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与职责汇聚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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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一篇】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为此,红岩小学专门成立了环境教育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优化措施,校长亲自抓,教导处和德育处紧密配合,把环境教育工作与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同时,认真制定环保培训计划,开学两次组织教师开展环保知识学习,使环保教育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加强宣传教育是我们开展环保教育的主要途径,我们大量收集环保知识文件资料,详实丰富的软件资料为开展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站、主题大、中队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尤其是围绕“植树节”、“爱鸟周”、“环境日”等特殊时刻,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因地制宜、有的放矢进行教育。 各班以班会课、队会课、综合实践课为主阵地,结合环保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目标,举行环保教育主题班会、队会活动、主题综合实践活动,开展了以“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创建清洁优美的校园”、 “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为主题的征文、演讲、黑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观看教育片等的环保教育活动。
化教室活动,从而让学生在一个优美的环境中学习生活。
四月份的第一个周是我国的爱鸟周。我校操场的一个大树上有一个大鸟窝,每天大课间活动都能看见母鸟飞进飞出哺育幼鸟;学校三面环河,白鹭嬉戏、捕食是常见的景象。孩童与鸟儿和谐共处是我校的一大温馨景观。四月,我们继续组织开展了“关爱生命与鸟共舞——做鸟类的忠实朋友!”为主题的活动。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于生存的家园。地球母亲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茂密的森林,可爱的动物,清新的空气,人类没有好好地珍惜这一切馈赠,而是肆意地毁灭。直至地球母亲向人类发出警告,人类才有所觉醒,才懂得要拯救已失去的或正要失去的一切。于是,人们开始进行恒久的“创绿”活动了。
当前,环境意识和环境质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必须对环保教育和环保活动达到共识:环保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环保意识是现代人的基本素质,增强环保意识,必须从儿童抓起,才能从根本上决解问题。
“绿色学校”的创建就是环保教育的具体体现。我们学校通过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构筑素质教育平台,促使学生素质更全面、更成熟地发展。
向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环保教育和环保知识教育,并把环保教育纳入到德育工作的范畴。
其次,对学生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并把它作为规范来履行。在学校本次“创绿”活动中,我向学生提出如下要求:
1、 自觉节约能源,让学生知道不浪费水、电、粮食、纸张,就是保护环境。
2、 变废为宝,把可回收垃圾分类。
3、 吃东西要选择绿色食品,让学生懂得这样有利于健康。
4、 爱护动植物,让学生明白这是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
5、 讲究卫生,不使用白色污染的用品。
这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环保教育,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并自觉按照环保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文明的青少年。
而作为教师,我更明白应把环保教育渗透在课堂教学中。如在数学课上,我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数字,让学生自己计算出一天里全国小学生家庭白色污染的数量。让学生从具体的事例中体会到白色污染的严重性,激发学生环保的积极性,从而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
最后,教师应该在日常生活中,率先垂范,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因为无声的教育胜过于有声的教育。
让全人类都行动起来,投入到拯救地球母亲的行列中。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二篇】
7、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以及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
8、对各车间、部门安全指示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9、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做好事故统计,找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三篇】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提升国家环境治理能力,增强环保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我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部党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大力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减少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国环保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环境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人事司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二)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环境监察执法机构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梳理并公布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环监局负责落实)按照发展改革委统一工作部署安排,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信用中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政法司牵头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把实体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编制完善项目服务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研究出台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行为规范,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舒心。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厅牵头负责,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四)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环保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环境经济政策的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部政府的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政法司牵头落实)。
(五)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积极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涉及负面清单调整时,要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政法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六)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中,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开项目建设环境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等相关信息,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前依法公开环评文件全本,环保部门受理后,应向社会公开受理、审查、审批等相关信息。(环评司牵头落实)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减税降费、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方面的信息公开。(涉及相关职能的司局配合落实)。
(七)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研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积极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出台政策的业务司局牵头落实)研究推进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宣教司牵头,会同政法司及有关司局落实)。
(八)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各业务司局负责落实)推动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贯彻落实环保政策措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涉督查事宜办公厅会同环监局(督查事项)、督察办(约谈、区域限批等)落实,涉审计事宜规财司牵头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规财司牵头落实)。
(九)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全国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信息。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正式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省(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监测司牵头落实)。
2、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1月起,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6〕3号),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网站、地方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监测司牵头负责,并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3、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信息。围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土壤司牵头落实)。
4、自然生态保护信息。按程序及时公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晋升、调整和面积、范围等信息。按程序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关信息。(生态司牵头落实)。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环评司牵头,会同核二、核三司落实)。
