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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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聘选拔录用程序,保证招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补充符合岗位任职要求的优秀人才,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各层级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职责。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整理审核各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招聘计划,确保公司长远的战略发展。
负责招聘渠道的开发及效果评估、招聘信息的发布、简历的筛选和组织初试、复试。
负责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结合面试人员的实际情况及部门领导意见,进行工资标准的确定。
负责招聘、选拔、录用体系、制度的建立及日常招聘报表的提报及数据的分析处理。
负责公司招聘流程的完善。2.用人部门的职责。
负责根据本部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及时提报本部门的用人需求。负责制定本部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任职资格等。
负责对应聘员工进行复试,从岗位需求角度对员工进行专业测评和综合能力评价,出具面试意见。
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工作指导、监督和反馈,出具转正意见。
负责本部门离职员工的离职面谈,收集整理信息,不断改进部门工作,降低部门员工的离职率。
四、用人需求的提出。
1.用人需求分为编制内用人需求、新增岗位用人需求。
2.编制内用人需求由各部门每月月初将本部门用人需求提报人事行政部《用人需求表》,须附带明确的岗位说明书。
3.新增加岗位由用人部门提前15天填写用人需求,附带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及岗位任职资格,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待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始发布信息进行招聘。
五、招聘渠道。
1.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及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面向公司内部员工进行的信息的发布及岗位竞聘、选拔面试及录用管理;外部招聘是指面向社会进行的人才的招聘、选拔及录用,包括网络、招聘会及校园招聘等。
2.具体的流程如下:
内部招聘: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整理应聘资料——面试——试用期——正式录用;新岗位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原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按照新任职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
外部招聘流程: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用人需求的审核——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信息的发布——收集整理应聘资料——组织初试、复试——试用——正式录用。
六、简历的筛选及通知面试。
1.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未满18周岁,有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的。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的。被公司开除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者。
不能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特种岗位操作证等有效证件的。不同意公司目前现行的规章制度者。
2.初步筛选匹配度较高的简历,进行电话通知并且邮件告知公司相关的信息,包括公司简介、应聘岗位及岗位说明书、任职资格、公司地址及乘车路线、联系电话、网址等信息。
七、面试。
1.所有员工面试均按要求填写公司的《求职申请表》,人事专员对面试申请表填写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
2.为提高面试的准确率,确保高度的人岗匹配度,同时提高面试工作的高效,面试一般进行初试和复试,原则上在一天之内面试完毕,具体如下:
生产类基层岗位面试,由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技术支持类、销售类人员及职能部门的人员,由人事专员初试,用人部门主管进行复试。
主管级以上人员,由人事行政部主管进行初试,总经理进行复试。
3.面试考评人员根据《面试测评表》对相应的考评指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完成后,根据被测评人员的面试表现,在对应的考评标准中做好记录和评价,出具初步的面试意见。人事行政部根据出具的面试意见,将确定是否录用及工资标准。
4.面试完成后,由人事行政部与用人部门结合,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进行电话通知,并确定试工时间。
5.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在求职申请表上注明求职人员试用的岗位、试用期限及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审批及本人签字确认后,将资料存档,妥善保管,注意薪酬保密。
八、员工报到及试用。
1.员工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需提供以下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的离职证明、1寸彩色照片6张、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2.新员工入职均有3天试工期,双方双向选择,通过试工期的,3-7天内办理入职手续。
3.员工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1年,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2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结合面试测评表,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由用人部门与人事行政部确定员工的试用期。
4.所有员工试用期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的80%执行,特殊情况工资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员工需要住宿的,由人事专员办理入住手续,并做好住宿登记。
一、转正管理。
1.员工试用期2个月,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因试用期间工作能力突出,主管可批准提前转正,试用期结束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审批单》,部门直接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批准。
2.人事行政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进行转正工资的核算,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原件妥善保管,放入员工档案。
1.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跨部门调动、公司指令性调动和员工申请调动、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的指令性调动5种,公司所有岗位调动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
2.公司指令性调动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的指令性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工资标准。
3.员工申请调动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的调动,该调动薪酬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原工资标准(内部招聘竞岗除外),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4.退回人事行政部的待岗调动,按照退回管理规定执行。
5.员工调动须填写《调动申请审批表》,经用人部门主管领导与接收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经人事行政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开具《调动通知书》,按照调动通知书执行。
6.员工自岗位调动申请之日起由原部门负责监督确认员工工作交接情况,确保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原岗位到新岗位报到,因监督监管不到位导致影响本部门工作的,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7.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调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8.人事行政部专员每月月初将上月调动申请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核,审核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工资的核算。
三、员工退回流程及管理。
1.员工退回是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打架斗殴、多次睡岗、串岗、工作期间多次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顶撞领导、辱骂同事等)、严重违反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说明书等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生产事故等,给公司经济损失的,各部门可以申请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除此之外各部门不得无故退回员工。
