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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冠疫情流调工作汇报 新冠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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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流调工作汇报 新冠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第一篇】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人员流动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我省也相继有三个市发生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冬春季农村地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当前冬春季农村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到关口前移,要进一步压实两委等责任,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居家健康监测,督促农村居民加强“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坚决落实好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等重点防控策略。

(一)加强返(来)乡人员管理。村委会对返(来)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返(来)乡人员主动报告、大数据推送、入户排查、广泛发动群众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本行政村返(来)乡人员情况,做好登记造册,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开展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1.明确排查对象。排查从外地返(来)乡人员,既要排查返(来)地区(出发地)、也要排查从业情况以及是否是肺炎治愈患者等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入境人员;二是所有跨省份返(来)乡人员;三是来自本省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的返(来)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部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四是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五是肺炎治愈患者等重点人群。

2.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返(来)乡人员应提前24小时告知当地村委会。除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外均要求返(来)乡人员需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抵达后由村委会查验其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3.加强健康监测。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俄罗斯、南非、英国)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7+7”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属地继续集中隔离7天,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对在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村屯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国内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低风险跨省、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返(来)人员,须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需向村(屯)报备,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省内低风险非重点人群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注:具体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要求请实时关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文件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微信群)。

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各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村两委要全面了解本村屯人员外出情况,主动与其建立联系,积极倡导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主动引导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髙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近期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各类庙会、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督促经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教堂、农贸市场、商超、餐馆、民宿、村民活动室、村内企业、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疫情防控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等人员集中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指南要求,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村民活动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定期开展家庭大扫除,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大力提倡讲究卫生、个人勤洗手、家里勤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科学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五)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开展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来)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鼓励村民养成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不聚集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做到群防群控。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卫生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置肺炎核酸采样点,加强核酸采样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采样工作。实行“乡采样、市检测”,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市、中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我市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检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每周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一)可疑患者报告。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卫生院。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卫生监督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接到报告后,卫生院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尽快送到市、中两院、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市卫生健康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要求诊断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到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市疾控中心应立即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加会诊、复核等程序。

1.快速响应。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并积极协调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行政村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屯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称次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市疾控中心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市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市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工作。

4.备足隔离房间。制定调用征用后备隔离场所方案,以及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和建设临时集中隔离场所方案。专班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调用征用和管理工作。

5.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组织对高风险地区要进行入户“拉网式”排查,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对省内跨地区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疫情发生地要第一时间向流入地通报协查。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6.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又感染。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

7.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8.建立信息平台。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9.开展环境消杀。行政村(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按规定要求制订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乡、村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1.组织领导。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继续落实我省“五级书记抓防控”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市级领导分包乡、乡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市乡一体落实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査,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乡村两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査、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

3.人员保障。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提前预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

4.物资保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加大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乡疫情防控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纪行为严肃问责。

新冠疫情流调工作汇报 新冠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第二篇】

区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局、区交通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做好全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全区疫情流调应急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调处置能力,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红花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统一协调指挥下,区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加强协作,依照职责分工,在人员、信息、技术、行动等方面相互配合,统一行动,建立起管理科学、业务精通、协作良好、执行力强的流调应急协作体系,全面提升流调应急整体工作水平,确保第一时间锁定重要人员和其密切接触者,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红花岗区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应急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疾控中心,由陈道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处置流程,领导和统一指挥突发疫情流调工作。

(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分局负责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数据筛查,锁定从境外、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重点人员,以及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在2小时内提供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应急流调处置工作。根据健康码扫码情况,协助对确诊、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分布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

(二)区工业信息局。负责保障流调应急装备、物资购置;负责协调联系电信、移动及联通等各大通讯运营企业比对移动通讯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及时统计分析当天从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入遵返遵人员流出流入数据,提供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精准防控。

(三)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加强对交通运输客运站出入站人员行程码、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发热病人或重点人员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疫情防控指挥部社防组,由社防组推送各镇、街及属地派出所,由各镇、街及居地派出所进行精准防控。同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推送区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同时开展有关应急流调处置工作。

(四)区卫生健康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镇、街及区公安、交通运输、工业信息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提供防控技术指导,同时要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及时组织召开疫情防控联席会议。调度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有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五)区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流调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区流调应急大队工作并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中流行病学调查,将流调信息及时推送公安、镇(办)协助查找相关联人员。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并督促防控措施的落实,及时设置相关疫点和疫区。

(六)各乡镇(街道)和其他单位。负责辖区和本单位流调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完善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区疾控中心管控设置的疫点、疫区,及时按照区疫情防控办、区公安分局、区工业信息化局等推送的个人及密切接触人员信息进行细筛核准,进行“双向”排查,通过摸排从而进一步明确目标人员,及时管控。完成区疫情防控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协调联动机制

1.联络员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8426399)。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说明经单位盖章后书面报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联络员应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积极主动联系汇报工作,当好桥梁纽带,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2.完善应急值班制度。一是各单位要设置专门值班电话,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各单位值班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报告、备案。非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值班人员应保证上班期间通讯联络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应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值班,同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二是接到领导小组或区疫情流调联动办公室工作指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开展处置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必须在区流调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协调联动,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要加强突发应急信息交流沟通,及时落实流调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开展监测预警。

(二)坚持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疫情流调应急工作,结合各自职责,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好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三)加强制度管理。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流调应急工作,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开展应急处置。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培训演练,做到有备无患,常备不懈。

