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范例【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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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第一篇】
州创建办: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西发〔2016〕7号)《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巩固提升方案》(西办发〔2018〕16号)《海西州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西创民领办〔2019〕6号),现将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推动“四个转变”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进一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创建方案推进创建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班子统一领导、党组书记牵头协调、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局党组为核心,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了《海西州民政系统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风格,将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氛围。我局始终把民族理论和政策教育纳入民政干部学习内容,定期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专项学习会等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民政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为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结合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等节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民政业务工作,以展板、横幅、宣传册、LED电子屏等形式,全面宣传展示建国以来我州民政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巨大成就。截至目前,制作展板22块、学习专栏5块,大型宣传喷绘2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将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以业务工作推进创建工作。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和基本生活作为创建工作的主抓手,始终把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各民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展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作,形成了以机构养老为主体、分散供养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在少数民族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工作。把加强社会治理作为创建工作的主动力,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社区管理服务新模式,着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能力建设,为各族群众提供均等化社会服务。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加强婚姻收养登记服务,规范、完善婚姻登记信息,为少数民族群众的婚姻家庭提供优质服务。联合州创建办、州委宣传部、驻军部队、州老年大学等单位在固始汗文化街举办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军民共建文艺晚会,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加大平安和谐进步和民族团结进步,进步创建工作先后与新疆巴州、青海玉树共同开展边境区域界线联合核查工作,签订了平安和谐进步,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巩固了边界地区民族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通过民政工作与创建工作的有效衔接,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将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以民政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创建工作。制定出台了社区协商、社区减负、社区准入、联村并组四个规范性文件;依托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探索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创建措施,定期组织干部赴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人口流动较频繁的工地、场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同做好教育引导,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务工人员积极融入当地生活。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建立与困难户、孤老户、残疾人结对帮扶机制,以帮扶为结合点,积极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全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众,与城乡居民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为民服务之中的做法,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注入了活力。
(五)进一步发挥专项组作用,推动专项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州创建办《海西州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制定印发《2019年度城镇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开拓社区民族工作新领域,探索社区民族新思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异,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廊带建设,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性、行业性、学术性作用,指导和督促社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指导城镇社区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社区民族之家”,组建“社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队”,积极主动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做好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老年人、下岗职工和贫困人员等群众的社会救助、帮扶帮困、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子女入学、医疗卫生、民族联谊、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在一年的创建工作中,我局始终将创建工作作为民政部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推动,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中提高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知晓率,营造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进一步以政策解读为抓手,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方式方法。为了以民政民生政策解读落实促进民族团结,我局加强党和国家民族和民生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民政民生政策翻印成小手册、口袋书,用民族语言文字广泛开展宣传,以党和国家的民族和民生政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了加强民族民生政策宣传实效,我局在德令哈市奥运广场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政策解读集中宣传活动,发放“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使群众在了解民生政策的同时,通过政策宣传落实推进了民族团结。
二、取得的成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把创建工作与社区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脱贫攻坚中基础作用得到发挥。为确保不落下一个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坚持把精准扶贫和民族团结进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精准扶贫政策,发挥民政部门兜底线、保基本的作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扎实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00元标准,尤其是将不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的困难群体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低保兜底的做法,在全省率先提前实现贫困人口清零的目标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精准扶贫低保兜底标准和低保范围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牧区灾害物资储备能力明显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我局高度重视救灾物资储备和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将救灾物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模式,切实加强了对物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规章制度,按照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库区安全。以“查、控、防”为切入点,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安全防控能力。加强物资盘检,提升保障能力。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定期对仓库内的救灾物资进行全面盘点清查,确保储备物资性能良好,安全运行。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四年来,实施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仪设施等民政项目5类34个,总投资近一亿元。建设社会福利中心7个、救灾物资储备库9个、殡仪馆4个、敬老院和日间照料中心10个以及儿童福利院2个等一批民族地区民政服务设施。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合理划分功能区,在殡仪馆专门设置藏式火化炉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在少数民族入住较多的福利院提供宗教活动场所,以民政民生项目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
(四)行政区划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开展省、州、县、乡级边界联检,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边界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与相邻省州、州内县与县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创建协议书,共同建设平安边界和民族团结进步边界线。在尊重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和历史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茫崖与冷湖合并设市工作,积极推进诺木洪地区设县、大柴旦行委恢复设市和格尔木唐古拉山镇升格前期工作,助力海西经济社会提速发展,新设市名称继续使用民族地名,体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积极做好与西藏、新疆,玉树州和州内11条县级边界联检工作,与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从州内推向周边地区。
(五)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得到普及。为全面推动我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积极性,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在干部职工中知晓率达到100%,我局根据创建办转发《关于开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青创民领办〔2019〕27号)组织开展了答题活动。全局32人参加测试,覆盖率达到100%。经测评打分,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全局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认识到位,对民族团结方面的方针政策掌握全面。
(六)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亮点突出。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中,2016年海西州民政局被州委州政府评为“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先进单位”。我州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民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实现村(居)换届直接选举面达到100%,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海西州慈善会被中华慈善总会授予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荣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州委、州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进社区”工作。
