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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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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落实属地责任、严防疫情输入,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如下:

一、疫情防控职责任务

(一)预防为主,推动公众自主管控常态化

1.引导群众培育卫生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质。结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爱国卫生运动等7大专项行动,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增强群众健康素养,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健康科普。

2.落实公共场所防疫工作要求,有效预防感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自觉减少人群聚集、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落实通风消毒等预防措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封闭场所等的日常清洁和通风消毒。

(二)精准防控,推进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1.分类施策,严格管控外来人员。严格按照X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各类重点疫情地区往来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每天对各村外来人员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关注3个高风险地区和6个中风险地区外来人员。对所有外来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4天自我观察”的管控措施。

2.落实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消毒措施。将中小学、农村集贸市场、旅馆客店等人员密集区域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人员密集区域组织消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查农村集贸市场经营进口海鲜等危害公众安全的经营行为。开展校园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对教室及时通风消毒,引导学生佩戴口罩。

3.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X卫生院对确诊机构、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早发现”、“早报告”,避免瞒报、漏报、迟报,实行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实名登记,上报相关购药信息,及时发现和排查异常。

(三)联防联控,公共卫生应急预备常态化

1.加强宣传,群防群治。X在村委会、学校、村组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入口张贴二维码,实现扫码全覆盖,及时定位“红码”人员。通过粘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播放防控知识宣传音频等方式,结合“XX”公众号、X政府微博、政府门户网站等线上渠道,及时宣传国内外疫情变化,传播疫情防控专业知识,最大范围内争取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配合。

2.强化保障,以备所需。定期清点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并建立管理台账,安排专人领用登记、定期清点,确保物资管理有序,应急保障充分。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X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XX

成 员: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由XX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分设8个工作组,具体安排如下:

(一)XX村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向村民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全面排查外地返乡学生、务工返乡人员;

3.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任务。

(二)XX村工作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向村民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2.全面排查外地返乡学生、务工返乡人员;

3.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任务。

(三)综合协调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信息报送等工作;

2.负责宣传资料、防护口罩、消毒器具等物资储备工作;

3.负责上情下达,做好与上级各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

4.负责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5.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医疗救治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各村卫生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

1.做好医务人员知识技能培训;

2.做好院内感染防控措施;

3.负责开展好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4.做好物体表面、地面、复用物品等的消毒措施;

5.及时上报疫情报告;

6.对患者及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7.做好确诊患者隔离工作;

8.强化应急值班值守。

(五)综治维稳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综治干事、网格员、乡派出所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疫区封锁,配合隔离等工作;

3.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部署

由X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向全乡干部职工、村“两委”班子传达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安排落实落细、掷地有声。

责任单位: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二)突出工作重点。

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乡机关站所等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基层卫生人员和派出所民警、护林员、保洁员等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村组自我防护,由乡机关统一负责,通过走访调查、进家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高、中风险地区务工返乡、求学、探亲人员和居家离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组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各村工作组成员

(三)全面深入排查。

改进排查方式,以村、村小组为单位,进行遍访遍查,逐户入户走访排查,认真做好排查登记,提高排查的精准度。同时,做好入户排查人员的自我防护保障。对排查出来的关注人员,逐一建档造册。对重点关注人员,由辖区派出所带队,乡机关干部职工、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家庭医生等共同开展上门排查服务,确保防控到村、精准到人、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各村疫情防控工作组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各村工作组成员

(四)密切动态跟踪。

强化网格员管理职责,加强人员跟踪监测,准确掌握各村人员往来情况,提高追踪的敏感度和精细化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对所有外来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4天,我观察”的管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对排查出来的病例(含已就医和未就医居民)及时送当地诊疗医院对病情进行筛选、分类,严格实施隔离,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排查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柒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要求配合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医院做好排查、隔离治疗和居家观察,防止蔓延扩散。对解除居家留验观察者,乡卫生院要继续加强跟踪监测。

责任单位:XX综治办、XX派出所、XX卫生院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五)开展爱卫运动。

