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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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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1

为确保市区清明节祭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xxx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制公告如下:

一、颐仙园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每日早5时至晚18时。

管制路段:长壶二级路(北石槽路口至壶关)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

绕行路线:货运车辆可绕行旧长壶路、平顺县、长治县。

为方便广大市民祭奠,公交公司在长治医学院临时增开通往颐仙园线路,敬请广大市民绿色出行,乘坐公交车。

二、太行太岳烈士陵园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时间:4月2日早5时至4月4日晚18时。

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机动车由东华门巷东口驶入,西口驶出。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2

为保证清明节期间上山扫墓和踏青郊游群众的安全,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xxx年4月2日至4月4日三天,每天5时至17时。

二、交通管制路段及车辆

(一)龙山区块

1、国道老长邱线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车进入长邱线;

2、横筋线(潘岙—达蓬山大酒店段)、潘岙防火公路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行驶。

(二)掌起、观海卫区块

1、鸣鹤片陡塘桥段、横筋线禁止1吨以上货车通行;

2、师宓公路、广义南路、罗鸣公路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3、禁止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进入五磊山景区公路;

4、石湫头环里杜湖-五磊山景区公路,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5、西小灵峰片通往茅洋山公墓道路,禁止除二轮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以及三轮非机动车通行;

6、师宓线湖东村道口禁止机动车往东驶入;横筋线石湫头以东至湖东村(往岙口普明寺方向道路)路口段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以东路段由东向西车辆沿湖东村(往普明寺方向道路)绕行至师宓线。

(三)桥头、匡堰区块

1、xxx国道匡堰东环路口、走马塘路口、五姓道口、匡堰道口、匡堰宾馆道口、社坛路(匡堰加油站东侧)道口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往南驶入;

2、xxx国道王家埭路口、上林大道路口禁止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车除外)往南驶入;

3、老寺马线沿山线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旅游大巴往西驶入沿山线。

4、横筋线(妙山菜场路口-乾炳寺龙口段)河东侧道路实行机动车南向北单向通行,河西侧道路实行机动车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横河区块

1、横河三角站禁止1吨以上货车进入横筋线;

2、横河金洪厂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车、旅游大巴向东驶入沿山线;

3、进入横河彭桥公墓道路实施北往南单向通行;

三、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行经上述路段的车辆和行人请遵守管制路段交通标志,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管制路段交通示意图及清明假期间的交通信息请您关注“慈溪交警”微信、微博)。

xx市公安局

xxx年3月28日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3

为保障2022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9日、20日、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汉阳大道(龙阳大道至三环线孟家铺立交)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老汉沙公路(104省道)绕行。殡葬活动的车队可以通行禁行路段。

(二)金龙路由北向南(琴台大道往汉阳大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森林大道(光谷三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五)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六)紫兰路(森林大道至玉林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往玉林路方向行驶。

(七)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19日、20日、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4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汉阳大道(金龙路口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汉蔡高速绕行;进行殡葬活动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允许通行禁行路段。

三、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公路(路至环山路)禁止载货汽车由南向北行驶(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茶场东路(路至停车场)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四)路(路至公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五)路(府河堤至公墓)禁止车辆通行。

四、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知识

实施交通管制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禁止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带恶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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