新冠疫情流调工作汇报 新冠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最大限度的保障全街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村“两委”属地责任,村书记(主任)是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村书记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抓落实,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统一指挥,分兵把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真正做到家家有人看、户户有人管。

(二)强化责任分工。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疫情防控封闭管理工作方案,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充分发挥村三委及各队长的作用。统筹做好卫生指导、紧急处置、物资保障等相关工作,全面做好本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

(三)强化统筹兼顾。各村要坚持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生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做好备春耕工作,有序组织农民余粮销售;做好村屯绿美化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一)疫情检测站防控措施

1.疫情检测站设置。各村要根据自然条件、道路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疫情检测站。村级疫情检测站设置在入村路口上,每村原则上只留1个出入口保证村民和车辆通行。各疫情检测站要设置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照明设备、体温计、专门车辆、取暖设施、帐篷等工作必备设施。每个疫情检测站原则上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佩戴袖标,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

2.疫情检测站管理。本村人员外出和返回,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街道、村开具的通行证,两证合一,同时必须佩戴口罩方可通行。村民每次外出必须登记,返回测温后方可进入;身在外地的本街道、村人员首次返乡,无需出具通行证,经过严格的测温后,方可放行;外来非本村人员(按照《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情形除外)一律劝返;符合《关于确保我市“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车辆和人员,经查验、登记后必须放行,保证“绿色通道”畅通,落实好“一断三不断”要求。

3.应急处理。各级疫情检测站要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热和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梅进村人员作为重点,严查细查,并要立即向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医疗救护组报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其他情况做好信息登记,安排专人看护居家隔离。

(二)村内防控措施

1.组建防控巡逻队伍。各村组建防控巡逻队,由村书记(主任)担任队长,巡逻队走村入户宣传防控要求,及时制止各种违规行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外地返乡人员做到“四必查”“三必访”,即:返乡人员身份必查、返乡路线必查、返乡人员密切接触者必查、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必查;外来人员必访、生病发烧人员必访、密切接触者必访。

2.严格网格化管理。以组、自然屯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安排村组干部、辅警、党员担任网格长,对农户进行严格管理。每个网格要落实“四个一”制度,即签一份承诺书、打一次电话、建一册台账、建一个微信群,做到“网眼细、抓的实、情况清、底数明”,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

3.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和隔离看护工作。各村村医要切实发挥作用,对发现发烧人员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控制。

4.严格管控外出人员。按照防疫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人员流动,以下三类人员经过村委会研究批准可以外出:一是外出就医人员;二是外出上班务工人员;三是外出购买急需物资人员。其他情况需要外出人员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同意后由村书记(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的方式方可出行。外出人员由村委会开具全市街道统一的《市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见附件2),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特殊情况需请示街道主要领导后,方可开具通行证。对无通行证外出人员,疫情检测站发现后进行训诫劝返,不听从训诫的移交公安派出所处理。

5.严格人员流动管控。各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红事”延期至疫情结束,“白事”一律从简并报备。农村居民无特殊情况不得走亲访友、打牌、打麻将、闲谈、严禁各种类型聚会、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组织、参与3人以上聚集活动的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严格环境整治措施。要加强本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村头屯边、公路两侧、林带壕沟等成堆垃圾开展清理,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督促保洁员按时上岗,对生活垃圾、污物做到日产日清。

(三)物资保障措施

1.各村组成立生产生活保障队,负责村民所需要各方面生产生活物资,如需采购急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由村组安排专人外出购买,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

2.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门车辆配送、定点错峰采购等方式,保障村民基本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

3.对农民急需的备春耕物资,各村要摸清底数,及时上报街道,街道定点预定等多种方式加以解决。

(四)营造宣传氛围

通过村屯广播、宣传车辆、编印宣传资料、印发倡议书和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村级防控信息通报和防疫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各村妇联主席要发动、引导农民自制口罩,做好疫情防控。要教育宣传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防控意识,增强防控本领。

(一)要坚持工作标准。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劲厌战情绪,按照方案要求,坚持环节不减、标准不降,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对于突发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会商研判,科学有效处置。要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各村安排专人每天将疫情信息汇总,上报封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疫情防控封闭管理组会不定期对各村防控封闭管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玩忽职守、空岗漏岗、把关不严、营私舞弊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出现问题的村及具体工作人员严肃追责。

(二)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村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率先垂范,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带头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带头协助做好特殊时期村民思想工作,劝导村民听党话、真配合,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

新冠疫情流调工作汇报 新冠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xx管理中心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由工区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名单详见附件1)

(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我工区职工不感染疫情。

所有职工上班必须戴口罩,上下班勤洗手,工作场所和宿舍勤通风。休息期间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保证职工不感染疫情,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就是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的最大贡献。

(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上班前,办公室组织职工测体温,并做好记录。每天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垃圾桶要定期消毒。外来人员进站区办事必须测体温,同时做好记录。

(三)设立隔离室,为发热病人隔离观察提供便利。

设置了隔离观察室,若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工区职工体温超过℃时,要及时隔离、就医或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

(四)认真做好人员排查,严防疫情传播。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车辆、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近一个月内前往或途径、停留武汉的人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报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六)购足防护用品,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目前,口罩、消毒液已成为紧俏物品,集中大量采购比较困难,办公室购买了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消毒用品发放,并建立严格领用签字制度。

(七)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防联控。

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支持上述部门在门口设立检测点,配合做好发热病人的救治和隔离观察。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值班,正确引导。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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