加大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开展群众爱卫运动,对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严格清洁、消毒,重点加强对邑马珍市场、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房、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集中卫生清理和消杀,并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小组、单位和家庭,及时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防止疾病传播。

责任单位:X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引导群众养成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自觉减少人群聚集、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做到疫情防控人人知晓、人人参与。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敦促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从自身做起,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X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委会要继续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认真统计汇总本辖区排查防控情况,精准填报表册,及时上报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责任领导:XX

责任人:XX

(八)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单位要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乡纪委负责对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迟报、漏报、瞒报、错报以及因排查不到位,致使防控不及时、疫情扩大,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各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单位:X纪检监察室

责任领导:纪委书记

责任人:纪检专干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篇】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为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疫情防控为先,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的前提和基础,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多管齐下的应急状态转为科学精准的常态化防控。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四早”“四集中”原则,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严防本地疫情反弹,严防疫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防控。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落实部门、行业、单位、家庭和个人的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二)科学精准,突出重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坚持分区分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科学防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联防联控,统筹兼顾。落实区域、部门、社区和单位联防联控,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急处置,实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广泛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提速扩面,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1.保持组织领导机制不变。保留现有各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设置精简高效的实体化办事机构,完善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党委设立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疾病、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体化运行。

2.保持联防联控机制不变。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社会协同的防控体系,形成横到边、纵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和城市社区街道的疫情防控网络。特别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工作网络,实行网格化防控。畅通沟通联络与信息共享机制,行业管理与专业技术指导相结合,把疫情防控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每一个环节。

3.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不变。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患者严格按照转运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优势力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

4.保持专家指导与科学决策机制不变。进一步完善专家会商与技术指导机制,充分发挥省和地方专家组作用,更好地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医疗救治、科研攻关、社会引导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定期不定期开展防控策略措施和疫情发展趋势分析研判,适时调整和优化防控策略,提高疫情防控决策的可行性与前瞻性。

(二)突出关键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1.强化口岸疫情防控。驻省外口岸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统筹协调所在省份航空、陆路和水路入境来鲁人员管控,积极对接当地政策要求和工作安排,做好各类入境人员筛查管理,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省内航空口岸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对所有入境国际航班安排专用机位、廊桥和通道,在指定安全区域完成入境人员检疫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与其他人群直接接触。海港口岸加强防控协调联动,严格执行船舶及人员防控管理规定,加大对船上人员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排查力度,保持对海上偷渡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堵住非法入境渠道,严防疫情从海上输入。海关严格按规定实施交通工具登临检疫和旅检通道卫生检疫,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所有入境人员在通关第一时间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规定对外国货运航班机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2.强化特殊场所卫生治理。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定期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接收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根据需要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筛查;有疫情地区严格按规定实施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服刑人员、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病区和隔离病房,对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严格内部医疗服务管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立即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

3.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按照《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要求,压实各地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加快各级各类学校开学返校节奏,推动学校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落实“一校一案”,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开学各项准备,严格执行开学条件核验制度,坚决守牢“条件不达标不开学”的底线。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形成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新模式。做好学校师生员工中的重点人群摸排检测工作。开展以师生员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监测及接触史、旅行史排查,及时摸排检测有风险的人员。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实行“测温+健康绿码”入校,严格落实晨午晚一日三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追踪等制度,实行校外住宿教职工员工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健全学校定点医院和送诊绿色通道,优化体温异常师生员工核酸检测流程,缩短检测时间。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组织经常性演练,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做到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强化学校联防联控与工作联动,组织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诊巡查,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健全学校与家庭、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完善校医配备制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推动社会理解和支持教育复学工作,确保每一个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每一所学校开学平稳有序。

