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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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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1

在基层经常会被提及“干部职工管理不严,失之于宽”的问题,通过在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和思考,对于如何破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问题,从严管理干部,我有如下浅显的想法。

一、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常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严。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级层面出台的制度规范较多,针对“关键少数”的比例重,正面规范行为规定多,负面清单相对较少,上级层面的制度规定相对较为抽象、笼统,到基层干部一级的具体可操作规定少,而大部分镇街结合基层实际细化更新较为滞后,在遇到一些复杂问题的时候如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组织往往很难把握。

(二)监督机制不全。镇街纪(工)委对机关和村社区的监督,由于业务能力或者碍于情面原因,很多时候只见表面难见本质,有的搞亲属关系而放弃严格监督;镇街同级监督软弱无力,因双重领导机制往往一团和气,打不开情面。尤其是除去专职纪(工)委书记,其余委员均是兼职,更让内部监督流于形式,不敢大胆监督,怕得罪了领导、同事,不便于工作的开展。

(三)监督方式不多。一般情况下,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方式主要依靠考察、信访、暗访、工作总结等,做不到很全面真实地掌握一个干部的工作能力、思想状况、效能作风,尤其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八小时以外的“娱乐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基本属于盲区,近年只有3起因干部身边群众的信访反映了解到作风问题的。另外,事后监督较多,事前监督较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通过日常管理监督主动发现问题的不多,事前事中监督薄弱,很难找出有效的更多方式去发现问题。

二、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针对基层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对症下药”,要体现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实用性以及规定内容的不可逾越性,让制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比如对基层规范制度可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与时俱进,根据“法无规定不可为”的原则,适应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要求,多制定一些干部管理负面清单,还应该突出明确的奖惩机制并加以落实,体现管理制度激励惩戒作用,避免有关制度出现“老牛拉大车”的现象。

(二)强化纪律要求。在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上,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织做到“一碗水端平”,责任明确化,定岗定责定人,让担当作为者工作中出成绩有亮点,让慵懒散拖者积极发挥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激情。要切实把对干部的监督由单位延伸到社会、由“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通过家访、评选“最美家属”等方式促使干部家属对其起到正面辅助,通过举报、网络等鼓励群众监督干部作风,强化纪律要求,让干部习惯在监督中工作和生活,树立“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意识,从而不断增强干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日常监督。在干部管理监督过程中,由于人情、利益的存在,干部监督执行不到位。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干部日常监督合力。要前移监督关口,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负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事前和事中监督为主,使干部对违纪犯错防患于未然;要强化党内监督,通过政治建设加强干部经常性党性锤炼,通过召开干部座谈会或联席会分析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群众信访举报、网络监督、“12380”举报电话及网上曝光等手段,及时收集信息,与干部考察考核、奖惩任免相结合,在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威慑作用。

万事严中取。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是害了干部,而是对干部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基层组织要始终坚持“严是爱,宽是害”,旗帜鲜明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2

摘 要:强化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内容。针对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是时代赋予的责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关键词: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

1 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近年来,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日趋规范,民主化、法治化程度大有提高,但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干部的推荐提名,领导和组织推荐的比例比较大,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考察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够,群众代表尤其是对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的了解不够;三是讨论决定干部等重大事项时,难以形成充分的讨论广泛发表意见的氛围,“一把手”的表态往往就是会议的最终意见;四是在干部考核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评价主体相对单一,群众了解不多、参与不够,考核面相对较窄,信息量不够大等问题。

对重点对象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对重要、核心部门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重要部门(或者核心部门)是相对的,主要指称掌握有高度集中的审批权或者用人权的部门。

对隐蔽领域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传统的对干部监督管理方式侧重于对干部八小时内的“工作圈”的监督管理,而对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交际圈及配偶子女的情况等隐蔽领域却殊难顾及,缺乏有效管用的手段和方法。

2 新形势下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

建立健全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日常考察考核

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前提是对班子和干部情况的熟悉、了解。因此,要从严考核,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干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推行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制度,重在了解掌握干部的一贯表现,真正将监督管理的工作落实在平时。一要完善考察考核内容。科学设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分析与量化评分相结合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适时出台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具体办法。二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建立领导班子跟踪管理档案、干部实绩档案以及问题档案,将档案所载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干部。三要改进考察考核程序方法。同时,注重在考察环节做好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干部信息收集运用。

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是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加强基层领导干部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需要整合各种资源和工作力量。二是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整合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的相互协调、彼此配合、信息畅通、优势互补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形成干部监督的叠加效应。三是整合监督管理工作力量和资源。探索建立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情分析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相关部门发现干部在房产、投资、出入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积极探索个人财产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和新任职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四是建立科级领导班子定期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管理干部的各项制度措施,及时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组织处理等措施予以解决。

前移关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惟有警钟长鸣,方能警笛不响。。一是及时谈心谈话,加强思想教育。开展谈心谈话,不能只在提拔时、搞集中活动时谈,平时也要经常谈,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上的引导工作,以思想教育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切入点。二是及时函询、诫勉,加强提醒教育。本着对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组织上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选人用人、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发出函询,要求干部说明情况、答复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及时给干部提个醒、敲警钟。三是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现实中、特别是干部身边存在的反面典型,针对性强、震撼大,教育效果好,能使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引以为戒。

