谓管理模式,就是从技术、制度等多个角度概括不同管理要素的组合模式,对于这一组合模式,已经有“合成”这一提法的概括。如前所述,“智能化”源于“数字化”,而从管理的角度看,“数据”的提法比“数字”更为准确,因此本部分首先从数据(数字)的角度对管理模式进行一般性的论述。

1.从数据要素看管理模式。我国自1997年确立了30字的税收管理模式(2004年增加为34字)开始,在近25年的探索实践中,“科技+管理”“精细化管理”“风险管理”等理念不断渗透和影响着现行的管理模式。这些管理模式都是符合当时社会、经济、技术等综合因素条件下管理理念、管理主体、管理方法、管理环节、管理手段的组合(谢波峰,2018)。从数字化、智能化的角度,特别是从数据要素的角度,管理模式涉及以下主要环节。

(1)数据来源。税收管理中依据的数据来源是税收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以票管税”模式的数据来源主要是纸质发票。一般而言,数据来源都需要通过《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规范加以保障,确定税收管理所需要的数据范围和种类。这些数据来源既要尽可能地保护企业和个人的隐私,又要最大可能地为xx机关判断纳税人是否遵从提供直接或间接依据。

(2)数据交换。数据交换与数据来源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传统税收管理模式中,主要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来解决数据交换问题,并在xx系统数据的内循环中,重新归集和整理,形成税收管理的依据。传统税收管理模式的数据交换一般是单向的,不涉及xx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数据。

(3)数据核实。数据核实与数据交换紧密关联,有时甚至难以区分。例如,第三方数据申报(或政府相关部门数据交换)既是数据核实的重要来源,也可以作为数据交换的某种特殊形式,有时也被称为“信息申报”。在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中,主要以线下实体检查为主,xx机关通过现场检查,将税收数据与企业的财务数据、业务数据进行核实。

xx所示,以发票为数据来源、自行申报交换数据、现场重点检查数据真实性就是从数据要素角度对传统“以票管税”管理模式的解读。数据要素实质上是“管理把手”问题,即以“什么”来管税。以纸质发票作为数据主要来源,数据交换和数据核实主要依托纸质发票,基于这一“管理把手”的税收管理模式被概括为“以票管税”。从“以票管税”升级到“以数治税”,不仅仅是更换了“管理把手”,还发生了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以下将展开详细论述。

2.税收管理模式变革的智慧xx视角。智慧xx的管理模式,实质上是在新阶段、新目标要求下,税收管理模式中涉及的全部要素的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把手”的数字化转变。作为主要管理工具的“管理把手”数字化是智慧xx管理模式与以往模式的根本区别。数字化、智能化税收管理模式下,由于整体社会的数字化运营状态,纸质发票变成了电子发票,发票流中注重的是电子发票的数据和信息。而且,由于发票不是唯一的信息载体,xx机关结合资金流、物流,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智能化的判断,使发票使用不再与缴纳税收简单地画上等号。这或许是“以数治税”含义的重要理解角度之一。换句话说,税收管理模式将从以“纸质发票”为税收管理的主要“把手”,切换到以“数据”作为智慧xx治理的主要依靠和基石。

(2)管理周期的数字化覆盖。由于管理工具的数字化,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来源、数据交换、数据核实三大主要环节,在数字化税收管理模式下将更加实时化、全面化、智能化。在单一纳税周期内,由于税收管理过程中各阶段的数字化,可以突破以往的数据内循环模式,将数据交换从内转外,不仅支持了税收管理部门内部的实时查询,也支持了纳税人实时查看应缴或已缴税款及计算税款所依据的条款和数据等,并对数据的来源和准确性提出质疑,授权或拒绝将其用于非税收目的。甚至还可以在申报时期,通过采取预申报制度等智能化方式将内外循环集成的数据提供给纳税人确认。这一变化,类似2020年年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其发布的《税收征管:税收征管的数字化转型》所提到的“内嵌”模式,即将xx部门的税收管理与企业的xx管理打通,并进一步将企业生产经营与税收管理融为一体,实现所谓的“经营即纳税”。更值得期待的是,智慧xx将实现跨企业生命周期的管理,包括涉及利益主体的多个纳税主体的生命周期,实现《意见》指出的“信用+风险”,通过实名办税“摸透”企业,将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信用合二为一,企业可以失败,重新再来,信用记录不可以“一关了之”。