4.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全力做好患者救治,定点医院不撤销、隔离病区不压缩,留观床位不减少,保留各级专家组和专家团队建制,充分发挥省市两级专家团队临床诊疗指导作用。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管理,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对疑似病例采取留观措施。每间隔离留观室应设置独立的卫生间,对隔离留观病区实行封闭管理,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隔离留观患者非诊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做好入境隔离人员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就医管理,诊疗过程严格做到与其他诊疗人群出入口分离、诊区分离、人员分离、就诊路线分离。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规范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加强陪护人员管理,原则上禁止探视,防止交叉感染。加强医疗机构物资准备,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储备充足。

5.完善社区服务与疫情防控。根据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聚焦恢复秩序提供服务,低风险地区或未发现病例社区,应解除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不再设置“硬隔离”“物理隔离”。除疫情防控重点人员外,原则上不限制人员流动和进出社区,不得超范围实施人员隔离措施,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继续实施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按规定有序恢复社区综合服务,有条件地区可建立快递员、配送员准入机制。加强社区防控工作人文关怀,帮助患者和隔离人员回归社区。坚持“外防输入”策略,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由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社区疫情防控小组,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社区居民健康监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随访登记、信息告知、物资准备、外来人员和重点人员管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切实做到“四早”。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农村大集、家族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做好外出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提升社区防控信息化水平,实现健康监测、社区随访、人员登记动态化和信息管理化,做到社区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为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奠定基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整治、科学消杀、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6.完善复工复产精准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要求。除国家和省根据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外,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及相关生产活动。压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属地、部门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精准落实到复工复产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建立完善企事业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防控方案预案,明确疫情应急处置措施与流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一企(单位)一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严格实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核验、“一米线”等措施,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加强宣传培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隔离,安排就近送医。

7.完善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全面做好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人员出入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人员防护、检测筛查、客流量控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防止聚集扎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科学合理调配公共交通运力,引导乘客隔位就座、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积极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购物排队等候时间;抓好住宿经营单位管理,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大力推广使用自动测温筛检、智能消杀、智能预警等新技术新仪器,提高查验通行效率。有序开放公共场所,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但要从严控制活动规模。抓好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认真制定应对预案,妥善周密安排,加强外来人员核查,全面落实交通出行、就餐购物、外出旅游等环节的防控措施,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分时错峰、流量管理等手段,科学分流引导人群,避免人员聚集,严防疫情传播。

8.完善关键环节防控措施。科学调整应急响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动态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确定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实施精准防控。以市为单位统筹辖区资源,预留集中服务点(隔离点)等场所,按1个月的储备量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强化重点管控。高度重视口岸城市、有本地病例发生地区、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毗邻和人口流动频繁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切断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输入输出。加强疫情调查处置。发现疑似病例、聚集性疫情等苗头性问题,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传染源追踪、人员管控、疫点消毒等处置工作。加强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作配合,最大程度扩大调查范围,彻底追踪查找密切接触者,查清感染原因,对可能的污染场所全面终末消毒。严格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严防疫情输出和扩散蔓延。

(三)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落实精准化防控措施

1.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工作衔接。做好山东籍境外人员的沟通安抚,指导其在当地做好防护。落实入境来鲁人员提前3天报备要求,完善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入境来鲁人员从远端防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分类转运到集中隔离、全面检测、医疗救治、社区管控的管理闭环,实现从“国门”到“家门”的无缝对接与全链条管理。做好人员转运检测。省内口岸入境人员按规定“点对点”分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进行诊治或隔离观察,在隔离期间按规定至少进行2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省外口岸入境中转人员就地诊治和集中隔离,治愈并完成医学观察或隔离期满后,一律乘飞机返回或“点对点”接回,抵达后立即按规定到集中服务点(隔离点)进行1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持续开展健康管理。所有入境来鲁人员隔离期满后,应及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做好随访登记,继续进行14天居家健康管理,无可疑症状的,期满后可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

