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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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一篇】
各党委(党组、工委),直属总支、支部,区直各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5日,区纪委通过核查内页资料、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对全区68个单位和部门以及直属党组织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时,根据日常监控,对各单位和部门以及直属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信访及纪律审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共六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区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研究、合理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求,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新常态。二是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各单位、部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摆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抓严管,促进了党员干部在岗尽职、在岗有为,推动了纪律作风落地生根、持续向好。三是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有关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执行述责述廉工作制度,推动了制度执行更加主动自觉、规范完善。四是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形成。各单位、部门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长廊、党课等有效载体,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提示,推动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
从日常监控和检查考核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高,存在重研究部署、轻推进落实的现象,工作大多停留在学学会议精神或文件通知上,督促检查的少。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得不好,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建设的现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单位的具体业务和事务上,不想抓、不愿抓、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重制度建立、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有的制度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四是个别单位内页资料质量不高,存在补写工作活动记录、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日常工作的积累和整理不及时,没有全面地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二、考核结果
根据平常掌握和检查考核情况,在考核等次评定中,对存在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举报问题线索查实、因违反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经区纪委会研究,决定将区委办公室等10个单位和部门评定为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将区教育局等58个单位和部门评定为20xx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格单位。
此通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二篇】
局直各单位:
局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季度专门成立了七个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小组,对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季度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述
1.制定《2016年市文广新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分解,与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2.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开责任清单;
3.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组织机构,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查办案件工作领导小组;
4.组织系统开展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机关和基层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督促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全员全文学习党纪条规;
5.印发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督促系统各支部认真学习党的和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及省、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累计12次;
6.在系统开展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和规范物资管理工作,印发规范和整改通知,督促基层各单位整改存在问题,纠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机关和基层单位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7.谋划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系统开展“廉情一拍”微视频和“家规促廉”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分配工作任务,将活动内容列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日常绩效考核之中;
8.开展发放津补贴情况的再检查活动。以上级检查为契机,以审计问题为导向,督促基层各单位先整先改、先查先纠,能纠正的立即纠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
二、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情况
(一)好的方面
各基层党支部,都能够重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部负责人亲自抓,单位年初有部署、工作有计划,对涉及到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能够充分的重视,并部署抓好落实。市图书馆党支部、海纪馆党支部、文化馆党支部、博物馆党支部等,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各项基础资料比较齐全,特色明显。市图书馆落实“廉情一拍”微视频工作,积极的与专业中介机构联系,开展微视频制作活动;市海纪馆党支部每项活动的资料健全,除文字资料外,大多数配有图片;市文化馆在组织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过程中,组织人人读原文、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市博物馆支部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的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强化党纪条规意识。此外,市美术馆、淮剧团支部在党员人数少、工作任务重等客观条件下,能够基本完成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结合多次活动展出的形式,融合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等等。
(二)存在不足
(1)能力建设亟侍加强。主要表现在支部工作业务能力偏弱,个别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三会一课”等支部组织生活还不经常,教育效果不强,支部会议记录后记、后补、应付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2)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时有发生;管党治党的制度建设落实在基层仍有“空白”,统筹单位中心工作和解决自身实际问题的能力显存不足;
(3)政令执行仍有偏差。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2个单位未报送整改措施或方案。一些轻微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还没有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三)收集资料情况统计
希各单位接此通报后,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未上报的审计整改措施,迅速上报局办公室或监察室,并结合各单位实际,对照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制定单位存在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夯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基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三篇】
