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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集聚【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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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篇1【第一篇】

各党委(党组、工委),直属总支、支部,区直各部、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各派驻纪检组、纪(工)委:

根据区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年12月21日至20**年1月5日,区纪委通过核查内页资料、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对全区68个单位和部门以及直属党组织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同时,根据日常监控,对各单位和部门以及直属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信访及纪律审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共六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全区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研究、合理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求,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形成新常态。二是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各单位、部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查摆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真抓严管,促进了党员干部在岗尽职、在岗有为,推动了纪律作风落地生根、持续向好。三是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有关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执行述责述廉工作制度,推动了制度执行更加主动自觉、规范完善。四是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形成。各单位、部门依托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长廊、党课等有效载体,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教活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教育,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提示,推动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的形成。

从日常监控和检查考核情况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不高,存在重研究部署、轻推进落实的现象,工作大多停留在学学会议精神或文件通知上,督促检查的少。二是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行得不好,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建设的现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单位的具体业务和事务上,不想抓、不愿抓、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存在重制度建立、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有的制度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工作实际。四是个别单位内页资料质量不高,存在补写工作活动记录、应付检查考核的现象,日常工作的积累和整理不及时,没有全面地反映出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二、考核结果

根据平常掌握和检查考核情况,在考核等次评定中,对存在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举报问题线索查实、因违反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以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经区纪委会研究,决定将区委办公室等10个单位和部门评定为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将区教育局等58个单位和部门评定为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合格单位。

此通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篇1【第二篇】

近日,省委办公厅向全省通报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考核情况。

通报指出,2020年全省各地区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通报指出,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专项检查考核、日常检查考核、委员代表和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全省91个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1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分别是西宁市、黄南州、海东市;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机关、省政协机关;省妇联、团省委、省总工会;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青海广播电视台、省教育厅、省广电局;青海大学;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53个党委(党组、党工委)被评定为良好等次,分别是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海东工业园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委党校、青海日报社、省委老干部局、省社会科学院;省法院;省残联、省文联、省供销联社、省红十字会、省科协、省工商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信访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外事办、省公安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家安全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青海湖景区管理局、省民政厅、省人防办;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开放大学;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创安有限公司、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银行。

4个党委(党组)被评定为合格等次,分别是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个党委(党工委)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分别是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省纪委监委机关接受考核,不参与等次评定。

通报明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等次的部门和单位,将由省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地区和单位,将由省委主要领导对其党委(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篇1【第三篇】

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基本标准。为了加强党风、政风的建设,保持党内队伍的纯洁,根据《XXX旗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中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布署,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得位,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富有成效,现将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我镇党委、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全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定期督查,定期验收,从而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

为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我镇党委、纪委结合两个《条例》,广泛开展党内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两次。7月份我镇举办以党内法规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收看了《全国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反腐败专题教育片》,收看人数达60多人次,其中科局级领导干部7人,及时上报信息5条。

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勤政为民,克己奉公,是每个领导干部必备的素质。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杜绝不良风气在我镇的渗入,我镇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三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严禁为完成任务指标而示意和指使买卖税款;严禁在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加大公务用车的情理和管理工作的力度,杜绝领导私自驾车外出;严禁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庆典活动及婚丧事大操办等,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四、加强作风建设

我镇党委、纪委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结合“执政为民,加快发展”的实施,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方法和今后努力的方向。领导干部通过述廉来提高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

五、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我镇党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体察民意,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切实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举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给予明确的答复,从而避免了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未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六、大力开展行业纠风工作

改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提高XX镇知名度的前提,对此我镇对18个行业部门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5%以上,未发现侵害居民权益的现象。

七、加强源头治理工作

为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源头治理工作,我镇认真落实执行政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定期公开帐务,定期督查,未出现私设小金库,帐外帐。利用政务公开栏和牧民大会,公开政务12项,村务10项,自觉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等四项改革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四项工作报告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篇1【第四篇】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近期,由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7个镇和22个县直部门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县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和县纪委全会精神,立足全面从严依规治党,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分解,逐级开展约谈,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大部分被督查单位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开列责任清单、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等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的职能作用,自觉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板桥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并实行签字背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平川镇、蓼泉镇、财政局等单位认真落实廉政约谈、提醒谈话等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末梢神经。新华镇以“八个多少”检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上半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解决突出问题2个,开展调研2次,主要领导上党课6场次,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教体局、检察院将“三述”工作进行延伸和拓展,开展了下属单位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活动,有效传导了责任压力。

