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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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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一篇】

为了进一步在党内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在职工群众中重新树立党组织的威信和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永定中心小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县教育局工委领导下进行,行政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的具体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各党小组为单位,一年进行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自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着眼点放在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普遍教育,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党员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

四、参加评议的党员,要认真总结半年或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严格要求自己、找出差距,认真开展批评,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发扬成绩,纠正错误,争取做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点,是班子的评议。要求领导带头,做出表率,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批评,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

六、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全体党员必须严格对照党员标准查找背离行为,查找不足之处,制定改正措施。在评议过程中,每个党员都要主动同2—3名群众谈心,征求意见。

七、评议阶段的重点是开展批评。自己的问题要找得准、谈得探,批评别人以事实为依据,入情入理。做到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实事求是。既要把成绩讲够,又要把缺点不足点透;既要认真开展批评,又要允许个人申辨,严肃认真,生动活泼。

八、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部鉴定必须同党员本人见面同意并签字后,集中提交党工委审批。

九、对不合格党员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要突出严、准两字,注意调查研究,超前做好工作。对重点人反复进行组织谈话、宣传政策规定,要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同时要认真听取被处置人的意见,允许本人申辨。要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时,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审批,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十、支部必须做好各个阶段的原始记录。

十一、评议结束后,各党小组必须写出总结材料,填好各种报表,整理齐全原始记录。自检合格后,向支部提出请求验收的申请报告。县教育局党工委根据支部申请,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主要通过看原始记录,听取汇报和党内外群众意见,检查整改措施,考核实际效果等方法进行,严防摆花架子,走过场。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推动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3?4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申报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实行计划管理。每年12月底前,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成熟情况,向局党委申报次年党员发展计划指标。

(二)局党委根据中央规定的控制比例、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各单位申报的情况及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制定下达各单位发展党员计划和指标。

(三)各单位按照局党委下达指标,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发展党员。

二、培训测试制度

(一)基层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入党动机、思想品德、时事政治等,以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为主。

(二)培训以指定学习内容、参加党员集体学习、上党课、短期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并且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前、预备党员转正前,要组织应知应会内容测试。

(三)培训测试的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参加培训或测试成绩不合格、测试中作弊的,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吸收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三、审查备案制度

(一)备案对象:

①从入党申请人中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

②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二)备案要在支委会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或发展对象人选后、党支部正式通知入党申请人之前进行。未经党委备案同意的,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三)党支部向党委提交备案报告,并报送相关审查材料。 报备材料:

①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指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的时间、内容相一致的入党申请书);

②个人思想汇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一般要求半年1份,之后必须半年一份);

③支委会的会议记录;

④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备案表;

⑤集中学习培训等表;

⑥公示情况报告;

⑦党支部关于

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的备案的报告。

(三)备案批复。党委收到备案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做出书面审查批复。同意的,通知党支部,退还报备材料并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通知入党申请人正式进入考察期。

四、批前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要在支委会审查讨论后、党委审批之前进行,一般由基层党支部负责实施,党委负责监督指导。公示材料和《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要装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三)公示内容包括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审查讨论时间、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采取公告形式,在公示对象所在支部或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结果是党委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于公示期间无反映问题的、经过查实所反映问题不存在的、虽有人举报但作不予受理处理的,公示期满后,局党委按正常程序给予审批。

(五)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党委和当事人所在支部应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

属一般性缺点、不足,不影响发展的,应及时吸收入党,并在党委审批后谈话时,向发展对象指出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对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不予发展;有一定问题但不严重的,暂缓发展,继续教育培养。

五、预审谈话制度

(一)预审谈话,是指支委会审查讨论并认为发展对象合格之后、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具有审批权的上级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再由支委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党委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考察了解情况的制度。

(二)预审内容。支委会对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并认为合格后,即可向党委报送预审材料,包括: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时的全部材料;教育、培养、考察记录;发展对象的政审(外调)的原始材料和报告(本人提供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所涉及人员必须都有不同方式的外调材料);支委会审查结果及讨论记录、《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等。

(三)预审方法。党委组织委员受局党委委托对支部上报

材料、发展党员的程序逐一进行审查,查看发展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同意后,退还材料并发放《入党志愿书》,支部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六、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票决制,是指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的制度。票决对象包括:

①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②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二)支部大会主要程序:

①主持人宣布大会议题和程序;

②表决对象汇报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表明态度、支委报告审查情况和意见、与会党员讨论;③报告到会、应到会以及有表决权的人数;

④作填票说明、无记名投票;

⑤清点计票、公布结果;

⑥宣读支部决议,正式党员对决议表决;

⑦修改支部决议、整理会议记录。

(三)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同志进行表决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党员质量,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质量第一放在发展的首位,决不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统筹兼顾和数量均衡的原则。

二、严格组织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年计划发展党员*名,对*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以及程度进行全面分析,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按结构比例要求发展党员,新党员中要求必须是一线骨干、年龄在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使年青党员在党员队伍中的比例逐年稳中有升,党员队伍结构逐年改善,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逐年提高。结合*公司实际,重点培养一些专业带头人,把专业带头人逐步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并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

