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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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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篇1

先进法庭优秀事迹材料

袁笔峰系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双柳法庭庭长。他大胆尝试诉调对接纠纷解决机制,与当地综治办、信访办、民调委员会等单位建立了广泛联系,多元化调解民间纷争,织就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网。他积极推广巡回办案模式,在辖区设立三处巡回审判点,积累了宝贵的调解经验。

20xx年x月,他的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和全省法院推广。他先后被评为武汉市优秀法官,新洲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新长征突击手;所在的双柳法庭连年被评为新洲区先进单位、武汉市先进法庭。

20xx年至今,袁笔峰共承办各类案件101件,审(执)结94件,其中调撤结案76件,调撤结案率达%,自动履行率达xx%。巡回审判30余件次,指导民调机构调解纠纷32件次,和解率达%。

经调研,袁笔峰发现,近几年辖区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呈上升趋势,他按照“发现一起解决一起、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工作思路,在诉调对接中及时化解矛盾。20xx年x月,被告陈某下班时,驾驶摩托车与被告孙某的摩托车相撞,致使乘车人王某死亡。王某父母称:“我们不要他赔钱,只要他赔我一个活生生的女儿”,同时组织亲友冲击被告所在街道办事处。袁笔峰闻讯后立即带领干警奔赴现场,积极配合当地综治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邀请当地村组干部进行诉前调解。通过辨法析理,王某家属同意诉讼解决,对立情绪有所缓和。受理此案后,他继续邀请相关部门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以两被告各赔偿原告损失30,d{2,3}元圆满了结。

巧借外部力量、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是袁笔峰调解取得成功的基本经验。巡回法庭审理和调解案件时,他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人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协助法院化解矛盾纠纷。

在审理原告童某与被告陈某、谢某合伙结算纠纷时,3名当事人的合伙事项未结算,原告即中途退伙,袁笔峰抓住合伙未结算原告证据不足可能败诉、被告控制财务应提供反证否则也有可能败诉这一突破口,巧妙提醒双方此事如不协商解决,将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疲劳战中,严重影响到各方的生产生活;同时委托与双方相熟的几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做劝解工作。经过近6个月的调解,双方对立情绪得以化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袁笔峰依法文明办案,实现了办案期限零超限、工作作风零投诉,承办案件无申诉缠诉或涉法上访的目标,审结的案件无上诉改判、发回重审或质量差错,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当地干部群众亲切地称他为“年轻有为、亲民爱民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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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篇2

法庭先进事迹

法庭先进事迹

扎根基层岁月长 为民司法无怨悔

**法院一级法官**,男,现年43岁,现任**县法院中关人民法庭庭长。24年来,凭着对法官职业高度忠诚,始终坚守在基层法庭,用心为民司法,多次荣获各级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荣誉称号,2013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光荣称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省司法厅授予“人民调解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坚守基层乐奉献

**同志出身于农民家庭,对农村怀有深厚的感情。自1990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在法院审判第一线——人民法庭工作。先后在头陀人民法庭、来榜人民法庭、开发区人民法庭、中关人民法庭任职。人民法庭一般都处于远离县城的农村,生活极为不便,但他克服诸多困难,从不因家庭事务影响工作。20多年里院领导换了一茬又一茬,同事换了一拨又一拨,但他就是“岿然不动”。案件数量每年剧增,而法庭办案人手不足,他便带领庭内人员放弃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加点,有时上午开两三个庭后又马不停蹄的下乡送达,有人戏问:日子长,何苦呢。他答道:没办法,案子多。他也一直坚持认真履职,从无怨言。

勤学苦练提素质

为民司法,从事审判工作,不懂法律不行。而**同志中专学的是水电专业的,与法律不搭边,于是他通过成人高考,先函授取得法律专科文凭,后专升本,取得法律本科文凭。2005年参加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平日里,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认真研读,撰写心得。在农村工作,要更多的了解乡规民约、风土人情,不懂得,便虚心向农民请教。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是审判前沿阵地,要处理很多来信来访。对于来访者,**同志总是笑脸相迎,端茶递水给座,问明原委,聆听倾诉,然后细心解答,使其满意而归。你对群众真心,群众与你贴心,深知恶语伤人六月寒。20余年来没有一起投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

热心服务重质效

践行群众路线,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是**同志一贯的工作作风。他办案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翻山越岭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乡村院坝、当事人家里。无论白天晚上,也无论刮风下雨,随叫随到,耐心向群众说理,以情感人,以法服人,直到双方握手言和。群众亲切地称他为“亲民法官”。对急办案件以及当事人距法庭较远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裁判、快执行,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审理一起河南籍白某(女)与**籍郝某(男)离婚案中,立案后立即召集双方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立案后二日即结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白某父亲在签收调解书时说:“我也是河南当地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知道法院办案的程序,没想到你们法院这么快通知调解,真是为远地当事人着想”。在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蒋老汉加工承揽报酬一案时,考虑到被告蒋老汉是一名老年病残人(肢残),家距法庭40公里,又时值摘茶季节,**同志约好李某,带上书记员驱车赶到蒋老汉居所地送达,并在送达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返回法庭临行时,蒋老汉拉着他的手说“好法官,方便了我,我保证按协议履行”。在审理某银行与五河某村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时,传票通知开庭时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间恰逢该村干参加五河镇三干会,他也被邀请参加。于是他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将开庭地点调整到五河镇政府会议室,开完会后再开庭。该案经调解结案,做到“开会办案两不误”。

