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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招投标合同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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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合同【第一篇】

1.拟定招标方案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

邀请书

3.审查潜在的投标人的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

7.配合甲方参与开标、评标

8.草拟工程

施工合同

9.编制标底

(2) 全部代理费用应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3) 全部代理费用由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一次性付清。

3. 付款时间的约定:

(1) 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于当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具体表格请详见附表1 《款项支付申请表》)提报至甲方;对未提报款项甲方无义务支付。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经审核通过无异议后,应于次月10日-15日进行付款。

(3) 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报款项申请,则视为乙方默认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参与开标、评标与定标),并且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投标阶段及时提供详尽的书面情况汇报。

七.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与招投标代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并对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予以及时回复。

4.甲方应当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对其中重大事宜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2.在授权范围内,乙方有权全面代理甲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

3.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建议甲方更换乙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员。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

2.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招标计划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文件,并有义务向甲方作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勤恳工作,不得与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若乙方人员与潜在投标人或甲方竞争对手人员有利害关系,乙方工作主动提出、回避,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若甲方为有更换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作为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甲方保证,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次招标工程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等。若乙方违反本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市场禁入、赔偿损失等),并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7.乙方应当保证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关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分析等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并对起提出的相关结论全面负责。

8.若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费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费用 %的违约金,若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与委托方若发生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点)签署完成。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 。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

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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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合同【第二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工程招投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二. 工程相关批准文件

三.甲、乙双方确定以以下方式明确评标及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3.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价 ( )综合记分

四.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1.拟定招标方案

2.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3.审查潜在的投标人的资格

4.编制招标文件

5.组织现场勘察和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

7.配合甲方参与开标、评标

9.编制标底

(2) 全部代理费用应当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3) 全部代理费用由甲方与中标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予以一次性付清。

3. 付款时间的约定:

(1) 乙方同意所有付款在达到付款节点后,于当月3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具体表格请详见附表1 《款项支付申请表》)提报至甲方;对未提报款项甲方无义务支付。

(2) 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经审核通过无异议后,应于次月10日-15日进行付款。

(3) 如因乙方疏忽,逾期提报款项申请,则视为乙方默认为该笔款项的支付延至下月。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委派人员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一切活动(包括参与开标、评标与定标),并且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投标阶段及时提供详尽的书面情况汇报。

七.甲方的义务

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供与招投标代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上述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并对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予以及时回复。

4.甲方应当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5.在代理工作中,甲方若对其中重大事宜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八.乙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2.在授权范围内,乙方有权全面代理甲方进行招投标代理工作。

3.有权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建议甲方更换乙方认为不称职或不适合参与招标工作的甲方工作人员。

九.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工作。

2.乙方应当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自身的义务,为甲方全方位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代理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招标计划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文件,并有义务向甲方作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约定,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透露。

6.乙方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努力、勤恳工作,不得与第三人串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若乙方人员与潜在投标人或甲方竞争对手人员有利害关系,乙方工作主动提出、回避,并及时更换工作人员;若甲方为有更换代理公司必要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作为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甲方保证,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次招标工程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设备、材料的供应等。若乙方违反本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市场禁入、赔偿损失等),并自愿接受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7.乙方应当保证在代理工作中提出的相关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分析等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并对起提出的相关结论全面负责。

8.若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代理费用、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自身义务的行为即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当于代理费用 %的违约金,若此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与委托方若发生争议,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终止本协议;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点)签署完成。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程招投标合同【第三篇】

建筑工程在我国的大江南北都具有很好的应用,并且为全国各地的民用公共建筑都提供了很大的便捷,使得与运输相关的行业(比如物流业、客运、矿物运输等等)都缩短了路程,进一步提高了效率,因此,各省份的市政部门均十分重视建筑工程的建造,建筑工程的建造环节中,施工部分最为重要。施工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大跨径桥梁的使用年限与所承载的最大风险情况(恐怖袭击、爆炸、地震、火灾等等人力不可来抗拒危害极大的灾难)。

因此,无论是任何公司、任何部门等和施工环节有牵连的企业或者部门,都应该强有力地把责任进行承担,并尽最大的义务去协调和帮助其他施工环节的单位,以免出现“外形极好、内在甚差”的劣质工程桥梁建筑。在施工环节中,除去人为因素,还有不确定性未知因素,比如风向、外界酸碱度、温度等均对大跨径桥梁建筑有所影响,尤其是酸碱度对桥梁的腐蚀作用极大,外界控制温度对桥梁的钢架结构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首先是因为有些客观实际情况过于复杂,人工难以如实地进行室内详细实验或现场的测试和相关理论预测性的分析。比如,地基的基础建造、地下隧道及地下的工程所需受力和变形的状态随时间的不同变化规律,至今我们还需要相关参考工程的多种经验进行不同程度的分析与判断。