(3)管理主体的数字化拓展。智慧xx要实现的目标不仅仅是税收管理部门的数字化,还包括涉税各主体税收管理的数字化,这一变化是“以数治税”的“治”所要求的实质。某种程度上而言,这也是智慧xx最大变化所在之一。从税收管理环节看,《意见》与以往的“征、管、查”相比,增加了“精诚共治”。这一显著地位将通过“以数治税”来进一步提升,即不仅重点在以“数”为基,还包括以“智”促“治”,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这一共识,也是实践中已有需求的真切反映,如对大企业“一键式”智慧申报方式的探索。智慧xx建设将要加强部门协作,这是《意见》中“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部分的首项内容,也是最受纳税人关注的内容之一。智慧xx建设将推进纳税人涉税管理数字化水平的提高。《意见》指出:“要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智慧xx将落实《意见》要求,助力推进部门职能紧密结合的“整体政府”,依托同一个数字身份,税收征管流程和数据源将实现无缝对接,xx部门职能与其他部门服务和管理职能将实现深度融合。

以上重要变化侧重于数字化一端,而《意见》提出了建设“智慧xx”的总目标,在以上讨论的基础之上,这一目标的内涵和外延也将呼之欲出。基于此,笔者将结合智能化改造对智慧xx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阐述。

四、智慧xx目标的内涵和外延。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建设智慧xx,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智慧xx在制度改革和征管现代化建设目标中承上启下,而这也是《意见》中提到次数较多的核心词。从以上这些顶层文件的表述看,建设智慧xx应该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或者说至少是集成目标。近些年来,智慧xx(或者智能化xx)已然是税收领域的关注焦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尤其是《意见》将其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之后。限于本文篇幅,本文在前述各部分基础之上,仅对该目标的内涵和外延展开初步的分析和思考。

1.智慧xx的内涵。无论是智慧xx还是智能化xx,述及其内涵,实际上就是讨论智慧xx与人工智能的关系。结合人工智能发展中出现的主要流派和核心方法,以及目前各地xx机关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现有实践,笔者认为,所谓智慧xx,即是运用包括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理解与交流、认知与推理、机器人学、博弈与伦理、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领域多学科(所谓狭义智能技术)的方法和技术,在硬件和软件等不同层面,实现自主的感知、认知、决策、学习、执行、协作等一种或多种能力,支持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应用要求,从而提升和增强税收管理的能力和效率,以更好地改造税收管理的各项职能,实现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2.智慧xx的外延。达到智慧xx的要求,显然不仅是从技术和工程意义上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税收管理中,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技术和制度的应用和要求,这在《意见》中也有反映,即《意见》提出的“要建设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xx”。基于此,笔者认为,智慧xx的外延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集技术之大成。实际上,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都是智慧xx的不同侧面(所谓广义智能技术),在建设高水平税收管理目标中强调和突出智慧xx,是因为无论哪一种技术的应用,都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加快推进智慧xx建设就是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来支持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收管理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收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等自动化税收管理,就是要在2025年实现xx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的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我国各地xx机关通过广义智能技术探索智慧xx的现有实践已经对这一观点作出了生动的诠释。

(2)建高应用效能之业务系统。智慧xx不仅对技术能力有要求,还要通过建设高应用效能的业务系统来提升业务能力。《意见》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xx,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xx执法、服务、监管能力。”这就要求:在xx执法方面,要实现xx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在xx服务方面,要实现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在xx监管方面,要实现智能化风险监管。因此,智慧xx不仅要有高水平的智能化技术作支撑,还要建设高应用效能的业务系统。

(3)技术与业务融会贯通,合而归一。如前所述,数字xx强调税收管理的数字化运行状态,其主要以“无形”为特征。然而,仅有“无形”没有“智慧”是不可想象的。这便要通过“数字”来为纳税人“画像”、架设征纳沟通的“桥梁”,以“数字+智能”实现“无形胜有形”的智慧xx,即在自动、主动、互动等不同层次的税收管理中,利用智能技术实现不同水平、不同形态的智慧xx。在自动税收管理中,通过流程自动化智能技术,嵌入规范统一的管理和服务流程与标准;在主动税收管理中,利用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智能机器人技术实现便捷高效的管理与服务;在互动税收管理中,利用语音识别、虚拟现实等智能助理技术帮助征纳双方高效沟通。

