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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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三、职责
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
1、人员出入管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须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五、车辆出入管理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行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须无条件接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李振锋,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李士磊,职务科长,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励,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联盟单位和合作伙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联盟伙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和联盟伙伴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加盟伙伴服务,不给股东和联盟伙伴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联盟伙伴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联盟伙伴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及联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或联盟伙伴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或联盟伙伴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
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
第六章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各地、市、县代理网站后台的开启,由市场部提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启。
第十四条股东和联盟单位管理后台的关闭,必须由市场部作市场报告并提前15天通知当事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由市场部执行。
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股东及联盟伙伴应保守公司机密,如故意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机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越级以各种借口通过一点通客户端界面上发布,宣传公司的各项业务、公告宣传工作。
第八章监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向股东负责,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情况。监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职责。
第九章股东、联盟伙伴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股东、联盟伙伴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关义务,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公司有义务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章程与其它网站合作或拒绝信息联网合作的股东和联盟伙伴,市场部应先做好回归工作;对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
第二十一条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
第二十二条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国网公司"正常有序的发展,对"跑马圈地"(只要地区而不能很好发展用户)的现象要坚决取缔,无论是股东或联盟伙伴,提出某地区有"跑马圈地"的现象,由公司派员前往调查了解情况,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具体经营方案。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汇报。
第二十三条股东、联盟伙伴发展网员后有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全国物流信息网运营费用,对不交运营费用的股东,由市场部通知其在一个月内补交,超过一个月仍不交者,视为放弃所辖地区市场经营权,公司依法保留其股东资格,但所辖地区市场将由市场部另安排经营者经营。
第十章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
第二十五条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向侵害者提出警告,同时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接到申诉后做好回复手续并立刻做好调查核实,在三日内做好纠正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司如因决策失误或违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给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就信息被盗用,资源被窃或被转发信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声明,并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拍照、录像、公证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对全公司的备品进行分配、保管、登记造册,一年检查两次,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差错,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视同仁,月末提交考勤报表,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分别按规定执行,如报表不实,对责任人予以不实工资的五倍罚款。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工作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环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要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终决算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收入回款计划,确保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物资稽核,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
第三十五条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日常开支,由总经理与股东代表副总经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重大开支与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补充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4
锅炉工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锅炉工负责公司锅炉设备的操作,为了确保车间正常供气供热、锅炉安全运行,以及操作的安全性,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职责
1、在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生产指挥,不做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
2、按时检查设备情况,正确填写运行记录和交班记录并签名,保证锅炉供气和供热参数。
3、正确处理发生的异常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向综合车间主任汇报。
4、遵守操作规范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5、经常保持设备和场地清洁卫生。
6、配合进行设备修理后的验收工作。
第三章安全操作制度
1、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
2、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3、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冲洗水位表、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4、随时检查锅炉入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过热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
5、检查汽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送风机和煤气管道等。
第四章交接班制度
1、锅炉工在交班前,提前15分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2、对锅炉设备的运行情况做最后一次检查和调整,使锅炉压力和水位达到征程值范围内。
3、由当班人员填好当班期间设备运行、交班记录及关键检查要素记录表,并签名。
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中锅炉运行情况。锅炉供汽、供暖压力情况,软水和炉水质量、设备故障和检修情况。
5、交班时如遇列事故,必须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交接班手续,交接班人员应积极处理事故,设备运行不正常不交班。
6、经接班人员检查无误后,应共同在运行记录本上签名,交班人员方可离开锅炉房。
7、每班必须搽洗水位表、气压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
8、每班必须保持锅炉房环境卫生。锅炉、燃烧器、操作柜应保持清洁明亮、不沾积灰。
9、交班者,做到“五交”和““不交”。
五交是:
1、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3、锅炉各部件及附属设备无异常。
4、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人员。
2、锅炉主体及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不交。
3、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4、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工。
5、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第五章罚则
以上各项职责若有违反,每次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决定,造成事故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5
稽查职责范围
1、负责稽查二次关断栓工作。
2、核查新入网居民小区实际供热面积与签订《城市供用热合同》的用热面积是否相符。
3、抽查已供热用户的用热面积是否与实际相符。
4、抽查停栓、退网、减供的热用户是否存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开栓、私接等情况。
5、抽查热用户是否有对其供热设施管理不当,造成供热系统失水现象。
6、检查热用户是否存在擅自更改供热设施、改变供热用途、增加供热面积、调节供热阀门(自管站用户)、安装放水装置等窃热违约行为。
7、抽查辖区内各类热用户的供热面积是否与实际录入经营管理收费软件系统内的面积相符,是否有漏报和漏管的行为。
8、根据停栓用户信息进行抽查,对停供热用户、用热单位用热情况检查率达到100%,同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建筑物层高供热情况进行复核。
9、依照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制止向热力管网沟内排放雨水、污水或倾倒垃圾以及在供热设施上搭建建筑物、悬挂标语牌等行为,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联系执法部门共同进行处理。
10、制止所辖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在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情况下,搭建临时建筑以及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等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稽查员行为准则
1、稽查人员必须掌握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供热行业管理规定。
2、熟悉公司供热管网系统及相关规定;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热用户与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情况及热用户的用热状态;
3、掌握与供热稽查有关的业务内容。
4、稽查人员必须坚持总经理领导下的独立工作的原则,不允许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与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影响稽查工作的各种因素。
5、稽查人员应坚决抵制各种干扰和影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地履行职责。
稽查业务管理规定
1、根据选定的稽查对象,实施稽查。
2、实施热力稽查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组成稽查小组,由稽查小组组长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完成稽查任务,不允许事先泄露稽查信息。
3、稽查人员依据规定履行稽查职责时,应向被查对象出示热力稽查证件。
4、稽查人员实施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询问调查、实地检查等方式。
5、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应向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询问与供热有关的问题和情况。询问时,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稽查人员同时参加,并当场做好记录。
6、稽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必须用视、听工具,形成视、听材料,或以书面签字材料作为证明违规用热的事实依据。
7、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应整理稽查资料,填写《稽查通知书》,《稽查通知书》由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达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