注重调解促和谐

作为一名法官,**同志始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坚决反对粗暴审案、极力避免草率结案、力求达到案结事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耐心细致,该判则判,能调则调,坚持“送达调”、“庭审调”、“庭后调”、“判后调”。如2010年在审理原告储某某与余某某受害赔偿纠纷一案时,庭前庭后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判决书宣判前再次做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结案,被告已主动履行到期赔偿款项。他所办的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即使判决案件,也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达85%,化解了大量民间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化,为辖区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法庭不仅处理辖区内民商事纠纷件和法院交办的事项,而且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此项工作,**同志始终坚持加强与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协作,与所辖区域内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所取得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系会议,组织各种讲座和培训;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重点培训、个别培训;及时组织一些庭审观摩和观摩后的座谈,经常开展巡回办案组织广大群众旁听;深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实地指导调解工作,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依法确认,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颇受当地党委政府好评。

公正廉洁树公信

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要保证司法公正,首先司法者要有公心,以公心办案,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做到程序公正。断案时以事实说话,重视证据,重视调查研究,做到实体公正。他十分尊崇“迟到的公正不是公正”先哲格言,未办理一件超审限案件。而且,时刻争取在审限内快结案,办案时间力求最短。历年所办案件中虽也有极少数的当事人提起上诉,但至今没有一件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案件,极大提升审判公信力。

廉生威。一个人有没有威望,首先要看他廉洁不廉洁。廉洁不廉洁客观表现为收不收礼品礼金、受不受吃请、搞不搞权权交易,等等等等,总言之一句话,办案时谋不谋私利。廉洁不廉洁主观为贪欲,追求享乐,崇尚奢靡。**同志坚持洁身自好,谨言慎行,从未收礼品礼金、搞权权交易。拒绝吃请多遭人不理解。8小时之外,更是宅,从不进出娱乐场所、风景名胜。基于廉心处事,他能堂正为人,办案时理直气壮,该说敢说,当判则判,从不受制于人。人称为“倔”,他确认为“值”“牛”“舒坦”。在审理王某某与叶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叶某通过亲戚找人要求聚一聚,**同志予以拒绝,后及时通知中间人沟通,召集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篇3

法庭先进事迹材料

在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强化庭审功能、推行排期开庭、严格审限而审判任务又日趋繁重的新形势下,如何贯彻好调解原则,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把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市**人民法庭结合自身特点,以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为己任,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解,坚决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为新时期人民法庭继承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创新调解机制,构筑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固防线走出了一条新路。

一、开通调解绿色通道,为调解提速

**誉称中国电器之都,法庭管辖8个镇40余万人口,外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占辖区人口的一半,辖区个私经济异常活跃,市场主体复杂,为适应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法庭推出高效的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具有的程序自由、形式灵活、快捷方便、省时省力、节约司法资源的优势。畅通调解通道,为调解打开绿灯。对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的案件,立案窗口优先办理,即立即办。设置便民服务箱,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及供当事人使用的文书等资料。法庭为全体工作人员制作去向牌和工作联系卡,调解工作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要求法官实行调解首问责任制,除统一登记案号外,可自行审查立案。开庭前送达传票时,征求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被告方的意思,如有接受调解的意愿便马上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书放权由承办法官自行签发,报庭长备案。今年头3个月即时办理调解结案138件。对当事人情绪激化、纠纷复杂、涉及群体性的案件,庭长主动参与调解,与承办法官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增强调解工作的说服力,尽快化解纠纷。同时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对先行调解的案件,把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对少数使用普通程序调解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共同研究提出调解方案,对双方达成的协议,及时合议审查确认,确保调解快速、高效,程序合法。面对弱势群体只要提出申请,及时按程序提请庭、院领导实施司法救助,免得使他们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诉讼。

