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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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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第一篇】

甲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__区___栋___单元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住址______区___栋___单元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基本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海悦花园一区停车位_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2。使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个月,月租金:_____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使用费用。备注或其他协商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本合同期内,以防车辆在停车位损害或财务丢失,除非乙方有证据证明其为甲方所为,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租、协商续租事宜并办理租赁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

5。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甲方有权终止其车辆进出卡的有效使用,拒绝其车辆进入甲方停车位停放。

6。车位租金一旦缴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

7。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需要将车位出售,甲方须向乙方退还未使用期限的相应租金。

第二条本停车位的使用

1。乙方不得更改本停车位用途。乙方使用本停车位应当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对本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且乙方有义务自行了解相关规定。

2。乙方已考察本停车位,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车位空间限额的长、宽、高,以及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本停车位面积,并保证不妨碍相邻车位的使用,以符合停车位的要求。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乙方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当协助检查,不得阻扰。

4。乙方不得将本停车位转租、转借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视乙方自动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油品泄漏、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进行清洁、维修;乙方不得将漏油、承载有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车辆驶入停车场。

6。乙方车辆和相关人员在小区内造成任何生命财产事件或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连带责任。

7。乙方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并凭海悦花园一区车辆进出卡出入,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车辆通行证遗失请及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报失并重新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8。乙方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小区物业管理处,否则因甲方或小区物业管理处不能联系上乙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双方责任

1。乙方在停车场内所受损失,乙方应当自行向造成损害的他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协同解决义务。

2。乙方对甲方停车位的使用及其车辆进出停车场、停车位或其停放,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保险

乙方应当为在本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甲方无义务对本停车位及地上停放车辆投保。

第五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导致该停车场丧失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的,本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雨水、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车辆受损或报废的,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的任何赔偿。

第六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第二篇】

甲方:xx中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_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x年x月x日

汽车租赁标准合同【第三篇】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 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租赁合同【第四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位于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合同期由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均表示同意提前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现甲、乙双方就解除该《商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遵守履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的大石城首层第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的《商铺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提前解除。

二、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前,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所有应缴费用,如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等。

三、乙方在办理合同解除后,退还商铺给甲方时,原有水、电及消防等设备等应该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损坏铺内设施和原有装修,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办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缴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应缴费用,甲方向乙方退回应退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五、如因乙方未能按约期限内办理完退铺手续,给甲方产生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用押金冲抵所欠费用或损失。

六、鉴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同意在双方解除合同后,给予乙方不超过15天的'清货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区域),清货过程中乙方必须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和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并保证只售卖原商铺内的积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清货活动。同时乙方自行负责保管好清货物品,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七、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有关甲、乙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双方不得再依该《商铺租赁合同》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汽车租赁合同样板【第五篇】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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