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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详情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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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第一篇】

依据市政府农夫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XX年度吕梁市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状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5号)要求,针对20XX年度我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状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熟悉,全面排查整治

我县严格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X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把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夫工工资状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夫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夫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XX﹞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全部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夫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状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究竟数清晰、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晰、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退在项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

(一)制定健全农夫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XX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方法》(文治欠联发﹝20XX﹞1号)、《X县政府关于建立农夫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XX﹞5号)、《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方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XX﹞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夫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准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夫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支配,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夫工实名制管理、农夫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终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全部项目上实现全掩盖,严格根据“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准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全部在建工程,特殊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觉拐骗农夫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夫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准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到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支配部署,专心做好农夫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阔农夫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准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觉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专心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第二篇】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涉及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一项系统治理工程,既需要法治“利器”作坚强后盾,又需要部门、单位协同发力、密切协作。笔者在审计中发现,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因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多发易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综合治理。

存在的问题

法制基础薄弱。审计发现,一些地方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制度缺失或空白,没有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建设等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没有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导致缺少应对和解决欠薪问题的运转机制、畅通渠道和有力约束,极易酿成信访事件。法制体系不完善,致使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对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偏弱,难以形成法律震慑。有的地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等制度缺乏刚性约束,制度执行率低甚至成为一纸空文。

治理水平不高。除了自身权利意识不高的因素,农民工欠薪问题更多是由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农民工维权体系不健全等原因引发的,归根在于社会治理和服务体系存在短板不足。比如,建筑行业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乱象,让处在资金链最末端的农民工承受了最大风险。虽然一些地方采取督查通报、黑名单制度、法律援助、提起公诉等措施,对解决欠薪问题起到推动作用,但是社会治理整体性、协同性不强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依然屡禁不绝。

履职尽责不到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牵扯面广,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有直接关系,又与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单位有密切关系,任何一个环节的履职不到位、协同不顺畅,都会成为解决欠薪问题的阻碍。有的部门手段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监管链条和网络。有的对欠薪标准认定、证据搜集、调查办理、移送等繁琐事项持抵触心理,故意提高立案标准或者不予立案、久拖不办。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协作机制不健全,导致无法整合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工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的合力。

建议与对策

加快法治进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国务院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为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各级各部门应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责范畴,研究推出务实管用的配套措施,着眼解决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系统性治理,从劳动用工管理、职业健康保护、法律援助、人文关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

加强协作配合。细化部门监管职责,重点是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公安机关受理侦办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刑事案件的职责,构建联动机制,实现多方共治。加强风险核查、监控预警、信息共享、隐患防范等工作,保障经费投入,加大责任追究,压实整改责任,标本兼治,推动从源头上预防风险,从制度上弥补漏洞。

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针对重点工作、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督察,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做好衔接配合,保持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对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追究责任。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第三篇】

根据市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度吕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吕农工办字[2019]25号)要求,针对2018年度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通报中存在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认识,全面排查整治

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全力以赴做好整改工作。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欠薪问题,全面掌握欠薪底数,摸清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采取积极稳妥措施,及早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部限时清零,推动我县“无欠薪”城市创建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另一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通知》(文政办函﹝2018﹞7号)文件,并先后进行多次专项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已完工仍拖欠工程款的项目)进行“过筛子”式的全面排查,重点摸清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资金拨付、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资等情况,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做到底数清楚、层层负责、包干解决,确保摸排底数真实清楚、欠薪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项目工地。

二、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责任

(一)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2018年以来,我县先后制定了《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文治欠联发﹝2018﹞1号)、《文水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政发﹝2018﹞5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考核办法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21号)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机制和源头上杜绝欠薪行为的发生。一是及时调整和加强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对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统筹协调领导;二是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担责”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监管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力度,在工作合力上再凝聚,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按照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三个清零”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理清责任,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办法,县乡两级层层落实责任,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人与工程项目一一对应,按项目要求逐个落实按月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对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打通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治欠保支各项制度在所有项目上实现全覆盖,严格按照“三个清零”要求限时办结,确保区域内欠薪案件按期清零。

(三)多措并举,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我县及时召开县协调小组领导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组织住建、人社、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对全县境内所有在建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0余户,审查规章制度100余条。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行为。在整治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全县形成了治欠保支的良好氛围。

(四)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建设

以劳动保障信用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全县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用好用足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措施,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清偿欠薪,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向社会公布,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以及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从根本上加大违法企业的失信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管理氛围。近期,我县将依法公布一批失信“黑名单”。

(五)强化督察督办,严肃追责问责

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我县加大督查督办和问责力度,由县委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欠薪问题处置不力、失信联合惩戒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底数不清、日常监管不严,治欠保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将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舆情监控,严格落实应急兜底保障措施。对于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和极端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迅速响应,科学处置。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欠薪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深入核查,层层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其中发现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履责、攻坚克难,狠抓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问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

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第四篇】

根据你办转发的《州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同就治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进展情况

(一)“个别在建项目存在未落实工程款担保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当中。我局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由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对全局项目是否落实工程担保制度进行全面核查,不断推进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二)“个别在建项目存在建筑工人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抽调各项目负责人,结合近期全州开展的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全县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登记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我局实施的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在建项目均已实现实名制登记管理,覆盖率100%。

(三)“存在部分在建项目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由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公司对我局在建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保障了我局在建项目农民工权益。截至目前,我局在建项目已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全覆盖,覆盖率100%。

(四)“建筑工人实名制项目数据更新率未达到90%以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当中。由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对我局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及时更新和上传实名制管理数据工作进行了核查。截止目前,我局在建项目共计12项,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管理的施工单位7个,数据更新率%。

(五)“个别在建项目存在施工合同未约定工资支付和拨付周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当中。由项目管理公司牵头,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对我局所有在建项目合同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局在建项目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均未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下一步,我局将尽快拟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相关补充协议,并积极与各项目施工单位沟通签订补充协议。

(六)“个别在建工程项目存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同时,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员工资,总承包单位未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由项目管理公司牵头,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对我局所有在建项目是否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我局在建项目均已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所有在建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开设率达到100%。

(七)“个别在建项目存在农民工工资表未经本人签字和代签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由项目管理公司牵头,各项目负责人配合,对我局所有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表是否由本人签字确认、是否存在代签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局所有在建项目工资支付确认程序均规范执行,未发现代签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以来,虽然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了全县在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但在实际监管和监督检查当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工程款担保制度推进难度大。二是建筑工人实名制项目数据更新率未达到90%以上。三是建设施工合同中,未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四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县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一)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同日常监管同推进,深入排查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指导协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发放等制度。

(二)加强日常监管,促进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结合全年内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加大对全县建筑工程领域问题排查,严格落实工程依法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全过程结算等制度,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的行为。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同时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制度,引导全县在建建筑工程企业启用实名制管理制度,全面确保农民工权益。

(三)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作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深入建筑工地宣传、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微短信平台等方式,全面深入宣传,努力提高用人单位的诚信守法自觉性,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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