二、辩法析理,定纷止争,全程调解

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形成“三个四”调解工作法,即抓好四个环节、运用四种方法、做到四个结合。四个环节是庭前、庭上、庭后、执行中,每个环节都不放过双方愿意和谈的任何机会,充分体现当事人程序自治的理念。注意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变化,辩法析理,解答疑难,案结事了。四种方法是运用心理影响法、情绪调节法、案例诱导法、友情解怨法等调解方法。通过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提供良好的榜样示范,善于借助外力,消除纠纷的心理刺激,冷却情绪,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平息矛盾。四个结合是调解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有的通过采取诉讼保全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与限期结案相结合。对庭前双方要求延长调解时间的,规定不超过30天。庭后调解原则上不超过15天,防止久拖不调,久调不决;调解与反向分析相结合。法官通过从诉讼成本、商业信誉、企业经营等多方面深入分析不能和解带来的多种后果,说服当事人衡量利弊、得失,尽可能化双输为双赢;背靠背调解与面对面调解相结合。针对当事人争面子的情况,沟通解怨,积极寻找情、理、法的切入点、平衡点,把准双方的出价、底线或应价、最高限价,合理运用调解策略,使双方都在满意的调解点上移动,以致最后趋于一致。“三个四”调解工作法对基层矛盾的案结事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成为法庭工作的一大特色。

三、

促进和谐,指导调解,搭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桥梁

法庭辖区共有 350个村居,把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与联系,构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责。大胆探索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形成互动的工作机制和“调解大合唱”的格局。主要做法:一是法庭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实行分片区包干负责制。对辖区每个镇法庭指定二人负责,负责与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定期了解情

3 / 6 况,指导工作。二是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今年村级换届选举后已举办二期培训班,通过举办培训班或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判等方式,以案讲法,宣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民事侵权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案件的法律知识,宣传诉讼常识,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镇张瞿村设立调解便民服务台,成为“平安千村”工程的示范点。三是在辖区各个镇机关选配二至三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热心司法工作的干部(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人除外)担任法庭工作联络员。法庭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协助法庭做好调解、执行工作。四是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法庭将受理的具有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诉讼的案件及时通报给辖区党委、政府或村居,使其掌握情况,必要时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辖区乡镇、村居、也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类似情况,及时通报给法庭,以便法庭及时给予指导。五是建立特别时期案件排查通报制度。在“两会”等特殊时期,及时做好不稳定因素案件排查通报工作,互通信息、各司其职,把问题调处稳控在当地。六是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被裁判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以适当方式告知原承办该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人民调解员违反自愿原则,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向承办该纠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纠正的建议。七是建立指导民调工作年会制度。每年对辖区法庭工作联络员进行表彰,

总结

经验,激励先进,对工作成绩突出,具备条件的,积极推荐其担任人民陪审员职务。八是积极探索和总结对民调工作指导的经验和做法,每年撰写1篇这方面的工作调研报告,抄送给辖区党委、政府和本院领导,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收到良好效果。

四、强化素质,改善条件,为提高调解能力提供源泉和动力

法庭是省高院首批命名的五好人民法庭,2016年3月被**市授予“四好科室”。现有正式干部17名,平均年龄只有30岁,法官具有本科学历的占100%,其中1名为法律硕士,还有2位法官在攻读法律硕士。但做好调解工作,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法官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技能和策略,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要求法官当好“三员”,即定纷止争的裁判员,辩法析理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用群众能接受的方法实现法律的精神。积极开展模范五好法庭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和青年文明号创建三项活动,建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增强对群众的亲和力和对民风社情的感知力。把调解能力作为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学习制度,学以致用。每次有关司法解释出台,法庭就召开专门的学习会,结合审判实务,逐条对照学习。还通过撰写论文、交流审判心得、庭审观摩、案件互查互评、5 / 6 每月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等形式,调动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政治和业务一体化管理,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提出“一名党员就是一个窗口”的法庭党建工作思路,多年来无出现违法违纪现象。院党组大力支持法庭建设,法庭办公大楼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审判庭、调解室功能齐全,配备了先进的办公设备,人手一台电脑,上下联网科学管理,便民设施配套,3平方米的滚动式电子显示屏为群众提供知情权。把调解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每月公布办案能手,营造法官想调解、抓调解、比调解的浓厚氛围。

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篇4

坚持司法为民,热心为涉诉人民群众服务,是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一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人生追求,立案庭法官助理农布正因为能结合藏区老百姓(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是否委托律师等具体情况履行释明义务,积极引导诉讼指南,对案情简明,诉争不大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进行诉前调解,赢得当事人的好评,同时也得

