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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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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第一篇】

碧海社区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金阳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民宗局、区社会事务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实实在在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得到了社区各族居民的认可与好评。现将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碧海社区位于金阳新区中心区域,规划入住20705户,现已入住13017户、49613人,有土家、苗、布依、侗、满等19种常住少数民族,共计1353人,占社区总人口的%。有流动少数民族119人,少数民族困难户5户,21人。

碧海社区服务中心是贵阳市率先进行城市基层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于20xx年3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金阳新区碧海花园内,总面积5000余平方米。中心设有便民服务大厅、卫生服务站及残疾人康复室、民族体育健身室、社区文化活动室等10个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设置13个窗口,为居民提供167项服务。

二、扎实开展民族工作,促进社区民族大团结

按照《贵阳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碧海社区社区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贵州省委、贵阳市委、金阳新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实实在在地为社区各族居民提供优质、便捷、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各级各部门,以及社区各族居民一致好评。

一是建立民族团结工作机制,成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民族团结生态文明”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机构保障制度、帮困工作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工作制度等,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在元旦、春节、国庆以及迎接九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中心通过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等方式,加强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宣传。

三是经常组织社区义工、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引导各族居民正确认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关系,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促进各族居民紧密团结。

四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主体地位。在选举产生居民议事会会长和成员时,特意选举少数民族成员代表3人,对少数民族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限时办理,真正实现了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心的目标。

五是我们在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建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窗口,根据外来经商少数民族同胞在经商、务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利用服务窗口提供各种帮助。截至目前,各类服务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2895人次,接件25462人次,已办理25452人次,办结率%。其中为少数民族办理民族更改业务7件。

六是及时拓展服务范畴,依托社区离学校近等有利条件,免费开办了“四点钟加油驿站”,探索解决辖区双职工家庭四点钟放学后学生托管困难问题,特别注重照顾少数民族子女。20xx年我们接送的.10个孩子就有4个是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同时,依托毗邻社区较近的金阳二幼开展少数民族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教师教授学生认识少数民族种类,了解少数民族知识等。

七是中心三楼图书室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资料专区,收集少数民族书籍近300册,方便大家了解少数民族文化知识;四楼舞蹈室为热爱少数民族舞蹈居民配备了多种少数民族服饰;将中心二楼原综合服务区改建为民族体育健身室,配备了乒乓球桌、跑步机和多种少数民族健身器材,让社区各民族居民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团结互助。

八是组建社区民族时装队、舞蹈队、腰鼓队、合唱队四支文艺队伍,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了各民族群众彼此间的了解和情感交流,增进了相互间的友谊,也极大地提高了居民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陶冶了思想道德情操,有力地保障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和其他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

九是高度重视社区居民来信来访工作,建立了快速信息送报、处理、反馈制度。截至目前,中心信访接待室累计接件356人次,已办理346人次,办理中0人次,办结率97%;热线电话累计接听2409人次,已办理2409人次,办结率100%。

十是对少数民族居民反映的事情,都以高度的责任心接待处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通过我们努力工作,增强了少数民族居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同时,我们积极创新管理,针对碧海社区范围内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摊贩,实行“不追赶、不取缔,统一规范经营”的原则,分别给6个来自新疆的少数民族流动摊贩安排了固定摊位。既让少数民族同胞“饱了肚子”,又让社区“三创一办”工作“保了面子”。

三、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设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办公室在社会事务服务部办公室,由朱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2、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创建活动的实际,加大力度完善宣传阵地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树立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

3、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奋进的工作合力。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发动社区支部力量、抓住居委会队伍特色,广泛吸收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工作的网络机制。

4、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做到“五个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稳定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和做守法公民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社区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5、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认真履行三项任务。一是加大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活动;二是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区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三是建立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排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预案,定期召开民族工作分析会,研究民族工作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壮态,解决在基层,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6、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动中,认真组织开展好四项重要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协调辖区单位、部门、社区各族群众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会,拉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序幕,更好地宣传扩大碧海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影响率和知晓率;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谊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同胞联谊座谈会,听取各民族群众的诉求,集思广益,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三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示活动。挖掘民族优秀特色传统文化,手工艺制品、书画、摄影、体育健身、红歌、传统歌舞、宣传展版进行展示,更好地传承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四是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提高各民族熟悉和运用政策、法律法规的能力,增强民族意识感,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社区目前民族团结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社区在维护民族团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离“示范社区”还有一段距离。一是社区成立的时间不长,在做好民族工作上经验不足,缺乏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少数民族工作。二是由于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流动性大,对他们的管理和服务比较困难,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有待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四是社区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无财政收入,创建资金紧缺,急需上级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第二篇】

今年9月,是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63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州委、州政府决定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延边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形成合力,为加快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营造氛围。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精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抓住实施《长吉图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历史机遇,用好用足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按照“提速、攻坚、转型、进位”总要求,全力推动延边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在党校以及各种培训班次上,深入宣传州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系统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大力宣传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全州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民族政策给各族群众带来的实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

三是围绕民族团结“六进”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引向深入。立足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军(警)营、民族情创业促就业、机关干部学说朝鲜语、爱民固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双百”工程、扶贫攻坚等载体活动,积极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方法路径,做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

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结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委联合开展的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活动,在省、州、县(市)媒体上大力宣传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的突出贡献,大力宣传他们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在各地各部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是贯彻落实好《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知晓率。民宗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会沟通联系,协同推进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清真食品检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第三篇】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结合本职业务工作投身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积极为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全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一、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创建活动共识。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了党的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宣传材料》及有关文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提高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局各族干部职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注重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使我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二、推动创建促进业务,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随着东垣小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在征地工作中妥善处理保障各类经济建设必需用地与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关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落实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成了兰青铁路复线、积石峡水电站附属工程、金星水电站、商业步行街等项目的征地工作,征用土地面积亩,发放补偿费用万元,征用临时用地亩,补偿费用万元。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以存折或存单方式足额发放给被征地群众。

二是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在活动中凡涉及重大的信访件,尤其是牵扯事关民族关系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权属争议案,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注意掌握好土地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20件,办结19件。其中土地权属8件,土地纠纷6件,征地补偿问题2件,历史遗留问题4件,办结率95%,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三是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把联姻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为联点的核桃庄乡解决水泥10吨,资金3000元;为西沟乡西巷村修建党员活动室捐资10000元;为总堡乡总堡村党支部解决水泥10吨。全局30名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核桃庄乡五方村30户贫困户,其中党员中的计划生育贫困户7户,每名党员捐助资金50元,计1500元;局机关帮扶2400元,为30户群众购买二铵化肥3000斤。此外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扶孤助残、“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等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捐款4228元。

我们因势利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全面完成了我局与县政府、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

三、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全局、提升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制定了创建工作领导、宣传、考核、督查和奖惩五大机制,从而使全局创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充分证明,搞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是前提,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是有效方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是关键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重要手段。全局通过建立健全全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扩大宣传,发动一切力量,为搞好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确保了创建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督查和领导重点督查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了争先恐后、争创一流的创建氛围,促进了我局创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中开得更加绚丽夺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第四篇】

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x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1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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