综上,本文通过展望智慧xx的发展阶段、梳理智慧xx建设过程中作为核心挑战存在的信息技术和业务之间的关系、分析智慧xx对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承载、讨论智慧xx集成目标的多样化包容要求,阐述了智慧xx建设中需要重点关注的若干理论问题,抛砖引玉,期待在这一领域涌现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助力智慧xx建设。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五篇】

新的国务院改革方案出台,提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头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要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对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头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职责重叠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并之后,大大压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网上办税系统的不断升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新鲜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系统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例如:x市很多年以前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x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x市税务局”。据称,x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x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x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x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x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x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一)永远不要放弃对自身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句老话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特别是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政策经常调整,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才不会一问三不知,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

(二)要注意自己的思想道德建设。一个优秀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光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还应该意识到,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同样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税务人员经常与企业打交道,如果不坚守底线,提高底线,很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很容易犯经济错误。因而,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恪守原则,不触碰高压线,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一时的侥幸心理,而毁掉自己的政治生涯。

(三)学会调整心态与情绪,安心工作。我们应该尽快调整状态和情绪,保持一种平和。确保眼前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思考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我们应该坦然接受这种体制的变革,顺应时代的潮流,强化自身的素质,紧跟时代的脚步。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六篇】

出版物刊名:税务研究。

年卷期:2017年。

第1期。

主题词:海关。

管理体制。

改革。

摘要:海关与税务部门在管理体制、职能作用、核心业务等方面具有共性,也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海关聚焦核心业务、围绕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推行了三轮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总结了海关在优化组织体系、实现集约管理、减少管理层级、推行人本管理等方面的改革经验,结合税收管理实际,对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些针对性建议。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七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和总体规划,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发展阶段税收工作高度重视和对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指导,也为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综合来看,《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七个看点,值得关注。

看点一:遵循治理理念,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主要目标实施渐进式攻坚与突破

治理关键在共治。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这一概念以来,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税收治理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而持续不断地深化改革。这次征管改革被称为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变革,《意见》对此还有明确而具体的阶段性目标要求。

《意见》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分为三个阶段:2022年前是对征管改革决策部署有实质性进展的重要阶段,要求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前是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重大转变的阶段,要求实现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2025年前即“十四五”前实现税收征管改革目标的整体性突破,要求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总而言之,《意见》印发后,税收征管改革将进入一个进一步深化的新阶段。这个新阶段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上有明确的改革攻坚突破的任务要求,既体现了打好税收征管改革攻坚战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也反映了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是在紧锣密鼓、扎实有序地进行。可以期待,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的2022年,将是一个攻坚年、突破年和见效年。

看点二: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是征管改革的根本路径

《意见》在第二部分以“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题,指明了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在总体要求上,《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在阶段性目标上,则以2022年、2023年和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来划分阶段并确立目标,即2022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在工作基础上,《意见》强调要加强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其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涉税涉费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以及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等。与此同时,明确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作为突破口,实现税收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新突破。

必须认识到,“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是“善治”理念的重要体现。

《意见》中多次提及的如“智能归集”“自动分析管理”“电子化”“云平台”“优质高效智能”“信息化”“电子税务局”等关键性热词,表明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要大数据和智能化路径为依赖。尤其是“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更加凸显出科技驱动改革创新的能力要求。可见,《意见》对改革路径选择的表述,具有创新性特征,这不仅有利于保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沿着正确的路径和方向,也充分地体现了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的目标要求。

看点三: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

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方面,《意见》用了“不断完善”和“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等表述,这意味着在税务执法方面仍有很多问题需要化解。对外部,一方面,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地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并要创新运用非强制性税收执法方式,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与此同时,着力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列出了纳税人资质异地认同和跨省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和落实的时间表。对内部,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所以要求在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并对加大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的力度作出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看点四:税费服务重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服务是最好的治理。《意见》用六个自然段的大篇幅阐述税费服务,并用“优质”“高效”“智能”三个关键词进行了修饰性描述,对于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按照《意见》部署,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这一新体系有四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服务需求响应更加及时,二是服务供给资源更加多元,三是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四是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意见》还从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方面,更加注重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可以预期,在“十四五”期间,《意见》所明确的要求与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要点一起,将成为“十四五”时期的税费改革焦点,也将成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强大动力。

