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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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一篇】
一、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和基本情况
中央对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的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践也印证了这一判断。总体上看,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呈现出四个方面的基本特点:
(一)各级党委决心坚定、领导有力。党中央和省、市委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执纪问责,不断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反对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明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职尽责,以前所未有的反腐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具体到 ,2014年共初核案件线索19件,新立案20件,同比上升%;县处级干部1人次,同比增长%;乡科级干部3人,同比增长%。
(三)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反响积极。人民群众对十八大以来党开展的反腐败斗争,态度从最初的将信将疑、保持观望,转变为如今的充满期待、积极参与,为我们继续加强反腐败斗争注入了强大动力。201年, 纪检监察机关共收接信访举报29件次,与201年持平,比 年上升了%。
(四)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着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并存的严峻复杂局面。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仍有人不收手、不收敛,甚至顶风违纪违法,“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党内严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未随着案件查处而消除,在党与人民之间造成的裂痕,并未随着贪官落马而弥合。
二、当前反腐败斗争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党委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少数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关心、不重视,认为监督管理过严会影响单位工作开展。个别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简单表态、喊口号,没有具体的工作举措,缺乏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有些地方平时不抓管理教育,一旦发生违纪案件就搞突击教育,很难收到实际效果,导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屡查不止。
(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还没有完全到位。少数地方清理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大量存在纪委书记参与其它工作分工现象。一些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执纪偏软,查办案件不坚决,导致所在单位腐败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查处,群众意见很大。
(三)重要领域、关键岗位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工程建设、交通水利、拆迁安置等行业领域,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岗位的违纪违法行为仍然易发多发,呈现塌方式腐败、小官巨贪等现象。
(四)腐败行为更加隐蔽复杂,增加办案难度。一是以合法化外衣规避法纪现象增多。二是案件当事人防范意识更强。三是非适用对象利用影响力谋利现象上升。
(五)“四风”问题还没有从根源上得到解决。不少地方和单位对作风建设仍停留在治标层面上,引发作风问题的根源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反腐败保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当前,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审计部门在移送案件线索方面还不够通畅。
三、关于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建议 级层面研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和问责办法,合理界定考核内容、结果应用等,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强化“一案双查”的刚性约束。二是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同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及信访等部门联系,拓宽发现案件线索渠道来源。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行贿者不敢行贿,从源头上预防受贿行为的发生。建设涉及房产、银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信息的综合查询平台,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快速全面的工作通道。
(三)建立健全整治“四风”问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作风建设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要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四风”问题巡查机制,详细列举“四风”具体表现形式,使整治“四风”巡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操作性。
(四)进一步推动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建议重点围绕构建教育感悟机制、权力制衡机制、构建制度约束机制、监督制约机制、问责保证机制等方面,加强操作性研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加大问责追究力度,推动责任落实。
(五)进一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建议纪委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配套措施,为基层落实改革各项举措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保障。加快出台“两为主”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工作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二篇】
遵照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我们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农村)并居民(村民)组集中一周时间,就当前农村和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1、小偷猖獗,打击乏力,群众为社会治安担忧。我们在龙泉社区调研时,基层干部群众反映,今年12月16日晚3:40左右,有7个小偷撬宏泰大厦下面的门市,群众发现后打110报警,警察30分钟之后才到现场。群众问,为什么这么久才来?回答,“我们也要睡觉”,“难道我们不睡觉吗?”由于警察来的迟缓,小偷抢了一个门市的东西跑了。警察当时只是看了看,给几个门市说,“你们提高警惕哈,等上班再处理哈”,随后走了。第二天7:30左右到场,问,“你们进门市没有?”听说店主进去过,就说,“现场你们已破坏了,莫法处理”。说完就走了。基层干部群众说,前几年110反应很快,老百姓满意,现在越来越差了,导致小偷横行,年内,社区内有5幢居民楼的供电线路被偷割了5次,最近一次发生在12月21日。现在居民也没有看见治安巡逻队的行动了。小偷见屋里没人,还撬人家的铝合金窗子。小偷猖獗,很多居民为社会治安担忧。
2、村组集体经济流失受损问题严重。中坝村反映,1990年,原任支部书记马××以集体名义办贷款企业,后来厂子垮了,集体无任何收益,厂子相关资产还被办厂的人卖了,最后,集体要还承担支付办企业的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银行为追款,就把村办公楼查封,至今没有落实处理,村两委也没有办公场地。白云台社区反映,四居民组原任社长何××,上世纪90年代初,挪用集体公款20多万元与人联办企业,结果,企业没办起来,何××已死亡,集体的钱也没有哪一个采取措施收回。红岩社区反映,红岩社区(原巴中市巴州镇红岩河村)于1994年与一外来客商签定土地租用协议办砖厂,后又几经转让和行政区域调整。目前,有群众反映,相关费用没有收取到位,但当时签协议的有关人员有的已死亡,有的外出找不到人,砖厂也不复存在,造成集体应收资金无从收起的“悬案”。
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参与村(居)、组事务管理的个别代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该组在一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相关单位先是避开居民组私自转让给第三方,被群众发现后,在与居民组商谈补偿的过程中,个别代表串通“社长”,私下与该单位签定收取2万元“转让协调费”的补充协议,并私分了该笔费用。而后,由他们再串通几个“代表”,并不通过群众大会,就以单个代表户下签字的方式,签定了一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协议。此事暴露,引发了群众多次挡厂。龙泉社区反映,三居民组在处理拆迁安置中,个别代表要求,自己的补偿标准要比别人高些。研究方案总是围绕是否对自己有利。如果不同意他的理由,还有人甚至推出,那就不当代表了,要去想方设法阻挡。原因分析:(1)个别代表素质低。不能正确定位行使权力,处理问题凭个人的情绪、好恶,超越基层干部的职权。(2)对代表的管理和开展的要求没有明确的规定,随意性比较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规定了居民代表的权力,没有对代表如何加强管理的规定。(3)社会存在的“以权谋私”不良现象的影响。
2、“红包”背后可能隐藏损害集体和居民利益的行为。红岩社区反映,一在该社区搞房地产开发的商人,为协调关系,私下给社区基层负责人以红包的形式分两次送上现金2万元。基层干部认为,“红包”之后可能出现开发商压低对居民和集体补偿的行为,他们便当即向管委会作了汇报并上交了“红包”。透过这一事件,一些干部认为,开发商可能有一些对基层干部进行微小的商业贿赂行为。白云台社区三组群众也曾反映,该组弃土场地应收弃土费数十万元,而实际收入很少,可能存在有关人员向居民组负责人送“红包”而使集体应有收益大量流失的嫌疑。原因分析:同样属于商业贿赂性质。只是因为事件、金额、对象都比较分散、微小,隐蔽性很强,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3、城建、国土执法管理冷一头、热一头。建成区域内,偏重管理。但对规划区较边远的地方,则忽略管理。对单位或开发商的执法管理很快,有力。但对于居(村)民的执法管理,就千方百计推卸责任。主要推给基层干部,强调基层干部“为官一方,守土有责”。处理居(村)民的乱占乱建,一定要基层参加,但处理单位和开发商的,从不给基层打招呼。龙泉社区反映,在一次处理村民的乱占乱建行为的过程中,有执法人员甚至说,“我们不来的,是你们基层干部喊我们来的”。故意制造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认为,城建、国土部门没有履行好执法管理职责。他们要求基层处理村(居)民的乱占乱建行为,但基层根本没有执法的权力。对这种现象,只能劝解说服,配合处理。城建、国土部门在对村(居)民的执法管理,失之于懒、失之于软、失之于缓,是造成城郊结合部乱占乱建现象比较严重的重要原因。原因分析:主要是管理体制的原因。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一直是建成区归市建设局管理,未建成区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但管委会又不是执法主体,没有执法职能。
4、一些单位部门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相关经济合同中,单方违约,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杨家坝村五组群众反映,某单位在与该组签定的租地建公墓的合同中明确,该组群众可以在用地范围内剔枝扫叶,使用道路。但该单位却在并没有与该组居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建了围墙,并在圈围墙的过程中,还多占了部分土地。该组群众的道路、柴木使用权被剥夺,他们有意见。中坝村三组群众反映,某单位租用他们的一宗土地办砖厂,租期将满,该单位却避开居民组又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侵占了他们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和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原因分析:一是个别单位在履行与村组集体的经济合同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同样把自己看作上级领导,忽略了在经济合同中的平等单位,独断专行。二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意识不强,不善于依靠法律手段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