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督管理。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国土资源、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财政管理、组织人事等是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因此,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这些领域的工作透明度,规范其运作程序,推行“阳光作业”管理模式。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和重要、核心部门的监督。对这些重点对象和重要部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管理。要构建“家庭、单位、社会”三重监督防线。五)强化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要建立权力清单制,明晰责任与权力归属,为问责提供前提和基础。尤其是广大基层干部,常年身处一线、身处改革发展稳定最前沿,工作甚为辛苦。坚持在政治上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基层干部报酬待遇稳定增长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参考文献:

[1] 付光辉,刘明亮,缪汉良.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面临的问题与改革策略初探[J]. 经济研究导刊. 2012(15)

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3

加强干部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要做好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监督意识淡化、监督主体弱化、监督效果模糊、监督手段软化等问题,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1.监督干部具有重要意义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治吏,离不开从严监督。加强干部监督,是党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体现,是解决干部队伍和选人用人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步伐,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集中整治“三超两乱”、跑官要官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干部监督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在净化选人用人风气、促进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的积极作用日益彰显。

2.主要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监督工作没有处于应有的位置:不想监督思想,对于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有些部门小,小,最后;不敢监督思想,有些同志担心监督上级会给小鞋,监督同级害怕伤害感情,监督下级害怕丢票;有不受监督的想法,有些领导干部片面地把上级监督当作不信任,同级监督当作自己,下级监督当作丢脸。

干部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盲点。首先,领导人很难监督。一些领导人民主作风相对较差,工作独断专行,从事一言堂,决策活动透明度较差,违法行为越来越隐蔽,使监督工作难以渗透。第二,在八个小时之外很难进行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没有固定的场所、活动时间和联系对象,难以经营社会圈和生活圈的监督,是干部监督管理的盲点。第三,实权部门难以监督。这些部门可以监督他人,但很少接受他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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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一是执行监督机制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流于形式,没有真正执行到位;有的正面要求多,具体措施少;有的没有硬性规定,操作性不强,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二是干部监督管理滞后。有的地方缺少预防性的监督措施,缺乏对干部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督促,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没有及时“敲警钟”。事后监督抓得比较多,事前、事中监督抓得比较少。

3.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把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硬性规定固定下来,要求在各类干部培训中设置干部监督知识的课程。列为单位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利用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公开承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祭扫烈士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反腐警示教育片、重温入党誓词、关键节点编发手机短信提醒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筑牢思想防线。

以高标准要求干部,破除“官本位”,回归“民本位”,正确看待个人名利、地位和职位高低,无论担任何种职务,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组织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把“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的观念灌输到每个干部头脑中,让干部时时注重党性修养,刻刻增强公仆意识,始终端正从政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群众观。

要在教育引导上下工夫。要教育引导监督者摒弃私心杂念,摒弃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错误思想,真正发挥监督效果;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纠正“监督领导就是不识时务”等错误认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发,理直气壮、积极主动地监督权力运行;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监督与信任、监督与爱护的关系,纠正“监督是不信任”的错误观念,自觉摆正位置,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事实上,真正能够克已奉公、自身清白的领导干部是不怕监督的,也不会因接受监督和参与监督而降低威信。要让所有党员干部进一步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深刻认识监督是对自己的关心和支持,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善于从群众的监督中汲取营养,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从而赢得绝大多数同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提高威信。

2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及相关情况全过程监督,不留盲点、漏点,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重点做好任前沟通报告、对选人程序是否合规、有无超职数配备干部、有无破格提拔任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修改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结合民主评议做好考核管理,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做到考核公示,强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对民主评议名次靠后或满意率明显偏低的干部,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

3强化干部日常监督。严格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备案审批制度,杜绝领导干部个人不经组织批准私自出国(境)现象的发生。强化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监督,让干部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加强在宾馆、酒店、餐饮等娱乐、公共消费场所的监督,公布干部监督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网络监督平台,让群众有发言权、评判权,随时“敲打”干部、“鞭策”干部,使群众发挥新兴“媒介”的日常监督作用;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等情况,做到“警钟常鸣”,“警报常响”。言行举止大学问,点点滴滴总关情。一个人的道德品行、作风素养,总是会通过日常工作生活表现出来。把干部日常监督落到实处,从日常生活察品质,于细微之处辨优劣,观其言、察其行,从而知其底、识其人。

以严纪律约束干部,必须高悬“尚方剑”,着眼于建立常态的监督体系,要坚持“抓预防、抓细节、抓平时”。建立日常纪律约束机制,特别是对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环节等方面,多做“布控”,发现苗头,及时纠正,违规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扎紧纪律约束这个“笼子”,形成操作性强的监管体系。

当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4

为进一步搞好干部实绩考核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达到考实评准的目的,县委组织部调研组先后有选择有针对性地深入到部分乡镇和县直重点监控及业务部门开展了调研活动。

