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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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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还存在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农业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缺乏等问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继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措施及工作进展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四)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化解涉法涉诉的有关工作方案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二、主要经验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队伍建设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二)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我局正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局内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三、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四、2021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方向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3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和%。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万头,病害肉吨,病死家禽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十、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设想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4

2021年,南三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和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规定》的要求,坚持把推进基层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转变观念,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使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现将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镇调整并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及南三公安分局、执法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工作。镇党委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大对全镇法治创建工作的整体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同时完善依法治镇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责任,着力创建主体明确、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依法治镇机制。

(二)强化领导,统筹推进。镇委把该项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全镇推进法治创建的工作方案及计划,规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镇依法行政工作。镇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专题研究基层法治创建的重大事项。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落实民主议事决策、依法履职尽职,统筹推进我镇法制建设和各项社会事务建设全面进步。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一)坚持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5次、干部职工学法培训12期。

(二)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系统学法。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镇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并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2021年,南三镇国家工作人员参考人数85人,参考率100%,优秀率100%。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按照区普法办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利用重要节点、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专题普法活动,采取横幅、宣传栏、电子屏显、法制讲座、村庄大喇叭等形式,加大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司法所、镇妇联、团镇委、综治办等部门联合以维权周、五四青年节、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大纪念日到为契机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镇委镇政府联合南三公安分局、法院等单位每年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市域现代化治理试点工作等宣传活动,向村民宣传法治相关知识,组织志愿者向辖区内村民及沿街商铺发放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宣传约9次,受教育人数约5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四)大力推动“法律七进”活动。根据镇情民意,从群众需要出发,大力推进“法律七进”中的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委员、法律明白人和义务法治宣传员等骨干队伍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着力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司法所与教育组联合在本镇各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让青少年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目前全镇组建镇级及村级专兼职法治宣传队伍共15支47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8场次1000余人次,发放法治读本及相关资料3000册(张),进一步加强全民法治意识,切实推动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三、坚持依法办事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党委对本镇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个人意志专武独断。并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法律顾问参与或事前征询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研究共8件次,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促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切实提高决策整体水平。

(二)坚持党务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抓乡镇机构体制改革有利契机,设立行政执法办公室,现有办公室人员6名,抽调执法大队人员11名,初步形成执法队伍架构,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建设。紧密联系职能业务部门,联动驻镇执法力量,形成镇职能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左右联动”,镇执法部门+区相关分局“上下协同”的执法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针对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如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问题,积极疏导,并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近年来,全镇未发生因部门执法、集中行动而引起的闹访、群访事件。

(四)发挥镇人大监督作用。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区、镇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镇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创新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有效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镇人大主席团不定期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工程进行调研与视察,进一步推进了我镇重点项目、民生实事工程的建设。

四、维护社会和谐

(一)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我镇因征地、涉军、涉土等引起的社会问题及矛盾纠纷不断,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镇党委、政府努力加强信访工作,明确了信访案件会诊办案、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开展信访工作时坚持以“明事理、讲情理、依法理”为基本守则,对来访的群众做到诚心接待、细心观察、耐心办理、有信心克服困难。对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积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2021年,全镇领导接访、下访群众31件82人次,共受理各种矛盾纠纷65件次,成功62件,化解率达%。截至目前,共接到市政府12345热线问题395件,全部按期进行处理答复,及时回应群众的咨询,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我镇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主动约访,敢于面对,用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用宽容、理解心态进行化解,于法于情于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调处化解,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完善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置、督办机制,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发挥“大调解”机制的作用,妥善处理把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2021年,本镇人民调解21宗,成功调解21宗,成功率均为100%。

五、规范民主管理

(一)推进村民自治。我镇切实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理顺镇政府行政管理与村(居)民自治的关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行监委会制度,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大力推进阳光村(居)务,健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各项制度。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农村的基础性作用,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服务、法治宣传等服务,我镇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14个村(社区)均配置了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各村(社区)顾问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制宣传、参与村居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镇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为我镇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至目前,今年全镇各村(社区)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62人次,充分发挥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积极作为,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客观上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机制建设尚不完善、法治创建深度不够、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较低、法律宣传方式简单、执法力量薄弱等等,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勇于担当,积极改进。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把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贯穿到党委政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而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共同推进的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明确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改进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保证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升法治素养。创新载体,线上线下灵活学,通过法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和“互联网+”等方式,开展多样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文化、法律常识、道德法治等内容融入机关、校园文化。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法制进校园”活动,积极邀请法制副校长、检察官等为我区中小学讲授宪法知识。开展全员培训,通过学法考试、宣传教育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与职责,提高广大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依法审批。做好省、市、区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化管理,行政权力事项向社会公布。推行实施监管责任制,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打造了行政审批新格局。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秋季招生和新教师招聘等社会涉及面广,纳入重大决策程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方案风险评估工作。

