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样例【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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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一篇】
这次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由教育部统筹进行顶层设计,“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改革试点之所以选择浙江,与浙江省高中课改和高考招生改革有良好基础有关。近些年来,浙江省进行的一系列比较成功的改革实践,为推进这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
1.浙江省已实施了多元化高考招生改革。2019年开始部分高考科目实行平时考,考生每科可参加2次考试,并自主选用考试成绩。2019年起实行高考分类考试,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类别。2019年起率先尝试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外,浙江省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单考单招等改革均已有多年实践经验。
2.浙江省已在普通高中全面推行了学生选课和走班制教学。从2019年开始,浙江省实施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改革的重心是加强选修课建设,同时实行学分制、走班制和弹性学时等制度。这与这次高考招生改革推进学生和高校选择考试科目、实行高考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结合的思路完全一致。
3.浙江省已全面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从2019年开始浙江省实施与课改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考试招生机构按照高考要求组织管理。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进行;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全科开考、一年2次,学生每科可自主选择参加2次考试,并选用其中一次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4.浙江省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确保公平的制度体系。多年来,浙江省高校招生全面推行阳光工程,相继建立了严格的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三个一律”刚性计划管理制度、数据信息“三备份、三分离”制度、政策加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三项机制四个制度”等,形成了考试招生各环节环环相扣的管理和监控体系。这些制度为全面深化高考综合改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公平制度保障。
此外,浙江省在前期已进行了扎实的高考招生改革准备。自2019年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始,浙江省就着手酝酿与之相配套的高考招生改革方案;按照教育部总体部署,浙江省从2019年7月正式开始研究新一轮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准备;方案制订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浙江省这次设计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彰显选择性教育理念,以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近几年,浙江省推行的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已经贯彻了这一思想,并已取得明显成效。高考招生改革强调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学校,旨在实现教育改革从选课到选考的进一步推进。
在方案设计中,首先考虑是否有利于学生选择,是否有利于高校自主权扩大。通过学生学校的双向选择,促使招生公平从已有的程序公平、机会公平进一步走向内容公平。
高考招生改革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能一蹴而就。深化高考招生改革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本次改革近期主要致力于解决三个问题:
一是扩大学生高校双向选择权。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学生,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学生学习潜能;有助于学生发现专业性向,合理规划学习及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学生学习心理负担,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把更多的选择权交给高校,有助于高校选拔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有助于高校及学科专业办出特色,实现多样化发展。
二是推进综合评价选拔。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三是弱化一考定终身现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给学生提供了多种升学发展选择通道;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可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大部分科目有2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此后教育部就高考招生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浙江省2019年7月正式启动研究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当年年底形成了试点方案初稿。先后召开一系列座谈会,分赴11个设区市直接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征求了市县教育局长,本专科高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和部分教师、专家,招考机构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高中学校负责人绝大多数都参加了讨论。
每次听取意见后都对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试点方案制订历时一年多,前后数十易其稿。
试点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内容和要求,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2019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2019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9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这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而且学考实行平时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
浙江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考生升入高校的通道有了选择。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四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模式。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同时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1所录取高校。
考生参加考试有了更多的选择。在统一高考招生中,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及外语、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时间。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次数和时间,还可选择是否参加英语考试。
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选考科目、外语科目、职业技能的2次考试成绩中,考生可自主选用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了更充分的尊重。在统一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中,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考生可以自主选报专业。
高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选择不同考试招生模式;确定是按专业类还是按专业招生录取。
高校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招生要求。包括选考科目范围、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等。
在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高考招生改革减轻考生负担,主要是通过增加考生对考试和招生的选择性和增加机会来实现的。
一是选择增加了。按照试点方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高校多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升学发展通道;在统一考试招生模式中,考生可自主确定考试科目、时间、次数并选择其中1次成绩记入总成绩。在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类别。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选报多所高校,最终确认选择1所录取高校。选择多了,压力就相对减轻了。在教育中,考试负担可分为脑力体力负担和心理负担。我们常常可以观察到这样一种现象,并不是考生花时间最多就是负担最重,而是他没有兴趣学的东西负担最重。在高考改革中推行选考,让考生选自己想学且自己认为学得好感兴趣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自己所长”、“考自己所好”,相比较心理负担就会减轻。