各县(市)区党委,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根据中央和区、市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办印发《〈2018年银川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方案〉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29号),2018年12月1日—20日,由6名市委常委分别带队,从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6个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21个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2019年1月21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检查考核组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的汇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姜志刚就抓好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日前,各考核组已将考核发现的问题清单反馈给各单位,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夯实有力。各县(市)区党委、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兴庆区党委建立健全区委班子成员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制度;西夏区委制定了《区委书记约谈制度》,区委书记对重点部门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40余次;灵武市委书记全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批示65次,签批案件线索141件;滨河新区党工委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到银川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市纪委、市委党校有关人员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市检察院制定了《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压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市发改委出台《关于违反纪律行为与年终实绩考核相挂钩的规定》;市财政局建立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两同时”谈话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市国土局实行党组成员挂钩基层党支部制度,定期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标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惩腐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行贿受贿一起查,为净化全市政治生态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53件,初核2216件,立案872件,党纪政务处分925人,同比分别上升%、%、%、%。在2018年度全区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互查互评中,银川市纪委得分五市第一。永宁、贺兰、灵武、金凤4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排名全区前列。兴庆区纪委监委总结提出安全办案“五必须”“六必知”“七字诀”“一键通”“两培训”的“56712”创新机制,被自治区纪委在全区纪检系统推广;全市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工委和部门内设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探头”作用的效果日趋明显,全年立案62件,处分62人。市公安局纪委立案28件,处分28人,位列市直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第一;派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审计局联合纪检组、水务局纪检组、发改委联合纪检组、市场监管局纪检组、财政局纪检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纪委、环保局纪检组、住建局纪委、农牧局纪委、国资委纪工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纪工委、民政局纪委、银川滨河新区纪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市总工会联合纪检组等单位有了自办案件。
(三)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化风成俗。各被考核单位均能按照市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全力进行专项整治。6个县(市)区党委将专项整治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查处问题总数占全市的85%。市委办公厅制定车辆管理内控制度,使公车运行费用同比下降%;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四风”问题整改清单18项,严格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督查落实整改;市检察院、环保局、西夏陵管理处对公务支出、公务接待等8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狠抓落实;综保区腾退办公室18间;市林业局对64辆违规购置和变通使用的车辆全部进行了调拨、拍卖处理;市国资委核查市属32家国有企业违规报销费用万元并责令进行清退。
(四)干部作风明显改观,干事创业更加务实高效。兴庆区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金凤区努力打造现代服务集聚区;灵武市、贺兰县获“2018年中国西部百强县市”殊荣;银川经开区率先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EPC+F+管理公司模式,最大限度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发生;市林业局创新联动保护机制体制全面完成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市财政局在全区率先建立盘亏资产处置管理机制,填补了自治区固定资产盘亏处置管理制度和实操方面的空白;市水务局干部职工在四个月汛期内坚守24小时值班制度任劳任怨;市交通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积极推进贺兰山东路延伸改造、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市住建局加快供热结构调整,全面完成“东热西送”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力推进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比还有差距。被检查考核单位普遍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真正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层层递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是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够到位,少数派驻和部门纪检监察组(纪工委)仍然没有自办案件。
四是基层单位干部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干部“疲牛虚”“三不为”作风问题积弊犹存。
五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专项治理不彻底不到位。
以上五个方面具体问题清单已反馈给各被考核单位,请认真对照检查,抓好整改工作。
三、全面推进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个亲自”,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监察机构要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
(二)保持高压惩腐态势,有效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继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住房保障、扶贫救济、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村霸”、宗教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三)聚焦纠治“四风”问题,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年活动,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三大攻坚战”实施、银川都市圈建设等,严查不敬畏、不在乎、不落实、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查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
(四)强化监督职责,注重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突出政治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持续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深化专项治理成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继续发挥“电视问政”“12345”市民热线、纪检检查监督和巡察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强化干部作风全方位、立体式监督。
(五)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市委检查考核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认真学习市委2019年第4次常委会上姜志刚书记关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结果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前报市委各检查考核组。对不认真整改、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四篇】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7个镇和22个县直部门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分解,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大部分被督查单位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开列责任清单、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板桥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平川镇、蓼泉镇、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末梢神经。新华镇以“八个多少”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解决突出问题2个,开展调研2次,主要领导上党课6场次,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教体局、检察院将“三述”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开展了下属单位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二)聚焦“四风”问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镇、各部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贯穿于整体工作全过程,从单位内部抓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编印了《廉政规章检察纪律汇编》、《检察纪律口袋书》,要求干警随时学习,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沙河镇每日不定时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违反上班纪律的24名干部和1名午间饮酒的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倪家营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进行大会批评,对不按时上班、不积极下村、不遵守会议纪律的19名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食药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执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制度、挂牌公示、强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和执法权限等内容,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突出纪律审查,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实效,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坚持基层信访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督办力度,制定《临泽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临泽县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发挥执纪执法、涉纪涉法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纪律监督工作合力。止目前,公检法与县纪委互相交换案件线索26件27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40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各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19人,占全县案件查办数的%。