三、加强新时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建议
1、切实加强开发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虽然有纪委的编制,但人员配置长期不落实,且设备缺乏,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客观导致了教育、管理、监督、查处等不能完全到位。建议,对开发区纪委、监察科(室),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同时配置村级纪检员),完善必要的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障。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和村(居)民的教育管理。重点是依法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民主治村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廉洁办事(管理)观念意识的教育和强化。
3、进一步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重点是有效改变开发区内多头管理现象,避免“利益面前争着管,矛盾面前都闭眼”的不良现象。
4、进一步加强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重点是“抓大不放小”,及时对有关线索、现象进行调查,不要等到发展成大案或对集体或群众造成较大损失之后才展开调查处理。要善于知微见著,防微杜渐。
5、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居)民组出让土地、生活安置、拆迁安置、低保评定、财务审核、生产资料分配等方面以及对外经济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情况,都必须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向群众公示后实施,可根据情况选择个别村(居)民组实行小组会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三篇】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经验
党的xx以来,xx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两个责任”体系。xx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形成清单明责、考核确责、追究问责的履责体系。创新“两个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镇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市委每年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性化责任内容。依托“两个责任”管理考核信息化系统,对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动态监督。对xx街道、规划局、xx公司等xx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对xx个纪检组织开展监督责任巡查,专题听取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述职并现场评议。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考核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认真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XX的巡视工作,督促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严格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实施责任追究xx起,xx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
(二)坚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X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函询单X份,问责追究X人,对X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建立基层作风建设大督查机制,深化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整治规范“一会所两场所”、治理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等专项行动,确保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刚性执行。健全联动查纠机制,运用政风行风“空中热线”和“面对面”媒体直播平台,受理解决群众咨询、投诉xx件,督促x个行业xx个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努力从源头上改进作风。
(三)严格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度整合反腐败资源,不断完善纪委组织协调,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市纪委共收到初信初访xx件次,立案x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x亿元。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xx人。市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xx件。对x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督查督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x人。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信访谈话xx人,党纪轻处分xx人、重处分xx人。
(四)加强制度规范,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对重点领域的xx多项制度开展“3+1”制度廉洁性评价,强化制度约束力。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一案四访”,出台了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旧房拆除残值回收等制度规定。发挥再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惠农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开展“勤廉为民”示范镇(街道)创建和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强化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对集体“三资”的监管,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推进国有企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国有资源配置的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格局,开展“弘扬勤廉精神,服务率先发展”“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xx”思廉日活动,编发党纪条规口袋书,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通廉政文化教育专线,建成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xx家,举办“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主题活动、“立家规树家风促政风”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聚焦主业主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参与的xx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和继续参与xx个;在机构总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先后两次调整优化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部门和人员编制占比达X%和X%。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X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制度。推进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实现已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办”作用、执纪审查、制度廉评等工作受到了上级的高度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满意度位列无锡第一。但对照中央的新要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是: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平衡性。一是个别单位责任落实压力传导还不到位。虽然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但还没有完全形成良性的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影响了全市层级紧扣、责任共担、同频共振的责任落实体系的健全。二是少数单位责任清单的针对性还不强。主体责任清单与部门工作实际、行业领域特点结合还不够紧密,班子成员对责任落实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得还不够深入,责任清单体现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风险防控,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举措还不够扎实。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紧密度还不高。近年来,全市上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纳入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但少数领导干部还不能自觉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与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作风效能建设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一是一些改革举措还未全面真正落地。XX以来,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是基层承接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措施还不配套。涉及改革局部利益调整时,存在塞责拖拉、观望等待的情况,甚至发生改革举措“形放实不放”,有些行政审批事项仍需上级单位审批。二是审批服务效率还不高。虽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比较大、程度也比较高,但是一些部门间信息资源还不能完全共享,涉及多部门协商审批事项时,个别部门人员闭门造车,遇事扯皮推诿,造成了“多头受理、没有一头负责”、办事群众无所适从的现象。少数部门内部改革不彻底,没有与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加上一些行业由于中介机构少,“体外循环”办理行政事项时间长,服务效率低。三是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少数党员干部出现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混日子心理,工作不主动、不作为;一些窗口审批人员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挤牙膏式”回答问题,导致群众办事来回跑,造成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
(三)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多发。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逐渐进入腐败犯罪高发期。近两年来,我市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x件,占所有贪污贿赂类案件的x%,涉及乡科级干部X人,涉案金额x余万元。二是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日趋增多。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问题逐渐向基层蔓延,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较多。两年来发生在我市基层站所的案件有x件。共有x名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其中x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资本积累型特征日益明显。当前资本经营比较活跃,一些滋生贪欲的党员干部对资本经营心驰神往、底线失守,不仅仅满足于生活上的安逸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转换。
