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优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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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篇】
1、员工必需准时上、下班,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违者赐予当事双方经济惩罚。
2、员工因工作无法到公司进行上、下班打卡登记,需提前向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进行说明,以便其补充登记。
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或旷工,违者视其情节轻重赐予警告或经济惩罚。
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考勤分出勤、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旷工,每月最终一个工作日将考勤表汇总至办公室。
1、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度,每周五个工作日;。
2、每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时间。
1、部门员工因事、病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2、如遇突发大事不能准时到岗,须在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有关负责人。
3、员工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门经理派驻;一天以上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批准。
4、请病假三天者,须供应区以上医院证明,请事假须提交假条给部门负责人。
5、员工超过上班时间非常钟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视为早退;半天无故不到视为旷工一天。
1、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2、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领导视工作需要,进行调休。
3、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
4、员工享受带薪直系亲属丧假3天。
5、员工享受带薪工资病假半天。
6、员工请事假并获得批准,扣发当天伙食补贴。
7、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请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1)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迟到,而累计迟到时间不得超30分钟。迟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过30分钟,当旷工1小时处理,罚款2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2)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下班的'为早退,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提前下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3)员工每月予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状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但仍应处罚,超出此数员工按10元/次处理。
(4)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状况说明》,部门主管确认工时后,由行政部作相应处理。
(5)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在全公司酒店贯彻执行,各部门主管应督导员工按规定时间出勤。主管违规缺勤,隐瞒员工缺勤状况等,按违规员工应扣金额双倍处罚。
(6)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人次经济处罚(罚款对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员带打卡,则给予100元罚款并停岗处理。
(8)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9)本规定自20_年3月起施行。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三篇】
生产车间各部门规定打卡考勤的所有人员;特殊人员需总经理签字确认。
1.正常上下班共需刷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2.生产车间如遇到生产或者差假需要实行转班时,部门各负责人将异常班次人员或班次时间统计上交于行政部,行政部根据生产情况另行通知并做考勤记录。
3.因生产任务不同,改变作息时间的员工,由班组长负责将本班组不同班次人员名单进行统计,并交于行政部。
4.严禁脱岗现象。特别是收卷与涂布头岗位,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证有一人在岗。若脱岗超过半小时,则扣除半日工资。
5.上班时间不准外出就餐,管理人员带头违反双倍处罚。
6.加班要打卡,并由本人填写好加班单。加班单必须要有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否则将视为无效加班,不计考勤。
7.公司员工必须本人在指定机器上打卡,严禁员工代打卡。如他人投诉或行政部发现代打卡帮人打卡者、自行涂改卡面者、委托他人者当天考勤作旷工处理。
8.公司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打卡。若漏打和未有任何说明缘由的.请假单将判定为旷工或者早退,将参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处理。若因公外出办事无法回公司打卡者,需写证明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交于行政部。
9.需请假的人员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获得批准的上交行政部存档。未得到请假批准而私自准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在外期间发生一切行为均与公司无关后果自负。
10.上班时间开始后未打卡到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提前打卡下班按早退或旷工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参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奖罚细则)。
11.到销假时间而未回公司上班的作旷工处理,连续3天作自离处理。全年旷工达3天者作辞退处理。
12.正常情况下不允许调班情况产生,如有特殊事情需调班的需根据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提前一天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交于行政部存档后方可调班,否则按缺勤处理。
13.计件人员工作时间以完成当日生产任务为原则,以完成每天实际工作量为标准。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四篇】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优推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根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房地产交易中心、泰昌物业公司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负责,参照本制度执行。两个部门的考勤汇总表于次月2日以前报局办公室审核。
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的考勤登记由本部门统筹安排。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
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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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从20xx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适用于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市场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标准考勤时间:9:00--17:00
其他部门按排班时间执行,以保障业务正常运作;
考勤以考勤机记录为准.每一天空上下班至少二次指纹打卡,作为日常考勤的依据。
任何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均处罚200元/次;
综合管理部每月不定期检查打卡及其它考勤状况,各部门应予以配合。凡出现推诿、临时变造考勤的状况,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职责,罚款200元/次。
