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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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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词1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上述内容为辩护词中关于罪轻辩护的常见内容。主要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自首、立功、坦白、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认罪悔罪等情节。在辩护词中要想增加法官采纳自己辩护观点的可能性,除了要引用案卷中讯问笔录中的内容还要引述相关的法律条文。

在论述完自己的主要观点后需要做最后的总结。朱某非法种植原植物案的总结如下

综上,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朱某种植xxx的犯罪起因是为其妻子治病,主观恶性小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敬请合议庭依法对被告人朱某判处缓刑。谢谢!

辩护词的总结陈词需要把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总结出来。本辩护人认为后面就是自己需要总结的内容,把主要的观点进行总结,既要全面又要避免重复冗长。总结的最后一定要把最后的结论或者是请求向法庭阐明,请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无罪、罪轻亦或者缓刑。

法治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而刑事法治水平最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保护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本文意图以最通俗的语言教会大家如何写一份简单的辩护词,让刑事法治理念植根于万千大众的心里

律师辩护词2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我受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告人父亲__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被告人涉嫌放火一案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主要证据材料并结合本案的客观实际,根据《刑事诉讼法》辩护人职责,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请合议庭采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因琐事故意放火,涉嫌放火罪,辩护人认为罪名不成立,理由如下:

公诉机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均无异议,但辩护人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具有关联性。

放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放火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就本案来看,主观上被告人_______________是否有

民事辩护词3

法庭辩护词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辩护词4

公诉人所列举的能够据以认定张××强奸杀人的证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安局对被害人和被告人所作的血刑试验结论,二是被告人身上的伤良。由于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确实发生,但并不能证明罪犯是谁,因此,我仅就这两份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看法。

关于血型试验结论

根据××公安局所制作的刑事科学鉴定书,死者血型为B型,阴道内xxx为A型,犯罪嫌疑人张××血型为A型,唾液为A型,公诉人遂将此认定为张××强奸杀人的一条主要证据。对此,我作为辩护人认为,死者阴道内xxx与犯罪嫌疑人张××同属一种血型,并不能证明就是张××作的案。因为现代法医学认为血型鉴定毕竟不同于DNA指纹鉴定,它只能作排除认定,而不能作同一认定。具体到本案来看,死者阴道内xxx为A型,可以据此排除血型的B型、O型人作案的可能性,但不能得出必然是张××作案的结论。因为世界上A型血的人有很多。

关于被告人身上的伤痕认定。根据公诉人提供的照片,张××的伤痕均在右侧,即右侧肩部、右耳后、右额和右手。这是与张××的供述相一致的。张××对此的解释是:案发第二天上午正值家里买煤,他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子干体力活是责无旁贷的,由于肩挑、肩背和爬楼梯,造成了身体右部的多处划伤。按常理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解释是有待辩证分析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张××身上的伤痕形成时间来具体分析他的这一供述是否真实。按照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笔××是在××年××月××日××时许作的案,这也就是说,张××身上、耳后及额上的伤应形成于此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在案发当天,并没有人发现他有伤。因为案发当天下午,张××去单位值班,单位里的人并未看见他的脸上、额上有伤。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提供的书面证据证明。并且,张××当天值完班回家后,邻居也未曾见过其脸上、额上有伤。二、关于本案中公诉书认定的张××的作案时间无论是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还是公诉人在法庭上提出的公诉意见,都认定被告人张××是在××年××月××日××许作的案。但当天××时左右,张××单位的同事刘××和王××以及门卫黄××都能证明张××在单位值班。这有刘××、王××和黄××提供的书面证词予以证明。而且,张××在单位值班时,所翻阅的报纸和所作的读书笔记也能证明张××在××月××日××时许不在作案现场。以上证据与张××本人的辩解相印证,证明了张××在××时许没有作案时间。

综上所述

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认定被告人张××作案的证据严重不足。因为事关人命,我认为人民法院在采证时不可不慎。我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年××月××日修正实施《xxx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之规定,宣判被告人张××无罪。

辩护人:××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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