三、意见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和XX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充分发挥“两个责任”办公室的作用,完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定期分析等制度。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强化“一岗双责”,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履责、考责、问责的重要依据。运用“两个责任”信息化管理考核系统,加强预警提醒、动态监管、节点考核、公开通报,每月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党纪条规测试。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市委常委、纪委常委带队“双巡”制度,落实“双述”制度,组织相关重点部门、镇街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严格问责追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与此同时,要强化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能,从政协提案、社情民意、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巡察全覆盖,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
(三)突出长抓常管,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经常抓、抓经常,让优良作风成为习惯、化为自觉。健全作风建设大督查工作机制,发挥镇街园和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主体督查职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严格执行“四风”问题查处月报、定期通报曝光和整改情况回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办好空中热线和作风面对面全媒体直播节目,对反映的问题严肃督查整改。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抓党风、树新风,培育“江上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
(四)着力挺纪在前,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XX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送和力量调配,做好逃追逃赃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转变执纪审理方式,运用纪言纪语,体现执纪特色。严格执行审查纪律,确保依规依纪安全审查。加强“一案五报告”、“一案四访”工作,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不敢腐败、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五)加强监督制约,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继续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重点对城乡征地拆迁补偿、基层工程建设、基层“三资”管理、民生救济救助、惠农政策落实、基层服务执法等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发挥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作用,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深化“3+1”制度廉洁性评价,全面开展问题导向监察。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党课、岗位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探索“互联网+”宣传教育新模式,运用线上线下教育平台载体,开展定期提醒、党纪知识考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xx”思廉日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严守党的纪律“底线”。
(六)提升履职能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加大干部培训、交流轮岗、岗位练兵、实战锻炼力度。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纪检组织全覆盖,通过“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完善细化派驻纪检组织工作制度机制。认真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加强对基层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完善签字背书制。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四篇】
在林区转产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如何实现转型的平稳过度,如何更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通过深入一线工作,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走访、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调研,对我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与探索,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管战线党风廉政建设现状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组织建设。在工作总我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分管战线和谐的一项重要保证。一是经常同各股室负责人了解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并多次召开主持会议,专门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措施。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以党委为中心,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状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强化监管责任,充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硬实力”,分管战线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全局性、根本性制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实行了责任与职责互相对应、责任内容与分管业务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任务、突出主管人员,责任要求具体化、责任内容动态化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指标、有目标、有责任、有要求。有措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各部门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汇报制度,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党员干部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还有的干部在学风上存在厌学、假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等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学习的托词。二是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我队虽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仍然存在不完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可操作性问题。有的规章制度宏观上比较全面,但没有制定出具体标准和相关配套规定等。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五篇】
一、基本做法及成效经验
党的xx以来,xx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强化责任担当,形成“两个责任”体系。xx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办法,形成清单明责、考核确责、追究问责的履责体系。创新“两个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市镇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监督责任办公室。市委每年与各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性化责任内容。依托“两个责任”管理考核信息化系统,对责任落实情况实施过程管理、动态监督。对xx街道、规划局、xx公司等xx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巡查,对xx个纪检组织开展监督责任巡查,专题听取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述职并现场评议。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检查考核各部门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认真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XX的巡视工作,督促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严格问责追究,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实施责任追究xx起,xx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
(二)坚持常抓不懈,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聚焦“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X次,发出整改通知书、函询单X份,问责追究X人,对X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建立基层作风建设大督查机制,深化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整治规范“一会所两场所”、治理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等专项行动,确保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刚性执行。健全联动查纠机制,运用政风行风“空中热线”和“面对面”媒体直播平台,受理解决群众咨询、投诉xx件,督促x个行业xx个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努力从源头上改进作风。
(三)严格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探索实践“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深度整合反腐败资源,不断完善纪委组织协调,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反腐败协调机制,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市纪委共收到初信初访xx件次,立案xx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x亿元。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xx人。市法院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xx件。对x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了督查督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x人。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信访谈话xx人,党纪轻处分xx人、重处分xx人。
