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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汽车租赁合同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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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一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用乙方 货车(冀f )运输煤炭。租赁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每月不低于26个工作日,乙方车辆要保持良好状态,由甲方随时调配使用。乙方若不能保证甲方按时使用,按每日每辆车1000元赔付甲方。

三、甲方负担乙方车辆的燃油开支,每年付给乙方租赁费50000元整,一年付一次款。

四、甲方负担乙方车辆日常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等。 五、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发生的商品损耗由乙方负担,甲方以收货地计量为依据,向供煤方计付货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二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租用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1. 租用内容

租用车辆情况:

租金为每台中巴车人民币__1200元整(包天)/900元整(半天);按照实际发生结算;限5小时60公里;过路过桥及燃油由乙方承担。如需额外加班,加班费为每小时__50__元。

租用时间:20__年8月22日下午---20__年8月22日17点

2. 付款时间及方式

本合同预计金额总计为:900元整(含税),具体金额按实际发生结算,乙方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甲方于租车结束后10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每次付款前须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根据乙方自身资质,如果乙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如果乙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提供税务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付款方式为:□汇票□银行汇款 □支票□其他方式:网银转账

乙方帐户信息:账户名称:大连好客汽车代驾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

乙方帐号:7

以上乙方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须于甲方付款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需甲方同意确认,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应按中国法律之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之任何税款。

3. 甲方权利义务

有权指定租用车辆的行驶路线,各站发车时间等。

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甲方尽量予以协助。

在乙方积极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

原定计划更改,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调整后计划执行。

甲方指定车辆协调人为:,联系电话: 。甲方车辆协调人有权随时检查乙方提供的租车服务情况。每次用车后均须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在附件用车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书面凭据。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积极回复与解决,逾期视为同意甲方的处理意见。

4.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优秀驾驶人员、服务人员与优质的运输服务。

乙方有权拒绝违反交通规则或有关法律法规的用车要求。

乙方负责对所有司机、服务人员的管理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证运行车辆安全可靠,空调,通风系统等运行良好,清洗并保证车辆内外的整洁、卫生。对于车辆上的遗落物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联系甲方车辆协调人。

乙方保证司机身体健康,无任何不适应驾驶的状况,必须保证乘车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租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定期车辆维修、保养或交通事故等问题时,应当提供临时用车。乙方未提供临时用车的,除扣除相应费用外,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的协调,服从甲方的调度,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行驶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送甲方人员。

乙方负责办理所有车辆、司机、乘车人员必需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责任险等,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下列情形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乙方是否有责任或责任大小;

车辆质量问题或者缺乏保养、失于维修导致的事故;

保险机构不予赔偿或保险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乙方在租车服务中指定负责人为:王永学,联系电话: 。该负责人须配合甲方要求,积极协调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乙方应当保持与甲方员工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给与甲方员工(含家属、子女)以任何形式的回扣、津贴、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好处费、感谢费等利益或商业贿赂,亦不得接受甲方员工的上述利益或商业贿赂。若有甲方员工索要上述利益,乙方应当予以拒绝并及时将此情况告知甲方负责人。

因乙方原因导致第三方损害或主张权利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须按国家法律法规所要求购买车辆相关的车辆保险,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保险费用、路桥费、车辆油费、车辆维修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租赁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5. 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泄露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2年内,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6. 声明和保证

甲方保证:(1)其具有为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全部权利、许可或准许;(2)其有权(包括公司内部授权或其他)签订本合同,并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乙方保证:(1)其具有为订立本合同以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全部权利、许可或准许;(2)其有权(包括公司内部授权或其他)签订本合同,并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其他任何合同。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具有机动车产品合格证,符合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设施、性能完好的机动车辆,并随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行车必需的有效凭证。

乙方承诺按行业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以保证按订单要求向甲方用车人提供安全的用车服务。

7.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若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关于其违约行为的上述通知后10日内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提前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提供租车服务的,甲方提出异议后,仍不改正的,或者乙方车辆发生违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不提供临时用车的,或者乙方赔付后,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乙方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并赔付后,不愿意或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后,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金额的5%。

