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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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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

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

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

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

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

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

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

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

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

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

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一、招生宣传的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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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艺术类本科依次设提前批、本科批a段、本科批b段。

1.提前批,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等。列入提前批的高校,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可以使用校考成绩,也可以使用统考成绩。该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

2.本科批a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和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之外的所有高校及专业。

该段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专业,按招生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根据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非统考专业类别使用联考成绩的专业,在联考高校范围内按联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根据联考院校统一确定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3.本科批b段,该段为统考类别(即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相关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二)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个批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进行校考的个别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其他高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非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和安排,将继续规范艺术类专业管理,逐步提高统考类别专业成绩的区分度。自2019年起山东省美术类统考增加“速写”科目。

(二)本实施方案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新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

2.山东省2018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附件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

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高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名单

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3个本科专业)

浙江音乐学院(仅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5个本科专业)

附件2

2018山东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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