(四)注重源头预防,廉政教育进一步深化。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做到了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四落实”。各镇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一片一书”,使“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对推荐提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严格进行纪律审查,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换届选举期间风清气正。同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辅导、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法院从元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尊崇党章、尊法守法意识。平川镇组织全镇各党(总)支部书记、支委、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160余人参加了“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签名活动,向全镇党员干部及家属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2000多份,有力促进了良好家风的实践养成和自觉传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镇、各部门虽然能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和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镇和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工作约谈流于形式,开展集体约谈多、单位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少、班子成员约谈下属负责人少,压力传导不到位、不深入;对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记录不规范,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述纪述廉述作风拓展延伸不够,大部分镇和部门单位没有开展“三述”工作;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审计局、司法局、妇联等12个单位未报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个别镇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作风建设督促检查重形式、轻效果,不能动真碰硬;个别镇不能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力度不大,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存在超期未办结现象;“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大。
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镇和部分部门单位工作按部就班,不能有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提炼总结好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整体平淡,无特色、无亮点;部分镇和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缺乏总结提炼、采用率较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传导压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王三运书记“866”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把责任分解、“三述”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约谈提醒、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四个亲自”贯穿始终,带动班子成员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镇要对县委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好反馈整改、函询、问题线索三个台帐,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各镇党委要全力支持好镇纪委落实“三转”,配齐配强纪检专干,为镇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纠建并举,实抓干部作风转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提要求定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势头不减、力度不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嫁娶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加大对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和事的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以常抓常严、敢抓敢严、真抓真严的态势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
三是要筑牢防线,活抓廉政宣传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切实做到党纪党规入耳入脑入心践行。要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优势资源,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要将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相结合,从“正”“反”两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建文化墙等措施,扩大宣传廉政正能量,使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
四是要挺纪在前,严抓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格按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要求,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切实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方位立体式的问题线索处置大格局。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线索查办,对县纪委转交的信访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抽调专人快查快办快结,特别是信访件超期还未办结的相关镇,要抓紧时间,查清事实,尽快办结。要紧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将查处的重心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查“蝇”贪治“微”腐,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五篇】
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标准。为了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保持党内队伍的纯洁,根据《XXX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得位,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现将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定期督查,定期验收,从而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镇党委、纪委结合两个《条例》,广泛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7月份我镇举办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收看了《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反腐败专题教育片》,收看人数达60多人次,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及时上报信息5条。
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杜绝不良风气在我镇的渗入,我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严禁为完成任务指标而示意和指使买卖税款;严禁在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加大公务用车的情理和管理工作的力度,杜绝领导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庆典活动及婚丧事大操办等,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作风建设
我镇党委、纪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结合“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实施,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领导干部通过述廉来提高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我镇党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举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给予明确的答复,从而避免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行业纠风工作
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高XX镇知名度的前提,对此我镇对18个行业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未发现侵害居民权益的现象。
七、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源头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落实执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开帐务,定期督查,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利用政务公开栏和牧民大会,公开政务12项,村务10项,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等四项改革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工作报告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六篇】