8.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其履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发生争议的部分。

10. 其它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在不影响本合同目的的情况下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解释。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全部义务之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乙方:大连好客商务车租赁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三篇】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 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 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术语解释

1. 出租方:获北京市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 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 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四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_,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_.(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五篇】

租车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六篇】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七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车辆的所有权;

2、按期、足额收取双方认定的租赁费和相关押金,未经协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权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3、负担出租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定期保养检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

6、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7、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在______地区的车辆使用权,如超出______地区须通知甲方,经允许后方可出______;

2、对向甲方提供的证件、印鉴、支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欺诈行为,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

4、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须加______#以上油料)

5、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

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并处以______元以上罚款,终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卖、抵押;自行更换驾驶员,否则除后果自负外,甲方处以______元罚款,并收回车辆;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另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如发现乙方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并收回车辆。

三、担保方的权利的义务

担保方就乙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责任。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标准执行;

2、日租车辆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车辆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过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计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车,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提前天数租金的50%计算;

4、合同签定后乙方即时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结清,长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应一次付清或参照长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车辆的定期保养、年检和修理

1、车辆每累计行驶5000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安排强保日期;

2、强保日期前三天、年检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将与乙方电话联系约定具体日期和地点,乙方应保证准时准点到达。

强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权处以500元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须另行赔偿。

年检不到造成的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3、车辆需保养或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必须到甲方指定的厂家修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厂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处以______元罚款。

六、车辆续租和退车

1、租期在一个月以上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续租或退租,如续租应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以保证乙方用车;

2、短租车辆续租应在期满前3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租,并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退车应遵守约定时间,逾期4小时以内交当日租金的50%,超过4小时按全天租金计算;

4、退车时甲方提供的行驶证件丢失,外以罚款:行车执照600元、年检标志1000元、绿标200元、养路费缴纳复印件10元。

丢失车钥匙赔偿600元、车辆牌照赔偿600元同时暂不退押金,待牌照补齐,计算所有损失后结算;

5、乙方退车时如出现车内外物品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车辆外观发生划、蹭、磕碰等损伤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修复,费用乙方自负,或由乙方委托甲方修理,乙方应确认甲方提出的修理价格相关损失,并按此支付。

七、车辆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

2、乙方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2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凭押金收据第三联清退。

八、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租赁车辆在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转移时,应办理手续,逐项认真填写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驶证件。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2、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件,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3、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

5、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6、公安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赔偿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承担车辆修理费用的20%元,作为车辆因事故造成车辆贬值赔偿,车辆修理费超过5000元时,按40%赔付给甲方。

十、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作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八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市 区 室。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出租房屋限于:办公用途、商业经营用途、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用途。本合同双方约定用途为办公用途。

乙方保证,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约定的用途,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 房屋租赁期限自(大写)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每月租金(大写) 万元整。

租赁期内,乙方应交租金共计: 元整人民币。房租按压一付三的方式。

(二)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在期满前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定书面合同;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合同期满后无续租要求,甲方有权与新客户接洽并签约,乙方有义务在剩余的租期内积极配合甲方带新客户入室看房。租赁期间,各项费用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甲方有权按新政策规定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首次付款按乙方押一个月共计贰仟壹佰圆整房屋租金为押金,并另预付三个月共计陆仟叁佰圆整房屋租金的方式结算。此后按季度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预付下季度租金。

2、公共设施及其他必要费用原则上按实际耗用量及政府相关政策按月交纳。公共设施费和其他各项杂费于每月 日计表后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3、房屋押金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冲抵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期满后,押金本金部分如数返还。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有任何违约、侵权行为,押金不予退还。在租赁期间押金减少的,应及时补足合同约定数额。

第五条 房屋改善、维修养护

(一) 装修事宜

1、为确保大厦整体出租环境和装修质量,消除安全隐患,在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指定装修公司根据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在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对乙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装修改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具体事宜可另行书面约定。

