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就业援助工作方案(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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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4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
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
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
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第二篇】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17日—2月16日
(一)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及其他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员;
(三)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一)通过一系列促就业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享受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
(二)为困难群众带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维护全区就业局势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建立帮扶清单,了解掌握就业信息。
积极加强基础工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照各类服务对象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通过数据比对、联系核实等方式,将其中灵活就业及零就业、去产能职工以及企业困难职工、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详细了解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就业信息,做到基本情况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意向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
(二)多渠道筹集岗位,促进群众积极就业
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三)针对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服务
针对我区困难群众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xx区求职交流微信群”等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四)区分不同行业,分类举办线上招聘
结合我区产业特色,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运用信息化技术,组织远程招聘,详细制定公布全区的招聘活动计划安排,分类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靶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五)入村入户入心,开展走访慰问
结合元旦、春节两节“送温暖”活动期间,由区残联牵头,会同人社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对照帮扶清单,面向重点对象、特殊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发出一封慰问信,送上节日问候,详细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开展一轮入户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聚焦重点群体,进行特色帮扶
聚焦特定群体,实施特色帮扶。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对“4050”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具有针对性、精准性的就业创业服务,进一步提高、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七)支持灵活就业,多渠道提供就业机会
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通过多渠道向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集中投放,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我区“六保六稳”任务的重要举措和“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情感,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安排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广泛开展宣传
利用xx区融媒体平台等渠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突出就业重点
将易地搬迁大型安置点所在地区作为重点工作地区,集中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五)及时总结报送
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随开展、随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并于20xx年2月18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
电话:
xx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电话: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第三篇】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
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
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
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
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
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
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
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第四篇】
20xx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 [20xx]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20xx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