(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由 5名律师构成的区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加强重大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审查重点项目投资、教育合作办学项目、政府采购等合同,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事务,准确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依据、程序、进展、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有力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按要求认真组织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29名局机关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 20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三)加大督促机构执法力度。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告诫等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组织人员对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期初、期中学校专项督导检查,督查报告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整改方案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查力度,实行黑白名单制度,及时通过网站进行公布,加快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效规范了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四、严格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进行部署和落实。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共办理市区人大建议案11件,市区政协提案29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二)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专门监督。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等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落实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三)自觉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新罗区政府网站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确保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载体建设,完善对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的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加强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集中统一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畅通信访诉求表达渠道,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深入推动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等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信访诉求。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完善律师和群团组织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新机制,形成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合力。

五、存在不足及2022年工作计划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形式,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提升业务技能和依法办事能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继续开展普法宣传。立足学校教育主阵地,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打造符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法制宣传平台,因校制宜地开展安全、心理健康、生命安全、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法治教育,“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宣传,做到结合时事、定期更新。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打造新罗“精准普法”品牌,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3篇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一是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方面工作,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全镇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结合全镇工作实际,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推进2021年有关工作往更好更高质量方向发展。三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年初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村(社区)的目标考核,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四是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工作,镇司法所、镇综治办始终保持与各村(社区)的密切联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加以指导协调,实现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动态管理,有效提高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促进了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平稳推进。五是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层级检查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努力发挥法治建设牵引突破作用。

二、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抓好便民服务中心体系,完善设施建设。设立“咨询服务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服务引导等服务。简化部分行政审批程序,组织各部门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在造,实现“一窗通办”。二是加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了信访、便民代理服务相关制度,并上墙进行了公开;严格实行接待员(村干部)每天有人接待,下班时间电话联系,真正达到了便民服务的要求。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三是规范和理顺部门的管理机制,优化组织机构,分清职责分工,解决管理责任上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进一步整合政府资源,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村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精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建立例会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加强镇村干部普法力度。领导干部在学习形式上不断创新,在内容上不断贴近实际,在方法上灵活多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党委中心组研讨学习及自学等多种方法。二是以全民普法教育为主线,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结合“七五”普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三是结合法律“进乡村”活动,利用“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群众会以会代训,学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领导干部“一月一法”宣讲。四是推行新型“一站式”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联络驻村律师开展法律知识下乡宣讲活动20余次,组织乡村中小学生法律宣讲会14次,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专业的法律服务。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机构改革后,我镇及时整合执法资源,组建专门的综合执法队伍,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管理系统数据。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考录、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网的培训课程和考试,经考核合格才能申领执法证。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次,培训执法人员10人。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岗证一致。杜绝出现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执法案件发生,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五、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实调解人员,培训调解骨干,落实调解场所,建立和完善调解制度,构建了镇、村两级调解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范围,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支持。目前全镇有调解小组15个,共有调解人员116 名。二是积极发挥信访机构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了触角广泛深入的“大信访”格局,启动实施了镇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搭建了领导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坚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研判、预防和处理能力。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做好了信访人员稳控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建党一百周年”等重要期间实现“零”上访工作目标。四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攻坚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镇醒目位置制作LED宣传标语,并在街道、公园等人口集中位置以发传单的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七、强力推进禁毒持久战,筑牢群众禁毒防线

召开镇禁毒工作专题会加强干部职工禁毒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并通过他们向其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宣传国家的禁毒政策方针;印发《树仔镇2021年度禁毒工作计划》,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全年的禁毒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镇属各部门、各机关单位;利用标语、宣传栏、微信群加强对禁毒工作的宣传;扎实开展农村集中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到对接村开展走访,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禁毒知识问答》资料1565份、禁毒调查问卷655余份,其他各类资料3310余份,做到了宣传不漏户、不漏人,营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围;开展全镇涉毒人员大排查,主动与区禁毒部门、辖区公安派出所对接禁毒工作,逐步引入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模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控严。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已逐步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但存在制度不够健全,有关工作需要不断完善等问题,需在以后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1年)》等文件精神,坚持执政为民,实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

一是继续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治度,建立公务员法治教育和培训制度,对政府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

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增强应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建立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5

为深入进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各年度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xx县财政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xx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xx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努力到xxxx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认真学习和贯彻《纲要》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 因纲施政,严格落实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县政府xxxx年对我县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xxxx年x月根据省、市、县审改部门要求,对本单位审批和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细化和梳理,确保本单位履行政府职责公开、透明、与时俱进、有法可依。