2.员工退回让人事行政部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员工违规违纪的直接证据及证明材料(违规违纪的现场照片、员工签字确认的投诉材料、超过3次以上的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各种事故的处理报告及事故分析等)。
《退回报告》要求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3.各部门退回人事行政部处理的员工,必须履行以下流程及手续:
用人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和退回报告——用人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人事行政部审核确认——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对内宣布,通知员工到人事行政部报到——人事行政部全公司进行通报——重新安排岗位。
4.员工退回必须提供以上规定的二种材料,方可退回人事行政部,凡不符合以上规定要求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各部门坚决不能将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
5.经审核符合退回条件的员工退回人事行政部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行政部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处理,退回员工待岗期间(未重新分配岗位期间内或者不服从分配者)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工资标准按照基本工资发放,基本工资低于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菏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6.退回员工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安排,由人事行政部安排培训学习,经培训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调动通知书到新调配岗位报到,工资标准按照新岗位确定的工资标准执行,不服从调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一律按照旷工处理;退回员工在新岗位期间仍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被新部门退回的,人事行政部将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
四、离职管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审批表》,转正员工离职必须提前。
1个月写离职申请,特殊岗位如部门经理、财务、研发技术等核心岗位可适当延长离职日期,但最多不超过2个月。
2.员工离职申请审批表需部门直接主管签字确认;主管级以上领导离职需总经理签字确认。
3.员工提出离职后,如工作交接完毕,经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可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按照实际出勤时间进行核算,由人事专员负责协助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单》。
4.各部门离职人员工作交接及离职会签,必须严格进行把关,确保无任何纰漏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因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或后果,由经办人及部门主管承担。
5.所有员工离职必须办理正常交接手续,具体详见《离职交接单》,工作交接完毕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正常发放;人事专员每月月底将当月的离职申请审批表统一报送至总经理审核审批,通过审批后,于月初进行上月工资的核算。
6.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月底与各部门核实当月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明细,开具《工资冻结通知单》通知财务,待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行工资的结算。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二篇】
1.以人为本:
(2)不仅仅要发挥人力资源体力劳动密集型功能,而且更应发挥人才之智力密集型功能;。
(3)不仅仅要发挥人才自身功能,而且要充分利用与其连带的社会关系网络功能;。
(4)不仅仅要利用内脑、而且要利用外脑。
2.公司透过吸纳成熟型人才、成长型人才,有效拓宽利用社会人才渠道。
3.公司开辟三个人才渠道:
(1)立足区域,充分发挥本地人才的主渠道作用;。
(2)面向全国,吸纳高层次人才;。
(3)注重与国际接轨,寻找留学生或外籍管理者、专家的支持。
4.在三个层面上开发人力资源:
(1)公司高层构成职业经理人精英团队;。
(2)公司内部实施全员培训;。
(3)公司外部正面影响客户、公众。
5.用人原则:
(1)知人:了解人、理解人、尊重人,不但知人之表,更要知人潜力;。
(2)容人:创造宽松环境,使人情绪舒畅,不求全责备,允许改善自。
律;。
(3)用人:为每个员工带给施展才能的舞台,创造学习、发展、升迁的机会;。
6.持续开发人力资源,将人才作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具有倍增放大效应的资本;。
7.人尽其才,人人都是人才。
8.公平竞争。
(1)不拘一格、机会均等、任人唯贤;。
(2)没有性别、籍贯、身体特征的偏见;。
(3)没有校友派系、出身门户之见;。
(4)没有领导个人用人偏好。
9.人才个体生涯成长规划与公司人力资源发展目标相互匹配,员工与公司一同成长。
10.持续公司必须的员工流动性。
(1)过于稳定,造成一潭死水,没有竞争压力;。
(2)流动过于频繁,造成队伍不稳、技术没有积累,反而流失。
11.实施工作多样性和工作丰富性。
打破员工岗位固定化和单一专长化模式,适时调换员工工作岗位和地点,或建立工作小组制,使职工做到一专多能或全能发展,持续员工工作热情、新鲜感和挑战性。
12.建立员工正常晋升机制,使普通员工具有努力敬业而被提拔的权利和机会。
13.大力开展制度化的合理化推荐活动,从中发现、挖掘人才。
14.对突破常规机制能够脱颖而出的尖子人才,要委以重任。
二、有力资源规划。
1.首先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系统性清查。
(1)对明显不合格人员予以调整;。
(2)运用“评价中心”或其他测评技术对重点人员(或全体员工)进行评估;。
(3)对公司内部人力资源状况进行总体或分类统计。
2.与其他战略、经营、财务规划协调。
(2)提出年度须新增招募、压缩辞退、下岗分流、转岗调配的具体计。
划;。
(3)人力需求计划,应包括所需的数量、质量、人才素质要求。
3.人力计划要一次规划、分期流动实行,并根据实际状况,经常性调整和进行动态评估,必要时建立高级或稀缺专业人才后备系统。
4.公司实行员工总额控制。
由公司一级定编,其原则为精简机构、节约用人、提高效率、一人多岗;由各部门定员。
员工加班规定。
员工加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普通员工加班。
第三条本规定不适用于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
第三章加班原则。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每一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第五条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第六条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状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
第七条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第四章加班程序。
第八条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记录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第九条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状况,经有关主管验审后送人事部留存。
第十条每月人事部统计加班状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第五章加班费用计算。
第十一条平日加班。平时加班为平时工资的倍。
加班工资=×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二条双休日加班。双休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2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三条法定节日加班。法定节日加班为平时工资的3倍。
加班工资=×2倍×加班时间。
22天×8小时。
第十四条超过加班定额(每月36小时)部分,不支付加班费。值班津贴另行计算。
第六章调休。
第十五条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第十六条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以半年为最小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或紧急状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制度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一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1.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个性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2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日;。
(2)春节,放假3日;。
(3)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国庆节,放假2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在有条件的状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状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公司透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状况。
