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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总结范文与职责【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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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一篇】

1.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经常性向学生宣传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会议精神、学校各类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利用班会、团队活动等形式,给学生系统地传授安全知识。贯彻学校一系列安全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收缴学生携带的“违禁物品”,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四要八不准”制度》。

4.建立本班安全机构,制定本班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食品卫生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5.定期家访,经常与家长沟通,共同掌握学生的动态,建立“特困生”、“学困生”、“留守学生”等档案。

6.班主任要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同做好学生在校内外安全防范工作,并将责任书上交学校存档。

7.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劳动、大扫除等课外活动时,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指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要求学生按时离校,按时回家。

8.班主任要协调科任教师,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并上报学校值班领导。

9.本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并将有关情况汇报学校。

10.随时对本教室及学生活动的相关部位认真巡查,如有隐患应书面向领导汇报。

11.班主任、科任老师必须课前清点本班学生人数,缺席学生查明原因,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2.加强对本班住宿学生的管理,发生意外应及时处理。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二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年八月十九日。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三篇】

1、在市环境保护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辖区环境保护的地方规章,并监督执行。拟定辖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弄能区划。

2、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电磁辐射、光辐射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回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环境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

4、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有关环境方面的工作。

7、负责指导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贯彻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开发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承办市环保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四篇】

关于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以下简称《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示范名录》所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已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鼓励目录》所列的技术是已经工程实践证明的成熟技术。国家鼓励对《示范名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工程示范和推广,对《鼓励目录》中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应用。现将20《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发布的《国家先进污染治理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

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五篇】

1、树立安全为首意识,热爱岗位,责任性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责任到人。负责对值周值日教师涉及安全管理方面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

3、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根据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活动安全、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内容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撰写总结;负责编印学校安全工作行事历。

4、定期检查校舍建筑,严防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破损脱落、玻璃窗等高处物坠落伤害师生的事故发生,严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记录好学校安全管理记录、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隐患季报表、学校安全隐患月排查表,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时限和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和表册。

5、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年级组长、班主任、辅导员落实安全工作职责;配合和组织好学校的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演练。

6、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教室、寝室、办公室的防盗工作,谨防被盗窃而损害学校财产;配合总务处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在放假前要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检查。

7、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8、督促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晨检、午检记录和报告。

9、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资料搜集整理,学校各班安全工作考核和“平安校园”考核工作。

10、负责撰写学校安全活动通讯报道;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工作。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六篇】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水体、土壤、海洋等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粉尘、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落实国家、省、宁波市和本市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省、宁波市和本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

(四)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收费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和验收;组织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实施环保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对全市污染源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依法处理污染纠纷。

(六)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域、饮用水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活动。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负责本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制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计划,并监督管理。

(八)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开展市内外环境保护科技合作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督工作;管理和协调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及履约工作;配合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工作。

(九)负责全市放射性环境和辐射环境的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固体废弃物统一监管,执行危险固体废弃物转移联单制度;负责进口废物许可备案工作。

(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七篇】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校园安全工作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订规章和制度。

2、制订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落实。

3、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

4、落实开展安全值班、护导工作。

5、推动和组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6、定期完成教育局安全情况统计工作,并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

7、完成向有关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

8、接受并处理学校紧急情况信息。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安全工作任务。

10、全体成员落实各部门与学校法人签订的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八篇】

关于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15号)精神,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我部组织编制了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以下简称《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示范名录》所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已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鼓励目录》所列的技术是已经工程实践证明的成熟技术。国家鼓励对《示范名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工程示范和推广,对《鼓励目录》中的污染防治技术进行应用。现将20《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发布的《国家先进污染治理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

2.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九篇】

项目安全环保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专职管理机构,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落实和组织实施业主的有关管理办法和要求。

2、按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对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实行奖优罚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经常深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

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及时排除险情,对于不能处理的险情,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处理。

4、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教育”、调换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工作,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5、参加定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检查,组织不定期、专项、日常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以“检查通报”、“整改通知书”、“罚款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达,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并组织复查。

6、建立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台帐,收集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和资料,撰写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通报。

7、检查安全生产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8、参与公司网络办公系统中安全环保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报表,实现安全生产的远程管理。

9、对压力容器、龙门吊、架桥机、塔吊的安装、运行和检查进行安全监督。

10、负责或配合各上级机构的安全生产检查及视察工作,组织或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议和必要的安全技术审查会议。

11、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12、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报公司、项目领导审批。

13、负责安全月报和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对其准确性负责。

14、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检查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不报告造成事故者,按失职认处。

1、认真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2、负责汇总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督促财务部门按规定及时提取,对安全生产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3、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4、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项目部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6、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监督整改。

7、对劳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项目部危险源汇总、分析、评价,针对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设施情况进行监督。

9、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建立事故档案。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账、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完善公司网络办公系统中安全环保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报表。

3、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4、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5、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6、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7、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开具奖励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

8、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9、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1、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设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12、参加伤亡、险肇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环保工作总结与职责【第十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已于9月28日发布,201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过渡的有关规定》等6个配套文件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

附件:1.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过渡的有关规定。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适用的评价范围类别规定。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材料规定。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资质证书缩印件页和编制人员名单表页格式规定。

6.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管理规定。

20xx年10月29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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