到院领导的肯定。由于**法院审判资源不足,他一人身兼数职的工作。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根据他的工作力及表现,多次被院党组织表彰和奖励,从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1995年7月,农布同志毕业于**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被组织分配到**县**乡任科技干事。1997年参加**县法院增补人员考试,非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的他,凭着一个法律捍卫者的执着追求,最终从竞争激烈的人群中脱颖而出,考入县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务必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立案庭与各业务庭间是管理权与栽到权的关系,要对各业务庭的审判流程进行有效的管理,首先要解决好学习问题,他参加工作以后,特别是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无论工作怎么忙,从不以“工作忙,顾不上’’等为借口而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参加周五集体的学习,同时加强自学,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是非曲折的界线标准,随时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他始终把不请吃受礼、不徇私情、勤政为民,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各种颠污司法公正的行为和不良现象。作为自己做人的标准,近学优秀法官格茸定主生前平易近人、铁面无私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对审判事业的高度热爱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毕生追求。严格追求法律,法规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司法工作秘密及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对自己高要求严标准,做到纪律严明,时时提醒自己的身份,法院形象工程从自身抓起,为了能尽快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立安工作,他通过自己努力及院领导的支持,于2000年获取法律专业专科文凭,于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班,这将为他今后开展工作,全方位服务当事人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2003年他被调整到立案庭担任书记员兼内勤,2005年又被任命为法官助理,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法院长抓不懈的形象工程,是联系当事人的桥梁和纽带,立案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将直接影响法院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同时,立案庭直接管理各类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等,是院里最敏感的部门。对完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的他,并没有埋怨院领导的工作安排,而是虚心钻研财拿的相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公示材料,以便当事人掌握诉讼知识,提高诉讼效率,认真办理各类案件立案手续,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从不多收、乱收,对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尤其是“三养"案及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即使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交手续,有效保护他们的诉权,对公诉案件做到当日换押,避免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羁押现象发生,添补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案手续,做好各类案件的排期开庭,跟踪管理,使立案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针对我县诸诉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诉讼知识等实际情况,县院立案庭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立案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全庭干警注重“庭前释法,做好庭前调解,节约审判资源。这下可以充分发挥他的优势,从审判员身上学来的调解经验,在立案庭诉前调解阶段有了用武之地,2006年6月的一天,一位叫格某的当事人,同其丈夫从数十里的边远山区赶来要求法院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态度十分坚决,情绪到了极点,说我与这样的酒鬼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了算,从农村出来的他,深知农村成立家庭的不易,更何况这对夫妻的主要矛盾在于男方嗜好饮酒,他主动要求庭长让他先进行调解。他简要了蟹案情后,耐心细致地做格某及扎某的思想工作,同时对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讲解,终于是扎某为了保家庭。有了戒酒的念头,思想发生了转变,格某也通过他口干舌燥的劝说,对自己的家庭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是这对即将各奔东西的夫妻和好如初。这次庭前调解成功后庭长对他的调解给予充分的肯定,有了调解成功的经验,对他来说是个极大的驱动器,是个鞭策。

在2005年至2007年他成功庭前调解民事案2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7个。有效缓解了我院审判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身为立案庭干警的他,本着热情、耐心的态度,向每一位来访者讲解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他们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使当事人疑虑而来,满意而归。而对于乡下及外地

坚持司法为民,热心为涉诉人民群众服务,是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一名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人生追求,立案庭法官助理农布正因为能结合藏区老百姓(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是否委托律师等具体情况履行释明义务,积极引导诉讼指南,对案情简明,诉争不大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进行诉前调解,赢得当事人的好评,同时也得到院领导的肯定。由于**法院审判资源不足,他一人身兼数职的工作。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根据他的工作力及表现,多次被院党组织表彰和奖励,从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1995年7月,农布同志毕业于**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被组织分配到**县**乡任科技干事。1997年参加**县法院增补人员考试,非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的他,凭着一个法律捍卫者的执着追求,最终从竞争激烈的人群中脱颖而出,考入县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务必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立案庭与各业务庭间是管理权与栽到权的关系,要对各业务庭的审判流程进行有效的管理,首先要解决好学习问题,他参加工作以后,特别是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无论工作怎么忙,从不以“工作忙,顾不上’’等为借口而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参加周五集体的学习,同时加强自学,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是非曲折的界线标准,随时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树立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他始终把不请吃受礼、不徇私情、勤政为民,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各种颠污司法公正的行为和不良现象。作为自己做人的标准,近学优秀法官格茸定主生前平易近人、铁面无私的优良作风,学习他对审判事业的高度热爱及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毕生追求。严格追求法律,法规和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司法工作秘密及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对自己高要求严标准,做到纪律严明,时时提醒自己的身份,法院形象工程从自身抓起,为了能尽快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立安工作,他通过自己努力及院领导的支持,于2000年获取法律专业专科文凭,于2004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班,这将为他今后开展工作,全方位服务当事人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2003年他被调整到立案庭担任书记员兼内勤,2005年又被任命为法官助理,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是法院长抓不懈的形象工程,是联系当事人的桥梁和纽带,立案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将直接影响法院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同时,立案庭直接管理各类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等,是院里最敏感的部门。对完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的他,并没有埋怨院领导的工作安排,而是虚心钻研财拿的相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等相关公示材料,以便当事人掌握诉讼知识,提高诉讼效率,认真办理各类案件立案手续,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从不多收、乱收,对无力缴纳诉讼费的当事人,尤其是“三养"案及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即使为他们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交手续,有效保护他们的诉权,对公诉案件做到当日换押,避免刑事案件被告人超期羁押现象发生,添补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案手续,做好各类案件的排期开庭,跟踪管理,使立案庭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针对我县诸诉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诉讼知识等实际情况,县院立案庭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立案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全庭干警注重“庭前释法,做好庭前调解,节约审判资源。这下可以充分发挥他的优势,从审判员身上学来的调解经验,在立案庭诉前调解阶段有了用武之地,2006年6月的一天,一位叫格某的当事人,同其丈夫从数十里的边远山区赶来要求法院给予办理离婚手续,并且态度十分坚决,情绪到了极点,说我与这样的酒鬼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了算,从农村出来的他,深知农村成立家庭的不易,更何况这对夫妻的主要矛盾在于男方嗜好饮酒,他主动要求庭长让他先进行调解。他简要了蟹案情后,耐心细致地做格某及扎某的思想工作,同时对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讲解,终于是扎某为了保家庭。有了戒酒的念头,思想发生了转变,格某也通过他口干舌燥的劝说,对自己的家庭有了新的认识,从而是这对即将各奔东西的夫妻和好如初。这次庭前调解成功后庭长对他的调解给予充分的肯定,有了调解成功的经验,对他来说是个极大的驱动器,是个鞭策。