其次是通过进行新的工程实践,逐步能反应新的问题。比如,当建造了不同高层建筑、不同高耸塔桅和复杂性的大跨桥梁等,工程的抗风程度问题和抗震程度问题突出了,这样才能发现并逐步完善出这方面的新理论和技术支持。建筑建造工程所需设施的物质原料是一般建筑材料、建筑所需设备和施工重要机具。通过这些物质条件,可以便捷而经济地构建既能符合人们使用要求和审美要求,又能达标承受多类附加物的工程设施,同时,这也是建筑工程学科的初心和最终目的。

、建筑工程的概念与定义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建筑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狭义的建筑工程质量主要是指建筑工程符合业主需要而具备的使用功能,这一概念强调的是建筑工程的实体质量,如基础是否坚固、主体结构是否安全以及通风、采光是否合理等。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设工程与建筑的区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显然,建筑工程为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工程的范围相比,建筑工程的范围相对为窄,其专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因此也被成为房屋建筑工程。故此,桥梁、水利枢纽、铁路、港口工程以及不是与房屋建筑相配套的地下隧道等工程均不属于建筑工程范畴。

、建筑工程的行业背景与社会背景

二十一世纪是新经济时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加速了经济全球化进程,科技成为了发达国家生产力的主体。面对新时代的挑战,职业教育必须深化改革,才能在新经济时代中更好地培养输送合格的实用型人才。因此,我们以培养第一线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积极进行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探索适应建筑工程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的教育体系。

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描述说:“中国‘十五’经济特征之一为中国消费结构发生根本变化,中国人均收入已达800美元,新的消费热点是住房、汽车等”。“十一五”期间,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人口将大幅增长,中国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将得到更大改善。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需求量大,因此,培养具备相应素质的应用型建筑人才,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建筑企业行业和社会的需要。行业主要风险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经济增长放缓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将对公司利润增长带来负面影响。

、建筑工程灾后的影响分析

建筑工程所受灾重建的成本是及其高昂的,以汶川地震为例:据有关方面估算,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给主要震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亿左右。灾后重建涉及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四大领域。预计震区重建总规模将超过万亿。根据规划,四川省的灾后重建将分为恢复重建和发展提高两个阶段,灾后重建的不同阶段对建筑业影响不同。恢复重建阶段以大规模的土建施工为主,主要受益公司包括: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铁二局、四川路桥、路桥建设等土木工程建筑企业;发展提高阶段具体受益的行业和公司将主要体现在专业化的工业设备制造安装企业,如中油化建、中材国际等。重点公司具备估值安全边际。考虑到重点公司的高成长性和股东回报提高,我们给予其2008年30倍市盈率。我们推荐在细分市场中具有明确增长预期及高估值安全边际的上市公司,它们分别是中国铁建(601186)和中铁二局(600528)。

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泛指一切建设工程,它的范围的内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工程造价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这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投资者选定一个项目后,就要通过项目评估进行决策,然后进行设计招标、工程招标,直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在投资活动中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这些开支就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

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前提。它以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成作为交换对象,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形成,在进行多次性预估的基础上,最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通常是把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建筑工程在决策方面管理控制的牢固性不够

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的过程中,建筑物局部所涉及质量问题虽然不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性能,然而整体的牢固问题是建筑物的最低安全触及线。针对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问题,它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在土木过程设计中一定要有相关的最低底线防范要求的和优良的延展标准。所以,建筑物的整体牢固性是用来评判一座土木建筑好坏的核心标准,因为优良的结构设计可以抵抗多类自然灾害、环境突发灾难所造成的后果。

从结构工程设计的完整性这方面来说,安全问题牵连到到多种方面的因素。所有因素中建筑物的最大承载力、持久性、稳固性是影响建筑物架构安全的最直接因素。但是我国目前土木工程的安全规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相关学者的权威性不高和相关企业的约束力不高。所以,我国土木工程所用到的结构安全设置标准明显低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规范,进而导致了很多有关开裂、变形等严重问题的发生。

、设计方面的相关管理控制普遍缺乏持久性

在我国当下的社会里,建筑结构工程的持久性主要涉及的是在满载情况下的持久性,但是针对环境和其他无关因素的持久性并没有做太多的考虑。

众所周知,当下我国的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现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