二是机会多了。统一高考招生中,外语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每个考生都有2次考试机会,选考科目在平时进行。尽管与高考挂钩,但与现行集中高考相比,对考生的心理影响及产生的负担是不一样的;有2次机会,1次考试的重要性将降低,一考定终身将会得到弱化。第1次考试时,认为还有第2次,第2次考试时,第1次考试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分数,考生的焦虑度、心理负担会明显减轻。考生的负担减轻了,家长负担就会减轻,继而全社会动员组织的负担也会减轻。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作为高中学考,该科目考生只需考必考题,必考题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必修内容。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该科目考生除了需考必修内容还需考加试题,加试题考试内容既包括科目必修内容又包括选修内容。设置加试题,主要是为了利于学生更充分展现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学科特长,利于学生为进入高校后的学习奠定较扎实的专业相关学科基础;同时增加了考试区分度,也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选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主要因为:
1.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会不同,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显然不够合理。
2.不同科目实行等级分相对可比。等级分,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再按等级赋分,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
3.实行等级分在浙江已有实践基础。浙江省在三位一体和高职提前招生中使用等级分都已多年。
还需要补充的是,考生考什么科目、什么时候考试,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是平等的。
浙江省高考选考科目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体现高考与学考相结合,体现高中教学的基本要求,利于学生为进入高校学习打下更扎实的学科基础。
选考科目的学考部分为必考题,必考题满分70分,按占比60%左右的分数作为考试合格标准,对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时,设置高中学考成绩合格赋分40分,相对比较合理。
高校应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分专业(类)的招生选考科目范围,科目数至多不超过3门。而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要求,高校可在当年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考生的3门选考科目中,只需1门符合报考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该校相关专业(类)。
这样做,对考生来说,可以增加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有助于扩大考生选择权。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该专业的生源相对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
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那就表示考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但考生要注意:由于你的总分是由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构成的,所以你仍需参加选考科目考试,以获得相关成绩。
在统一高考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按“专业+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志愿时,自己的选考科目与高校要求的选考科目至少需有1门一致方可报考。其中“专业(类)”志愿,既可以报考同一个高校中的不同专业(类),也可以是不同高校的同一专业(类),还可以是不同高校不同专业(类)。
在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以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1所录取高校。
在三位一体招生中,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三位”综合情况,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填报相关高校志愿。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试点方案重视与高中课程改革相衔接,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
在三位一体招生中,作为报考条件和初次遴选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可以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特长表现情况、选修课程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或纳入综合成绩;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位一体招生将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三者结合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方法是,由高校依有关要求确定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部分成绩在考生综合成绩中的各自权重,以及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标准及方法,并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测试。考生自主选择报考高校,经初次遴选通过后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高校根据事先公布的章程,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注重对学生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及与进入高校专业学习发展相对应的专业性向、专业素养、专业潜质的考核。
三位一体招生综合成绩是由统一高考、高中学考、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具体合成比例,由高校根据学校和专业培养目标确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考生及社会公布。其中,统一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不可以。与其他三种考试招生模式不同的是,单独考试招生是为适应中职教学特点和中职学生成长需要专门设计的,实行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录取,只有中职学校(含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生可报考单独考试招生。
考生若报考单独考试等有职业技能考试要求的高校,以及报考有职业技能要求的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的高校,需按要求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浙江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考试,每年1次。职业技能考试共分17个大类,考生可以自主选报1-2个类别;各类别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体现在其中,成绩满分300分;同一大类考生可参加2次考试,成绩2年有效。
高中学考调整到每年4月和10月安排考试。首次考试在2019年10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公布。
这样调整,有利于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用于课程学习;有利于避免学校过于偏科教学和学生过于偏科学习现象的发生。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外省籍在浙江省异地高考考生,如参加2019年及以后的高考招生录取,需按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和高中学考实施办法参加各项考试。
在这方面,浙江省已经有了实践经验。从2019年开始,浙江高考英语听力、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就已向考生提供1年2次考试机会;2019年浙江省高中学考也开始提供多次机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成绩报告采用等级制。这为学考成绩纳入高考选拔评价体系提供了制度支撑。
目前,浙江省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已有了确保考试安全的技术支撑。学考考试管理与高考一样,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
以制度保障公平。做到政策制订倾听民意,政策形成广而告之,政策实施规范透明;实行刚性计划管理;考试全部实行全面监控、全程录像。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严格实施考生与考场、考官随机匹配、利益相关人员回避和全程监控录像等制度。
以公开促进公平。招生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运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程序、投档分数线等全面向社会公开。政策加分考生、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名单实行多级审核、多级公示。
以监督维护公平。招生工作始终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纪检部门进驻命题、录取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现场,全程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监督和自律、监督和制约相结合的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体系。
正面影响,会积极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会促进高中段教育更加注重个性化。每个学生选考科目不一样,要求学校从课程安排到课程教学,必须更加重视学生学习的个性,更多地实施因人施教。