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通报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1个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1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省广电局;青海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分别是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省委老干部局、省社会科学院;省法院;省残联、省文联、省供销联社、省红十字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民政厅、省人防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开放大学;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银行。
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党委(党组)被评定为合格等次。
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等2个党委(党工委)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通报明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将由省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将由省委主要领导对其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七篇】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一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一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年初,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我们全体党员学习了“两个条例”、党纪党规和廉洁自律手册以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的录像带子,强化了全体人员廉政意识,营造机关良好的反腐倡廉氛围,做到警钟长鸣。通过学习,使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用权不滥、理财不贪、廉洁从政。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增强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近一年来,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带头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人民赋予的职责,坚持与群众打成一片,尽职尽责地为人民群众办事,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能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办事;不搞以权谋私,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伤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带头坚持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坚持说真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凡是要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事事以廉洁自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单位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能认真贯彻执行责任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能严格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群众的监督。但我深知,党风廉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断强化廉政意识,以实际行动扎实践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第八篇】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活动
中心党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党章》、《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专业法规制度的学习运用,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了住房公积金的规范性管理;通过领导班子会、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定期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为实现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
(一)调查研究讲求实效
中心党组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确定专题调研项目,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个贷模式改革探索等,充分调动中心各部门(办事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求摸清情况、总结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以调研促工作。
(二)少开会、开短会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分管部门精心准备会议内容,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中心认真开好每月一次的主任办公会、中心组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沟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定期开个贷审批会,及时发放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早圆安居梦。
(三)精简文件简报
一是中心要求文件简报撰写人员不断提高自己发现热点亮点能力、分析总结能力和文件、简报写作能力,草拟的文件简报要求实事求是,杜绝穿衣戴帽、兜圈子、假大空。今年中心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均提前超额完成了任务(市委信息任务20分,1-9月已完成48分;市政府政务信息任务25分,1-10月已完成32分)。
二是加快建设中心OA办公系统。中心租用攀枝花移动云平台OA系统正在抓紧推进,督促服务方完善办公软件模块,加快县(区)办事处、政务中心(资金部)和中心机关的光纤铺设和设备调试,年底前可投入使用。OA系统启用后,将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中心的纸质印刷文件将大大减少,相关办公耗材也会节约很多,办公效率会明显提高。
(四)竭尽所能帮扶困难群众
一是中心3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安排每人对口帮扶3户困难群众,1名退二线的干部帮扶2户困难群众;二是科级以下干部采取多帮一形式对大龙潭乡立柯村5户困难群众进行对口帮扶;三是中心党组成员多次赴立柯村调研,同村两委、乡政府共商立柯村扶贫解困大计,制定了三年帮扶工作规划,签订了年度帮扶工作协议书;四是派出一名年轻科级干部到同德镇党委和下属某村党支部挂职,协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是中心关工委把关心下一代工作与帮扶工作挂钩,打破关心单位内部职工子女、青年职工成长的局限,把帮扶群众的在校子女也纳入关心下一代工作范畴,赠送他们图书、学习用品等。今年中心干部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资金已达9000余元。
(五)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1.大力推进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建设工作。中心本着建设投资少、科学实用、便于管理的原则,决定采取租赁坐席方式建设本市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平台。一是积极向市财政申请坐席租赁专项经费,得到了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二是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租赁费单一来源采购手续;三是督促、协助合作方抓紧平台网络建设和话务员招聘、培训等相关工作,力争年底前投入正常运行;四是做好热线服务平台启用前的宣传工作。
2.狠抓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区两县、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信贷部等服务网点均按限时办结制等要求,不断提高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等工作效率,努力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少等待。
3.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工作。加强贷后监管,坚持每季度协调组织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到所有试点项目进行贷后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成员单位。截止11月末,已按期收回攀煤清香坪小区等6个项目本金54320万元,现有项目贷款余额42260万元,按合同约定累计收回17个试点项目到期贷款利息7718万元,未发生一笔逾期贷款,为“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开了一个好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的良性循环,试点工作得到了国家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的充分肯定。
(六)规范考察学习活动
1.外出考察先报批方案。为了学习其他市州中心的先进经验,本中心报请分管市长同意,邀请市人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和公积金中心组成联合考察组于9月中旬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开展了一次考察学习活动,为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公积金中心分类改革等工作获得很多借鉴经验,受益匪浅。
2.外出学习培训有文件或通知。对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中心要求必须有正式文件或通知;同时,经班子成员商议后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才会安排职工外出培训。
(七)规范请假销假手续
中心主要领导出差须报请分管市长、市长和市委书记批准;中心副县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出差,一律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中心制定下发了《职工请假销假暂行办法》(攀住金〔2015〕23号),明确了干部职工请假、销假审批办理程序,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
(八)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1.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本中心无编外用车;二是更新车辆严格按报废、采购规定办理;三是坚持公务用车派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准驾审批制度,未经单位同意干部职工不得驾驶公车,副县级以上干部无私自驾驶公车现象;五是严格公务车辆停放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中心从规范公务接待,节约经费开支的角度,参照市接待办和其他地方的规定,结合实际草拟了《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支出。今年公务接待开支比与上年同期减少了很多。