2、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局面同意,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期限内对所承租部分进行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应确保装修不影响房屋结构、相邻租户的合法利益,因乙方装修引起的有关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维修养护

1、租赁期间,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有随时检查、修缮权利,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检查、施工。

2、对于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和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申请后及时进行实地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因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损害扩大的,损失由其自负,由此造成损害扩大或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无故逾期不维修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可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使用不当或其他过错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毁损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及赔偿。乙方自行装修部分毁损,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拒不维修造成安全隐患或拒不承接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从乙方所交房屋押金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公约,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检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其他费用(见附表)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贰零零陆年壹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移交房门钥匙,交付完毕。

(二)返还:租赁期满终止或合同解除的,届时乙方须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退还甲方并结清所有应承担的费用。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

1、乙方按交付时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2、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按装修后的使用状态交付,甲方有权依实际情况处置。其中:乙方自行添置可移动的非嵌入式的设施可撤出。

第八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执行合同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

乙方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封门等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执行合同。在甲方终止执行合同之日起3日内乙方仍未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或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一) 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

(二) 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三) 拖欠房屋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超过 日的;

(四)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五) 故意或过失损坏承租房屋及相关设施的;

(六)乙方不得私自存放违禁品、使用易燃、易爆等有危险、危害性的物品,不得挤占租赁位置以外的任何公用通道,不得私自移动消防器材和设施,严禁遮挡消防栓等防火器材,房屋内禁止使用明火,经甲方发现提出警告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

(七) 影响物业公司正常管理、其他租赁客户正常办公、经营且阻挠管理的;

(八) 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一)在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申请方需提前4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提前解除合同,在提前解除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停水、停电等其他损失的;

2、该房屋出现因国家政策或城市建设等原因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的情况。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有违约行为的,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押金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因乙方原因导致终止执行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赔偿。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方式向甲方交纳租金、公用设施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交纳的,不论该合同是否终止,每日按欠费金额总和的百分之叁加收滞纳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合同签定当日内乙方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合同约定金及预付租金后,本合同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诉讼由朝阳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不得擅自更改。合同中如更改处,无甲、乙双方共同加盖公章则修改无效。签约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经过年审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合同签约授权委托书原件、签约人个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由甲方审核,并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交甲方保存。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 一般情况下,甲方工作人员无故不得擅自进入乙方房间;遇突发情况时,甲方或政府相关人员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其所承租的房间。

(二) 为维护乙方自身及全体客户的利益及安全,乙方雇请的人员、邀请的人员出入金苑大厦时应甲方要求统一办理进出登记手续。

(三) 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存放物品,不乱仍纸屑、杂物、遵守大厦内一切公开制度及公约。

(四) 向外搬出非随身携带物品时,必须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书面授权,并经甲方核实后经货梯搬运方可放行

(五) 向内、向外搬运非随身携带的大件物品时,请提前两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核实不对楼内其他客户及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时,在指定时间经货梯进行搬运。

(六) 搬家需提前10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双方清验房间并结算完毕后,甲方给予放行。没有清偿拖欠甲方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财产不予放行。

(七)遗留物品处置权: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满或终止7日后仍将家具、物品待留在甲方房屋内的,将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品、家具的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八)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书面通报真实、有效的地址、电话、联络方式、营业状况(营业执照及年检报告)的变更情况,以便进行有效联络。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

(九)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或文件均以中文为准,并通过挂号信或国际公认的快递方式交附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送达,甲方将有关资料送至或张贴于

乙方在甲方的承租地点并以照片留影做为已送达的证明。

上述所有内容甲方均逐一向乙方解释、说明并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均无异议,不存在单方格式合同问题。合同所述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透漏给第三方,如发现任何一方透漏给第三方,则按违约处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九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出租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或出租车主身份证号: 出租车辆行使证号: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

2、租金结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 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 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 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 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 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 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 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 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 %,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车主,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企业汽车租赁合同【第十篇】

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牌汽车、__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_____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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