(四)加强制度规范,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XX―XX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对重点领域的xx多项制度开展“3+1”制度廉洁性评价,强化制度约束力。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一案四访”,出台了严禁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旧房拆除残值回收等制度规定。发挥再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惠农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开展“勤廉为民”示范镇(街道)创建和村干部“勤廉指数”测评工作,强化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对集体“三资”的监管,促进基层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履职。推进国有企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国有资源配置的监督。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党的宣传工作大格局,开展“弘扬勤廉精神,服务率先发展”“明准则、知条例、守纪律”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组织“xx”思廉日活动,编发党纪条规口袋书,编印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警钟长鸣。深化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通廉政文化教育专线,建成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xx家,举办“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主题活动、“立家规树家风促政风”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聚焦主业主责,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参与的xx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和继续参与xx个;在机构总数、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先后两次调整优化市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部门和人员编制占比达X%和X%。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等X个提名考察办法。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定期向市纪委报告制度。推进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实现已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全覆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办”作用、执纪审查、制度廉评等工作受到了上级的高度评价,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满意度位列无锡第一。但对照中央的新要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是: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平衡性。一是个别单位责任落实压力传导还不到位。虽然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但还没有完全形成良性的压力传导,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的问题,影响了全市层级紧扣、责任共担、同频共振的责任落实体系的健全。二是少数单位责任清单的针对性还不强。主体责任清单与部门工作实际、行业领域特点结合还不够紧密,班子成员对责任落实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得还不够深入,责任清单体现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风险防控,解决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举措还不够扎实。三是少数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紧密度还不高。近年来,全市上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纳入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但少数领导干部还不能自觉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与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作风效能建设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一是一些改革举措还未全面真正落地。XX以来,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是基层承接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措施还不配套。涉及改革局部利益调整时,存在塞责拖拉、观望等待的情况,甚至发生改革举措“形放实不放”,有些行政审批事项仍需上级单位审批。二是审批服务效率还不高。虽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投入比较大、程度也比较高,但是一些部门间信息资源还不能完全共享,涉及多部门协商审批事项时,个别部门人员闭门造车,遇事扯皮推诿,造成了“多头受理、没有一头负责”、办事群众无所适从的现象。少数部门内部改革不彻底,没有与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加上一些行业由于中介机构少,“体外循环”办理行政事项时间长,服务效率低。三是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少数党员干部出现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混日子心理,工作不主动、不作为;一些窗口审批人员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到位,“挤牙膏式”回答问题,导致群众办事来回跑,造成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
(三)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案件多发。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逐渐进入腐败犯罪高发期。近两年来,我市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x件,占所有贪污贿赂类案件的x%,涉及乡科级干部X人,涉案金额x余万元。二是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日趋增多。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问题逐渐向基层蔓延,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比较多。两年来发生在我市基层站所的案件有x件。共有x名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其中x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三是资本积累型特征日益明显。当前资本经营比较活跃,一些滋生贪欲的党员干部对资本经营心驰神往、底线失守,不仅仅满足于生活上的安逸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转换。
三、意见建议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和XX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问责。充分发挥“两个责任”办公室的作用,完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定期分析等制度。落实责任清单制度,强化“一岗双责”,把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履责、考责、问责的重要依据。运用“两个责任”信息化管理考核系统,加强预警提醒、动态监管、节点考核、公开通报,每月定期开展廉政提醒和党纪条规测试。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坚持市委常委、纪委常委带队“双巡”制度,落实“双述”制度,组织相关重点部门、镇街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严格问责追究,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与此同时,要强化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能,从政协提案、社情民意、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纪律建设的首位,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刻领会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不力的问题,对于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批评教育、坚决纠正、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强化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巡察全覆盖,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
(三)突出长抓常管,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坚持不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经常抓、抓经常,让优良作风成为习惯、化为自觉。健全作风建设大督查工作机制,发挥镇街园和职能部门作风建设主体督查职能,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严格执行“四风”问题查处月报、定期通报曝光和整改情况回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办好空中热线和作风面对面全媒体直播节目,对反映的问题严肃督查整改。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完善“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制度。着力抓党风、树新风,培育“江上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转变。
(四)着力挺纪在前,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正确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重点查处XX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线索互送和力量调配,做好逃追逃赃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转变执纪审理方式,运用纪言纪语,体现执纪特色。严格执行审查纪律,确保依规依纪安全审查。加强“一案五报告”、“一案四访”工作,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建章立制,完善不敢腐败、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
(五)加强监督制约,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继续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督促职能部门重点对城乡征地拆迁补偿、基层工程建设、基层“三资”管理、民生救济救助、惠农政策落实、基层服务执法等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发挥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作用,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深化“3+1”制度廉洁性评价,全面开展问题导向监察。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上党课、岗位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探索“互联网+”宣传教育新模式,运用线上线下教育平台载体,开展定期提醒、党纪知识考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开展“xx”思廉日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严守党的纪律“底线”。
(六)提升履职能力,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加大干部培训、交流轮岗、岗位练兵、实战锻炼力度。全面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纪检组织全覆盖,通过“单独派驻”与“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派驻纪检组织建设,完善细化派驻纪检组织工作制度机制。认真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制度,加强对基层上报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完善签字背书制。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六篇】