3、规范使用公务卡。中心加强财务管理,设备、物资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要求办,能转账支付、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不允许采取现金支付方式。1-11月,零星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等工作使用公务卡金额为:元,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增长。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无发放购物卡、提货卡现象。
三、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一)深化“三大主题”教育活动
深化“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简称:“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组织开展好第三、第四阶段的活动,使党员干部职工干事有激情、做事有思路、推进有举措、落实有效率、工作有实效,促进中心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工作效率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推出便民措施,为缴存职工圆安居梦助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推出了《关于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便民措施的通知》(攀住金〔2015〕14号),使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公积金惠民政策知晓率。二是按人性化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规定。三是简化提取还贷手续,延长提取时限。四是精打细算为职工购房降低成本。
四、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常抓不懈,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常态化。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心党组在年初与各部门(办事处)签订了《管理中心2015年度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并进行了严格考核。三是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针对2012年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中心各部门(办事处)认真落实中心制定的防范措施,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安全、高效运行,没有出现廉政风险。四是党组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五、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管理效益再上新台阶
(一)2015年归集公积金约15亿元以上,公积金余额将突破65亿元,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二)201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将首次突破10亿元,贷款余额将突破25亿元,大大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2015年住建部没有批准新的项目贷款计划。目前项目贷款余额为亿元。
(四)增值收益创历史最好水平。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将首次突破1亿元大关,创历史最好水平。
六、狠抓纠风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
(一)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
个人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充分足额抵押担保。加强个人逾期贷款的日常催收,协调银行、担保公司和本部门人员及时建立贷款逾期台账进行催收,促进贷后管理水平的提升,全年逾期率控制在%范围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逾期率小于%、省住建厅下达个人贷款逾期率小于%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监管,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对重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催缴,对未达到最低缴存标准的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通过现场核查、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贷款申请资料和提取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严防虚假交易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三)加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贷后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心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管。一是部门联动,全程参与。市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充分履行职能职责,每季度开展一次贷后检查。二是把握监管重点。重点监督试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贷款资金使用,销售收入和租金回收,还款资金准备等重点环节,督促规范借款人行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销售收入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是形成季度《贷后检查报告》,上报省住建厅和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2.狠抓“四落实”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一是落实借款人足额抵押措施。二是落实市、县(区)财政兜底还款措施。三是落实资金封闭管理规定。四是落实受托银行的催款责任。
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一)重大决策不搞一言堂
中心党组充分发扬民主,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事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经中层以上干部认真讨论,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议定。如中心正在推进的个贷模式改革,中心先组织联合考察组赴成都、德阳、绵阳三市四个公积金中心进行全面考察学习后形成初步意见;中心主任办公会经过几次集体讨论,分别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征求受托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担保公司意见建议,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议方案后报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
(二)重要干部任免严格按组织程序办事
一是按市委组织部安排推荐了名正县级后备干部人选;二是按市委组织部要求推荐潜力型和培养型年轻干部人选各3人;三是因干部年龄原因,需推荐综合部部长继任人选。中心党组从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民主推荐、分别征求群众意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沟通、拟任人选公示、上报市委组织部拟任免文件,待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任免。
(三)进一步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管理
个人贷款的发放需经中心贷审会集体讨论通过;大额度的管理费用开支需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政府、市财政批准;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狠抓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服务
(一)积极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建设
在前期已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一站式”服务,各县(区)办事处实现个人贷款本地初审的情况下,中心今年着力探索个人住房贷款模式改革工作,目的是为了降低职工贷款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正在筹建的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大厅,将引入相关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等,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功能,真正实现个贷“一站式”服务。
中心资金部、信贷部、资产保全部积极参加市文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认真做好公积金政策宣传。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原则,按主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办事。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推进西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通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中心于2015年5月27日以《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14号建议的答复》(攀住金〔2015〕22号)向**代表作了正式回复,得到了其“满意”认可,及时将回复意见报送市人大和目标督查办。
2.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一个。
(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内部公开。将中心年度党务、政务工作目标向职工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工作目标,按照分工、职责向中心的总体目标努力,各自有序地干好本职工作。二是向社会公开。及时将党务、政务工作在中心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让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本中心工作动态。
(四)积极参加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按市效能办安排到市电台做了一期《效能热线》直播节目,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二是到市有线电视台做了一期《焦点对话》节目,对公积金相关政策做了解答宣传;三是及时回复市长信箱信件50余封,回复12345市民热线转来信件近10封;四是积极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事)件。按照监察部等四部委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于7月底前对超过当年最高月缴存金额1424元的职工进行了纠正,对达不到最低缴存额57元的职工进行了补缴。对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造成住房公积金被骗取骗贷的,我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