看点五: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将成为国家税收安全的重要保障

以加强系统治理来应对风险和保障安全,是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意见》提出,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突出精准分类施策,切实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另一方面,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如,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精准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这表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重视防范和化解影响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税收安全。

看点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协同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

治理重在协同。《意见》提出“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这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早在2015年中办、国办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2018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就明确地提出了税收共治的概念,而这次《意见》中的“共治”有了更深层次和更丰富的内涵,并从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国际合作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看点七: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要求

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是税收治理内核的重要要素。《意见》提出,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作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具有互为关联、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的关系。从系统论看来,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和社会共治等都可以看作是税收治理系统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它们都是该系统中的“要素”,只是以不同的“结构”或“形式”而“建构”成不同的事物并结合在一起,使之具备不同的性质和功效。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是税收治理大系统的内核,谓之征管体系,而社会协同共治是税收治理大系统中与征管体系相对应的部分,可以看作是征管体系的补充。它们的目标指向是一致的,即为满足税收治理的要求。如,有效地筹集税收收入、实现税收政策的调控功能以及服务于国家宏观治理决策等。

需要指出的是,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我国全面推进了税收立法工作,税收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善,特别是税收征管改革为税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助力国家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在“十四五”这一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税收征管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优化。因而,《意见》把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为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的核心要义,必然要求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心得【第八篇】

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端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求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临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端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任责重叠区,形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铺张。合并之后,大大收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职员,抬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职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钩上办税体例的不断跳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鲜嫩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体例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例如:x市很多年以前仍旧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x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边是x市税务局”。据称,x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x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承诺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x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x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x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求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求接待两个税务局的追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x本地的财务职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锐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绝对性。

2018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军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军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2021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军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军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面对矛盾难题,要敢于化解。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人的问题上。一定要充分认识问题存在的现实性,在改革中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逐个击破,以问题的不断解决推进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

面对争论僵持,要敢于拍板。改革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选择,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很多事情一时看不出对错,这个时候,争论和讨论是避免不了的、也是应该有的。但是不能在争论和讨论中僵持下去,讨论之后该决定的必须要决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改革中要大胆工作,要有魄力、善决断,说了算、定了干,发挥好主导作用。

面对阻力堵点,要敢于撑腰。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本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支持下级单位完成好改革任务,从而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全力解决好基层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只要对改革有利,只要符合原则立场,就要在基层需要时当好后盾。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要以用人之公,使干部对组织肯信服。改革时期干部的选用,不仅关乎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组织在干部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各级领导在干部选用上要将公心贯穿于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标准科学、纪律严格、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真正通过用人让干部对组织信服、对结果满意,从而增强对改革的认同感。

要以识人之明,使干部对领导能信赖。各级领导要多了解干部的特点和能力,多对干部加强疏导和引导,做到用人所长、人岗相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既是公道公心的考验,也是能力水平素质的考验。

2021年,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的7月20日,国地税实现了24年分离之后的再合并。针对国地税合并,总局王军局长提出了全体税务干部要做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合并以来,我按照王军局长的“四合”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做好事、带好队。

先凝“心”。通过个人自学、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把“四合”学习讨论活动引向深入。通过建立干部职工对共同事业追求的认同,把税务党员干部的心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在税务二所,努力营造“税务是一家”的浓厚氛围,增进思想认同和文化融合,引领全所干部建家、爱家、护家、兴家。把“四合”的情与理、知与行传递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心坎里。

再聚“力”。“四合”融的是人心,聚的是力量。团结就是力量,党员干部的心齐了、气顺了,改革将无坚不摧、无往不胜。针对机构合并以后的工作,多次召开全所会议,研究今后的工作应该怎么搞。针对我们的一些改革工作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请同志们多提意见。营造共同谋事、成事的氛围。