一是阶级问题突出,

二是相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

比如,在建筑工程的详细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技术人员和上级在对接的过程中,出现对接不平等问题、下发任务不按时完成等。这些现状,相比国外,我国在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层面的问题太传统,没有进行管理体制的革新,也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法规呈现出来,政府的监管也不到位,这些综合性问题造就了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管理体制的混乱,也间接影响了相关的建筑工程建筑的安全性问题。而且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所需要求会随着气候环境的不同而产生不同反应,世界范围内与中国各省份内,各地区的气候环境相差太大且明显,但我国又没有明文法律的相关规定,所以笔者认为当下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缺乏规范性和项目持久性。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我国和交通有关领域的突飞猛进,对大跨径桥梁的要求愈来愈严格,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对相关的人员有严格的要求,建筑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将对我国的运输业带来极大的影响,并且对国民gdp将会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笔者结合我国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自动控制现状,简要分析了管理环节所带来的变化影响,希望对相关的建筑行业原材料生产企业、具体实施的施工单位有所帮助。

工程招投标合同【第四篇】

摘要:工程建设的三大控制目标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其中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尤为重要,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过程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控制,它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既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最终目的。

工程建设管理是一项复杂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其主要控制目标是质量安全、进度快速和造价经济,其控制目标对一个项目而言是统一而矛盾的整体,三者的结合是每个项目都需要争取完成的目标。通常人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很重视,工程造价控制则关注较少,工程造价控制就是通过技术、价值工程、经济系统工程、循环经济思想、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理论对建设项目全面进行管理,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控制。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经常会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实现造价目标的全过程控制,特别是对业主方来说,全过程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项目决策、设计、施工,控制总造价在批准的概算内,是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目标。

工程造价的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中的投资估算额,应作为该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不得任意突破,这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准确、全面地估算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既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建设的需要,也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乃至整个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任务。要有效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必须作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在项目法人的协调管理下,参与工程的设计咨询、设备供应施工等单位,也必将优化方案,降低工程造价,从而确保项目效益。

、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与约束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对建设项目的有关领导人的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论,进行奖罚,不称职的要坚决撤换。其次,建筑主管部门及媒体等社会各单位应该积极实行外部监督,及时检查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挪用建设资金等违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内、外监督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和推动建设单位领导人把造价管理工作做好。

、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

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排除行政干预;估算指标的编制必须实事求是;提高从事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的素质。设计单位应提高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培育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成为懂工程、经济,有理论知识和丰富经验,同时能参与管理的人才,最终使得可行性研究准确性提高。

、科学组织评估,提高投资估算的准确性。

既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建设意义,决策是否适当,还要提高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使其成为决策的科学依据,指导以后的项目决策。

工程建成后,能否获得满意的经济效果,设计工作同样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它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较大。因此,控制设计质量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产生重要影响。在设计阶段首先要控制好以下几方面。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动态管理

限定投资额进行设计是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重要措施,将统一协调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和经济两方面因素。当前的设计实际现状要求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行政和经济手段促使设计人员主动实行限额设计。并利用计算机网络“大数据,云计算”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充分考虑各种价格浮动因素及各项工程造价信息,确保设计阶段概预算的科学可行。

、增强标准设计意识

1)节约设计费用,大大加快提交设计图纸的速度,缩短设计周期。

2)构件标准设计可以提高生产率,进行工业化统一配料、生产、运输,此过程可以节约较大成本。

3)可以使施工准备和定制预制构件等工作提前。

4)标准设计可重复使用,满足最佳经济性要求。

、设计单位应主动控制工程造价

建筑设计可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造价分析。设计师应从建筑使用寿命以及全寿命周期的角度考虑改进方案设计,优化项目的功能结构。最终使工程项目的功能与造价之比达到最优值。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提高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

、加强设计索赔、变更、设计监理等制度

设计索赔和设计监理制度必须要引起设计人员的足够重视,只有详尽合理的管理机制,才能使设计人员重视工程优化设计,工程索赔和变更的产生将会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性产生影响,工程设计质量才能有更好的保障。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返工损失,应明确由哪方承担责任,加强管理设计变更,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设计变更费用相比施工合同总价超过某一比例时,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保证整体工程管理可控性。

招标工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严格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在合理设定最低价的同时采用竞争的机制使得工程造价达到合理区间。

1)合理确定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目标。

2)制定精细的合同条款及加强过程跟踪。

3)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和方案的优化比选。

4)工程变更、签证和索赔工作的管理。

5)动态跟踪合同造价,及时结算。

5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经审核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必须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规、合理公平。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建设动态管理过程。各个阶段的控制管理各有特点,只有从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到最后竣工时的决算,将整个工程的造价目标逐步细化,层层分解,并始终控制在总目标内,才能达到造价的最优控制。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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