第十五条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2.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3.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4.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90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差:60分以下。
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部会同人事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透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潜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潜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资料。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资料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取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状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带给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推荐。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思考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状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状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透过后颁布生效。
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能够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用心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务必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资料: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主角;。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推荐。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透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持续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如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员工职前培训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初、中级员工均须进行职前培训。
第三章培训程序。
第三条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必须时间的集中培训。
第四条由公司人事部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新进员工应用心参加职前培训,并填写新进员工职前培训表。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部对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
第七条新进员工培训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各位员工职前培训表在员工签字及各级主管评价后留存人事部。
第八条对在职能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公司能够予以辞退。
第四章培训资料。
第九条培训资料:
1.公司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3.员工手册说明;。
4.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本岗位职责、工作资料、工作规程;。
8.投诉及合理化推荐渠道;。
9.参观有关工厂现场、企业荣誉室;。
10.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就医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注意事项。
第十条新员工抵达公司时,公司应营造欢迎新员工的热烈气氛,专人迎接,并贴标语。
第十一条培训过程中介绍状况先务虚、后务实,按轻重缓急安排培训资料。
第十二条培训中书面讲解、参观现场、操作示范相结合。
第十三条在新进的前半个月中指定人员对新进员工进行个别辅导,及时解答其疑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忙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公司,人事档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
第三条对无人事调配权的公司,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人事部门保存。
第四条对无上级企业,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设一专户,保存公司人事档案。
第五条对小型企业,员工个人将人事档案存人才交流中心。
第六条公司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事档案工作。
第三章管理资料。
第七条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八条员工调入时,人事档案的转调工作。
第九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统计分析人事档案资料,合理调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
第十一条员工调出时,作出工作总结与工作证明、人事档案调转工作。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为密件,须合理存放,不泄露秘密,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十三条因各种特殊原因,如调入人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档案丢失、毁损等,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职责,在其目标职责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透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状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状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忙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状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状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状况。
第十七条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荐用心、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能够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
(5)主动用心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六条奖励标准。
第七条其他奖励规定。
1.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
2.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
3.公司对有突出贡献者,可授予称号;。
5.公司可透过奖励汽车、住房、出国培训、出国旅游等实物形式嘉奖勉励先进员工。
第八条奖励程序。
1.员工有贴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事部;。
2.人事部审核决定,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员工奖金在颁布时发放,奖励提成在其业绩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种类。公司可设立如下处罚项目:
1.精神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小过;。
(4)记大过。
2.物质处罚。
(1)一次性罚金;。
(2)降级、撤职(减薪);。
(3)留用察看;。
(4)辞退。
第十条过失分类。
(一)甲类过失。
1.记大过后仍再犯;。
2.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3.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4.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5.连续旷工达5天或1个月内累计达10天;。
6.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7.多次欺诈、谩骂、威胁主管;。
8.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9.有重大泄密行为。
(二)乙类过失。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
4.主管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5.泄露公司机密;。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9.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灾害;。
10.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三)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教唆他人;。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7.连续旷工2天;。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9.造谣生事。
(四)丁类过失。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2.因业务疏忽发生差错;。
3.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5.浪费公司财物;。