在2005年至2007年他成功庭前调解民事案2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7个。有效缓解了我院审判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身为立案庭干警的他,本着热情、耐心的态度,向每一位来访者讲解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他们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使当事人疑虑而来,满意而归。而对于乡下及外地[page_break]当事人,考虑到他们路途遥远,他宁可推迟下班,也要尽可能的给他们办完事,使他们不致因当天办不完该办的事而增加一些不必要的经济开支。他,就是他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将“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的精神融入平凡工作的真实写照,在立案庭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一切。

法庭个人先进事迹 基层法庭先进事迹篇5

后5次被县人民政府嘉奖,2次记三等功。

扎根山区艰苦创业

法庭地处县西南部山区,是县最偏远的法庭。管辖2镇1乡,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人口13万。这里山高坡陡,经济较为落后,人称的“大西南”。多年来,这里留不住干部,留不住人才。由于条件艰苦,人心思动,法庭的法官象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1992年以前,法庭工作一度跌入低谷:40多件老大难诉讼积案没有审结,有的已拖了两三年;50多件执行积案没有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不积极,干部群众意见很大。偏偏在这个时候,老庭长又因故免职,4名中青年干部情绪波动,争相要求调动工作。此时的法庭,迫切需要一位得力的庭长去带领全庭干警励精图治,打开工作局面。这一切,都被时任区霞岭乡党委书记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这位当年38岁的汉子,不到30岁就担任了乡秘书,31岁任副乡长,32岁任乡长,是一位仕途看好的年轻干部,却因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1992年4月的一天,在下乡途中,遇到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在路上挡住法庭一位法官,质问该法官为何事情拖了两年还未去执行。当时双方情绪激烈,围观群众很多,法官处境非常尴尬。就想:如果我是一位法官,我一定要认真负责地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发生。正当法院党组考虑法庭缺乏合适的庭长人选时,向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打出了辞职报告,请求到法庭去当一名法官。一个仕途看好且正在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年轻干部要辞职去做一个什么级别都没有的法官,这是常人都不可理喻的。辞呈递上去后,很多老领导、好同事都劝他,但他义无反顾。1992年8月,他调到了法庭工作,并被任命为庭长。

为了尽快扭转法庭工作被动的局面,他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他坚持工作上比别人快一步,生活上比别人慢半拍。无论是办理常规案件还是巡回办案,他总是把简单的案子交给同事办,疑难案件留给自己办,党委、人大交办的案子优先办。他从严治庭,抓团结协作,在庭里不搞任何特权,从不到庭里乱开销一分钱。他用无声的“语言”赢得了全庭同志的信赖和尊敬,凝聚了那几颗躁动不安的心。一名快退休的老同志,为方便工作,特意从石鼓村老家搬到法庭居住;3名向院党组打了请求调动报告的青年干部都先后收回自己的报告,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一股战胜困难的强大合力。

针对山区法庭受理的大多是民商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庭长边自学法律边摸索了一套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那就是“多调少判,重在执行”,在办理案件中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他平时注重研究纠纷规律,掌握纠纷动向。根据农村各个季节发生不同纠纷的特点,他有针对性、有侧重地进行预防和处理。如农忙季节容易发生争水纠纷,他便事先建议各乡、村提前做好这方面工作,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农闲季节往往发生宅基地、婚姻、赡养等纠纷,他便采用在电视转播台做法制节目和到乡、镇讲法制课的方式,宣传土地管理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有关典型案例。在具体案件提出调解意见之前,他先归纳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分析时,力求做到话到、理到、法到,既会说,又敢说,用法、理、情说服当事人。在诉讼中,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思想意识不同,诉讼目的也不尽相同,他便根据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提出处理意见,以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在案件执行上,他创新机制,构建联动执行格局。他针对法庭人力、物力有限的实际情况,主动与法院执行局及周边法庭联系,形成“纵向”、“横向”的执行联动。同时,他注重与辖区乡镇党政和村民委员会联系,积极为案件顺利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几年下来,法庭的工作局面彻底改变,并且步入良性循环。1998年至,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35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53件,占78%,以判决方式结案297件,无一件上诉。连续9年做到了“三无一高”,即无一件超审限积案、无一件上诉案、无一件执行尾巴案、高调解率。这一成绩不仅在市法院系统中独占鳌头,而且在全省人民法庭中也属罕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在县考察基层政法工作时,称赞“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法庭也因此于4月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热心调解情系和谐

