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协议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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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部待岗协议书1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市分公司领导班子职位竞聘,不管是否成功,我觉得都是我最大的幸运和机遇,这充分表明了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对我的期望、支持和关心,这种机会对我来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想努力吧!
一、我的基本情况
本人叫,*年**月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大学本科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年**月在地方组织推荐下到部队服兵役,在部队期间由于个人努力、组织关心,我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起来,历任班长、排长、连长、副营长,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事指挥员,*年转业分配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县支公司,在组织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先后担任股长、经理助理、副经理,*年*月任支公司经理、党组书记,**年选任**县政协常委。
二、我的竞聘优势
1、自身综合素质的优势。我有一颗忠于人保事业激情燃烧的心,鼓舞着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着管理工作,无论是在部队或是地方,我都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服从于工作、服从于全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部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所领导的连队被北京军区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记集体3等功1次;到地方任公司一把手以来,个人先后受到各级嘉奖,被评为省分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年被**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年被授予优秀管理者奖章。支公司连续*年被授予*级文明单位,*级服务质量奖,*诚信单位,*五一劳动文明班组,分公司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数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考核一等奖,行风建设“二十强”单位等等。任职以来,公司无论从管理还是到业务发展,年年都有提高,险种结构调整非常合理,几年来带领**公司上缴利润近*万元。
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公司员工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2、学习能力的优势。我在工作后仍然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长期的学习养成了我较强的自学能力,并能把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了学用结合。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以实际行动及带领全体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即使工作再忙,只要是组织的培训,我都要求员工参加,并给予一定的自学奖励资金。现在,**公司**名正式员工,本科学历已达5人、大专*人、初中*人。
3、有丰富的工作经历。长期工作在基层展业一线,对基层工作有较深的了解和管理经验,并能处理好各种实际问题,同时本着“以管理制度约束人,以政治思想激励人”的宗旨,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任职几年来,未发生任何违规和责任事故。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不管是内部或外部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很快的得到解决并有很好的结果,公关协调能力较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保户之间的关系密切。几年来,支公司业务年年有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在90%以上,险种结构调整最合理化,车险业务占业务总量52%,非车险48%,每年都能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任务和利润指标。
三、竞聘后的设想
如果这次我未能竞聘成功,说明我在某些方面还没有达到组织和群众的要求,但我将继续为人保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果我能竞聘成功,不仅是我人身追求、自我提高的体现也使我有机会进一步奉献人保事业,服务他人。
我的具体工作设想是:
1、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尽快进入角色。走上新的工作岗位,首先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迅速开展工作,要想当好一位领导,首先是要学会先做人后做事,虚心向老领导、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打开工作局面,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减少盲目性。
2、摆正位置,当好助手,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当好总经理的助手,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做好参谋,从方方面面想细做细,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常交心、谈心,促进他们振奋精神,投入工作。
作为副总经理,首先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正职和其他副职的关系,既要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又不能事事依赖、胆怯盲从,唯唯诺诺。其次,按照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3、当前在人保公司内部,要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作为来自基层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更要充分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要提请总经理室关注员工的合理要求,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能让员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道路,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和竞争观念,有市场才有繁荣,有竞争才有进步,但市场不相信眼泪,竞争不同情弱者。要将以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上来,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要积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运作机制、规范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4、在认真分析**地区、**地区,乃至现状,找差距,找问题,就分管的工作制定出详细的计划,明确目标。在业务发展上,要抓住非车险业务发展,积极实施差异化的经营策略,大力发展以责任险为龙头的新险业务、以家财险为主体的分散性业务和以工程险为代表的高风险业务,重点抓好个体私营经济保险服务和“第三领域”保险业务,为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在营销管理上,要强化营销观念,制定市场营销的长远规划,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快营销方式创新,以适应保险发展的新形势。在“三个中心”建设上,要在现有组织架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简化内部流转程序,提高内部流转的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以适应保险经营的“微利”时代。
5、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作为一名副总经理,我一定要认真贯彻总经理室意图,深入实际,关注市场,根据市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主动寻求对策,提高公司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二是要积极指导、配合和帮助基层公司制定业务计划,确定展业重点,锁定展业目标,并要身体力行,协调、疏通有关工作环节,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三是建议设立“创新奖”,对在组织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上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6、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要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依靠集体,尽职尽力,视权利为责任,视职位为服务,坚持廉洁奉公,奉献人保,努力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将**公司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谢谢!
