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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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一篇】
各科室: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拟定我院院感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分诊、早期识别和传染源控制工作(隔离疑似患者)
临床分诊系统,在入院时评估一般患者,早期识别潜在感染,并将疑似患者尽早隔离到与其他患者不接触的区域(控制传染源)。为尽早识别疑似新冠病毒案例,应做到:
·根据更新的案例定义,医疗工作者警惕相关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
·在医院入口处建立设施完备的分诊台,并配备受过培训的人员;
·在公共区域张贴标志,提示有症状的患者向医疗工作者如实告知。
·手卫生和呼吸卫生仍然是基本的预防措施。
2、对所有患者开展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包括:手卫生、呼吸道卫生、按风险评估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注射安全操作、废物管理、织物消毒、环境清洁消毒以及病人护理设备的消毒。
确保采取以下呼吸卫生措施:
·确保所有患者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挡住鼻子和嘴;
·为在等待区、公共区和聚集区的疑似患者提供医用外科口罩;
·接触呼吸系统分泌物后进行手部消毒。
医疗工作者应使用世卫组织推荐的“手卫生五个重要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体液暴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手卫生指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或使用洗手液洗手;
·手部没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
·手部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洗手液。
合理、正确和标准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也有助于减少病原体的传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有效性需要充足和定期的供应、充分的员工培训、适当的手卫生,特别是需要符合人的行为习惯。
3、对疑似患者开展经验性的附加预防措施
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
·除了使用标准预防措施之外,对于需要进入疑似或确诊nCoV患者病房的所有人,包括家庭成员、参观者以及医务人员等,都必须采用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的附加预防措施。
·患者必须被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病房,首选自然通风的普通病房(早晚开窗通风30min,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通风时间与次数);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宜采取机械通风,如空气消毒机早中晚各1小时,或者紫外线灯早晚各半小时。
·当没有单人病房时,可将疑似nCoV患者集中放置。
·所有患者的床间距至少1米,无论他们是否怀疑有nCov感染。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指定专门的医疗小组专门照顾疑似或确诊nCoV的病例,以减少传染风险。
·医务人员必须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医务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避免粘膜污染。
·医务人员应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
·医务人员应戴手套。
·在日常医疗工作期间,不需要靴子、防护服和围裙。
·在完成对患者护理后,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应脱下并做适当处理,及时做好手卫生。当对另一位患者进行护理时,必须换全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设备应为一次性使用或专用设备(如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如果设备需要复用,则在每个患者使用之间对其进行清洁和消毒(如使用75%的乙醇)。
·医务人员应避免用可能受到污染的手套或徒手触摸眼睛、鼻子或嘴巴。
·除非诊治需要,尽量避免将患者带出隔离病房。建议使用床边胸片机或其他床边设备开展诊断。如果需要转运,启动预定的转运路线,并让患者带上医用外科口罩,并减少与工作人员、其他患者和访客的接触
·确保协助转运的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和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转运患者到达之前,通知接收患者的区域尽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定期清洁和消毒患者接触的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限控制接触疑似和确诊2019-nCoV患者的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和访客数量。
·登记所有进入患者病房的人员,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和访客。
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的预防措施
已知在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人工通气,以及支气管镜检查等过程中会产生气溶胶,且与感染冠状病毒(SARS和MERS)的风险增加相关。医疗工作者应在产生气溶胶的操作中保证做到如下操作:
·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执行操作,自然换气房间应每秒每患者至少换气160升,机械换气的负压手术室应每小时至少有12次控制空气流动的换气;
·佩戴防护口罩时,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N95标准,佩戴一次性的防护口罩时,必须始终检查气密性,如果佩戴者面部有须发,可能导致佩戴不标准;
·使用眼部防护措施,包括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带手套。如果隔离衣不防水,医务人员需要穿戴防水围裙;
·控制患者病房内的人数,将其限制在患者医疗服务行为所需的最少人数。
对患者采取接触隔离和飞沫隔离措施的时限
在始终采用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应继续采取接触和飞沫预防措施,直到病人没有症状。
4、疑似患者的标本采集和处理
疑似患者的所有样本应被认为具有潜在的传染性。医疗工作者收集、处理或运输任何临床标本时,应严格遵守以下标准预防措施和生物安全办法,以尽可能减少暴露于病原体的风险:
·采集样本的医疗工作者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医用外科口罩、长袖隔离衣、手套)。如果采集样本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相关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面罩,且面罩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95标准。
·所有运送样本的人员受过安全操作和泄漏消毒净化程序的培训。
·运输时,将标本放入标本包中。标本包作为“二级容器”,应防漏,并应具有单独的可密封舱供存放标本袋(生物危害级塑料标本袋),样本容器(一级容器)上应有患者标签,书面实验室申请表应书写清晰。
·根据所处理物的种类,确保相关实验室遵守适当的生物安全办法和运输要求。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在每位患者的实验室申请表上清楚记录其全名、出生日期、疑似新冠病毒暴露情况,并在标本送出的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处理
·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污染区运出的医疗废物在出区时再加一层清洁医疗垃圾袋并贴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
·专人专箱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专桶专区存放,并贴有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交接时有关于冠状肺炎相关医疗废物的回收记录。
·医疗废物转运车、贮存地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二篇】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医院生存发展以及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的需要。因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医院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不只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而是涉及多学科及全体医务人员的系统工程。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山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及广西新出台的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修订完善本院医院感染质量管理控制实施方案。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对修订的方案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仍以医院感染病例发现、登记报告(获取真实的医院基础感染率);重点科室、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医疗废物的管理;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法定传染病的管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职业暴露处理管理,以及感染科、口腔科、手术室、产房、新生儿抢救室、内镜室、血透室等重点部门及高危科室的管理,协助质控、药剂科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管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配备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主要包括感染病例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监测有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两种方法。目前我院实行全面综合性监测,主要由临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和报告,由感染科专职人员收集感染卡片进行统计分析。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院感基础发病率调查,为目标性监测做准备。如果病区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环境、物品监测,确定是否为流行,找出流行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细菌室负有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病原体分离和耐药情况的责任,遇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承担相关的监测工作。