自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建立以来,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始终将廉政作为土地督察工作“生命线”,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安身立命之本,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构建了具有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模式。
以实现全程监管为着力点,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具体做法:一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构建了副总督察与局级干部、局级干部与处级干部、处级干部与一般干部层次分明、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并探索建立民主测评和社会评议等考核制度。
二是针对土地督察驻外工作时间较长的特点,要求派出工作时间超过一定天数的督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并配备临时纪检干部,进一步强化外出期间干部的监督管理。
三是督察组进驻地方后,要求各组在与地方政府对接工作会议上主动宣读土地督察工作纪律,公布监督信箱、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督察组进驻地方后,要主动将《土地督察工作纪律卡》和《督察工作廉政跟踪卡》送达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并由督察局纪检部门及时收回,接受被督察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廉政监督。
五是派出廉政巡视组到例行督察现场巡视,在被督察地区进行“背靠背”走访座谈,跟踪、监管督察干部工作开展情况。此外,各督察局还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对土地督察工作以及督察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进行有效监督。各局都制定了覆盖会议、人事、财务、机关内部、车辆、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
以规范核心业务为支撑点,消除潜在廉政风险点隐患。具体做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通过排查督察业务中的廉政风险点,各督察局围绕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等核心业务,梳理流程,找出关键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督察制度和规范,将风险防范措施融入业务规范和制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从督察权配置制度上探索实行审核与验收相分离、督察与决策相分离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督察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风险。督察业务工作开展前,由局统一制定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专项督察等业务工作方案,加强土地督察业务统筹和指导,减少随意性及其风险。二是强化科技防腐,在督察工作中,充分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开展例行督察、审核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减少督察工作人为干预,保证督察结果的客观、公正。
以巩固“心防”体系为关键点,努力实现源头防腐。具体做法:一是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时刻提醒,警钟常敲,时刻绷紧各级督察干部的廉政神经。外出督察前,督察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开展廉政谈话。外出督察结束后,实行廉政情况“零报告”制度,即以书面形式汇报外出督察期间的廉政工作情况,并归档保存。
二是经常性地开展组织谈心活动,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干部定期谈心,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希望和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
三是注重培育督察廉政文化,以“严明勤廉、为国督察”为核心价值观,引导约束干部坚持职业操守,让清廉之风占领思想高地,塑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存在的问题
督察机构党的关系及其领导体制尚未理顺,纪检工作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不足可能导致廉政风险和隐患
督察机构党的关系及其领导体制尚未理顺。目前,各督察局党的关系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既接受地方省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又要接受国土资源部党建部门的工作安排。这样的领导体制,带来了三方面问题:一是省、部重复部署党建工作,增加了督察局党建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二是按照现行党组织隶属关系,督察局大多不能向部机关党委申报各类先进,而一些地方的省直机关工委也未把督察局纳入先进申报范围,导致督察局只有干好工作的义务而没享受到被表彰的权利;三是督察局基层党组织划转地方后,就要立足于服务地方省委中心工作,这就不利于督察局代表国务院独立行使土地督察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督察工作独立开展。
督察机构纪检工作组织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组高度重视督察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在督察局设立了党组纪检组长,但因为不是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因此无印章,不能以纪检组名义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督察局党务干部都由督察业务干部兼任,没有专职党务干部,这些干部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党务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得不到有效提升。
督察机构后勤保障不足可能导致廉政风险和隐患。一是各督察局在现行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下,很难解决好督察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家属户口落地、子女入学等问题,只能商请驻地政府帮助解决,特别是驻在特大型城市、热点城市的督察局。这类问题久拖不决,可能带来督察干部私下找关系、托人情,形成廉政隐患。二是督察干部外出督察期间,一些被督察地方少有或没有中央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而督察局按照财务规定无法自行负担定点外的住宿费用,存在超规格接待的可能性和廉政风险。
对策与建议
完善督察机构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加快解决督察干部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督察干部巡回交流任职制度;突出抓好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督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评估和制度更新机制
完善督察机构党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建设。建议将督察局党的关系划转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委,不再实行属地化管理,以此确保督察权独立行使,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健全纪检组织机构,设立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室,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加快解决督察干部实际困难。统筹解决好督察干部两地分居、户口落地、子女入学等问题,避免因此影响督察工作,甚至产生廉政方面的问题。在出差住宿方面,督察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住宿管理规定。
探索建立督察干部巡回交流任职制度。从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和国外监察制度的实践经验看,一个共同的做法是实行巡回交流任职制度。国务院派驻机构责任重大,人员身份特殊,如果人员长期固定,难免形成一些不利于严格督察的人情障碍,甚至廉政风险。因此,从完善督察制度建设、督察权力配置科学化的角度,应该在解决好两地分居、子女教育等督察干部后勤保障问题的前提下,探索和实行巡回交流任职制度。
突出抓好常态化的党风廉政教育。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督察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计划,定期定量开展活动。注意加强理论武装和法律素养,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督察。加强适应督察机构特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将党支部建在督察组上”的制度,为落实“三课一会”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使党员干部经常性、制度化地交流思想、述职述廉,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快总结、提炼督察机构廉政理念和口号,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廉政意识,营造廉政氛围,用先进的文化引导人,用高尚的文化感召人。
完善督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动态评估和制度更新机制。一是定期开展廉政工作总结、制度评估和风险排查,及时更新作用不显的制度、规范,完善疏漏之处,经过反复调研、理性建设,逐步构建起一套好用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加快督察业务的统一规范,分阶段统一修订各项督察业务规范,通过业务的规范不断铲除滋生廉政问题的土壤。三是开展关于督察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切实将审核权与验收权相分离、检查权与决策权相分离,明确各种督察权的权力边界和行使路径,通过权力科学配置、依法行使,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七篇】
为深入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途径,全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依据“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主题教育要求,对公司东风水厂、张店分公司、叶脉公司、机关一支部、博山水司等19个基层党总支部,就《如何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四个专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省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供水工作全过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作风建设,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保持了公司改革发展良好态势。
