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广州出租屋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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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屋管理规定篇1
一、住户不许自行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不许随意在墙壁、地面 上开门挖洞。
二、宿舍区公共活动场所内,住户不得任意盖小房、消防通道、 地下管道和院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
三、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四、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 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五、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 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六、户用煤气表的修理、更换、电表测试等费用由住户自理。
七、户内碰锁、电视接收端盒、引线、灯泡、灯管或增装插座、 灯具、风扇、玻璃等非房屋设备一律自费解决。
八、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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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租屋管理规定篇2
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淳安县新安江库区建设投资公司的门面房及厂房。
二、投资管理科对出租房实行治安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并签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
三、投资管理科及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房屋的管理力度,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安全。
四、房屋承租人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五、房屋承租人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公司,以便及时维修。
六、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
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属外来人口的应在10日内向公安部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承租房内进行赌博、嫖娼、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七、承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的,可责令改正或解除租赁合同;
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广州出租屋管理规定篇3
二、租赁房屋人员在租赁房屋时,必须携带身份与婚育情况证明到社区和派出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表。不填写申请表的不得租住房屋。
三、经社区和派出所审查符合规定要求,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社区和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协议后,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四、自觉与社区,包片民警或公开派出所签订《房屋出租户户主治安管理责任书》。
五、建立定期走访制度,督促出租房屋证件不全者近期办理,并按规定与详细登记。
六、是暂住人口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七、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发展违法人员或从事破坏活动行为的。出租房屋者,一定要对租房人进行宣传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如发现租房人有不法行为应及时与社区包片干部联系或上报片警。
八、承租期间不准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
九、单位承租的、须指定专人配合社区、包片民警和派出所对房屋安全及人员进行管理。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报送社区与派出所备查。
十、租房人离开时应及时前来社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