2.环境卫生学监测: 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主要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检验科完成采样工作,细菌的分离或培养由细菌室负责,一般1-2月监测一次,纳入质量控制考核标准。
3.毒剂、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1)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中的浓度监测由科室完成,并做好记录。(2)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主要是高压锅、环氧乙烷锅的监测,每月由供应室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抽查。
三、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1.消毒产品的管理: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院感染管理科参与消毒产品的购入、使用和用后处理的监督指导,具体包括产品购入的质量控制,使用中的监测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协助药剂科、质控科的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进行督导,定期检查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的情况,反馈检查结果,并根据病原体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规划全院抗菌药物应用,制定限用和轮换制度;临床科室应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原则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细则,接受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医疗垃圾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临床医技科室应遵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在垃圾产生的开始进行分类收集、运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和监督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情况。
4.污水的处理:污水的消毒、净化工作由污水站具体实施,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其工作记录、排放水的抽检结果。
5.重点科室和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根据《医疗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重点科室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四.消毒、灭菌与隔离的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功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置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和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更换用水,每周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用灭菌水。呼吸机管道应遵照国家或国际“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指南”定期更换、消毒。
5、内镜的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6、地面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立刻以含氯消毒剂擦洗。
(2)清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凉干。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8、医院应该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其不同的传播途径,对感染性疾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五、加强手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自律性和依从性: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手卫生指南》,制作各类宣传图片,加强各级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宣传、教育。努力促进手卫生设施的逐步改善,促进和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自律性与依从性,是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的一个重要环节。医务人员手卫生方面的工作,将是第三周期“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的重点项目。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更好地迎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检查,医院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临床重点科室应安装干手设施和非手触式水龙头设施,购入一些手消毒剂,解决医护人员在进行连续性诊疗的间隙手卫生工作欠缺的问题,方便医护人员进行连续诊疗时使用。
1、洗手指征:
(1)接触病人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液和侵入性诊疗操作前后。
(2)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隔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血透室、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4)脱手套后。
2、手消毒指征:
(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4)脱手套后。
六、职业暴露的预防
根据国家有关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规定如《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要求,重新或调整“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小组”制定相应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诊疗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处理一次性用品,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血液或体液暴露处理流程表”进行暴露处处理、报登记,接受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小组的咨询指导。切实保障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健康安全。
七、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各类人员必须掌握。专业知识:根据专业、职业特点决定,主要有: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消毒药械正确使用和标准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等知识。
2.培训的安排: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在职医务人员每年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八、各科室应该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科室的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和措施云篇峦娇滇炸诚吸庙洒蕾暴神衣哲骤熊媚描掺改俄械粗斩得聘站就沦三肯瘫核澳缅五胎炼蝗谓冷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三篇】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四篇】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是每个直报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xx年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管理控制,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措施四个重点环节出发,切实做好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报告和处置工作,杜绝误诊、误判、误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
