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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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开展好党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湖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
党支部:设3人支委,其中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
(二)任职条件。
1.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我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
4.热爱党务工作,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13日结束。换届选举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选举材料。
2.召开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3.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实施选举阶段(5月10日)
1.召开党员大会。本届支部书记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3.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以得票多的当选。
5.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5月11日~5月13日)
1.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需报机关党委审批。
2.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可控、有序进行,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二)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加强监督,严肃党风党纪,严格按照党内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防止以欺骗、拉票、贿选等违法手段干扰推荐和选举,或妨碍党员、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取消其选任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认真总结,整理材料。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选举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工作。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按照**局党组《关于整合组建(换届)**单位工作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局机关党委指导下,成立**单位党委、纪委,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创**单位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组建(换届)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2月中旬)。修改完善《中共**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局机关党委会审定并报**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提交组建(换届)**单位党委、纪委的请示(2月下旬)。**单位党委拟设委员 名,纪委设委员 名,下设 个党支部,分别为:**党支部、**党支部...........。报**局机关党委审定批复后实施。
(三)动员部署(3月上旬)。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等,统一认识,充分发动,使每名党员明确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注意事项和责任,从而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推选两委委员候选人(3月中旬)。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推选**单位党委委员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 名。
(五)召开大会(3月下旬)。召开中共**单位第一次党员大会。根据大会议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邀请**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六)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届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明确委员分工。(3月底前)。
(七)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机关党委给予批复。
(八)做好**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三、党员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单位党委、纪委筹备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纪委班子。
四、**单位党委委员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会的设置
1.**单位党委设委员 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名,差额 名。委员会中,设书记 名,副书记 名,纪委书记 名,委员 名。
2.**单位纪委设委员 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名,差额 名。委员会中,设书记 名,委员 名。
(二)**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人选条件
1.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重视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服务意识,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具有1年以上党龄,热心党建工作。
五、书记、副书记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单位党委设书记 名、副书记 名、纪委书记 名。
**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在具备委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党委书记一般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二)**单位党委副书记一般由正处级或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三)**单位纪委书记一般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四)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六、确定应参加党员大会人数
根据选举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结合**单位党员实际情况,为保证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局机关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两委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委员产生程序:根据党内民主选举原则,在发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单位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名。在此基础上,**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党员意见后,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局组织部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审议同意后,提交**单位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0%进行选举,由此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和纪委班子。
(二)**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产生程序: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三)上报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予以批复。
八、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对于加强**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把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单位党委,进一步增强**单位党委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成立**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委具体指导下进行。为确保**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组长由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组成。筹备组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抓好会议有关议程、会务、防疫等协调和保障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推荐和选举工作。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换届纪律,有效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环境,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
工作筹备组 年 月 日
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统一部署,今年镇乡党委将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中共赤峰市委关于印发<旗县区、苏木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赤党发〔2016〕3号)和元党发(2016)2号《赤峰市元宝山区镇乡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镇乡党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总体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我镇于4月25日前召开换届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在5月上旬选出镇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在5月27日前召开镇党代表大会完成选举。
三、成立机构
1.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委换届领导小组。设立党委换届选举办公室,选派由包村领导负主责的党委换届工作督导组,帮助指导各支部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支部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并指定专人抓好此项工作。
2.成立由纪委书记牵头,组、宣、纪共同参与的代表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严把党代表入口关,确保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组织性和先进性。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代表选举工作。坚持党组织主导人选推荐提名,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品行要求,严格人选资格条件,注重改善结构,认真考察把关,切实提高党代会代表质量。
1.完善代表产生办法。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党代会代表任期制要求,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重优化党代会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保证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
2.严格组织把关。准确认定代表身份,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镇党委要对代表进行严格考察,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审计、综治、信访等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党代会代表人选。
3.镇党代表名额、结构、条件。根据上级要求,全镇党代表数75人。代表构成中各级干部占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20%左右,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20%左右;妇女代表占15%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4%左右。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为50%左右。
4.镇党代表的产生程序。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以镇党委下属的各支部(总支)委选举单位,由党支部(总支)根据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按照超出分配代表名额30%的人数,组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镇党委沟通后,按不少于应选代表25%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然后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会同意后,由选举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代表时,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得赞成票必须是实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始得当选。
5.镇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镇党代表名额的分配(含镇党委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参照上述各方面的比例,按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选好配强领导班子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
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大力选拔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把那些坚持原则、敢于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广大干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把那些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用起来,引导广大干部一心为民、勤政廉政,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把那些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经过扎实磨练的干部用起来,鼓励干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困难矛盾多的地方砥砺品质、提高本领。结合换届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积极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2.重点选好党委书记。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拔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于律己的优秀干部担任党委书记。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注重选拔经过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配备镇党委书记,要注重与政府正职的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镇党委书记人选,要优先从具有镇领导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中选拔。
3.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职数规定。镇领导班子职数要总体保持稳定。镇党委委员一般为7至9名,纪委委员一般为5至7名。
4.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统筹把握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配备比例,不简单以年龄划线,不搞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注重发挥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工作得力的年龄较大干部的作用。
换届时,镇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58周岁及以上的,一般不再提名;继续提名和平级转任的一般要能干满3年。新提拔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注重选配优秀年轻干部,镇党委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应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合理比例。镇党委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要占适当比例。
改善领导班子专业、知识结构。注意选配综合素质好、具有较高知识层次和专业素养的干部,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型干部过于集中。镇党委领导班子注意选配熟悉党务和经济、社会、法治等工作的干部。镇纪委领导班子要注意选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干部。
5.选配好党委领导班子。扩大选拔视野,改善班子结构,注重选拔熟悉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村镇规划、环境治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大从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一般从这三类人员中择优配备不少于1人。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镇乡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镇党委领导班子中要配备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和组织委员。
(三)精心组织选举
坚持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按章办事贯穿选举工作全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周密组织实施,确保选举规范有序进行。
1.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党组织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镇党委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全面总结上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认真起草好工作报告。镇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报告,党委一班人要认真讨论修改。镇党代会召开期间,上级党委将派人参加大会选举,加强工作指导。
2.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认真做好人事安排方案说明,着重讲清楚有关政策规定、班子结构要求、人选情况及方案形成过程。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在提供工作简历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增加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奖惩等情况,注意运用多种方式介绍候选人。镇党代会选举,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3.完善选举方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镇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委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均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选举时,各选举单位要按照分配名额、结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25%。委员会选举时,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低于上届,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实行等额选举。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
4.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作用,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会前要征集代表意见,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可开展代表提案工作。会前可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等方式,提高党代会代表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党代会代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纪律保证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一)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政策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
(二)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党代会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务实有效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作用,镇党委组建8个督导组,对我镇所属单位换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六、组织保障
镇党委换届政治性、政策性强。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一领导,分管副书记要作为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精力上集中,工作上到位。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指导我镇党委换届工作。各党(总)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整个换届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各支部(总支)要对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议程、代表结构比例,选举结果的呈报等,严格履行请示汇报程序,经镇党委审查和批复。对换届中遇到的敏感问题、突出矛盾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镇党委及指导干部请示汇报,审慎稳妥地进行处理,确保我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三、时间安排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四、人选条件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工作步骤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六、组织领导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开展责任审计,加强村务监督。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要求,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前,按规定进行集体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将组织对届满村委会任内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债权债务、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方案,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