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纠纷。解决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司法调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庭长常说“调解可以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使案件官了民了

”。审判实践中,他把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运用得灵活自如。

镇上方村村民张建龙有兄弟5个,因大家庭积留下来的恩怨,兄弟以张建龙、张菊芳为中心分成两派。以往兄弟间曾多次斗殴,还为母亲去世事宜,兄弟间多次协调不成,导致停尸不出。群众看不下眼,请来湖南卫视现场报道,兄弟迫于舆论压力,才将母亲安葬。张建龙曾

赌咒发誓,一辈子也不会踏进张菊芳家门槛。中秋节那天,张菊芳怀疑弟弟张建龙在背后讲他闲话,当众抽打张建龙四个耳光。张建龙当即鼻孔流血,晕倒在地。经医院门诊治疗后,张建龙请求村上调解。村干部做工作时,张菊芳不但不赔,反而要张建龙认错。镇司法所调解时,张菊芳干脆拒绝参加。张建龙声称,若此事处理不好,将与张菊芳同归于尽。法庭受理此案后,当地村民唱出顺口溜:“两张如两国,态度硬如铁,纠纷虽不大,案子难了结”。就不信这个邪,七天内五次深入张氏兄弟家进行劝说,并邀请村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了三次协调会。最终,达成由张菊芳赔偿张建龙现金元并赔礼道歉的调解协议。结案那天,张菊芳还弄了一桌饭菜,邀请张建龙和村干部一起就餐。席间,兄弟俩频频举杯,互表歉意。

同是上方村的兄弟黄术龙与黄术正,关系一直不和,多年没有来往,父死兄收埋,母死弟收埋,是当地有名的烂兄弟。黄术正曾与侄子黄大国、黄大明发生斗殴,经司法所调处,由侄子赔偿叔叔120元,但一直未兑现。为此,黄术正心存不满。接着,双方因琐事再次发生械斗,兄弟、叔侄持扁担、扳手等打在一团。结果是黄术正被致成轻伤,用去医疗费6000余元。此案起诉到法庭后,当即来到纠纷现场,进行调查了解。经庭内、庭外反复劝解,兄弟、叔侄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兄长黄术龙、侄儿黄大国连同前次纠纷一次性赔偿黄术正4850元。此后,侄儿邀请叔叔喝结婚喜酒,叔叔满口答应。

此两案的完美处理,令该村村支书赵复兴赞叹不已。她说“这两家的事,我们村上曾经伤透了脑筋。通过庭长现场办案,不但化解他们的矛盾,而且教育了全村群众,促进了全村和谐”。

不但在诉讼中善于调,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特别注重调。镇畜牧站原站长赵修善,在石鼓镇道贯嘴街上拆旧建一处新居。由于新居暂时闲置,便租给侄儿赵志强使用。后赵志强建新房,将赵修善的附属用地建成厕所、猪栏,并打下两口水井。赵修善发现后,即要求赵志强退房并拆除建筑、恢复原状,赵志强却不同意,双方酿成纠纷。此案经县法院判决恢复原状后,赵志强仍不自动履行。法院组织强制执行时,赵志强及其父母妻子均以死相抗。由于执行现场受地形限制,推土机不能进入,若人工拆除,则执行时间长,现场秩序难以维护。当地村民对法院判决也不认同。到现场察看后认为:此案如果强制执行,不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很可能会使叔侄关系更加恶化,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于是,自告奋勇,迎难而上,表态由他先进行协调。接后的十来天,在叔侄间来回穿梭,讲法律、讲亲情,言利害。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叔侄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志强自动拆除厕所、猪栏,并交清房租,交出房钥匙,两口水井折价归赵修善。赵志强还为赵修善砌好围墙。和解协议执行验收那天,叔侄俩合影留念。

每年还要协助乡镇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纠纷二十余件。如去年10月,他就参与调处了任某在医院的一起陈尸闹事纠纷;今年2月,他又参与调处了新铺村一起争夺采沙权的涉稳合同纠纷……。

仅,就结案103件,共中调解76件。

秉公执法正气凛然

从事审判工作15年以来,视法律重于泰山,他不畏强权与恐吓,不让天平倾斜,始终坚持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使赢者赢得顺气,输者输得服气,输赢双方都从心底里认可了法院的裁判。

