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通告范例(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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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第一篇】
为确保市区清明节祭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xxx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制公告如下:
一、颐仙园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时间:4月2日至4月4日每日早5时至晚18时。
管制路段:长壶二级路(北石槽路口至壶关)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
绕行路线:货运车辆可绕行旧长壶路、平顺县、长治县。
为方便广大市民祭奠,公交公司在长治医学院临时增开通往颐仙园线路,敬请广大市民绿色出行,乘坐公交车。
二、太行太岳烈士陵园交通管制措施
管制时间:4月2日早5时至4月4日晚18时。
管制措施:实施机动车单向通行,机动车由东华门巷东口驶入,西口驶出。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第二篇】
为保证清明节期间上山扫墓和踏青郊游群众的安全,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道路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xxx年4月2日至4月4日三天,每天5时至17时。
二、交通管制路段及车辆
(一)龙山区块
1、国道老长邱线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车进入长邱线;
2、横筋线(潘岙—达蓬山大酒店段)、潘岙防火公路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行驶。
(二)掌起、观海卫区块
1、鸣鹤片陡塘桥段、横筋线禁止1吨以上货车通行;
2、师宓公路、广义南路、罗鸣公路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3、禁止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进入五磊山景区公路;
4、石湫头环里杜湖-五磊山景区公路,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5、西小灵峰片通往茅洋山公墓道路,禁止除二轮摩托车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以及三轮非机动车通行;
6、师宓线湖东村道口禁止机动车往东驶入;横筋线石湫头以东至湖东村(往岙口普明寺方向道路)路口段实行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以东路段由东向西车辆沿湖东村(往普明寺方向道路)绕行至师宓线。
(三)桥头、匡堰区块
1、xxx国道匡堰东环路口、走马塘路口、五姓道口、匡堰道口、匡堰宾馆道口、社坛路(匡堰加油站东侧)道口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往南驶入;
2、xxx国道王家埭路口、上林大道路口禁止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车除外)往南驶入;
3、老寺马线沿山线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运车辆、旅游大巴往西驶入沿山线。
4、横筋线(妙山菜场路口-乾炳寺龙口段)河东侧道路实行机动车南向北单向通行,河西侧道路实行机动车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横河区块
1、横河三角站禁止1吨以上货车进入横筋线;
2、横河金洪厂路口禁止1吨以上货车、旅游大巴向东驶入沿山线;
3、进入横河彭桥公墓道路实施北往南单向通行;
三、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行经上述路段的车辆和行人请遵守管制路段交通标志,并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管制路段交通示意图及清明假期间的交通信息请您关注“慈溪交警”微信、微博)。
xx市公安局
xxx年3月28日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第三篇】
一、管制路段
1、东二环路与建干北路交叉口以东的建干北路、金鸡路、靖江路、尧山路部分路段。
2、灵田公路与乡道005线交叉口至建干北路路段。
二、管制时间
4月2日至4日每天7时至15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管制区域交通流量,视情在13时后提前解除交通管制或15时后延长交通管制时间以及适当调整管制措施)。
三、交通组织
(一)取消《清明节通行证》。管制期间,允许公交车、班线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进入管制区域。行驶证登记地址在管制路段区域内的机动车经交警执勤卡点查验证件后允许进入管制区域。其他机动车禁止进入。
(二)4月2日至4日每天7时至20时,东二环路(南州大桥西头至桂磨路口)一段禁止黄牌货车通行(含持有货车通行证车辆)。
(三)管制期间,禁止车辆(含非机动车)在管制路段占用道路停放。
(四)管制期间,由建干北路进入管制区域的机动车一律沿建干北路、尧山路、靖江路、金鸡路方向单向行驶,禁止逆行。
(五)管制期间,灵田公路与乡道005线交叉口至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允许机动车(含班线车)双向通行。由灵田往建干北路方向行驶的机动车(含班线车)一律在建干北路与尧山路交叉口左转,经尧山路、靖江路、金鸡路单向行驶,禁止逆行。
(六)管制期间,金鸡路(东二环路路口至绕城高速公路七星收费站引道口)一段在道路未拥堵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双向通行。
(七)管制期间,公交部门除在七星区东环车场设置1处清明专线乘车点,还将在叠彩区滨北路(虞山桥下)、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各增设1处公交接驳点,供自驾车群众换乘公交车进入管制区域祭扫。上述2处公交接驳点周边设有临时停车点,请将车辆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服从现场执勤民警指挥。原计划在管制期间进入管制区域的有关单位和市民,请提前调整出行计划,选择公交出行或错峰出行。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3月24日
清明节期间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第四篇】
为保障20xx年清明节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民群众祭扫等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森林大道(青王路路口至光谷四路口)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除外)。
(二)青王路(武东路至珞喻东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316国道(苏家墩至左庙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苏家墩往左庙路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除外)。
(四)百合路(光谷三路至光谷四路)、光谷四路(森林大道至百合路)、森林大道(光谷三路至花山大道立交)禁止车辆停放。
二、3月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7:00至15:00,汉阳大道(金龙路口至孟家铺地铁站)禁止机动车通行(公交车、出租车、持证车辆除外);从王家湾至蔡甸方向车辆一律经三环线、汉蔡高速绕行;进行殡葬活动的车辆在交通管制期间允许通行禁行路段。
三、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日、9日,以下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金山大道、公路、临空港大道、环湖路、路、东柏公路、吴新干线禁止教练车通行(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二)公路(路至环山路)禁止载货汽车由南向北行驶(社会车辆通行方式不变)。
(三)茶场东路(路至停车场)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四)路(路至公墓)禁止车辆由东向西通行。
(五)路(府河堤至公墓)禁止车辆通行。
四、3月18日、19日、25日、26日、4月2日、3日,4日,每日6:00至12:00,岱黄高速和江岸区谌家矶大道、堤边路、汉黄路、塔子湖东路、解放大道(汉黄路口至堤边路口)禁止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状况,视情采取其它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时,交通参与者应服从交通民警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知识
实施交通管制一般采取以下措施:
(一)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
(二)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
(三)控制现场制高点
(四)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
(五)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人员;
(六)禁止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七)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聚集的人群立即解散;
(八)对不听警告和命令、拒不离开现场的人依法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等必要的非杀伤性警械强行驱散;
(九)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十)对现场的嫌疑人员及其所带恶物品,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对非法携带的武器、管制刀具、标语、传单等物品,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