2.加强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服务管理。严格排查登记。进一步压实村居(社区)和用工单位责任,提前进行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摸排,认真开展人员休整集散、信息登记、健康检查和转运引导。合理设置外来人员集中服务点(隔离点),优化登记服务流程,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严格百分百健康检测。无有效核酸证明的疫情重点地区来鲁人员必须在抵达目的地24小时内完成健康检查和核酸、血清抗体检测,持当地健康码、检测均为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申领山东健康通行码后正常出行;阳性检测者和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按规定进行诊治、医学观察和后续管理。加强关爱帮扶。妥善解决重点地区来鲁人员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避免“身份地域”歧视。

3.加强无症状感染者和出院患者健康管理。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和管理,继续坚持“五个一律”,对所有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全部开展核酸等实验室检测,并扩大检测筛查人群和范围。对所有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发现后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观察治疗,开展影像学检查、血常规检测和中医中药预防服务;出院后按规定再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参照确诊病例做好出院后长期健康管理。强化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管理,严格落实患者出院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出院后14天、28天、三个月、半年随访复诊与核酸检测,实施定点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式服务管理,保证“出院有人接”“隔离有人管”“康复有人做”“居家有人访”,实现在院治疗和出院管理全闭环。

4.加强居民个人防护。增强健康意识,加强居民个人防护的预防指导,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群众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咳嗽礼仪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减少外出活动和人群聚集,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密闭空间、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养成随身携带口罩习惯,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以及就医等情况时应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采用正确洗手方法;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家庭清洁卫生,经常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野味),家庭常备体温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家庭成员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5.加强核酸检测服务。扩大重点人群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行科学评估,扩大核酸检测规模,根据疫情态势,对以下人群实行“应检尽检”: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返校前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及21天内发生疫情社区(村居)的学校师生员工;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和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有疫情重点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服务人员;经研判具有疫情风险的人群。积极提供检测服务,做到愿检尽检。根据核酸检测能力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除已有明确规定的外,“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各地要及时公布检测机构名单。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应对有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开放检测服务,并提供检测证明。强化检测结果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做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松懈。加强疫情防控督导督查,健全完善巡查检查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检查。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对任何渎职失责行为,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省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各地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二)强化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防控,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地方立法,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动物防疫、生物安全等地方法规。完善监督执法标准和处罚程序,健全公共卫生法律规章体系,切实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单位和个人自觉遵法守法、自律规矩、依法防控意识。

(三)提升检测能力。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5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级疾控中心能够开展核酸检测,其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要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暂无检测机构的县(市、区)由市级统筹安排检测机构提供采样和检测等服务。进一步扩大检测规模,鼓励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疾控机构在完成政府指令性检测任务后可提供社会检测服务。检测机构要制定、公布检测流程、预约程序,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建立以省、市疾控中心和临检中心为核心的新冠病毒检测质控网络,组织专家评估遴选检测试剂,定期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四)发挥大数据作用。全面推动“健康码”一码通行,进一步加大发码力度,尽快达到一人一码,对有智能手机人群,实现全部申办到手;对老人、儿童等没有智能手机人群,由其家人使用“为家人代办”模块代为申办并打印使用纸质健康码;对境外、外省来鲁人员,引导其使用“来鲁申报”模块申办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加强新冠肺炎信息报告登记,及时报送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出院或解除隔离信息;新冠病毒检测机构要做好检测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建立完善山东省全量检测信息库,对检测阴性和检测阳性但经医学观察已排除感染的人员建立健康通行码人员信息库,作为重点人群赋码依据。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省出入境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共享数据库及查询接口,做到一人一码全程大数据比对。

(五)补齐短板弱项。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明确各级疾控机构职能定位,改革完善管理体制,加快人员空编补齐,提升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业务管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社区防控基础。启动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以市为单位新建或改建1所三级标准传染病医院,重点加强县级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推进精神卫生机构改扩建,加快补齐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短板。积极总结推广中医药在新冠肺炎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经验与特色优势。

(六)加大服务保障。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改革疾控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与重大疾病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机制。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基层疫情防控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相关待遇。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疗费豁免制度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确保不因经济原因影响及时救治。整合优化应急物资保障管理职能,强化大数据支撑,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保障物资供应及时科学。建立公共卫生安全信息平台,建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筛查数据库,实现疫情相关数据实时监测、动态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升预警能力。