机构合并以来,纳税人的满意度上升了,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增强了。实践证明,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民、利税、利企、利国的好方案,税务部门坚决拥护,完全赞同。在今后我们二所全体干部职工将在县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勇于担当,精准操作,确保改革积极平稳扎实如期落地,把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得更好。,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队伍。

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具有多年党龄的共产党员,一名亲历和见证了税务改革由合到分又由分到合历程的普通干部,我充分认识到,在改革大潮中,讲政治、秉公心、促融合、勇担当,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义务。

政治上的坚定源于思想上的清醒,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每一位税务人员都应该充分认识此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在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中,我时时刻刻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局的各项决定,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但不管怎样,我都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要求自己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有效凝聚改革合力,快速促进队伍融合,可以激发税务团队的整体活力,激励税务干部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在认真学习王军局长在山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盐湖区税务局组建后郭局长系列讲话内容的基础上,我结合自身工作,广泛与同事们交流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既肯定成绩,又相互指出问题和不足,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被对方接受,从而增进了团结、促进了工作开展。

在历史的长河里,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作为一名党员,面对改革的浪潮,我觉得唯有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按照改革要求,认真做好本人及分管部门的相应工作,才是为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地开展最大的贡献。改革后,我从以前单一地分管纪检转换成分管具体的征管业务,面对新的工作,我谨谨慎慎、踏踏实实,始终保持一颗进取之心,全身心地投入、不计较地付出,任务面前勇于挑战,责任面前敢于担当,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用实际行动扛起了肩上的责任,千万不可辜负领导的期望和组织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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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在进行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中国税收从“更大”迈向“更强”的必然结果,是关乎税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改革。改革路线是否正确,干部队伍有没有战斗力、是否坚强有力,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在改革过程中,参与改革的每一个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有情怀,以积极的姿态投身改革。

改革既是一个按照上级安排求准求稳的匠心工程,更是一场面对复杂局面统筹统揽的艰难战役。这次改革涉及政务、业务、队伍各类事情,涉及人力、物力、财力多个焦点,涉及职位、岗位、地位多样诉求,涉及事合、力合、心合多方要求,考验的不仅是领导干部的使命担当,更考验其履职的智慧和艺术、能力和水平。如果将改革比喻为一场战役,目标、任务节点是确定的,怎么打?怎么排兵布阵?还要看各级领导怎样指挥、操作。

面对原则立场,要敢于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原则问题上绝对不能让步。平时如此,改革时期更要如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把坚持原则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该支持的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该反对的坚决旗帜鲜明地反对。

面对矛盾难题,要敢于化解。改革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尤其是在人的问题上。一定要充分认识问题存在的现实性,在改革中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逐个击破,以问题的不断解决推进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

面对争论僵持,要敢于拍板。改革过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选择,必须果断作出决策。很多事情一时看不出对错,这个时候,争论和讨论是避免不了的、也是应该有的。但是不能在争论和讨论中僵持下去,讨论之后该决定的必须要决定。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在改革中要大胆工作,要有魄力、善决断,说了算、定了干,发挥好主导作用。

面对阻力堵点,要敢于撑腰。在改革过程中,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本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支持下级单位完成好改革任务,从而打通关节、疏通堵点、破除阻力,全力解决好基层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只要对改革有利,只要符合原则立场,就要在基层需要时当好后盾。

改革既是领导干部自觉自律的主动践行,更是对干部职工公心公道的积极引领。改革必然会涉及职责的调整、岗位的轮换,也必然会带来个人的进退留转,触及个人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主动自觉地服从改革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服从任务要求,不仅要做改革的参与者,更要做改革的支持者、引领者。

要以用人之公,使干部对组织肯信服。改革时期干部的选用,不仅关乎干部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组织在干部心中的形象和地位。各级领导在干部选用上要将公心贯穿于全过程和各环节,做到标准科学、纪律严格、程序规范、结果公正,真正通过用人让干部对组织信服、对结果满意,从而增强对改革的认同感。

要以识人之明,使干部对领导能信赖。各级领导要多了解干部的特点和能力,多对干部加强疏导和引导,做到用人所长、人岗相适,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这对各级领导班子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既是公道公心的考验,也是能力水平素质的考验。