(一)履行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坚强有力。公司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贯彻上级的部署要求,同党的建设、生产经营进行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制定任务目标和具体要求,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讲授廉政党课。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重点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关键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及党组织支部书记与成员开展了两次廉政谈话,起到了良好效果。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够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坚定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集中整顿党风党纪,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主题固定党日”活动,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有了明显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提高。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常扯袖子、咬耳朵,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筑牢廉洁底线。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委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强化集体领导,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党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三)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扎实有效。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重要内容,以“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重要抓手,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干部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决心和恒心逐步加大。坚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载体,强化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开展了“五个一”(召开一次反腐倡廉座谈会、举办一次廉政读书会、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现场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廉政准则大家谈征文)活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坚持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中央警示教育纪实片为教材,加大了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以齐文化德政廉政教育基地为平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上不敢腐、不想腐的防火墙。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实。公司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成为行动自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清理办公用房,树立了公司干部新形象。严明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市纪委“十二个严禁”,乱发津贴、补贴,走访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得到坚决杜绝,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公司政治生态环境得到较好净化。
(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不断规范工作行为、落实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手段,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制定了公司《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每个工作岗位工作职责,查找并分析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对风险点、防控措施进行了审定和发布,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加强对户表办、客服中心的合同签订及资金收支专项审计监察及开发区分公司、中锐公司、凝碧饮用水、润德公司等单位的财务审计监察。强化了对公司投资较大项目及政府投资公司代建项目、淄博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改造、“四位一体”供水配套建设项目、“三供一业”供水分离移交改造项目施工过程投资控制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对报废设备处理的监督力度,先后对报废管道、水表、消防栓的处理进行了全程监督监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比较集中,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研判不够,用力不足,导致纪检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还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党建党风”问题;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不够到位,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不够严格;三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2015年以来,公司有3人被判刑,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四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不够深入,廉政教育开展不够经常,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够强。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这两年我们虽然一直在做,也建立了公司的“廉政风险库”,但是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我们并没有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实际效果也不够明显。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和整改措施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将反腐败斗争提到事关“亡党亡国”的高度。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已经有200多名中管干部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不仅是“打虎”,“拍蝇”的步伐也明显加快。自2015年7月起,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坚持每月集中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平均每月超过100起。而且,很多案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2013年至2017年4年间,全市水利系统就先后有6名区县水务局长或副局长因受贿罪或贪污罪被检察机关批捕。大家不要觉得这些人都是领导干部,离得我们比较远,就在我们公司内部、在我们的身边也是有着鲜活案例的,2015年以来,公司有3人被判刑,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原客服中心主任于洋、工作人员高辛就是因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被判了刑,不仅自己身陷囹圄,也给公司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我们保持了近30年的省级文明单位也降为了市级。对此,必须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管是公司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的党员职工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尤其是存在一定廉政风险的工作岗位,像财务审计、工程管理、客户服务、物资采购、用水稽查,等等,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按照法纪规章办理,努力在公司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为公司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国企没有特殊、没有例外”的思想。公司党委首先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全面加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公司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对公司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面提升公司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工作,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要及时跟进、持续用力,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管党治党就深入到哪里。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对分管部门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导检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考核,并提出指导意见。党(总)支部书记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种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确保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严明纪律和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首先,把坚决杜绝“七个有之”问题(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作为重中之重,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当作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档案,对发现的“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肃对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其次,要大力开展廉政教育。通过专题培训、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方式,让廉政教育实现全覆盖,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既要发挥好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又要强化反面警示,充分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施教,以儆效尤,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第三,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活动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三)加强监督和监管,持续强化执纪问责。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动摇,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聚焦选人用人、资金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内控措施,坚持常态化督导,抓早抓小,超前预防,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腐败行为发生。要严格执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对腐败案件、违规违纪行为及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筑牢廉政防线。要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全面深入地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纪检干部要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基层纪检工作的开展情况、排查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兼职纪检员、信息员的履职情况等。认真开展廉政谈话,做好对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政提醒和教育引导工作,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把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抓住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同时,加大干部交流和调整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要把握好执纪问责标准,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严肃认真处理,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得当,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