三、明确措施,不断壮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至少培养1-2名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类优秀人才,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建立并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一是党支部要抓好学习,加强对党外同志的教育,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通过有计划地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了解,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利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的帮教方法,定期谈话,端正入党动机,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制度和公示制度、全程联名推荐制度。通过培训使他们懂得党的知识,明确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增强党性观念。三是没有经过培训和公示的不能发展入党。四是党支部严格组织考察、定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培养考察表。五是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六是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内进行推优,切实把好发展党员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四、几点要求

1、党支部要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支部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之一。

2、党支部要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通过上党课、集中培训和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的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3、要严格遵守发展党员的程序、有关纪律和发展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为使发展党员计划得到落实,全体党员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23年基层党支部工作计划怎么写【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推动基层党支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严从实抓基础、抓规范、抓长效,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的组织、队伍、活动、制度、保障和台帐建设,实行严格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有效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形成分类定级、晋位升级长效机制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

1、合理设置党支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2、调整优化设置模式。着力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在党员人数较少、业务相近的处(科、室)探索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按照“便于党员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

3、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党支部要增强届期意识,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任期。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的报告应提前3个月报上级审批。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党建责任充分落实,各项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

2、党员队伍作风优良。重点开展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促使党员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3、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过硬。各基层党支部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的先进性要求,拓宽视野,严格选拔,加强培养,强化锻炼,重点解决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不断增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能力,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

1、学习教育活动经常。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等各种形式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引导党员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入党初心,牢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2、组织生活会严格。以基层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每一名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3、主题实践活动鲜活。各基层党支部要紧贴实情,紧靠中心,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具有单位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每年至少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4、党员联系群众活动深入。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与党支部联系制度,经常深入联系支部了解情况,参与重大党建活动,指导党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了解实际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党员要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进村入户,访贫问计,与贫困户共谋发展。

5、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扎实。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对党员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结合年终考核时进行。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除名、劝退、或者提出“限期改正”。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

1、党员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

2、党员发展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发展对象培训制度、发展党员政审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和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有计划、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3、党内监督工作制度。重点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述职述廉、重要情况报告、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制度。

4、党内激励关怀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党内表彰激励、人才培养、谈心谈话、定期慰问、生活关怀等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成长进步,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

1、活动场所保障。

(1)有相对固定的党员活动场所,并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牌;

(2)党员活动室内有相关制度上墙:党旗和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党员监督岗、党务公开栏(包括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费收缴登记、发展党员情况等内容)、党支部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党支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等;

(3)有学习教育必须的硬件设施,如电视机、影碟机、电脑、投影仪等党员电教设备和必要的图书资料;

(4)有专人管理党员活动室,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并存档。

2、活动经费保障。独立单位党支部的活动经费,按不少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单位行政经费年度预算;专项活动单独列支,保障活动需要。以科室为单位组建的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应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六)基本台帐规范化

1、党组织工作台账。

(1)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党组织会议记录资料;

(3)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

(4)党务公开资料;

(5)考核奖惩资料。

2、党员教育管理台账。

(1)党统资料、党员名册、党费收缴使用等基础资料;

(2)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等记录资料;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情况等资料;

(4)党员党籍审定、组织关系接转、来信来访接待等资料;

(5)党员学习教育等其它资料。

3、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1)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等;

(2)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会议资料;

(3)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资料;

(4)入党积极分子综合审查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

(5)发展党员信访件接处情况、组织部门预审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

4、特色党建工作台账。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特色党建工作情况、经验、资料等。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党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明确工作目标、举措和责任,把考评指标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内完成,每年申报不低于30%,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积极推进,有序展开,按计划进行。

(二)自评申报。年初,党支部要填报创建申报表,确定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全年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展开工作,积极抓好每个环节的落地生根;每年10月开展自评,认为已经达标的,申请进行达标验收。

(三)考评验收。要在党支部自评基础上,采取查看台账资料、实地检查走访、开展访谈测评等方式,组织对提出申请的所辖党支部进行考评验收。对初评达标的党支部,按“优秀”或“合格”评出达标等次,及时反馈,11月底前将名单和考评情况复核审定。

(四)复核审定。每年12月,结合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单位初评达标的党支部随机抽查,对评级情况进行审定。抽查比例在各单位初评达标党支部数的30%以上,抽查发现单位初评误差率超过15%或存在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该单位本年度所有初评需推倒重来。

(五)结果运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评级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巩固成果、形成常态;评级为“合格”的党支部,要努力升级、争创优秀;尚未达标的党支部,要制订整改提高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整改。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适应党建新常态的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对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层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党组(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局面,有领导、有计划地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党组织建设管理水平。

(三)典型引路,注重宣传。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介在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并广泛宣传推广,促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成果要及时报送,向有关媒体推介。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要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开展党建工作与完成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建+”理念,积极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工作法,切实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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