(一)进一步创新民政民生政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衔接机制。规范“一门受理、部门协同”机制,实现民族地区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救助水平。积极推进城乡低保改革,切实发挥好低保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完善民族地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等符合少数民族老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慈善法》宣传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地区慈善救助活动。
(二)推动不同民族群体交流、交往,使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真正实现利益、社会生活和心理文化的嵌入与交融。在社区及社区居民小组组建时,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众划分到一个社区居委会或一个居民小组,加以适当的引导,建设多民族互嵌式社区环境,努力构建多族群众聚居、多种宗教并存、多文化交集的相互适应、共同发展和彼此间的交流融合的城乡社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第二篇】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兄弟民族劳动、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这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得以形成、生存、延续和发展的重要思想政治基础。我们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爱国主义的旗帜指引下,我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赶走了帝国主义侵略者才诞生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也是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赴后继、浴血奋战的结果。
社会主义祖国的成立,使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发生了质的变化,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消除了民族歧视,实现了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大团结,各族人民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在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共同斗争中。各民族之伺交往与合作的密切程度,是以往任何时候都无法比拟的。正是这种民族的大团结,大统一、大交流,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民族的联合和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尽管在新中国建立以前,总的说来这种联合不可能是真正平等的,统一也只是相对的,仍保留着某种封建割据状态。但是,它毕竟给人民带来和平建设的环境,减少了某些民族统治者为争权夺利而挑起民族仇杀的机会,排除了分裂时期许多人为的障碍,为各族人民顺利开展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抵御外来侵略的力量。因此,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必然表现为为维护统一、反对分裂而斗争。古代史上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两次大分裂以后又分别重归于统一的事实,是中华民族伟大向心力的生动表现。汉族的隋文帝、宋太祖,蒙古族的元世祖,满族的康熙帝,都为中国的统一建立了不朽功绩。
到了近代,爱国主义的精神力量,更支撑着我国各族人民的爱国力量,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同帝国主义肢解中国领土、破坏民族团结的阴谋;同民族败类的分裂主义活动,展开了英勇的斗争。
历史一再证明,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我国人民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国际上的敌对势力,一直蓄意挑拨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的亲密关系,企图分裂、肢解我们统一的社会主义祖国。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极力鼓吹民族独立,脱离社会主义祖国这个大家庭。他们分裂阴谋虽然理所当然地受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反对,不可能得逞,但他们的破坏活动也决不会停止。在当前世界上许多地方民族冲突加剧,民族战乱不断的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要从中华民族的大局出发,从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从维护我国多民族统一的传统出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坚决同破坏祖国统一的言行作斗争。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由于我国各民族已经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民族发生分裂,必然引起社会动荡,甚至导致战争发生,这样对国家、对民族、对每个人都会带来损失乃至灾难。相反,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环境安定,各族人民可以安心地从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民族团结就发展,民族分裂就倒退,这也是我国几千年历史发展所得出的结论。
通过系统学习使我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进一步认清民族分裂主义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热爱祖国,振兴中华同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一起来。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向英雄人物学习,学习英雄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忠诚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尚情操;学习英雄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对工作精益求精的优良作风;学习英雄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德;学习英雄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敢于战胜一切困难的拼搏精神。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找差距,决心以英雄人物为榜样,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第三篇】
民族团结与进步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局以创造活动为载体,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基础,以共同进步和发展为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创造活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凝聚人心,共同做好土地资源管理,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新的内涵,积极服务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努力实现全县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活动共识。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造活动作为长期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建立长期机制 。坚持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_、《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宣传材料》及相关文件,牢固树立汉族不能与少数民族分开,少数民族不能与汉族分开,少数民族也不能与汉族分开的思想,提高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球各族干部职工将创造活动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相结合,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各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各民族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各民族人民的血肉关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使我局领导小组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二、推动创建促进业务,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随着东垣小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在征地工作中妥善处理保障各类经济建设必需用地与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关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落实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成了兰青铁路复线、积石峡水电站附属工程、金星水电站、商业步行街等项目的征地工作,征用土地面积亩,发放补偿费用万元,征用临时用地亩,补偿费用万元。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以存折或存单方式足额发放给被征地群众。
二是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在活动中凡涉及重大的信访件,尤其是牵扯事关民族关系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权属争议案,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注意掌握好土地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20件,办结19件。其中土地权属8件,土地纠纷6件,征地补偿问题2件,历史遗留问题4件,办结率95%,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三是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把联姻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为联点的核桃庄乡解决水泥10吨,资金3000元;为西沟乡西巷村修建党员活动室捐资10000元;为总堡乡总堡村党支部解决水泥10吨。全局30名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核桃庄乡五方村30户贫困户,其中党员中的计划生育贫困户7户,每名党员捐助资金50元,计1500元;局机关帮扶2400元,为30户群众购买二铵化肥3000斤。此外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扶孤助残、“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等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捐款4228元。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第四篇】
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按要求开展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我局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县人社局局长杨志军同志带头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带头讲党课,组织大家一起“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关内容。
3、人社局党支部组织全体职工干部观看了“建党伟业”“感恩伟大祖国、建设和谐X县”等反映感恩伟大祖国、讴歌辉煌成就、赞颂民族团结、弘扬社会正气以及x发展历史、民族团结相关内容电教资料。
4、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议题是:谈谈自己身边的人和事,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浓厚。
5、开展了“五观”“六史”“四个认同”学习教育活动,参学率100%,全局干部职工每人撰写1篇有关民族团结的心得体会。
6、认真开展培育、树立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工作。我局开展“学习身边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向思想上工作上优秀的同志学习,促进民族团结工作上台阶。
7、对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开展节日慰问,在每到民族节日期间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少数民族干部职工送去礼品进行节日慰问,每当遇到民族干部的婚、丧之事,需要出车出人帮忙的局领导均予安排并亲自参加,一点一滴的关心和温暖却拥有巨大的凝聚和团结的力量,让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开展非法宗教活动的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完善措施,按照年初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继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为推进人社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结2山西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近1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呈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由于处在连接我国东西部回族带的中心地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总量虽少,但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全省有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6市22个县,除1个蒙古族聚居村外,其余都为回族聚居村。有近百个少数民族相对聚居的社区、学校、企业。每年有近3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我省求学经商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