二、组织领导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疾控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负责我县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风险评估工作。(各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风险评估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以及督导检查工作,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和宣传通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每日对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疫情进行巡察及审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管理及分析工作,报告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体,要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采集各自辖区的报告信息,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本院和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报告和报告质量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个案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提高报告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诊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报告意识。一是全面掌握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提升诊断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早期识别传染病;二是熟悉各种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并适时根据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的更新及时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疑似、临床、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三是提高报告意识,实行首诊医生报告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2、强化责任,防止漏报。
一是优化程序,完善流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电子化,在医务人员作出传染病诊断时即可填写报告卡,并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适时审核进行网络报告。不能建立该模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则应根据实际,优化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环节,完善纸质卡片的填写,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应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早发现影响传染病及时报告的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当立即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xx年版)》规定予以补报。
3、加强报告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省、市、县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4、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
实验室检查是确诊传染病最重要的方法,在传染病的早期筛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将极大提高传染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加大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实验室传染病检测项目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至少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外派进修、上级以上专业机构培训及单位内部学习方式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三是加强实验室结果的信息反馈,对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的病例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经治医生,并由经治医生结合临床给出诊断。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验效度和正常运转。
5、科学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传染病发病的原因及其可能传播的因素,主要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二种方式获得,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疾病诊断,追溯病例的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查明密切接触者,确定疫点、疫区或疫源地范围,进行疫情处理等几个方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狂犬病、流行性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散发疫情要进行个案调查,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中发生的传染病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并书写调查报告。
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需要一支专业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个案调查及时、高效、规范。
(二)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要加强个案病例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病例的接诊过程中,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科学诊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发现和报告聚集性病例。
二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避免传导不良信息。如在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时,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和诊断时,不宜以“食物中毒”诊断和报告,应以“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报告。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对病例个案进行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聚集性疫情,如发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传染病疫情。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日常的网络巡查中,要以周、月、季、年度为期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研判当前疫情发生的可能趋势,要特别关注到一周内一个县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xx〕288号)中规定的情形。五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按规定尽快核实、处置。
2、落实风险评估,完善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xx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如果达到规范报告要求的应提请卫健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该暴发疫情的等级,并由县疾控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订正。
3、及时开展传染病聚集性病例调查核实。
接获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发生后,所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立即核实和收集基本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一旦达到应按照传染病暴发调查的步骤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别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或订正。事件报告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以内,初次报告附件上传的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8-12小时以内。一般和较大级别事件的进程报告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即2次进程报告时间间隔不到超过7天。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要求每日进行1次报告。周内上传,即结案报告与最后一次进程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天。
4、认真组织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应急培训,需涵盖流行病、消毒处置、卫生检验、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以此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根据县卫健局的要求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五、工作指标
1、目前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为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重卡率、综合指数。
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网络正常运行机构数/机构总数×100%;
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及时审核率=及时审核卡片数/审核卡片总数×100%;
重卡率=重卡数/现住址为本地区的卡片总数×100%;
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整的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综合指数(%)=机构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100-重卡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
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完成率=重点传染病病例规范调查数/重点传染病病例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暴发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六、检查与督导
县卫健局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考核和4次以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次及以上常规和专项技术指导,至少保证辖区所有直报医疗卫生机构1次全覆盖。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