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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整改报告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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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一篇】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公顷水田和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二篇】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6480001。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三篇】

根据市巡察办《关于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文件对全校X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2018年初,我校成立了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校委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校委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意识。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的发生。对涉及我校的重大事项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严格实行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党员教育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标志、有展示、有制度、有设施”。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主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参与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和组织生活示范样本评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今年,机关支部新发展党员1名,缴纳党费10752元。

(四)加强民主监督,敲响廉政警钟。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项目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上,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工执行、团结协作。强化党章学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明党纪政纪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特别是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将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公示栏、网站、文件、会议等有效形式,对干部任免、固定资产采购、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纪律监督,在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上,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源头防控。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逐项自查,逐条整改,对机关内部所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形成《工作规程》,以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如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和规定,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财、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自查自纠,我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期推进,顺利进行,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常务副校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敦促各科室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努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相关活动,推动全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谈心谈话将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体党员在严守规矩的前提下奋发作为,谋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推进源头防治,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协助纪检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三)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坚决抵制“四风”,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活动,与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不断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考核检查,对于类似问题将严厉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力求使教职工绷紧一根弦,踏实工作,认真履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四篇】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旗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巡察。2020年3月11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向我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反馈巡察工作情况后,旗医保局党组书记**同志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于2020年3月23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对问题成因进行分析,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使整改工作扎实可行。现将局党组书记**同志组织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旗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同志立即主持召开部署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

(二)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根据局党组会议研究,旗医保局的巡察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牵头挂项机制,由局党组书记**同志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其他负责人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旗委巡察组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个方面11个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研究制定了《中共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对旗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最快的速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党组会议制度,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和行政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党组书记**只有一人,无法召开党组会议,经请示组织部张顺利部长,为了履行党组职能,可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吸引本单位议事有关同志参加党组扩大会议。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2.党的思想建设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制定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王丹负责)。二是以党支部名义制定党员干部如何做好学习笔记指导意见做专门的培训(李正志负责),并给出笔记格式和模板。给每个干部职工配备专门用于学习的笔记本,责成专人负责学习笔记的督查工作(王丹、张勇智负责)。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起草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张勇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后制定整改台账,通报会议情况。党员要深刻检视剖析个人问题,所提问题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二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5.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月缴纳党费的整改情况

要严格按照《党章》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彻底扭转收缴党费怕麻烦、图省事的现象。由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收缴党费,并将党费收缴票据按月装订成册。

6.开展评星定级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旗委组织部《印发的通知》(后党办发〔2016〕85号)文件要求制定《中共察哈尔右翼后旗医疗保障局支部委员会“评星定级”活动实施方案》。开展评星定级工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7.收发文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收发文制度进行收发文,做好收发文登记,上级来文按照主要领导阅示、分管领导阅签、股室负责人给出处理结果意见的流程执行。

8.政策宣传和日常服务力度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首先旗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生命”,主题教育立改立行要求,切实加强窗口管理和服务,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异地备案业务已增设窗口,群众可即时办理,无需长时间等待。

今后我们要提高对全旗医保人群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对医保政策保障的满意度,帮助群众、职工及时掌握新的医保政策,旗医保局着眼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目标,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同时我们还要采取医保公众号和旗融媒体来扩大宣传。

强化业务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工作要点,管理办法,操作系统运用,业务解决办法,对群众工作的方法,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救急看病吃药的,“救命钱”.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定期对大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9.保密纪律执行不严,保密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对有关保密文件进行保密管理,并购置保密柜专门存放涉密文件。

10. 财务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报账审核流程,健全财务制度;二是明确专职会计,从业务上严格把关,对票据进行审核;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要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和研究,要通过学习及时掌握了解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对领导干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档案。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五篇】