要以容人之量,使干部对同志可信任。机构合并,不是两支队伍简单地搬到一起办公,而是人员队伍、工作模式、运转机制甚至机关文化的碰撞融合。这期间,必然会有一个相互磨合、相互适应、相互礼让、共同团结的过程。每一个同志都要时刻以大局为重,重“和合”、宽胸怀,真诚礼让,开诚布公,自觉维护好、发展好团结和谐的局面。

要以育人之智,使干部对自己有信心。干部成长既要靠自身的努力,也要靠组织的培养。在改革中,要对干部在工作上关注、生活上关爱,又要有意识地给干部提要求、压担子,有意识地给干部成长成才创造环境、提供条件,有意识地采取措施激发潜能、增长才干,促使干部快速适应新的工作领域,提高应对新挑战的信心和能力。

2018年3月13日,新的国务院改革方案出台,提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国地税分家,各司所职,大大的鼓励和促进了地方的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可以说国地税分家是时代的选择和产物,24年后再根据当前国情进行改革,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

(一)方便纳税人缴税。以前纳税人缴税两头跑,费时费力费钱效率低。一次性能办理的事务需要跑好几趟。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一次缴纳完毕,方便快捷。

(二)税收政策更好执行。合并前,纳税人面对国地税政策口径不一,执法多头查,办税两头跑,可谓是“疲惫不堪”“无处是从”。国地税合并后,政策统一,更好领悟,可以少办冤枉事,少走冤枉路。

(三)缩减税务管理成本。现国地税两套人马,两处办公场所,各项办公费用都是双份的,而且存在职责重叠区,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合并之后,大大压缩了管理成本。

(四)精简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如今,县级国地税人员结构老龄化严重,加上网上办税系统的不断升级更新,电子办税的普及,国地税急需注入新鲜的血液,实现队伍年轻化,是适应办税系统信息化,电子化的必然选择。

例如:上海市很多年以前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上海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上海市税务局”。据称,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上海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上海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一)永远不要放弃对自身业务素质,综合素质的提升。有句老话说:“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特别是税务部门,国家税务政策经常调整,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保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强化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时代所淘汰,才不会一问三不知,才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

(二)要注意自己的思想道德建设。一个优秀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光要有过硬的业务知识,还应该意识到,一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同样对自己的职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基层税务人员经常与企业打交道,如果不坚守底线,提高底线,很容易被糖衣炮弹所击倒,很容易犯经济错误。因而,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恪守原则,不触碰高压线,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一时的侥幸心理,而毁掉自己的政治生涯。

(三)学会调整心态与情绪,安心工作。我们应该尽快调整状态和情绪,保持一种平和。确保眼前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而不是把时间都浪费在思考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我们应该坦然接受这种体制的变革,顺应时代的潮流,强化自身的素质,紧跟时代的脚步。

3月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尤其是为推进“十四五”期间的征管改革,勾画出一幅清晰的新蓝图。

《意见》把握了现代税收征管的历史发展趋势,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实践的经验总结提升,也是对现代税收征管理论,尤其是知识体系的丰富和拓展。概括来看,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科学有效的管理活动应建立在一定的管理理念基础上,税收征管也不例外。不论是从发达国家,还是从我国的征管实践来看,征管理念都经历了从监督管理型(强调管理即是监督打击)到服务管理型(强调管理即是服务)的转变。

在税收征管中,单纯的“经济人”或“社会人”假设可能有失偏颇,基于“复杂人”或“自我实现人”假设可能更符合客观实际。基于后两个假设所做出的税收遵从风险金字塔模型(即ato模型),将税收执法和税收服务一同纳入税收管理框架,并依据纳税人遵从类型的分布状况在执法和服务间动态配置管理资源,因而在国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得到较广泛认同。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要求将“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作为征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意见》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出发,继续对优质高效的智能化税费服务作出部署,同时,充分考虑税收征管环境面临的复杂性、多样性、易变性和管理对象的差异性等客观实际,强调执法和监管的重要性,提出将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意见》将党的执政理念和客观实际相结合,引入新的税收征管理念,不是仅仅突出监管或服务单一方面,而是强调两者都应兼顾,不可偏废。这有利于有限税收管理资源在执法、服务和监管间实现合理的动态配置,为实现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的改革目标提供政策决策依据。