员工忘记打卡时,应在当日填写《考勤异动表》(附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异动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考勤记录采用手工和打卡相结合的形式。手工考勤和打卡考勤不一致的,以部门负责人审核的《考勤异动表》为准。各部门、分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交到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公司鼓励举报代打卡及其他变造、伪造考勤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人处罚200元/次,当天考勤记为旷工;被举报人为部门负责人的,处罚400元/次;对举报人予以100-200不等的奖励,并替举报人保密。
新入职未录入指纹人员,由各部门填写《考勤登记表》及《考勤异动表》,至指纹录入成功为止。
请尚未录入指纹的人员于20xx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前往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逾期不录指纹的以旷工论处。
5、以上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
附件二:《考勤登记表》
附件三:《考勤异动表》
湖北九州舜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六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厉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无论执行夏季作息时间,还是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下午打卡时间界线均以中午1:00划分。在1:00以前打卡的,相应计入上午上下班时间纪录;在1:00以后打卡的,相应计入下午上下班时间纪录。
四、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经单位统一支配,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并需要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
六、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考勤人员在当月考勤表后附文字说明。
七、工作人员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状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遗忘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分别按以下状况处理: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根据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根据迟处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根据旷工处理。
八、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准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九、工作人员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缘由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办公室依据本人的请假条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办公室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部门职工因下列状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本人负责,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未准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科室、部门负责人有上述状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办公室办理核销登记。
干部、职工或部门负责人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部门领导或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十一、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遗忘打卡的,可根据本制度第十项规定的方法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更正。
十二、有意不打卡形成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即认同为迟到、早退或缺勤,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工作人员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担当。
十四、干部、职工个人考勤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办公室查询。
十五、本制度与《房管局干部职工工作考勤和请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奖金和工作人员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十六、为了维护房管局的整体形象,严厉工作纪律,干部职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消失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工作人员消失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吵的,或行政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赐予通报批判,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本局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局机关各科室及公房管理所的考勤登记适用本制度。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七篇】
规范考勤管理流程,加强考勤监督管理,为员工考勤统计及薪资计算提供客观依据。
4、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出外勤:在外办事;。
(5)调休。
1、上班时间分为冬季和夏季,工作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3、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任务安排,自行安排加班时间;生产部门安排夜班的,必须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夜班考勤及安全工作。
2、员工出差或请/休假的,必须填写《出差/请假申请表》,1天以内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生产总监或者总经理审批,未经审批的视作旷工处理,请假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
3、严禁迟到、早退与旷工,工作时间内严禁擅自离岗或窜岗。员工上班打卡后必须立即进入工作区域,不得做如返回宿舍、去外面吃早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罚款10元/次。
4、计件员工上、下班时间和计时、月薪人员规定相同;但计件人员在生产任务完成的情况下经车间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但必须打卡。
5、计时、月薪人员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在10分钟及以内的(含10分钟),扣减工资10元/次;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超过10分钟以上的,60分钟以下的(含60分钟),扣减工资25元/次;每次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达到或超过60分钟的按旷工天处理,按“第7条”规定进行处罚,已作旷工处理的,不再按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处理。
6、员工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3次及以上者,除相应的处罚外给予警告并处罚25元/月;属恶意行为的,视为严重违规,加倍处罚。
7、工作时间内,无请假、无出差单没有有效的刷卡记录或实际未出勤即为旷工。旷工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计为1小时。旷工者按旷工的小时数的3倍扣罚工资;单次连续旷工达3天、月累计旷工达50小时或5次、年累计旷工达80小时或8次的,均作自动离职处理。
9、所有员工个人原因漏打卡申请签卡超过3次(不含3次)以上的次数,每次扣减工资10元/次;签卡必须在当日补签,逾期办理漏打卡签卡手续的,扣减工资10元/次;无出勤却申请补卡的,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八篇】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九篇】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机关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第十篇】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