**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专项巡察。2020年4月22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党组通报了巡察情况,并指出了存在三个方面共9个具体问题。目前,我局对反馈的存在问题已整改8个,正在整改1个,并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到位。根据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问题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把专项巡察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专项巡察通报的意见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刻认识专项巡察通报问题和整改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绵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所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钟奇同志兼任主任。

(二)抓实责任,明确措施。局党组统一领导、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整改,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面向全局征求意见建议,经党组研究后发文实施,对专项巡察通报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明细台账,逐条明确目标、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切实将各项整改目标落实到位。

(三)强化督查,扎实推进。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局长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局大会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各业务职能单位召开整改推进会,就整改方案逐条听取整改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

办自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全办上下立即进行整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对缺乏的相关资料内容及时补全。及时汇总材料并安排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六篇】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16日至11月20日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6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在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四个方面存在着10个问题,并明确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反馈存在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按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任务。截止目前,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申请销号,清退资金万元,追责问责17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0项。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1:结合主责研学不够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制定2019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列为重要内容,1-8月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进一步发挥“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工业经济运行工作机制的作用,每月召开工业经济运行例会,及时总结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特点、经验和做法,研判工业经济发展形势;三是建立“一季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工业企业运行监测平台,不断扩大重点企业的覆盖面,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全市规模企业发展趋势;五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和高新区的工作制度,开展专题调研活动。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超年度目标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5位。

问题2:推进企业改制不力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进一步加大改制工作推进力度,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加快推进油脂化工厂改制进程的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协调对接力度,通过与市棚改办的沟通,启动了拆迁补偿款资金兑付;三是进一步统一涉改人员思想,做好原油脂化工厂五位职工代表的思想工作,完成对拆迁户周永清剩余的房屋产权认定,着力解决好企业改制职工遗留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推动企业改制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已完成油脂化工厂房屋征收估价预估,涉及职工的拆迁补偿款已拨付到位。

问题3: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乏力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每月调研和督办精准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结对帮扶干部全年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不少于4次;二是注重产业发展,全力支持贯青村发展豪猪产业,并积极争取县镇两级对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通过发展养殖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级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拓展贫困群众新的增收点;三是强化监督指导,组织财务工作专班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督促工作队严格执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建立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年度专项检查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主要负责同志调研精准扶贫点6次,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走访了结对贫困户;贯青村豪猪养殖基地已建设完成,年底可实现收益。

问题4: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修订工作制度,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了市经信局“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出台了《市经信局党组议事规则》,并坚决抓好贯彻执行;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制度和规则的要求,坚决落实党组会议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明确由人事科长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由机关纪检联络员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到位。截至目前,已报告“三重一大”事项8项,涉及分工调整、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等多个项目。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5:党员教育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建强党建载体,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各支部委员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定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讲党课计划,确保“三会一课”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建优学习平台,精心组织开展经信大讲堂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范围,全年活动开展不少于6次;发挥学习强国平台、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办好学习体会公开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展示好学习成果。三是切实加强监督,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建立学习情况通报机制,对未参加学习活动又没有任何说明的、未按要求撰写学习体会的人员进行通报。2019年以来,已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8期,经信大讲堂活动2期,每名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3篇,学习强国、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均达到要求;结合开展第2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我们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咸宁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收看了警示教育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干部职工的廉政防线。

问题6: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规范民主生活会。修订完善《市经信局民主生活会制度》,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的召开,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坚持把握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环节,巩固和运用好民主生活会的成果,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工作的好机制、好做法。二是开实组织生活会。加强党组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领导,会前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会中派员参加,进行现场指导;会后开展督导活动,查阅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资料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支部书记作为组织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督办落实好各支部委员的责任分工。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加强对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党支部制定好民主评议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实施;认真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的要求,做好过程管理;运用好民主评议成果,选树优秀党员典型,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创优氛围。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问题7:党组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系统深入研判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二是排查廉政风险点。每年度对局机关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风险点清单,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三是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重大资金使用党组研究决定,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对机关及二级单位财务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对财务各账户的严格管理,调整财务人员,加强内部审计,倒逼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2019年5月,我们委托普华立信会计有限公司对我局及所属单位财务2018年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审计发现的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全部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问题8:作风建设抓而不紧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方面注重开展调研活动,制定调研工作方案,主动深入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底数,并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截止目前,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6家,位居全省前列。另一方面注重提升调研质量,明确要求各业务科室要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业产业发展、企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全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同时,坚持办好《咸宁工业和信息化》简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业经济运行分析等能够反应当前工业经济发展形势的材料,当好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参谋。截止目前,共编印《咸宁工业和信息化》8期,其中《工业增加值率调整对我市的影响及对策建议》等3期专题调研报告,及时准确反映了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现状。