党的十九大就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要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也进行了部署,我们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对此,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牢廉政底线,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公司各项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铁的纪律、严的措施、“零容忍”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加快公司改革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和廉政谈话的通知》,自2017年9月12日起,对市委统战部、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等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高这次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察实情、知实底,纪检组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各综合监督单位高度重视这次工作调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这次工作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在调研形式上,一是传达张家界市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的要求。二是听取了各
单位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的汇报。三是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情况问卷调查。四是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普遍性的廉政谈话。五是了解各单位干部职工近两年来受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情况。六是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
问卷调查在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主要从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抓作风建设纠“四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开展廉政谈话、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完善防控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测评了解,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专项问卷,征求了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建议。
廉政谈话采取了个别谈话的方式,紧紧围绕事先拟定的谈话要点,主要从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抓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谈话,了解当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廉政风险点防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谈话对象进行了提醒,就提加强自身建设、遵守“六大纪律”、“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坚守“底线”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这次调研,共发放党风廉政建设调查问卷、选人用人工作调查问卷各43份,收回 份(市委统战部12份、市工商业联合会 份、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4份、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14份、市归国华侨联合会4份);与 名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谈话( ),谈话对象实现干部职工全覆盖。
由于准备工作充分细致,本次工作调研进展顺利,安排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单位党组织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要求,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真正将“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今年纪检体制改革后,各单位按照要求,重新明确了纪检监察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二)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成效明显。今年以来,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安排,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辅导、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学习教育效果。市委统战部系统通过举办学习党规党纪净化党风政风专题讲座、编印《市委统战部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注意事项学习手册》、部领导讲党课等形式,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了干部思想教育。结合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楼道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廉政文化宣传展示,将廉政教育内容编入了机关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手册,加强了干部廉政教育,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通过组织统战部机关、台办、侨联干部赴怀化参观通道转兵纪念馆、粟裕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统战部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参观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突出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责任意识。
(三)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地实际,紧盯廉政风险点,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如在2016年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市第七届市政协委员及党外市人大代表的协商提名推荐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的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严把人选推荐、沟通协商、综合评价、组织考察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二是紧盯廉政风险点。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事项、重点对象的监督。市委统战部在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经常性对财务人员、驻村帮扶队员进行提醒,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市民宗委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高考少数民族资格审核、宗场所审批、项目资金申报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和日常监管,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各单位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定期对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四)纪律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在纪律建设方面,各单位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和提醒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将不良思想和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有效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在作风建设方面,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精神。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执行“三条禁令”和“十五个严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抓出规矩、抓出习惯。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四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同时,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从源头上强化管控。
(五)坚持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任用条例》,落实市委出台的《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到五重用五不用》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干部推荐使用上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协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专题研究干部人事问题。在党外干部培养、推荐、使用上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商,注重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党外干部成长搭建平台。没有违反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问卷调查汇总统计的结果和座谈会、廉政谈话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有成效的,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领导班子认为单位人员少,权力小,不同于政府经济部门,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认识和重视还不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不明确。有的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够,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愿管、不敢管,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存在“宽、松、软”的现象,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力度越大,会影响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质量还有不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教育方面存在应付思想,对思想教育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只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在学习教育的方式上还是老一套,学习教育形式不新颖,影响了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廉政教育不够经常化,主动开展教育活动比较少,导致有的单位在学习教育过程中,只要求完成规定动作,停留在有计划部署、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的层面,以完成任务、应付检查为目的;有的干部在学习教育上存在厌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坐不下身来,静不下心来,常常以“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为学习不好的借口,导致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三)制度的完善和制度的执行力有待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补充修订了一些规章制度,但还不键全、不完善,如财务制度、考勤制度等,还存在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接待制度等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不够的问题。