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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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篇】
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是一项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一个过程,它不仅仅涉及到的是财务管理的清算,更是对整个公司财务进行综合性管理的一个系统化工程,通过调查发现,当前的公司财务管理处于不断上升的过程,与此同时,在公司资金运转方面也呈现出一种多样化趋势。这样就会导致对整个的公司财务的财务管理的要求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但在现实操作中,无论怎么对财务工作进行分析和处理,都会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问题。因此,如何把公司财务管理问题与不足最小化、最优化就成了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创新,以此来提高整个公司的整体效益。
随着全球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在经济领域的一些不正当行为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只有充分的利用公司财务管理去加强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才能真正切实保护好公司的利益。推动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好的去促进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工作效率的提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去节省人力、物力,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帮组公司进行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建设。让整个公司真正的去适应到这个社会的发展,去创造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二、当前公司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
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的是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来执行相关的管理工作任务。也就是说,财务管理人员在整个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是很大的。甚至可以说是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基础。在现实的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很多的财务管理人员因为自身素质或者其他问题,给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安全威胁。其导致的结果,往往是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泄漏,严重的情况下,会导致整个公司资金的重大损失。
(二)财务管理过程中的三超现象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对于三超现象,只要是进行财务管理方面工作的相关人员,就是才熟悉不过了。所谓的三超现象就是在整个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概算超计划、预算超概算、结算超概算。造成这三超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为因素,同时其中也包含着一定的非认为因素,所以可以说,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原因。最终造成了整个财务管理的超标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内部自身的原因因素,主要表现在其对相关的财务预算审批工作没有进行很好的审查。缺乏一套严格的财务管理执行程序,其最终结果也是造成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超标现象。
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公司的财务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强、灵活性大的管理工作,如果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总始终围绕一个固定的执行体系,那么就会大大限制和阻碍整个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进度。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财务管理的相关人员连续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科学化的制度体系,来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分工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恰当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这些都是因为缺乏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所带来的在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风险。
三、如何创新当前公司财务管理财务管理。
(一)培养新型财务管理人才,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通俗简单的说,就是要对在新形势下的。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整体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其根被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因工作人员本身的问题而造成对公司财务造成一定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新型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训,除了在对技能和素质上的要求外,还需要对其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做一定的培训,因为在公司财务管理的过程总,如果始终保持着一个相对来说比较传统的方式去进行管理。这样不仅会造成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的低下,同时也会造成工作人员自身技能业绩的不突出,如果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有一定新的创新,这样不仅会提高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最为主要的是会创造出很高的公司财务和利润。促进公司的发展。需要指出的是,不管对管理人才做出怎样的选拔,都必要对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这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只有这样方能真正从本质上为整个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资源保障。
(二)树立整体管理理念。
所谓的整体管理,就是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综合性管理,而不是只是单方面对其中的某个项目进行重点管理。在进行综合管理的过程中,科学、完善的财务预算体制是整个公司财务管理的最主要也是最为核心的方面。具体的说,也就是在财务管理和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中的每个具体环节以及细节都要按照规范化的标准去执行,按照预定好的工作方式去完成,要严格控制好对整个公司财务的收支情况,对每一个具体的项目的资金运转以及盈利情况都需要做及时的分析,另一方面,在公司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对整个公司的相关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要时刻按照国家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要求去严格执行。最后,也是较为关键的一点,就是需要对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以保障整个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财务精细化管理观念。
把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渗透到企业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中同加强财务观念的方式相同,公司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工作以及与绩效管理相互挂钩的方式将精细化财务管理观念深入到每一名员工的心中,是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财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同时,石油销售企业合资公司应当积极组织一些员工活动,使员工对公司有一种家的感觉,转变他们的工作观念,变“要我工遵守制度”为“我要遵守制度”,这样的话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文化度,而且能够提高员工对于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也能够加快财务精细化工作的步伐。在公司大力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财务精细化管理的观念:逐步优化财务管理职能、不断拓宽财务管理领域;通过提供精细化的财务信息,引导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通过推行全面财务精细化预算工作,实施全方位的财务精细化控制。通过以上几种措施,就能够将财务精细化管理观念深入人心,同时也能够将财务精细化管理模式深入到企业的其他管理领域中。
(四)建立健全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
在大力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的同时,还要加强对财务精细化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财务部门的岗位分工,不断完善财务部门的组织结构,不断细化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与此同时,财务精细化管理制度建设还要以会计管理制度为标准,并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的发展情况相互联系,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只有确定了财务精细化管理制度,律师事务所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在进行财务精细化工作的同时才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到人,才能够保证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才能够保证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精细化工作制度是保证财务精细化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同时,通过制度的建设也能够约束财务管理人员的日常财务管理行为。有了制度也就有了约束,也就能够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所以说,建立健全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二篇】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2、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3、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1、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
4、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6、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二十五条、待人礼貌。
1、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5、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6、接受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准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二十六条、电话接听处理。
1、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须礼貌用语,应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
2、重要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记录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并及时传达、回复。
3、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洁耐心。
4、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单位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5、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马上挂电话,而应礼貌的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6、接听电话要及时,一般电话响铃不得超过3声。
7、为防止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一般不宜超过3分钟(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三篇】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
证照号码。
资本金。
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出
资
%
比
出资。
时间。
货币金额。
实物金额。
无形金额。
其他金额。
合计金额。
认缴。
实缴。
认缴。
实缴。
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十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其它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执行董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和解聘。经理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或:经理)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二)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并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八条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经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四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全体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实行全面预算体制,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所属企业。
第二条本规定是在全面预算体制下,月份资金计划基础上,对本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其它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等)。
第三条财务本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公司资金计划控制。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对总公司资金运作进行“全面计划、整体协调、统筹安排、宏观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必须于每年12月底前将各自下年度用款计划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本部于每年底根据总公司下年发展计划及资金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制订总体资金年度安排计划及季度、月份资金计划,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各所属企业借领计划内大额款项,采取“提前通知,积极筹措”的办法。
(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必须提前5天通知财务部。
(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必须提前10天通知财务部。
(三)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开信用证须提前3天,改证须提前之大通知财务部,信用证原则上允许改两次。
(四)办理汇票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
第八条计划外借领大额款项,业务部门或专业公司须办理调整计划手续,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资金情况进行安排、筹集,提前通知期暂定10天。
第九条各部门不按规定的提前期通知财务部,而影响用款,申办部门自负其责,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条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元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条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元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总公司部门总经理或各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本部总经理或专业公司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经总公司部门总经理和专业公司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15天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工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业务和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中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十四条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开具的支票,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信用证结算按我公司(迸出口业务财务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由业务部门申办的对外投资、对内贸易等需要银行办理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时,由经办业务部门填写经费支出报审表,交财务部稽核员按计划项目审核用途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需签报本公司领导的,由财务部签署意见后签报。
2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支票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和规定限额,在银行规定开空白支票范围内才可以开出。
专设领用空白支票登记簿,由领用人签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交回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空白支票登记簿,对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进行查询。
一个部门已领用三张支票,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启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支票。
第五章、报帐销帐。
第十五条各部门预借的支票,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十六条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总公司业务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总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部门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分管领导审签,总公司副总经理报帐由总公司总经理审签。
第十七条应付现金的金额在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
公司的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五篇】
第一条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七条员工绩效管理。
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绩效目标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考核期末)。
第八条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个人绩效。
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如: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二十一条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五条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可在本制度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