下半年,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此案原告是实权在握、炙手可热的某局局长,被告是一名无权无势的下岗女工。无论地位、职权、名气、财气,双方都相差悬殊。案件审结之前,很多人有疑问:在他们之间,神圣的天平会不会发生倾斜?法官能否把这碗水端平?结果,没有让老百姓失望。在审理案件中,他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顶住人情的冲击与权势的重压,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作出评判,对具有重大过错的原告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在处理上,鉴于多次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并由原告给予被告合理的经济补偿。宣判后,当地群众都称赞说:“法庭真是弱者的保护神!”。

石鼓镇森枚村肖克文在本村赵德明私办的皮鞋店打工。2月的一天,鞋店突然起火,留店守夜的肖克文被严重烧伤,用去医疗费5万多元。赵德明以自家鞋店损失惨重,经济困难及受害者自己用甲苯水点火取暖引起火灾为由,拒绝赔偿。肖克文的父母一方面向政府、向社会求助,一方面几次将肖克文抬到赵德明家里施压,多次酿成纠纷。双方都作好了你死我活的械斗准备,随时都有民转刑的可能。前后半年时间内,镇、村干部、亲朋戚友出面调解,都毫无进展。司法所、派出所进行调解,赵德明亦态度强硬,一分钱也不同意赔。8月,法庭受理此案。此时,赵德明放出风来,谁判我赔钱,我就跟谁没完。没吃他这一套,反觉得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切实加以保护,并要大力宣传。于是他提前发出开庭公告,并邀请电视转播台录相采访。开庭当天,周围的群众赶来旁听,法庭座无虚席。当庭认定事实,当庭分析责任,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庭作出判决由赵德明赔偿肖克文医疗费用等损失63000元。宣判后,曾经态度强硬的赵德明也认为庭长公道无私,表示服判。当地群众在旁听庭审和收看电视转播后都拍手称好。肖克文在庭长手中领到赔偿款后感慨地说,要是所有法官都像庭长这样秉公执法,老百姓就不怕有理打不赢官司了。

恪尽职守不畏艰辛

法庭的高调解率,是老朱的加倍付出,是他用无数的汗水和辛劳换来的。并不是每一次调解都一帆风顺,想调就能调成功,其中要经历许多曲折和艰难。然而不管调解难度多大,只要有调解的希望,老朱总是千方百计,不畏艰难,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辖区面积大,又是山区,道路崎岖,路况差。老朱往往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行走在乡间小道上调查案情,一天来回就是五六十里甚至上百里路,但从无怨言。有时调解工作做一天没有结果,他不气馁,重新调整思路,寻找新的角度,再次进行调解。

供销社实行“企业改制”后,镇政府决定在供销社原址上改建一个商贸大市场,以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但供销社老房拆除后,附近6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对原址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争议,部分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集体阻工,推倒基建工程队的临时工棚,冲击镇政府会议室,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庭长放下手中的案子,闻风而动,主动为镇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带领全庭同志全力以赴投入纠纷的调处。他分别找6个村民小组负责人和为首阻工的人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跟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还将相关法律、政策印成小册子分发到各家各户。指出供销社原址的土地已被国家征收,属于国有土地,不管“改制”如何改,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国家;在原址上建立一个商贸大市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国家、集体和当地每一个村民都是大好事;只有国家富强了,集体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日子才能红火起来。自受理此案后,整整一个星期,他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的调解会20多次,最大的一次调解会参加会议的群众达50多人。由于工作深入,方法得当,村民们终于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庭长的调处。整个调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抗法,没有一个人被拘留,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场有近百人参加的群体纠纷就这样慢慢平息下来。事后,县、镇两级“改制办”负责人对法庭成功地调处好这场纠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庭长是“巧解心结的能手,维护稳定的先锋”。

分水乡同合村70岁的老人方金莲,去年4月因大儿媳王小英与满儿子发生纠纷,在制止中,老人被儿媳王小英打伤,导致婆媳关系恶化。事后,儿媳既不认错,也不赔偿医疗费。老人迫于无奈,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庭长接案后,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行走不便,且当事人又是婆媳关系这一特殊情况,便冒着炎热,四次上户深入地了解情况。法庭距同合村20余公里,到当事人家里还要步行3公里山间小道。老朱每次先将摩托车停放在机耕道旁村民家中,再邀请村支书张俊平一同步行到王小英家做工作。通过召开家庭成员会,分头做调解工作,在村支书张俊平的协助配合下,只用6天的时间就做好了调解结案工作。王小英向婆婆认错,写了保证书,借钱赔偿了医疗费,婆婆对儿媳的行为表示原谅,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案后,张支书握着庭长的手说,像你这样对工作负责的法官,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王小英也表示,没想到庭长还会第四次到我家来,是庭长的诚心化解了我的家庭矛盾,保全了我的婆媳关系。