(七)加快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在省科技创新发展专项中,设立公共卫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新冠病毒流行病学、临床诊治、药物与检测装备等为重点,继续推进实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技术攻关及集成应用”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开展多学科、多单位联合攻关,做好疫苗、药物、检测试剂和诊疗技术研发应用。加强与有关国家的信息共享、技术交流和防控合作。开展“疾控大培训”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加强高等院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现场流行病学等应用型人才培养。

(八)强化宣传培训。完善健康公益宣传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主动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组织讲好“抗疫故事”,树立正面典型,传播弘扬社会正能量。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进健康防病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开展“疫情防控全民大培训”,为每个单位培育1支疫情防控队伍和1名疫情防控指导员,推动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促进全社会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的双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篇】

各部门:

为全力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强化监测预警,盯住关键环节,提升应对能力,落实物资保障,打好疫情防控主动仗,巩固防控成果,确保不出现疫情反弹。

二、主要措施

一要足量储备。口罩、消毒液、橡胶手套、劳保用品等要储备六个月的使用量,测温枪、喷雾器等要根据实际情况足额配置。保留设置口罩回收箱。

二要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新冠肺炎等秋冬季多发性传染疾病防控知识,利用条幅、展板、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及微信做好健康宣教工作,提高员工防控意识。

三要严格管控人员流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员工及外来人员测温登记,推行健康码、行程码通行制度,要在办公场所、固定作业场地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行程码”,对进出人员“行程卡”做好保留存档统计工作。

四要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规范空调运行管理和使用,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洗手间洁净干爽,对接触较多的桌面、电脑鼠标、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及时倾倒垃圾。

五要及时清理设立食堂和员工宿舍的积存杂物、废弃物,彻底清理卫生死角,保持人员密度限制、物品消杀、食材检疫,消除疫情传染隐患,一旦疫情发生“新燃点”,应果断执行关闭食堂、集体宿舍的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主动靠前指挥,未雨绸缪。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针对性地完善各项机制,着力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制定实施好具体方案,落实精准有效举措。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要突出常效长效,坚持把常态化防控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加强排查管控力度,对人员密集场所规范管理,对聚集性活动严格管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舆论宣传等形式推进防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四篇】

01始终绷紧常态化防控这根弦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长期性,坚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做到思想不松、责任不松、措施不松、工作不松。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防控要求再落实,同步跟进整改,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防控形势发生逆转。

02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督促社区、小区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防控措施不留空白。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各自承担的联防联控工作职责,一以贯之的坚持防控标准和工作质量,督导本行业、本系统做好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防控措施。全体市民要落实社会责任,主动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依法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03持续推进落实联防联控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持续做好监测排查和院内感染防控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24小时值班制和全员佩戴口罩制度,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与管理,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候诊候检区聚集人员,健全陪护和探视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登记、销售台账备查等制度,开展对农贸市场、水产市场、超市商场、餐饮门店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三文鱼等进口、外来水产品的检验检测、索证索票、产地追溯等监管工作,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牛羊、鸡鸭等畜禽的屠宰管理,严格规范农贸市场活禽销售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确保市场销售农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安全。林业部门要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商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准确掌握供应情况,开展市场供应形势研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充货源,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良好。教育部门要从严把握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压实校长、家长责任,坚决避免出现校内疫情传播

04迅速开展重点人群监测管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严密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及时掌握国务院客户端调整更新的高、中风险区清单,对从高、中风险区来酒返酒人员严格进行分类管理。要对近期有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接触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核酸检测。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活动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申报有关情况,并按照社区(村)安排,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等措施。对故意隐瞒不报或迟报、误报个人相关情况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从即日起,原《来酒返酒重点人员排查汇总表》、《来酒返酒重点人员排查动态汇总表》不再上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将主要精力放在新出现的高、中风险区及入境人员排查管理上,工作进展统计口径另行安排。