税收征管体系,是由税收征管活动中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历经多次税收征管改革,每次改革都不同程度推进和改进了征管体系的不同方面,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征管体系的内涵及相互作用关系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或系统的阐述。

梳理《意见》内容可以看出,征管体系包括执法体系、税费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共治体系和组织体系等。《意见》还对每一体系的内容和目标以及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进行了阐述。《意见》提出了涵盖风险提醒、违法追究、全过程智控内容的税务执法体系;涵盖“线下、线上、定制”服务方式的税费服务体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体系;涵盖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保障和国际合作内容的共治体系;涵盖机构职责、人员能力、绩效管理内容的组织体系;还提出要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实现将税务执法、服务、监管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等。

《意见》对新的税收征管体系的构建,统一了社会各方面对征管体系这一重要税收管理概念的认识,为税收征管的理论拓展、改革创新界定了清晰范围,也为推动我国税收知识体系,乃至学科体系的构建作出了贡献。

征管目标是税务机关依法组织收入过程中所要达到的预期成果。征管目标体系由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甚至不同岗位的目标组成,包括宏观层面的战略性目标、策略性目标,也包括微观层面的方案、任务等。不同目标激励或引导组织行为,相互联系,并作为标准可用来衡量实际的绩效。

《意见》提出“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的宏观目标。与过去的目标相比,一是将“社会满意度”列入税收征管目标,意味着税收征管目标已经从经济性考量扩展到社会性考量,反映出税收治理已经从经济性治理上升到国家治理范畴;二是用“大幅提高”“明显降低”突出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在未来的更大“进步性”,反映出税收征管改革将从渐进式发展过渡到跨越性发展。

《意见》创新性提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四精”策略性目标。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层次是个性化,“四精”涵盖了上述三个层次,是税收征管科学化的最新阐述。

《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税务执法要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费服务要实现“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税务监管要做到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

《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意见》提出新的税收征管目标体系,将凝聚力量,对进一步的征管改革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也是对税收知识体系的丰富和发展。

税收征管模式是指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等资源要素的有机组合,所形成的相互协调、具有整体性特征的管理范式。

好的管理模式的重要标志是其对环境的适应性。税收征管模式不能一成不变,应适时通过不同的管理要素重新组合形成新的推动力,以适应税收制度改革,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提出的挑战。

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我国对税收征管模式的探索主要基于税收征管程序的不同组合变革。例如,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专管员管户模式;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征、管、查”分离模式。上述征管模式都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税收制度改革,为加强税收征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税收征管将面临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新的改革任务,《意见》适时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已经不是简单地通过“征、管、查”三要素组合对管理模式的探索,实质上蕴含新的征管模式,即通过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实现将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共治乃至组织深度融合、高效联动。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更加突出了问题导向(针对执法不尽规范、精确,服务不尽精细,监管不尽精准,共治不尽协调的问题);目标导向(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结果导向(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并将问题、目标、结果合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是推进税收征管高质量发展的思维导图和方法路径,也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的基本遵循。

指明新的税收征管信息化方向。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指将信息科学技术应用于各项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应用活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信息化有助于解决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这一根本征管难题,不仅能大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还能推动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创新,创造性地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难题。例如,金税工程较成功地实现了增值税凭票抵扣的税制设计;个税app成功解决了千万级纳税人群体的首次个税综合申报。

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推动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提升的最主要客观因素,没有信息处理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步,经历了系统化(从单机应用到系统集成应用)、网络化(从局域网到广域网;从有线到无线)、平台电子化(从征收大厅、电子税务局到云税务平台)的过程,信息化范围覆盖税收征管的各环节,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

《意见》在总结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适时提出要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税收征管信息化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数字化(而非数据化)是信息化发展的更高阶段,是实现智能化的技术基础,通过税收征管数字化的不断升级以实现税收征管智能化必定是未来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意见》提出税收征管数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意味着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将从电子化跨越到自动化、智能化进而智慧化阶段,这将为贯彻新征管理念、实施新征管模式提供技术保障,也将为新一轮征管创新提供新动力。

综上,《意见》充分把握了税收征管面临的新发展阶段,引入了新的征管理念,构建了新的征管体系和征管模式。可以预见,这张“蓝图”的成功实施,将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基本实现,标志着我国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迈入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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