问题9:财务管理混乱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是查原因,对相关问题认真进行清理,查明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对需要补充材料的补齐报销凭证,对需要清退的坚决清退,共清退违规报销16笔,清退资金万元。二是抓问责,对违规出借公款和违规报销的当事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共问责17人,其中工作约谈8人,通报批评9人。三是建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加强对机关和二级单位的财务监管,同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中关于借用公款的相关规定。

问题10:廉政疏于防范

整改措施及结果:一方面核查问题票据,对反馈有问题的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核查,清退违规报销的电话费和差旅费5笔2016元,并对当事人进行追责问责;另一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财务报销票据,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加强自查自纠,按规定注销相关账户,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凝聚起“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共识,领导班子以上率下,专班人员履责担当,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扎实有效地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整个整改工作展现了经信系统的担当,也取得了一定地成效。

(一)整改工作的亮点和特点

一是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做到动员到位;细化整改责任,做到了责任压实到位。二是细化分工,责任明确。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四个方面10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三是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党组书记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班子成员各负其责,集中时间和力量确保认领的问题整改到位,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 四是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局党组始终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始终坚持整改落实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确保全年各项目标完成,实现了工业经济稳增长。五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局党组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了管党治党信念,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做到了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了该批评的批评,该约谈的约谈,使纪律规矩在经信系统落地生根、愈来愈严。二是党建业务相得益彰。通过解决“结合主责研学不够”“党员教育没有入脑入心”“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树牢了“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局党组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统筹谋化、协调推进、同步落实,既使党建工作上台阶,又让业务工作显成效。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全省排名第五位;工业投资增长%,全省排名第四位;工业技改投资增长%,全省排名第三位。三是财经纪律严守不逾。通过批评和问责,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财经纪律观念,经费开支审批关更加严格,采购程序更加规范,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地发生。 四是干部队伍比学赶超。通过做实支部主体党日、经信大讲堂等学习载体,勇担当、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已成为经信队伍作风建设的主线;按照“月度重点、季度述职、年终考评”的工作机制,开展季度述职2次,工业规划与技术改造科、工业经济运行科分别被评选为第一、二季度的领航科室,全局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敢于担当、立足本职、奋发有为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三、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巡察的目的在于推动工作开展,虽然我们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10个问题已经申请销号,但是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确保我们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实效更为重要,请巡察组继续加强对我局的督导指导,推动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更好地为咸宁工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七篇】

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内部巡查中发现的党建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四个方面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查找不足、剖析原因、扎实整改”,结合工作实际,查摆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办法。现将整改及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落实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月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5月份党总支印发了《2018年度公司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清单)》及湖公司党总支书记公开承诺,对三个支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不够,落实不到位

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上半年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共3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了7次,各支部学习共18次。开展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三个支部均落实完成。

三、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3月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司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了公司党总支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了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四、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频次和留痕不够

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但在此次自查整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领导班子成员虽然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但未签到留痕。通过自查要求各支部在6月30日前进行了整改,今后在党支部学习手册中详细记录历次学习和活动的党员参与人数、学习内容,并通过签到的方式严格落实留痕,做好活动考勤。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第八篇】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共常州市司法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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