05引导群众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措

要通过已构建的宣传平台、宣传机制,向广大市民普及 “疫情还未结束、大家提高警惕”的理念,提倡健康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不扎堆、不聚集,主动提供高、中风险区来酒返酒人员线索,进一步巩固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良好氛围。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防止新的外来输入感染及疫情扩散,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保障全省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持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境外、省外病例输入,对出现的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减少二代病例,杜绝三代病例发生,防止疫情局部暴发流行和发生社区传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

二、防控措施

(一)严防外地病例输入。

1.做好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防控。各地要及时关注和公布全国疫情动态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调整,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市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到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不再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到我省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2.做好湖北(武汉市除外)来黔人员管控。对14天内有湖北(武汉市除外)旅居史人员,持有健康绿码,且有7天内合法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直接放行;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须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

3.做好境外来黔人员管控。严格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境外来黔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隔离14天的,到我省后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进行隔离。各地要组织开展清查婚姻外籍“黑户”、偷渡务工人员专项活动,排查非法入境人员,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4.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湖北及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面向群众开通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

(二)落实“四早”措施。

5.早发现。落实重点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排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做到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早发现”。一是加强发热病例监测。继续做好流感监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及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监测常态化工作;继续做好发热病例监测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须加强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对所有科室门诊、住院病例中的发热病例均需进行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私人诊所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例,门诊发现发热病例须立即转定点发热门诊。二是加强退烧药品管理。继续做好药店退烧药品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物。对购买退烧药物的顾客需进行登记,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三是加强重点场所扫码和体温监测。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外地来黔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取消市内公交车、非外地接驳地铁站点的扫码和体温监测,方便群众快速出行。四是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地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武汉来黔人员、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外省返黔师生等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对其他人群实施“愿检尽检”。“应检尽检”所需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愿检尽检”所需费用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承担;检测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确定并公示。各地要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6.早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各地要在 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12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优势,尽快彻底查明可能的感染源,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追踪管理。

7.早隔离。及时对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各地要及时公布防控区域相关信息。

8.早治疗。省将军山医院为全省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集中定点收治医院。一旦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各地要尽快将其转送至省将军山医院,落实“早治疗”措施。及时有效治疗轻症、普通型患者,减少向重症转化。对重症患者加强专家组会诊,实施多学科救治,有效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后,继续在省将军山医院集中康复14天之后再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做好1年健康随访工作。各地要保留定点收治医院、保障必需的防控物资,充实核酸检测力量,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强化重点防控。

9.医疗机构防控。筑牢医院感染防线,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避免交叉感染。严格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医疗机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监测。推广非急诊分时段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方便群众就医。

10.校园防控。按照统一部署、一校一案的原则,分期分批复学复课。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来黔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11.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生活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以及影剧院、游艺厅、洗浴中心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控制人流密度,加强通风消毒,配备手卫生等设施。市级政府所在地继续关闭活禽市场,县级政府所在地季节性关闭活禽市场。

12.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13.重点人群防控。引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4.社区防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5.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16.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17.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18.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19.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五)补齐防控短板。

20.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人群相对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地方县级及以上疾控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着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扩大商业化应用。加强疾控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流调能力。健全医疗救治体系及物资储备体系,统一医药物资储备,完善疫情监测机制。

21.加强人员培训。坚持“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常规与应急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加强医疗、疾控、社区等人员专业防控救治知识常态化培训和操作流程演练,提高处置救治能力。

22.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健康码”互通互认“一码通行”,及时将核酸检测结果、重点人员等信息共享到“健康码”数据库,推进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的推广应用,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本单位的防控方案,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辖区内低、中、高风险县(市、区、特区)名单和应急响应级别,并对外公布;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

(二)加强沟通协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防控机制,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地政府和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应急突发疫情快速协调处置。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机场、车站、宾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的扫码通行及体温检测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地药监部门要对药店售卖发烧药物进行监管,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规范及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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