6.遇十分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7.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8.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9.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
第十一条处罚标准。
视状况进行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其工资的20%),或决定减薪降职,乃至辞退。
1.员工旷工。
(1)旷工1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30%;。
(2)旷工2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60%;。
(3)旷工3~4天,扣除当月效益工资100%;。
(4)旷工超过5天,辞退。
注:(1)迟到、早退3次折算旷工计半天;。
(2)迟到、早退6次折算旷工1天,或累计时间超4小时折算旷工1天。
2.病假。病假超过标准,1天扣除10%效益工资。
3.事假。
(1)事假超过标准1天,扣10%效益工资;。
(2)事假超过标准2天,扣30%效益工资;。
(3)事假超过标准3天,扣50%效益工资;。
(4)事假1年累计超过标准30天,可辞退。
第十二条其他处罚规定。
1.以功抵过。员工违纪受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现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2.员工因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司法部门处理,作无薪停职处理。
3.依照处罚标准,员工1年内处罚分累计满10分,可辞退该员工。
4.对非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的处罚,比照正式员工酌情扣除基本工资。
5.对连续3个月工作没进展或连续6个月没有盈利的部门、下属企业正职干部予以降职或免职。
6.违反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擅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职责人与参与者赔偿。
7.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职责在我方者,追究驾驶员经济职责,视状况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部门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本条例提来源理意见。
2.各类处罚的过程。
(1)口头警告,由当事人的主管签字后生效,可报人事部备案;。
(2)书面警告及以上处罚,经人事部审核,由公司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生效;。
(3)对革职辞退须听取工会意见。
3.申诉。员工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诉。申诉期维持原处理结论。
4.处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5.员工在受处罚之日起的必须时间内表现良好,可撤销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经董事会批准生效,总经理组织实施。
医疗管理办法。
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医疗制度改革,降低公司行政费用,带给合理的医疗福利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精神,按属地化、社会化原则,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其中,公司缴费率控制在员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员工缴费控制在本人工资收入的2%。视状况,按规定相应调整费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章病假。
第五条员工享有有薪病假。请假程序及请假标准见员工请假办法。
第六条员工请病假须出具公司认可医院的医疗证明。
第四章帐户分立及支付。
第七条公司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约30%)计入当地统筹基金,其余以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不同比例计入职工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则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规定当地确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起付标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和最高支付限额(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付。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也应承担必须比例。
第九条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由统筹基金支付,公司可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医疗保险解决。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第五章医疗费报销范围。
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部门公布的就医和购药清单确定可报销或不可报销范围。公司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十一条一般而言,公司暂确定以下标准:
1.下列费用属报销范围:
药品费、住院费、理疗费、注射费、手术费、检验费、x光透射费、照片费、计划生育费、接生费(独生)、针灸费、敷料费、住院煎药费、危重输血费、公司体检费。
2.下列费用不属报销范围:
挂号费,出诊费,门诊煎药费,押瓶费,装配假眼、牙齿、假肢、皮钢背甲、腰围、眼镜、胃托、鞋垫、拐杖、助听器,割狐臭,矫形,整容,证书费,配药用肉、鸡、酒、蛋、蜂蜜、桂圆等,取暖费,陪侍费,转院费,特护费,娩期婴儿护理费,环卫防疫设备费,医学研究费,以及违法乱纪造成伤害、酗酒、自杀发生的急救住院费,体检性质的x光透视、照片,一般报考校园、出国、进修、婚前检查费用。
第六章医疗程序。
第十二条员工须到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就诊。
第十三条依据医生诊断证明,决定病假、住院、转院等,并及时向人事部通报。
第十四条病愈或长病者中填报医疗费报销单,经人事、财务部审查、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病假期员工应与其主管持续联系,使公司了解其健康状况。
第十六条病愈后交付医院证明,回本部门安排继续工作。
第七章工伤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首先用心入院治疗,公司有必要时,应调动人员照顾。
第十八条公司组成医务鉴定小组,对员工伤残状况进行鉴定,鉴定范围:
1.员工病伤残的状况及程度;。
2.员工是否能继续工作;。
3.员工是否享受劳动保险;。
4.鉴定后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推荐。
第十九条医务鉴定小组如对员工就诊医院诊断证明持有异议,可另指定医院复查。
第二十条公司和员工就其因病伤疗养、提前退休、长假后复工、劳动保险待遇等进行磋商,达成协议。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其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三篇】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部门、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
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十一条 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三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退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 按劳取酬、多劳多得 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二十一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 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6.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7.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二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
第二十六条 节育手术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八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 ,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未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用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招募甄试
第一条、 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 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 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 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 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 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二章 试用
第一条、 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 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 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变动