(二)聚焦“四风”问题,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各镇、各部门单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相关要求贯穿于整体工作全过程,从单位内部抓起,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院以违纪违法案例为反面教材,编印了《廉政规章检察纪律汇编》、《检察纪律口袋书》,要求干警随时学习,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沙河镇每日不定时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4期,对违反上班纪律的24名干部和1名午间饮酒的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倪家营镇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进行大会批评,对不按时上班、不积极下村、不遵守会议纪律的19名干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食药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执法监督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健全制度、挂牌公示、强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监管范围和执法权限等内容,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突出纪律审查,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坚持对违纪行为“零容忍”,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实效,切实做到有案必查。坚持基层信访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大信访举报直查和督办力度,制定《临泽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临泽县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发挥执纪执法、涉纪涉法单位各自职能优势,形成纪律监督工作合力。止目前,公检法与县纪委互相交换案件线索26件27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案件40件,结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各镇纪委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0件19人,占全县案件查办数的%。

(四)注重源头预防,廉政教育进一步深化。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了《准则》、《条例》、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做到了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四落实”。各镇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观看“一片一书”,使“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对推荐提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严格进行纪律审查,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换届选举期间风清气正。同时,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党课辅导、廉政知识测试、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法院从元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尊崇党章、尊法守法意识。平川镇组织全镇各党(总)支部书记、支委、党小组长和优秀共产党员160余人参加了“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签名活动,向全镇党员干部及家属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2000多份,有力促进了良好家风的实践养成和自觉传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各镇、各部门虽然能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和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镇和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浮于表面,工作约谈流于形式,开展集体约谈多、单位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少、班子成员约谈下属负责人少,压力传导不到位、不深入;对市纪委下发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手册填写不认真,记录不规范,有的甚至还是空白;述纪述廉述作风拓展延伸不够,大部分镇和部门单位没有开展“三述”工作;履责报告制度落实不力,审计局、司法局、妇联等12个单位未报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是履行监督责任还有差距。个别镇和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作风建设督促检查重形式、轻效果,不能动真碰硬;个别镇不能积极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力度不大,对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存在超期未办结现象;“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不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不大。

三是工作创新意识不强。个别镇和部分部门单位工作按部就班,不能有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提炼总结好的方法和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整体平淡,无特色、无亮点;部分镇和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报送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缺乏总结提炼、采用率较低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力争全面完成2016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传导压力,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3783”责任体系和王三运书记“866”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标准,把责任分解、“三述”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报告、约谈提醒、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单位党政“一把手”要把“四个亲自”贯穿始终,带动班子成员有效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抓早抓小抓苗头。各镇要对县委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好反馈整改、函询、问题线索三个台帐,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确保巡察取得实效。各镇党委要全力支持好镇纪委落实“三转”,配齐配强纪检专干,为镇纪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要纠建并举,实抓干部作风转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提要求定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势头不减、力度不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婚丧嫁娶等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用制度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加大对违反作风纪律的人和事的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以常抓常严、敢抓敢严、真抓真严的态势推动良好作风的形成。

三是要筑牢防线,活抓廉政宣传教育。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切实做到党纪党规入耳入脑入心践行。要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和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优势资源,不断创新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方式和载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要将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廉政文化示范点相结合,从“正”“反”两面,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建文化墙等措施,扩大宣传廉政正能量,使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教育。

四是要挺纪在前,严抓监督执纪问责。要严格按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纪涉法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机关执法中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制度》要求,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移送,切实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全方位立体式的问题线索处置大格局。要高度重视信访问题线索查办,对县纪委转交的信访件,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抽调专人快查快办快结,特别是信访件超期还未办结的相关镇,要抓紧时间,查清事实,尽快办结。要紧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将查处的重心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查“蝇”贪治“微”腐,切实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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