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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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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1

做好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至关重要。作为人民法院一定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工作,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条例分为总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及附则六章五十条,为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信访工作错综复杂,是一项系统性、业务性、政策性、法治性很强的工作,学懂弄通《信访工作条例》是当好信访干部的基本条件。《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信访就是解决“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信访群众心理疙瘩。被冰冻的信访群众诉求不解决就是永远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诉求,让群众暖心,才能铲除干群之间的“堵梗”。因此,对涉法信访案件应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灵、措施准。只有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才能增强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树立司法权威。

信访工作规范化必须创新机制。《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指导。作为人民法院,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确保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有担当精神,敢于直面信访人和信访问题,坚持换位思考,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勤于研判善于创新。建立信访必录机制和“有信必答”办理机制,出台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多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的对接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专项调解组织,共同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建立信访案件主体责任制。明确“谁承办、谁负责”解答疑惑,移送督办制、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规范多人走访推选代表制度,完善事项办理流程,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四是对涉诉信访事项做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坚持依法治访,加快形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正确导向,形成依法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双向规范”的局面。

信访工作格局化必须综合施策。构建信访工作格局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将信访条例内容融入日常信访接待与信访稳控工作中,严格信访事项办理时限,做到全面培训、学习、掌握、运用、宣传,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落实、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提升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方式,从做好接待、调查、处置、督办各个环节入手,强化初信初访的处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坚持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争取与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平台形成互联互通,提升网上处理涉诉信访处置能力,打通网上申诉、视频接访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互联互通,实现涉诉信访“一网通办”;三是坚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渠道,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信访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在妥善办理信访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信访工作是群众进行监督的渠道。做好信访工作是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我们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带着感情和责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妥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信访通常是群众认为案件久拖不决或处理存在错误,且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时,个别干部不能耐心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呼声,使小问题变成信访积案,由此损害了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这一规定,对于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至关重要。作为人民法院一定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工作,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为群众化解纠纷,排除矛盾,抓实效,重实干,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2

最高人民法院13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创造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特征的涉诉信访工作模式,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

意见提出,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

意见强调,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通网上申诉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视频接访、12368“一号通办”等应用系统信息壁垒和数据互认通道,提供申诉申请、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第三方化解、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申诉信访“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必录机制,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

意见要求,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优化四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平台,以“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标准,做到涉诉信访全流程、全业务的网上办理,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3

近日,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指出,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注重在党委领导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

《意见》强调,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通网上申诉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视频接访、12368“一号通办”等应用系统信息壁垒和数据互认通道,提供申诉申请、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第三方化解、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申诉信访“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对属于法院主管和本院处理的有效来信,办信部门收到后及时登记,告知办理进展,做到件件有回复。完善跨层级联动视频接访机制,运用视频接访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对跨层级、跨区域的涉诉信访事项开展联动视频接访,案件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可以邀请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加。建立健全信访必录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材料全部扫描上传,并逐件逐次将信息项录入涉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4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信访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并就贯彻《意见》精神,加强新时期涉诉信访工作制定八条措施。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承担涉诉信访工作第一责任。院一把手要总揽信访工作全局,确保整个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健康运行。

二是工作思路要到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涉诉信访工作思路,树立全局意识,运用战略思维,坚持有的放矢,综合考虑、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统筹好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项措施,分清轻重缓急,真正做到相互配合、彼此衔接、有条不紊。要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涉诉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加强源头处置,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审判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三是工作方法要到位。各部门要大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在继承涉诉信访工作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工作难点。努力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点子化解新矛盾。

四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五是重点治理要到位。处理和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对那些反映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的案件,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果断治理,限期改变面貌。

六是治本控源措施要到位。各部门应树立超前意识,超前发现问题,超前化解矛盾,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一方面要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另一方面要受理好初信初访,加快信件办理速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还要经常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倾听群众意见、呼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效疏导和化解潜在的问题和矛盾。

七是督促检查要到位。院要配备专门的督查人员,狠抓信访督查工作。对于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交办案件屡催不办的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是依法治访要到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下大力气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

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5

近日,为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规律特点,创造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特征的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共7个部分34条,对加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完善系统化涉诉信访源头预防机制、立体化涉诉信访受理机制、实质化涉诉信访化解机制、精准化涉诉信访依法处置机制、智能化涉诉信访管理机制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应当坚持党对人民法院信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坚持源头治理与区分类别处理相结合、坚持机制创新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坚持统筹社会力量联动化解信访矛盾、坚持运用现代科技实现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

《意见》指出,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注重在党委领导下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

《意见》强调,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通网上申诉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视频接访、12368“一号通办”等应用系统信息壁垒和数据互认通道,提供申诉申请、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第三方化解、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申诉信访“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对属于法院主管和本院处理的有效来信,办信部门收到后及时登记,告知办理进展,做到件件有回复。完善跨层级联动视频接访机制,运用视频接访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对跨层级、跨区域的涉诉信访事项开展联动视频接访,案件存在疑难复杂情形的,可以邀请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加。建立健全信访必录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材料全部扫描上传,并逐件逐次将信息项录入涉诉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

《意见》要求,推进涉诉信访办理规范化,强化首办责任,进一步梳理涉诉信访“马上办、精细办、联合办、督导办”事项范围,统一办理标准,做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完善分类接访工作机制。对当事人直接提出的涉诉信访事项,登记后区分来访诉求进行分流处理。深化律师代理申诉制度改革实践,推动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全覆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涉诉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提升社会第三方多元化解涉诉信访实效。

《意见》规定,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优化四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平台,以“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标准,做到涉诉信访全流程、全业务的网上办理,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

《意见》还对加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及时发布各地法院在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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