调研组深入各部门就考核制度、方法、程序等方面的问题与入考对象座谈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详细听取了各单位各部门目标运行情况汇报。

此次调研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入考对象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意义,给我们启发很大,同时通过相互交流、沟通,消除了部分入考干部对考核工作和考核结果的误解,统一并提高了认识,加深了工作联系,这为今后干部实绩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二是通过与入考干部面对面地交流研讨和深入实地查看,了解和掌握了部分入考对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对重要目标的运行情况有了较深刻印象,为年终进一步考实评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三是对考核人员是一次学习过程,以往更多的只是在年度考核当中,单是程序化地听我们考核人员如何要求和操作,而很少有机会深入到具体部门或环节,因而,得到的结果性的东西多,而过程性的东西知之甚少,这次调研则完全从另一个角度与考核对象进行双向交流,从而在实践中增长了业务知识。

一、听取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调研活动得到了参与单位与单位领导班子和参加座谈人员的足够重视,他们本着对县委、政府以及考核部门认真负责的态度,从被考核者的角度,对实施几年来的干考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给予肯定的方面

⒈大家一致认为干考制度自实施以来切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通过制定下达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对目标实施监控考核,推动了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达到了正确评价干部、识别干部和使用干部的目的。这项制度导向性强,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健全,是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好方式,应该长期坚持下去。

⒉对几年来考核方法的逐步改进和完善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近几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比较认可。

⒊对2014年乡镇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给予好评,认为目标设置比较合理,较之以前有较大的改进。删除了没有实际意义或不便于考核操作的考核目标,目标重点突出,符合工作实际。

⒋对调研组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评价很高,通过考核方与被考方直接见面的方式,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密切了双方的工作联系,有利于今后干考工作的顺利开展。

⒌对县委在对几年来考核认定的个别“诫勉”干部的对待和处理上反映良好,认为有力度、很及时,起到了警示和教育干部的积极作用。

㈡建议改进的问题

目标设置方面:

⒈经济建设类目标,往往至上而下下达,目标值过高,容易造成虚假浮夸。

⒉定性类目标的标准要求过于笼统繁杂,不便于考核评价,有些涉农目标不便监控考核,只能从入考单位自行上报数字,如采用,则难免出现数字水份,使结果失真,不采用,则目标形同虚设,无实际意义。

⒊重点目标所占赋分权重尽管几年来不断调整,但仍然偏低,应有所调整。

年终考核方面:

⒈考核组的组成规格应该提高,否则入考单位重视不足。参与年终考核验收的组织、宣传、纪检、政法等部门如考虑基层接待压力,随同考核组一并考核验收,最低每个部门的验收人员应保证在2人以上,以减少随意性。

⒉参与民主评议人员的层面还需扩大,要有各个方面的代表参加,以增强民主测评的可信度。

⒊事关“一票否决”的目标要严肃对待,该否的一定要否,体现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⒋副职干部的评优比例还应提高,否则不利于调动占大多数副职干部的积极性。

⒌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还应加大,要奖惩分明,考用结合,切实发挥激励导向的作用。

二、改进的措施及建议

调研活动结束后,调研组及时对反映上来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梳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㈠目标制定要科学合理,要坚持“至上而下、至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目标制定程序,目标项目设置要因地制宜,切合入考单位实际,不要求完全与上级(盟对县)目标对等下达;要突出乡镇年度工作重点和县直部门行业特征。对个别意义不大,不好考,也考不实的目标尽量删除,加大目标权重向重点目标倾斜力度。

㈡负有监控职能的主管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在制定和下达目标任务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简单地将上级目标任务分解了事,要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经济基础、自然状况等加以确定。对所负责的部门监控考核要严肃认真,落实责任制。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将平时监控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挤出水份,防止虚报浮夸,提供的结果才能具有说服力。

㈢参加民主评议人员的范围要适当扩大,要吸收各个层面的代表参加(如人大代表、退休老同志、劳动模范、基础群众等),提高评议结果的可信度。民意测验结果要与上评下、下评上、个别谈话等情况有机结合、综合运用,以修正误差。对县直执法执纪或负有管理只能的部门、涉农部门以及综合服务部门,在年度考核中有必要采取下评上和行业互评的方式,充分印证其职能发挥情况,这也是纠正行风,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

㈣进一步提高考核结果评价的合理性。目前的入考单位按分类考核较科学合理,在同类别内严格考核综合得分排序划分档次也比较合适。对县直部门考核评价时,同等情况或结果,评优应倾斜于一线实际工作部门(负责全县整体工作的业务部门)。为强化实绩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应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即每个类别考核组对排序在本组最后一位的入考单位应划为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档次。

㈤副职干部评优比重应该调整,还应提高副职干部在优秀档次中所占比例。

㈥为了增加年度考核的严谨性和突出时效性,年终考核时间应在12月31日以后进行,便于有些内容的核实印证,有利于掌握全年情况,有助于考实评准。

㈦要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逐步达到考用结合,防止出现考用两层皮显现。对评为实绩突出的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除颁发奖状证书外,还应坚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体现实绩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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