第一条、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 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 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 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 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 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 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
续后工作。
第六条、 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
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 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 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 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 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
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 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 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 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 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
管-理-员工。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 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 培训
第一条、 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 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 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 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 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 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 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 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 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为加强陕西聚粮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
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
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
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
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
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
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
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
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
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
到:
(2) 早
退:
(3) 旷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
关证明材料;
(5) 事
假:
(6) 公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
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
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
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
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
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
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
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
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
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四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聘任、试用、考核、调任、解职、服务等事项。除公司组织章程及政府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均由各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核准招募。
聘任。
第一条:各部门选聘的人数要控制在公司本年度根据项目及区域定员范围之内。拟聘用各级员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在职务。
1、招募阶段。
人员招聘申请阶段;
若内部调动不能满足岗位空缺要求,可进行外部招聘;确定招聘方式:
招聘计划要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招聘各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和工作要求,若公司现有的岗位描述不能满足需要,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更新、补充新岗位的《岗位职责》。
知其入职(试用)。
第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1、被剥夺公民政治权利尚未复权者。
2、品性恶劣,被开除者。
3、贪污公款有案者。
4、身体衰弱不能从事工作或有精神病和传染病者。
5、未满18周岁者。
6、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员工应经试用合格后才予任用,试用期限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员工完成:附表3《试用期员工考核表》,期满考核成绩合格者方予聘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公司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等不法情节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用不满三日者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条:新员工入职应办妥下列手续:
2、并附各类证件影印件各一份;
3、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特殊岗位(司机等)新入职员工需提供相应的担保资料;
5、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简要介绍公司情况(经营业务、组织结构、发展前景等);
6、阅读本公司规章制度,签字确认;
7、领用个人办公用品,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填写:附表4《员工入职签收表》。第四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应填写员工个人情况登记表:附表5《员工档案》。
待遇。
第一条:公司员工待遇分为:
1、基本工资:
视工作人员的学历、经验、能力、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
2、岗位工资:
以上经批评仍不改正者。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工作者。
3、因任何行为被依法处以拘留、劳动教养等处罚或判处徒刑者。
4、故意泄露公司秘密者。
5、贪污、盗窃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据为已有者。
6、因个人疏忽或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7、伪报经历、住址、姓名、出生日期。
8、非经本公司许可,兼任其他有危害公司权益或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工作与事业。
9、故意使公司文件外流,造成重大损失。
10、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致使公司机密泄露或者遭受5000元(含)以上财产损失者。
11、拒不服从主管合理指导,拒不完成经理分配的工作者。
12、因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质量差,由客户反映至公司,影响公司声誉者。
考核。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个员工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附表10《员工阶段性工作考核表》中,由其直属主管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作为该员工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驾驶员考核由其主管完成:附表11《驾驶员考核表》。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的当年年底办理。由员工本人填写:附表12《员工自我评价表》,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完成:附表13《员工考核表》予以评核。其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虑该员工的年终奖励。
第三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考核由董事会评核。工程部各项目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4《项目管理人员能力考核表》后转总经理核定。各职能部经理由其直属主管层考核,完成:附表15《职能部门经理能力考核表》。
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本职工作,2、未办及未了事项。
