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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整改报告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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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篇1

区委巡察办:

根据《中共赣县县委关于认真做好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赣县发电[2016]3号)精神,区防震减灾局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逐项整改到位。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迅速研究部署。接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办公会,讨论研究对巡视巡察反馈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股室、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高位推动自查自纠及问题整改工作。

(二)坚持举一反三。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8个方面共性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真正使整改落实成为促进局工作发展的成果。

二、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对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方法不多。

整改措施及成效: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抓严抓实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

2.针对局党支部不健全的问题,我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向区直属机关工委递交了《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关于要求成立赣县区防震减灾局党支部的请示》。

3.强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防震减灾局将继续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加大问题整改的落实力度,努力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局自身建设的不竭动力。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篇2

根据市巡察办《关于对照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照文件对全校X年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2018年初,我校成立了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其他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组织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和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网络体系,校委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校委多次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意识。凡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的发生。对涉及我校的重大事项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完善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

(三)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推动机关支部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严格实行党员记实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掌握党员教育管理中的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党组织活动阵地,做到“有场所、有标志、有展示、有制度、有设施”。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学习教育、民主议事、党性分析、为民服务”主题,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积极参与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和组织生活示范样本评选活动,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和形式,增强组织生活活力。今年,机关支部新发展党员1名,缴纳党费10752元。

(四)加强民主监督,敲响廉政警钟。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决策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在项目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等重大问题上,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分工执行、团结协作。强化党章学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严明党纪政纪作为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着力点,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特别是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工作中,将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公示栏、网站、文件、会议等有效形式,对干部任免、固定资产采购、评先评优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纪律监督,在招投标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上,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五)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源头防控。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逐项自查,逐条整改,对机关内部所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理、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形成《工作规程》,以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如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和规定,用制度来管权、管人、管财、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自查自纠,我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按期推进,顺利进行,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整改措施

(一)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对照责任清单,推动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量完成,将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常务副校长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研究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与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敦促各科室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努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加强廉政教育,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相关活动,推动全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深入。认真组织全校党员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利用谈心谈话将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体党员在严守规矩的前提下奋发作为,谋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二)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推进源头防治,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关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人财物相关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积极协助纪检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三)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坚决抵制“四风”,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隐蔽场所吃喝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相关活动,与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干部承诺书》,不断拓展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二是加强工作考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考核检查,对于类似问题将严厉批评,并与年终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力求使教职工绷紧一根弦,踏实工作,认真履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篇3

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18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18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19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18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16-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19-2020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万元,富农贷17笔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万元互助金和38笔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16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17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19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18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18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诺党发〔2017〕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扶贫论述摘编、***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18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18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19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19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19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18年12月-2019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18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18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19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19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19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16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18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19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15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17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至2019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18]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18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篇4

根据省公司《关于开展内部巡查中发现的党建共性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党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四个方面共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查找不足、剖析原因、扎实整改”,结合工作实际,查摆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办法。现将整改及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落实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公司党建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2月份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书,5月份党总支印发了《2018年度公司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清单)》及湖公司党总支书记公开承诺,对三个支部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落实了党建工作责任制。

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不够,落实不到位

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印发<公司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2018="">的通知》,各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上半年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共3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了7次,各支部学习共18次。开展了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三个支部均落实完成。

三、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3月公司党总支制定了《关于建立公司领导班子党建联系点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了公司党总支对党建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公司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提升了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四、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规范,频次和留痕不够

班子成员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但在此次自查整改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领导班子成员虽然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但未签到留痕。通过自查要求各支部在6月30日前进行了整改,今后在党支部学习手册中详细记录历次学习和活动的党员参与人数、学习内容,并通过签到的方式严格落实留痕,做好活动考勤。

市委巡察整改报告篇5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64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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