6、污染减排信息。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要求,报国务院审定后,向全社会公开及“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结果。(规财司牵头落实)及时公开环境统计年报信息,编辑出版《中国环境统计年报》,配合《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的编辑出版。“六五”前,通过《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向社会公布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司牵头落实)。
7、重点排污单位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环评及其他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环监局牵头落实)。
8、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继续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加快推进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测司牵头落实)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情况。公开全国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信息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经济带等重大生态环境专项执法督查信息。定期公开重点案件督办、挂牌督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后督察情况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行政处罚、排污收费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等相关信息。(环监局牵头,会同相关司局落实)。
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督导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时公开信息,我部适时发布新闻通稿。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督促指导地方政府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应急中心牵头,会同宣教司落实)。
10、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宣贯《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和落实公众沟通工作。做好民用核安全设备及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核电厂和民用研究堆核安全监管信息。做好核与辐射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三阶段(受理、拟批复、批复)信息的及时公开。实时发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自动站监测数据。(核一、核二、核三司牵头落实)。
(十)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时,牵头部门组织好协调会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的评议,推动行政机关更好满足申请人需求。(办公厅牵头,会同各司局落实)稳慎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防范恶意炒作。(政法司牵头落实)。
(十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司局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联合国务院其他部门出台文件时,文件起草部门负责报批解读方案),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政府的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相关业务司局协调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底前部主要负责人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环境保护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落实)。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宣教司牵头落实)。
(十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宣教司牵头,会同有关司局落实)。
(十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修订工作,做好配套内容的修改完善。(办公厅牵头落实)及时公开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政法司牵头,会同办公厅及有关司局落实)。
(十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督导各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规范各级网站建设。加快推进部政府的网站升级改版工作,发挥好政府的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的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办公厅牵头落实)。
(十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将全国环保系统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年内部计划组织省级环境保护厅(局)、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督导省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地市、县级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人事司牵头,会同办公厅落实)。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厅牵头负责,业务司局按职责落实并归口指导直属单位)。
(二)加强经费保障。
适当增加政务公开工作经费,逐步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规财司牵头落实)。
(三)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批示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研究解决我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力争尽快见到成效,取得较大进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年底前对省级环保部门落实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办公厅牵头落实)。
(四)完善激励问责机制。
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厅牵头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归口指导,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踪问效,部办公厅视情检查落实情况。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四篇】
20xx年以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在区环保局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实实在在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公司综合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没有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件。现就一些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加强责任制建设。
公司投产以来,十分关注环保达标情况,严格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污水排放标准》等政策法规进行监督完善,真正做到外请监督、内抓管理。加强污水排放的管理,在区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本司的污水排放符合标准。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环境保护的意识。
组织人员在公司内部做了大力宣传,在厂区内种植了各种树木,增加了绿色植被,净化了空气。污水房做到每天勤记录,勤勘察。在全公司营造了保护环境、全民参与的浓烈氛围,让环保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生产,让大家更深入全面地了解环保部门的职责、环境质量的状况、环境保护工作的任重道远。
(三)坚持环保工作,做好外请监督内抓管理。
组织人员对我公司现场进行环境影响考察。强化了现场检查力度,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环境意识,优化了我们的生活工作环境。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公司各类噪声源的管理,规范建设施工噪声申报制度,加大对企业固定噪声源治理力度。
(四)总结。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是一种共识和要求。我公司成立之初,就制定了“环保五步发展计划”:创建“环保型企业”,完成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贯标,创建“清洁工厂”,我们将总结过去的成果,学习外部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企业的环保形象,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加大力度,实事求是抓好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抓好企业的环保治理,长抓不懈,创造明天的环保企业。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五篇】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沟通和协调本部门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环保方面工作联系。 3设别和获取适用的涉及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制度,向公司领导和员工传达实施。
4、为公司领导在有关安全环保事项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意见。
6、负责对员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7、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8、组织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9、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10、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
12、负责各类事故组织调查工作;及时向分管副总进行事故汇报。
1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生产车间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15、确保公司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废”达标排放、减低环保运行费用。
16、定期进行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出处
17、完善各类安全、环保管理台帐,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各类报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