3、主管的事务及财物。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并应于交接之日移交完毕。
1、所经管的财物或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人员监交,经管人员交接由该部门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定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移交时应由接收人会同监交人依移交清单逐项点收清楚。
第八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如因特殊原因,经上一级主管批准可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九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7个工作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定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011年6月16日。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七篇】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不同的单位,其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及方针也有所不同。以下以学校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有所启发。
一、人事行政管理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二、人员流动管理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三、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四、档案资料管理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http://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符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结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全员聘用制,是指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学校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必须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校自主用人、教职工自主择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调控和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及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校长与受聘的教职工签订。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内容制定。
第七条 聘用合同期限必须严格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
第八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不因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第九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用期间,因特殊情况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变更后,受聘人员的待遇也根据变更后的岗位作相应变动。
第十条 受聘人员须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方可参与应聘竞争。应聘教
1
师岗位的,须具备教师职业资格;应聘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岗位的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或接受过岗位培训。
第十一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签约双方约定的聘用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章 岗位任用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编制数,因事设岗,以岗定员,岗位的设置要从学校实际出发,兼顾工作需要和职务结构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岗位分二个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系列。
第十四条 岗位要求
一、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二、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人事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三、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四、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五、请假有关规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值日领导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任课教师工作日内上午签到,后勤职工上下午签到)。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有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并调好课;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主管中层领导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校级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内由校长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7、其他规定
(1)公假。因公外出,应告知科室主管人员。
(2)事假。教职工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但每学期事假累计一般不要超过10天。
(3)病假。凡因病请假的教职工应持医院诊断证明(急诊除外)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4)产假。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5)凡上述原因请假者,在规定天数工资照发。事假按学期累计计算超过10天者,从第11天起,请假一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以每月30天计算)。病假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不经批准旷工时间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将上报有关部门停发工资,经教育无效的辞退。
六、关于计划生育
1、所有教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国家和省市的计划生育政策。
2、已婚育龄女教工要按局及学校要求准时参加康检,男教工按时上交家属康健本,准时销号。
3、新招聘的女教工要按照学校的有关政策依法生育。
4、已婚怀孕女工要及时办理准生证。
5、调出的已婚育龄女教工按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计生手续。
第四章 人员待遇
第十五条 受聘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所在岗位职务确定,并按照工作责任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考核奖,合理拉开档次。
第十六条 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学校按上级规定为受聘人员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承担应当支付的相应费用。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工负伤和患病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教师因各种原因换岗的,换岗期间,本人身份不变,教龄计算、教龄津贴按国家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现岗位确定。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教师身份退休。
第十九条 经批准办理了内退手续人员,内退期间,其待遇参照退休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工资调整,则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退休手续待到龄时办理。
第二十条 由学校选派外出学习的,报销往返路费,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习期间生活补助;由于自己原因需要外出学习的,自己承担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参加支教的教师享受学校正常待遇,并按照教体局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待遇。
第二十二条 绩效工资按学校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真做好受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聘用合同使用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统一样式。
第二十六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聘用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学校人事调解委员会或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事行政部门书面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某某某负责解释。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第八篇】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