2.推行本单位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x月根据部门整合后的最新情况,联合县委编办对本单位权责清单再次进行梳理,主要是理清、理顺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和国资委与挂靠县财政局相关股室权责关系,并制定和发布《xx县财政局 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xx县财政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使得本单位权责事项有法可依。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x月xx日在xx县政府网公开《转发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并通知县级有关单位按照目录严格执行,督促其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公开收费项目、执收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录之外的收费,不得执行; xx月中旬,要求全县执收单位对自身的收费工作进行自查,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的单位,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社局等。要求其严格落实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并形成自查报告上交财政局,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同时实行收费清单公开制度,在xx政府网站公开收费清单目录,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政策变更信息。并要求各相关执收单位主动将收费项目、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政策内容分类归整,在收费场所上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4.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县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每年组织我局志愿者参加交通文明劝导、综治平安巡防、社区环境卫生创建、社区慰问活动、各项法治宣传活动等。

5.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运转”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6.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x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县政府,利用新版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时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特别是与新版民法典由冲突的。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8.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清单工作,依法认领与财政有关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等x大主要监管事项清单,并根据有关要求完成监管系统的信息采集,以后实时更新。

9.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财力保障。将各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并在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给予拨付,特别是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经费需求以及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政复议制度建设等专项业务的经费保障。加大在改善执法人员待遇、改善执法条件、装备配备、科技建设、基层执法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同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罚没行为由执法机关执行,罚没收入通过非税系统缴入国库,作为县级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坚决禁止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0.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本级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xx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涉企收费清单及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公开、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等。

重点加强县本级及全县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预决算公开细化度和完整度逐年提升。至xxxx年,部门预算公开方面,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公共预算支出全部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同时还公开了xxxx年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总数。我县本级xxx个预算单位(不含涉密单位)全部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公开率xxx%。xxx个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含无“三公”经费部门空表公开,公开率xxx%;总决算公开方面,公开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决算表,以及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等表格,并对财政决算收支情况及相关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同时公开xxxx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部门决算公开方面,各单位部门决算在县财政局批复后xx日内,进行及时公开,公开率为xxx%。

11.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标准,逐步提高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保障和政府对各类生活保险补贴投入,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12.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行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履行财政职能,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依法依规落实财政政策保障,强化合法性审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资金监管,确保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为社会公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因疫情防控降低办事效能。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法涉诉风险研判,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疫”法律纠纷。

13.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堪为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本单位做到人手一本民法典,随时随地学习、宣传和应用民法典;x月xx日邀请法律专家召开“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将民法典纳入单位党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年度学习内容,要求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升对民法典要义的领会,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14.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工作的收官之年,我局高度重视党中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将“七五”普法工作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本阶段单位及党组、党委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七五”普法规划的有关内容和主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宣传宪法为基础,以宣传财经法规为核心,以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等抗疫法律法规为本年重点任务,努力做好本单位普法宣传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做好“七五”普法经验教训总结,为“八五”普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奠定基础。

15.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xxxx年我局开展x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无重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行政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x省行政执法条例》进行,严格做好公示、记录、法制审核工作;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凡是本单位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核,至xx月xx日已对本单位xx份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按有关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并及时完成本单位权责清单更新完善工作,确保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三、履职履责,提升能力

1.做好法律学习和宣传工作。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宪法和法律学习,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体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学习讲座,并利用周一晚上学习会的时间以及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机会,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宪法和法律学习。xxxx年x月xx日组织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参加“xxxx年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xxxx年x月底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民法典与依法行政”主体培训;xxxx年x月xx日邀请县纪委监察委骨干来我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专题辅导会;xxxx年x月xx日组织全体人员参加《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会》,同时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

加强学习的同时,也在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每年根据法治办要求,要求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考试。要求大家做到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施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提高单位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同时加强对宪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加宪法宣传日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日、走访企业、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宪法和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宣传,并加强对业务对象的宣传讲解等。特别是利用每年“”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预算科、会管科、采购办向广大民众宣传讲解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财经法律。

2.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长作为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单位法治工作,将单位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结合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x次法治专题讲座。将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单位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加强本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xxxx年x月召开局务会研究制定《xx县财政局xx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且每年都根据法制办要求,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上报法制办,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专栏进行公开。

四、存在问题

1.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2.法治宣传力度还比较薄弱。由于财经法规专业性较强,宣传难度较大,目前主要以参加县法治办举办的宣传活动为主,对普通民众宣传效果较差,而对专业人群的宣传较少。

3.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法制审核人员难以达到专业化的要求,更难以成立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和专门的法制审核机构。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1.拓展法律学习范围,特别是加强法治理论、法治理念的学习。计划每年邀请法律专家举办x至x场法治政府建设理念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单位人员的法治观念。

2.加强特定人群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结合有关业务的开展,如结合县巡查办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各项政策、制度等的宣传教育。结合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契机,多举办宣传活动,多下企业走访,多向企业和民众宣讲减税降费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3.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加强现有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其法制审核能力。同时也将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加强各单位专业法制人员配备,多组织法制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法制人员素质。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6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根本目标,着重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三农领域“依法治农”新局面。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发布。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二)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卷宗评查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探索运用新的法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重点抓好三农领域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活动。

2021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7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三、严格规范执法,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和纠纷化解工作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法治保障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费保障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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