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食堂采购方案实用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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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公开、公正的原则,拟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经营能力、资质齐全、质量合格、价格诚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标。招标方案如下:
黄山育才学校。
1、蔬菜类(含豆制品)。
2、肉制品类。
3、粮油类。
4、调料类(含干货、禽蛋)。
5、冻货类。
6、奶制品及饮品(幼儿奶粉、豆奶粉、果珍)。
每类各招一家。
公开比选,价格低者中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时间为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本项目开标时未被禁止参加本项目所在地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一)供货期限:20xx年5月至20xx年8月。
(二)要求及说明:
1、报价人须就附件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做唯一完整报价,报价必须包括所有费用,包含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费用、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米油、干货类报价以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下浮比例报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做变动,合同期内价格需变动,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请书面申请,批准后再做变动。其余产品参照上一周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信息价格栏目公布的食材食品市场价合理下浮报价。(如配送的食堂食材网站上无价格由屯溪区各大超市均价确定或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价格)。
3、中标人签约后,每日上午7点30分前需派专人、专车统一将食材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待采购人验收后方可离开。如有采购人不需要的货物,可以退还供应商。
4、中标人要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配送的包装食品中必须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或“sc”标志、编号和保质期,且保质期剩余期限不低于2/3。每次配送的食堂食材均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许可证明和检疫证明,食品必须新鲜、品相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回并及时更换;半年内若出现三次食材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其他问题,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相关不合理费用(具体相关质量要求详见相关食材质量要求表)。除不可抗力外,延误配送时间,造成单位不能正常供应伙食,中标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单位在有紧急需求时,中标人需在1小时内供货。
5、月供货量于每月月底按实结算一次。中标人所配备的派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6、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自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试配送1个月,根据试配送情况签订合同。合同1年一签。
7、外地注册商必须有本地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经营,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2、近三年无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售后服务承诺书;
4、以20xx年05月06日当天的食材价格为基准进行报价。
5、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文件无效。(报价文件需正本一份)。
报价文件必须于20xx年05月06日下午14时00分前以书面密封方式递交至黄山育才学校总务处,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559—23xxxxx。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二篇】
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xxxx。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xxx。
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见招标文件。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三篇】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对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取比选专业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统一配送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按要求参加比选。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食堂生鲜食物采购配送。
肉、禽、鱼、瓜果、蔬菜等。
参加比选经销商资质条件及需提供资料。
1.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
2.具备与采购配送内容相关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企业和法人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需提供资料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各参与比选的经销商必须在20xx年12月19日14:50分前,按规定要求将参加比选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再收取比选资料。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东路428号)七楼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
电话:
20xx年12月19日下午15时,自贡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七楼小会议室。
比选原则。
我局将组成比选组对参加的经销商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经销商,采取现场三轮报价,以最终报价折扣最低(市场价的百分比)的作为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报价折扣相同的情况,则以注册资金最高的经销商为中标经销商。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四篇】
1、物品采购回来后,非急需物品必须先行办理入库手续,由库管员首先验货,合格的物品,属于库房常备物品,办理入库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当即退回,并限时补充;属于部门专用物品,由库管员通知部门经理到库房验货。急需物品由采购员直接通知申购部门验货领取,先由领用人填写验收领取收条,采购员及时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2、由库管员记录通知日期、时间、电话接听人,部门经理没有时间的,由部门经理书面授权副经理或其他专业人员到库房验货,验货人员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到库房验货。
3、库管员负责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并做好登记,申购部门经理或授权验货人员负责物品质量,当场验货合格的在登记本上签字,不合格物品也要在登记本上签署不合格原因,提出建议,比如全部退货、拣选合格的入库使用或降价处理使用等。对于不能使用的物品不准办理入库手续,要求供货商或者采购员进行补充或者退换。
4、自库管员电话通知部门验货起半小时仍不到场的,库管员视为默认物品合格并入库使用,在记录本上注明“已通知验货人员,未到场验货”,以后出现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承担责任。对于验货员一时不能确定是否合格的,可以请示相关领导,但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超过时限库管员视为合格入库。对于验货合格的或默认合格的。物品,在使用中出现问题由使用部门负责(当时无法确认的除外,如干货需要涨发后才能确认优劣的)。
5、验货的标准:订购的大宗物品,有约定验货标准的,按照标准验货;没有约定标准的,按照公司使用要求进行验货。部门申购的物品按照申购单注明的规格和质量或样品进行验货,申购单没有注明或没有样品的,视为普遍使用标准,使用部门不准以此为由要求退还,若因此要求退换的,由申购部门负责承担采购费用每次20元。
6、验货后的领取:属于部门申购的,验货合格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之内领取,库房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照10元/件/天记录物品滞留费和库房占用费。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五篇】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儿园拟采购食堂食材项目,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花林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每年120万元,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240万元。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10月18日—10月21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10月24日上午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六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七篇】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餐饮食堂采购方案【第八篇】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