制度制定了不少,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制度还没有与《准则》和《条例》及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同步,还存在一些漏洞;有的制度标准不高,内容不全、不细,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四)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各单位由于人员较少,班子结构、班子职数、人员结构不合理,普遍存在一人多岗多职的现象,党建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历史原因,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联三个单位只有一个党支部、一个工会,市台办、市侨联的支部活动与市委统战部机关一同开展。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要求,一些细则无法落实,纪检联络员身兼数职,各种考核、检查、报表都要应对,只能疲于应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流于形式。“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定期不定期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权力运行还存在监督缺位的问题,业务工作的透明度有待提高,监督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四、加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落实好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作风和纪律保证,需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作风建设,保持政治定力,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层层传导压力,增强思想自觉,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以上率下,夯实“主体责任”
结合这次督查调研了解掌握的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督促各单位重点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制度规范问题、监督制约问题和责任落实问题。
1、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学习教育机制。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各单位党组织要不折不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带头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形成导向和标杆;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要做到领导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方方面面“齐动手”,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要强化党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单位纪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作用,履行好内部监督职责。要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提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切实解决思想政治教育“软”的问题。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改进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大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宗旨观念、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制意识。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经常地开展谈心谈话,要警钟长鸣,让每个党员干部做到“知惧、思诫”。
2、要完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党员干部经常的、自觉的行为。要对照《准则》《条例》的要求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措施的精神,对现有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消除局限性,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完整、管用,实现制度监督的立体化、全覆盖。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能将制度只停留在“文件上”、“汇编中”,而是要认真遵守、严格执行,要建立制度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机制,发现问题主动督导整改。要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认知认同,进而知所趋避。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管力度,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全使各单位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抓住关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各单位有不同于其他单位的独立性和特殊性,编制少、人员少,一岗多用,更有必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求解,做到对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中,要建立健全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末考评的落实机制,要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单位党员干部要端正思想,自觉接受制约和监督。要把握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扩大监督视野,拓宽监督渠道,扫除监督盲点。要坚持“8小时内”监督与“8小时外”监督并重,既管好工作岗位上的履职行为,又要管好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活动行为,全面强化单位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要扩大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群众知情,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找准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结合点”,推进监督常态化、长效化。还要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体系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
4、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全员动手、共同参与,充分调动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清单,“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要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分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职权范围内潜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明确责任项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素,定责任、设目标、交任务。要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责追究有据可依、有纪可依。要健全责任网络,抓好教育防范,及时纠偏补漏,防微杜渐,实现关口前移。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挺纪在前,落实“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做到督责不间断、问责不手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廉政防控措施,并按照岗位职能和管理权限,把防控责任区落实到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身上。同时,要加强对落实责任情况的考核力度。
(二)聚焦主业,落实“监督责任”
派驻监督是写入党章的一项重要制度。纪检组将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跟紧管党治党节奏,对各单位强化监督,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派驻监督的立场和标准树起来,把派驻纪检组的职责担起来,全面推进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1、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和党规,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大精神,要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掌握核心要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自觉学思践悟、见诸行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要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纪律审查的各项业务和技能,补齐短板,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2、建立制度,规范机构运行。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急用先立、突出重点,务实管用”的原则,制定落实纪检组工作规则和工作机制,包括“两个责任”落实机制、重要会议参加列席机制、干部动态监督机制、信访举报畅通机制、例行沟通会商机制、廉政谈话和约谈、定期走访等工作机制,及组长办公会制度、学习制度、公章管理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实施细则等业务制度。
3、搭设载体,实践抓早抓小。自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纪检组通过开展“六个一”具体工作,努力实践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微杜渐。即:一次调研活动、一次廉政谈话、一场集中教育、完善一套管理制度、组织一次“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突出查处一批案件。当前,在推进全面工作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薄弱环节工作,及时补齐短板,以“六大纪律”为戒尺,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突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弛而不息推进正风肃纪。
4、抓住重点,强化派驻监督。纪检组通过调研、谈话,了解了各单位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职责、权力运行和干部队伍现状等情况。在充分调研了解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政治规矩遵循表现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在常规“体检”上下足功夫,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及时发现问题,敢于担当、敢于斗争,敢于较真、敢于叫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经常化。持之以恒抓住“四风”不放,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密切关注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通过高频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全面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用好责任追究这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杀手锏”,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各项措施实现“严、紧、硬”。
通过这次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查调研,进一步增强了对派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凝神聚气、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