负面影响,会增加学校组课组班的难度,个别学校可能还会出现唯考试安排学科、安排课程。这点必须避免,也可以避免。可以通过合理安排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来防止,还可以通过教育行政管理来解决相关问题。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二篇】
虽然一直有2015年恢复听力考试的说法,但直到23日下午发布信息,这个说法才被最终证实。2015年,取消了一年的英语听力考试回来了。
“虽然考试内容会有所改变,但目前高三英语主要是强化基本功,题目类型虽然有改变,但影响不大。”在王崇好看来,考试内容调整虽然有些仓促、欠缺稳定性,但题型的改变带来的是认知新题型的'过程和教学改变的过程。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三篇】
上午,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高考改革方案:科目调整为“3+3”模式,即3门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自选科目。从起,文理不分科,考生可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6科中任选3科。自选科目不用参加高考统考,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方式,计算高考成绩。新高考方案20实施。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四篇】
从20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将参照高考调整。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五篇】
9月4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从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当时就有老师猜测我省明年高考可能会使用全国卷。
山东省自主命题从2005年开始,当年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由我省自主命制,2007年最终实现全部高考试卷的自主命题。从近年来试卷的命制情况看,文综试卷和理综试卷是最能体现山东特色的科目,山东省的国民经济规划纲要、孔孟之道、山东大学堂等山东元素都在文综试卷中出现。记者在每年的高考采访中,考生们均表示试卷中的'山东元素让他们感觉很熟悉,甚至可以让自己在考试中的紧张情绪也略微缓解。
尽管山东卷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但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虽然最近几年“山东卷”质量也比较高,但毕竟一个省的专家水平与全国专家水平还是有所差距的。
省教育厅在新闻通气会上明确表示,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5年起夏季高考外语(含听力)科目使用全国试卷。
英语启用全国卷意味着去年退出高考行列的英语听力测试将重新恢复。作为高考一项重大改革,我省在2014年取消了高考外语听力考试,2014年高考英语试卷满分从现在的150分降到120分。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六篇】
根据最新高考改革方案,高等院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培养需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自选科目中,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范围提出要求,但要求科目最多不能超过3门,必须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选考科目其中任何1门,即视为符合报考条件。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七篇】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精品课),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3门自选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高考改革后,总分值仍为750分。
高考英语改革大明年起听力一年两考。
从起,英语采用计算化考试,英语30分的分值不变,但英语听力一年可两考,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总分。从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总计50分。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八篇】
近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几项规定值得关注:一是今后物理选考科目将设置保障数量:万。当物理选考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万时,将以万(而不是实际人数)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各等级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其他学科出现同样的问题时,也采取同样的办法。二是在考试时间上做了调整,将所有选考科目考试调整到高三进行,同时把考试时间从原来学期中的10月、4月,调整到学期结束时的1月、6月。)。
浙江省和上海市作为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承担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任务。这是一项前人没有做过的开创性的工作,难度可想而知。目前,浙江的高考改革工作已经平稳有序推进了三年,今年8月顺利完成了新高考录取工作。浙江的试点工作,在增加学生的学科选择权和考试选择权,分散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有个性的发展,破解“一考定终身”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浙江省是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是改革的先行者,承担着先行先试、摸索经验的重任。高考改革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浙江高考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争议点,最突出的表现为部分学生、家长和学校带有功利性使用手中的选择权。该行为严重违背了新高考改革的初衷,引起了舆论关注以及社会争议,成为高考改革路上的“焦点”。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明确物理选考的保障数量、调整学考选考时间等规定,及时有效地对社会关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该《意见》是对高考改革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的及时纠偏,此举措有利于完善新高考制度,促进高考改革顺利进行。
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修正、不断深化的过程。为推进高考改革的顺利进行,消除社会争议,让教育更加人性化、改革措施更合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第一,切实了解学生、学校乃至国家的需求。经常性召开座谈会,及时征求教师、专家、学生、家长以及高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第二,结合实际,科学制定高考改革方案。从实际出发,全面考虑,贴近实际需求。本着实事求是、严谨的改革精神进行多次的研究讨论、反复的考察对比,不断优化改革方案。第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科学使用手中的话语权、监督权,充分将自己对改革的意见建议表达出来。第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教育部门应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解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高考改革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当前试点改革进入深化攻坚阶段,各项制度更加需要精准化、精细化。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齐心协作,试点地区的改革也将趋近高考改革的初心和目标。
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九篇】
1、不可直接套用传统高考模式的录取分数线。
八省市新高考再选科目实行赋分制,高考分数的分布会不同以往,高校录取又以院校专业组(或专业)为单位,“录取线也会发生变化,直接套用会产生定位不准。
2、不可直接对照传统高考模式的‘一分一段表。
八省市采用“3+1+2”科目设置,会根据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对考生分别排序。这与传统高考文理分科排列相似,但因为考生还有2门再选科目不同,首选物理或历史的考生数量不等同于过去理科或文科的数量,因此分数排序又有不同,“直接套用过去文理科排序也会掉坑,要根据上述不同进行科学的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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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文件解读【第十篇】
1、保持现行制度稳定,着力解决择校、加分造假等问题。
2、东部高校为中西部学子留专门名额,部属高校严控属地招生比例。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年两考,覆盖所有科目避免偏科。
4、高职院校相对分开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出自
5、自主招生严控规模,安排在高考后进行。
6、考试招生全程接受监督,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7、2014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
8、重点高校定向招收“贫困生”,不再让“寒门难出贵子”。
9、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公开防“注水”。
10、加分项目大幅“瘦身”,取消特长生加分。
11、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12、沪浙今年率先试点,着力探索科目设置和录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