民有所求他有所为

老百姓打官司,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便是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可否打赢官司以及打赢了官司能否执行的问题。这些问题常常在老朱头脑中思考,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自到法院工作以来,他把家搬来法庭,以便当事人早、中、晚及休息日都能在法庭找到人。他把自己的电话及手机号码写在法庭显眼的地方,以便能与来访的当事人及时联系。他妻子陈玉良更是他的贤内助,老朱不在家,来访当事人她照样接待,有时还留下远道的当事人吃中餐,对没钱买车票的当事人给一点路费。在诉讼过程中,他总想着如何减少当事人的费用,如何保护弱者的权益,如何尽快将案子执行到位。

现年65岁的石鼓镇石鼓村民黄志刚,由于本人体弱多病,且妻子儿女均属弱智类型,成了远近闻名的困难户。2月,他骑着单车去镇上办事,被骑摩托车的七家坪村谭军撞伤致残,用去医疗费19000元。为逃避赔偿责任,谭军将家俱寄存,猪牛出卖,全家外出打工,留下“铁将军”把门。黄志刚通过交警、镇村干部及亲友多次寻访无果后,向法庭提起诉讼。庭长接案后,为黄缓交部分诉讼费。在程序上,他不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而是千方百计打听谭军及亲属在外地的下落。为此,他跑长沙、株洲、,用去车费200余元、电话费100多元。最后,找到谭军,动员谭积极赔偿。经过三番五次做工作,终于打动谭军一家人的心,谭表示同意服从调解。在双方村支书的配合下,该案调解结案。当黄志刚接到赔偿款万元时,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石鼓镇双河村的盲人李云华系男到女家落户,入赘时身体健壮,为女方汤家出了不少力。后来李在一次打工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双目失明。此后,女方便嫌弃他,夫妻间争吵不断。女方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当地群众对李的情况深表同情。庭长接受案件后,反复做女方的和好工作。在劝和不成的情况下,他又要女方在经济条件不好的状况下给予李经济帮助。最后,双方达成由女方帮助男方10500元的离婚协议。李云华用此款在易俗河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现在收益较好,做到了自食其力。

诉讼中,庭长总是千方百计减少当事人的费用。分水乡彭和村妇女田三喜,因丈夫犯罪在广西某监狱服,自己带着两个小孩,生活非常困难。她起诉离婚后,连诉讼费都难交全,更别说负担办案人员到广西出差的费用了。为此,庭长采用电话、书信的方式,多次和监狱进行联系,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为当事人减少费用3000多元。

诉讼外,庭长也是古道热肠,乐于助人。镇富石村一妇女不堪家庭暴力,来到镇妇联投诉。作为人民陪审员的镇长助理彭华接待后,请教庭长如何处理。庭长即和她共同分析小夫妻感情不和的原因。他认为小夫妻不和是因为刚结婚,又生了小孩,夫妻俩又无正当职业,家庭经济缺乏来源。于是庭长和彭华多次深入到小夫妻家,规劝小夫妻珍惜感情,积极进取,乐观生活。后来,他又到镇上刚开张的心连心超市联系,帮助夫妻俩找到了工作。现在小夫妻和好如初,双双奔赴广东打工谋生。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

庭长是土生土长的人,亲戚朋友熟人多。一个案子起诉到法庭后,当事人总能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找他说情、送礼。说情送礼者中有的是自己的至亲,有的是老同学、老同事,还有的是当地党政部门的领导。可以说每审理一件案子都要经受一次人情、权力、金钱的考验。但是他恪守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不为情所困、不为权所屈、不为钱所惑。

8月,他审理镇沙林村赵超平诉莫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自诉人指控被告人将他从二楼楼面推倒跌地致伤,被告人则认为是自诉人不慎往后退踏空跌地受伤。在庭审中,双方都证据不足,为此,争议激烈,情绪对立。被告人的父亲是位村干部,也是庭长多年的熟人。在基层调处时,群众就认为镇村干部偏袒被告方,反响强烈。当时有人预言法庭也会偏袒被告方,官司最终要通过二审才能解决。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父亲托一位镇干部找庭长说情送礼,并许诺事后将予以重谢。但这些都被庭长严辞拒绝。开庭那天,庭长只用一上午时间就说服了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当庭表示同意赔偿自诉人4600元。结案后,当地群众都认为庭长是非分明,不循私情。

不抽烟,不喝酒是庭长的生活习性;不卑不亢,不贪不占,是庭长坚持的办案原则。十五年来,庭长经手办理案件1100余件,所审案件中无一上诉、缠诉,真正达到了息诉服判的效果,更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执法不廉、执法不公。

十多年边远法庭的艰苦生活,使老朱落下了一身病痛,糖尿病、痛风病常缠得他痛苦不堪。院党组多次要调他到机关来,他总是婉言谢绝。他说:在基层工作,虽条件艰苦,但便于接近老百姓。青山的老百姓信任我,需要我,我凭着人熟、事熟、业务熟的有利条件,还要为他们化解一些矛盾,还要为青山的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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