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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会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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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做好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特制订安排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三、参加人员 1、市领导 ****** 2、县领导 ****** 3、县参会人员 1组织部、纪检会、共青团、妇联、总工会、科协、文联、残联的负责同志,各乡镇、园区的副书记,县直各相关单位主管副职; 2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 四、会议议程 1、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同志主持; 2、县领导同志致开幕词; 3、群众团体代表同志致祝词; 4、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领导讲话; 5、工商联专职主席同志做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 6、进行大会选举; 7、新当选主席表态发言; 8、通过《关于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9、工作人员宣读《致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的倡议书》; 10、县长做重要讲话; 11、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长同志致闭幕词。

四、责任分工

1、县长同志讲话、酒会致辞,由县政府办负责。责任人:

2、会议前所有文件印制及会议用品装袋分发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的邀请和接送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局记者、大会资料宣读工作人员负责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人:

5、大会期间会场摄影工作人员确定,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6、会标的制作、悬挂,各乡镇、园区代表团,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以上人员桌牌打印、摆放,鲜花、绿植、桌椅、矿泉水摆放等,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7、主席台桌牌、会议室话筒摆放,开、闭幕式国歌的播放,提前做好音响的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室内温度控制在25度左右,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8、县处级领导参会通知,由县委办负责。责任人:

9、其它参会人员的通知、签到,各乡镇、园区、县直会员代表推荐表、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0、会议室主席台会议资料摆放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1、大会应到、实到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统计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2、会议期间,会议有关资料的发放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3、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会场为领导倒水,并注意不要随意走动、进出会场。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4、市、县领导照像的座次牌打印;椅子摆放,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5、午餐酒会,市、县领导,工商联(总商会)第届常委以上人员用餐桌牌打印、摆放,音响调制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6、会议室门前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7、电力保障工作,由县供电局负责。责任人:

19、午餐安排工作,统一安排用餐,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结合省、市委有关部署以及我区街道(行业)商会实际,现就做好街道(行业)商会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按照“健全组织、配强班子、夯实基础、做好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工商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促进街道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宜居幸福新李沧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换届要求

(一)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设置原则

1、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设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一般为3至5名(按非公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而定)、秘书长1名。

2、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任期五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届中增补。

3、街道(行业)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必须由李沧区工商联(总商会)会员中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

4、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要占80%以上。

(二)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1、候选人条件:①政治思想好,所经营的企业为地方经济建设有较大贡献。②有奉献精神,热爱工商联工作,热心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③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反映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意见、意愿和诉求。④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有一定经济实力。⑤街道商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公经济人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街道(行业)商会选举工作采取协商推荐和民主选举的方式进行,经街道党工委和区工商联党组协商研究候选人人选。

3、街道(行业)商会选举大会到会人数须超过会员人数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得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且得票多者当选。

(三)换届时间要求

1、5月20日-5月31日,召开街道(行业)商会换届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

2、自6月1日至8月31日,确定各街道(行业)商会领导班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各街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换届流程

(一)街道党工委研究、部署商会换届工作

1、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成立街道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2、各街道确定《街道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工商联审定。

3、讨论、决定商会组织机构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职数配备)。

(二)由街道商会换届领导小组酝酿、考察商会领导班子提名人选,报街道党工委确认。

(三)商会领导班子提名人选报区工商联党组审查,由工商联审定后,确定商会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四)向区工商联提出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

(五)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报告会议筹备工作情况

2、通过会议议程

3、作上届街道商会工作报告

4、通过商会章程

5、审议通过《街道商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6、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7、宣布选举结果

8、领导讲话

(六)向区工商联报送选举结果及相关材料,由区工商联备案。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会前准备

1、召开党支部会议,向乡镇(园区)党(工)委写出换届请示。

2、召开党支部会议,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①配合乡镇(园区)党(工)委对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筛选、考察和任职资格审查。

②准备会议材料:上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大会主持词;选举大会议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票等。

③做好宣传发动。

3、下发召开会议通知(逐人书面通知)。

二、预备会议

1、向各党小组通报会议的筹备情况。

2、做好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3、组织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下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三、正式会议

1、清点人数;

2、宣布开会;

3、奏《国歌》;

4、上级领导讲话;

5、工作报告;

6、宣读乡镇(园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候选人作竞职演说;

7、讨论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8、再次清点人数,通过选举办法,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9、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介绍划票事项,党员填写选票;

10、投票,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封好,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党员逐个投票;

11、计票,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众开箱清点核对票数,统计结果;

12、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13、奏《国际歌》,散会。

14、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省委皖发{2011}12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阜发{2012}2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商会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张寨镇商会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健全机制为目标,以选好配强商会会长为重点,加强商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为基层商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换届工作要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各方面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基层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规模和基本要求

1、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阜发[2012]2号)“’各级非公有制经济集中的地方成立工商联分会或商会组织”的要求,决定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隶属镇党委领导。

2、会员代表的规模及基本条件

镇会员代表人数原则上为50--70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占80%,企业、团体等代表占20%.会员代表中党外人士代表比例应大于中共党员代表比例。

会员代表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工商联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劳动致富有突出表现,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有贡献、有代表性;诚实劳动,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按章纳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公心、热心和正气;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

三、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规模和任职年龄界限

1、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

2、基层商会领导班子规模:商会领导班子由5——7人组成。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界限:基层商会换届时,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年龄以2012年6月30日为限计算。继续提名的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注重选任一批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商会领导中。

四、人选的提名推荐和产生程序

1、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有基层组织推荐,镇党委审定。

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由镇党委商县工商联党组后提名。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由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工作,由所在镇党委负责,考察时,应充分听取镇纪检、计生、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坚决防止把那些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五、基层商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基层商会换届工作,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担任。基层商会换届工作涉及面广,镇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严把人选关,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提名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换届工作要求与2012年9月底前完成。

商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1〕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二、时间安排和阶段目标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三、需要强调和明确的问题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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