关于内部待岗协议书2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闫家渠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11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自治区、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鄂尔多斯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煤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3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7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0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1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2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3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4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5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46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47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安全操作技能。
第48条公司实行安全生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49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5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下井作业,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戴安全帽、携带急救器等;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爱惜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院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1)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2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生产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生产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生产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进入公司大门禁止吸烟。班前、班中严禁喝酒。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53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4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5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6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2)不穿矿工工作服、安全帽下井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非生产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8)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9)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0)在禁烟区吸烟的,班前、班中喝酒的;
(11)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3)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关于内部待岗协议书3
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廊坊市达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是廊坊市一家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拥有十多家零售门店,现我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冀ba0500002,注册地址:廊坊市和平路城市旺点小区2号楼底商,法定代表人:李如起,企业负责人:杨经媛,质量负责人:张凌燕,经营方式:零售连锁,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经营面积820。45m2,仓库面积510m2,员工92人,其中执业药师(中药学)2人,属市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品种大约20xx余种,上半年销售额近2千万余元,基本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用药需求。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9月,20xx年3月2日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b-heb050-6)。
xx年9月,经市局同意,我公司做以下事项变更:
注册地址:由廊坊市新开路190号变更为廊坊市和平路城市旺点小区2号楼底商;
经营范围:由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微生态类生物制品变更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质量负责人:由候淑军变更为张凌燕。
自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颁布实施以来,我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员工多次参开展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质量负责人张凌燕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重新修订了公司的各项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陈列检查、销售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了公司采购计划,近效期药品预警及过期药品自动锁定,完善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的提示及超数量锁定等计算机系统功能。我公司认真、细致地对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管理、文件、设施与设备、采购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管理、售后管理等八部分内容开展了内部审核。经过审核、整改、完善,提高了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保证能力,促进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改进。现将内部审核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质量管理与职责
1。我公司自20xx年开办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内容的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2。我公司建立了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设立了与经营活动、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养护,销售等6个岗位,并且明确规定了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各岗位人员能够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作。
3。企业负责人是我公司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4。我公司配备有质量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履行以下相关职责:(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3)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4)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8)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11)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13)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14)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15)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员履行的职责。
第二部分人员管理
1。我公司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全部符合《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2。企业负责人李如起,大专学历,企业管理专业,从事药品经营管理20年,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品法律法规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gsp。
3。质量负责人张凌燕,执业药师,河北医科大学药学专业,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十年;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杨经媛,执业药师,河北医科大学药学专业,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20年,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可以进行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4。验收员田明,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能够胜任药品质量验收工作,符合任职要求。
5。养护员段敏,大专学历,物流管理专业,负责日常药品陈列养护工作,符合任职要求。养护员曹茜,中专学历,机械数控专业,负责日常药品陈列养护工作,符合任职要求。
6。中药饮片高级调剂师马玉萍,中专学历,中西医结合专业,负责日常中药饮片调剂工作,符合任职要求。
7。公司现有营业岗位人员67名,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8。公司制订有年度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建立了档案。
9。公司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藏药品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10。公司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11。公司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规定凡是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12。公司严禁在药品陈列等区域内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严禁在工作区域内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第三部分文件
1。公司按照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2。公司定期对各岗位人员执行质量管理文件的情况进行考核,使其能够正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的内容,保证质量管理文件有效执行。
3。公司制定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收货管理制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等39项管理制度,制定有药房负责人岗位职责、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采购员岗位职责等6项岗位职责,制定有药品采购操作规程、药品收货操作规程、药品验收操作规程等7项操作规程;并要求质量管理岗位、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
4。公司建立了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14项相关记录;各项书面记录、凭证填写及时,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撕毁,保证记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所有记录至少保存5年。
5。公司所有人员,通过授权及密码,方可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经质量管理员的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留有记录;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按日备份数据。
第四部分设施与设备
1。公司现营业场所面积820。45㎡,与我药房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并与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有效分开。
2。我公司营业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3。公司现配备的营业设备有:货架38节、柜台2节、5匹空调4台、格出台后,我药房严格执行在售出时,进行扫码和数据上传的要求。
第八部分售后管理
1。根据法规要求,我公司下属各门店已售出的药品,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在营业场所张贴有相关标识。
2。我公司在各门店均公布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电话号码:12331),设臵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3。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按照我公司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开展药品追回、协助药品生产企业药品召回工作。
通过内审,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整改完善,对照国家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我公司已达到了gsp质量体系要求。
特此报告,请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
廊坊市达仁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