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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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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一篇】

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是我国传染病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是每个直报单位及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年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年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管理控制,从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重点措施四个重点环节出发,切实做好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报告和处置工作,杜绝误诊、误判、误报、漏报、瞒报、迟报等现象发生,提高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

二、组织领导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法定职责。成立以县卫健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疾控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控制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技术组,专家技术组负责我县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风险评估工作。(各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及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应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工作职责

(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风险评估与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以及督导检查工作,向外发布有关信息和宣传通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每日对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上报的疫情进行巡察及审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相关信息的监测、报告、管理及分析工作,报告质量控制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

(三)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质量监督工作。

(四)各医疗卫生机构是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主体,要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采集各自辖区的报告信息,并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本院和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报告和报告质量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传染病疫情个案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诊断标准,提高报告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诊疗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报告意识。一是全面掌握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提升诊断能力,特别是要做到早期识别传染病;二是熟悉各种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并适时根据传染病诊疗技术指南的更新及时培训,熟练掌握传染病疑似、临床、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三是提高报告意识,实行首诊医生报告责任制,建立并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机制,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2、强化责任,防止漏报。

一是优化程序,完善流程。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电子化,在医务人员作出传染病诊断时即可填写报告卡,并由疫情报告管理人员适时审核进行网络报告。不能建立该模式的医疗卫生机构则应根据实际,优化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环节,完善纸质卡片的填写,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应加强单位内部自查,及早发现影响传染病及时报告的因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在自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当立即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年版)》规定予以补报。

3、加强报告数据审核,提高报告质量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须对收到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或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中抽取的电子传染病报告卡的信息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报告信息省、市、县三级确认审核。对于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完成确认审核。

4、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

实验室检查是确诊传染病最重要的方法,在传染病的早期筛查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实验室的诊断水平将极大提高传染病诊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的'业务需要,加大实验室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实验室传染病检测项目开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综合医院和县疾控中心至少应具备常见传染病的实验室诊断能力。二是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外派进修、上级以上专业机构培训及单位内部学习方式提高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的诊断水平。三是加强实验室结果的信息反馈,对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传染病检测结果阳性的病例要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经治医生,并由经治医生结合临床给出诊断。四是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检验效度和正常运转。

5、科学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目的在于查明传染病发病的原因及其可能传播的因素,主要通过询问和现场观察二种方式获得,调查的内容包括核实疾病诊断,追溯病例的传染来源和传播途径,查明密切接触者,确定疫点、疫区或疫源地范围,进行疫情处理等几个方面。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对重点传染病(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脊髓灰质炎、人感染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狂犬病、流行性乙脑、登革热、炭疽、流行性出血热、肺结核、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散发疫情要进行个案调查,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中发生的传染病病例都要进行个案调查,并书写调查报告。

做好传染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需要一支专业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确保个案调查及时、高效、规范。

(二)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质量控制

1、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疫情早期发现能力

一是要加强个案病例的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病例的接诊过程中,应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科学诊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早发现和报告聚集性病例。

二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诊断和报告的准确性,避免传导不良信息。如在报告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时,在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和诊断时,不宜以“食物中毒”诊断和报告,应以“感染性腹泻聚集性病例”报告。三是各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在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同时,对病例个案进行分析,尽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聚集性疫情,如发生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人群密集的传染病疫情。四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日常的网络巡查中,要以周、月、季、年度为期对辖区内传染病疫情进行数据分析,评估研判当前疫情发生的可能趋势,要特别关注到一周内一个县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以及符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288号)中规定的情形。五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信息系统的预警信息及时按规定尽快核实、处置。

2、落实风险评估,完善报告程序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版)》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传染病暴发疫情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县卫健局。如果达到规范报告要求的应提请卫健局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以确定该暴发疫情的等级,并由县疾控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告或订正。

3、及时开展传染病聚集性病例调查核实。

接获传染病聚集性病例发生后,所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疾控中心应立即核实和收集基本信息,开展实验室检测,一旦达到应按照传染病暴发调查的步骤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分别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完成录入或订正。事件报告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2小时以内,初次报告附件上传的时限应在初步核实后8-12小时以内。一般和较大级别事件的进程报告要求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即2次进程报告时间间隔不到超过7天。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要求每日进行1次报告。周内上传,即结案报告与最后一次进程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4天。

4、认真组织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县卫健局每年组织开展辖区内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应急培训,需涵盖流行病、消毒处置、卫生检验、临床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进行一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模拟应急演练,以此锻炼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应根据县卫健局的要求开展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的业务培训,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在专业技术机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模拟应急演练。

五、工作指标

1、目前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为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重卡率、综合指数。

机构信息网络正常运行率=网络正常运行机构数/机构总数×100%;

及时报告率=及时报告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及时审核率=及时审核卡片数/审核卡片总数×100%;

重卡率=重卡数/现住址为本地区的卡片总数×100%;

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居民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整的卡片数/报告卡片总数×100%;

综合指数(%)=机构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100-重卡率)×+居民身份证填报完整率×。

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完成率=重点传染病病例规范调查数/重点传染病病例报告总数×100%;

2、传染病暴发疫情信息报告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主要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及时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数×100%。

六、检查与督导

县卫健局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组织开展2次以上考核和4次以上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4次及以上常规和专项技术指导,至少保证辖区所有直报医疗卫生机构1次全覆盖。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自查。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二篇】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完善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的能力,必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联系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防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二、工作措施(一)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防控屏障机制1.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引导公众树牢“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机制。2.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区(村庄)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3.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卫生院和各行管部门要根据疫情特点,加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防控指导,科学规范公众防控行为,构建完备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二)强基层建基础,健全社区(村)联动机制1.充实社区防控力量。选优配强基层各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强化区、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2.精准实施小区管控。各村、社区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村)第一道防线。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弃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机制。3.强化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提高网格员信息采集和疫情排查针对性、精确性。(三)充分发挥各“哨点”作用1.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一是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就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发挥医院预警、示警、报警的“哨卡”作用。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扫“吉祥码”、接诊、筛查、转诊流程,对进入发热门诊后的发热患者,实施核酸、抗体、CT、血项等4个项目快速筛查,严格做好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开通检测“绿色通道”,确保6到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做到发热患者早排查、早诊断。对于应进行核酸检测而拒绝检测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普通患者对症治疗、疑似患者隔离留观、确诊患者及时转运。同时,对发热患者要同步建立报告的闭环管理,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同步开展疫情报告和流调的闭环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病例排除标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疑似病例,由接诊医疗机构直接将其诊断为确诊病例,不再进行核酸复核检测,并于2小时内在网络系统完成信息上报或订正,确诊病例情况同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住院患和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形成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二是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要做到“哨点”哨兵作用,要登记患者信息,将可疑患者信息立即报送至卫生院,由卫生院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发热患者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经检查排除发热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方可转回基层机构进行治疗,做好闭环管理。三是加强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严格落实院感预防控制度,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区规范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普通门急诊落实“双分诊、双缓冲”规定。加强院内感染监测,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病区通风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在做好医务人员核酸筛查的基础上,落实陪护人员、工勤人员核酸筛查。2.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根据风险等级和省市区要求调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防控管理工作机制。药店销售此类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实名记制度。对购药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询问药品实际使用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引导药品实际使用者到发热门诊就医。疑似异常人员登记信息要立即上报到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核实,对于确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形成发热药品闭环管理工作机制。3.充分发挥交通卡点的“哨点”作用公路进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对进入镇人员按既有分工严格落实“查验是否佩戴口罩+测温+扫‘吉祥码’+查验身份证+问询是否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查验任务。对于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到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形成交通卡点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4.充分发挥单位、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入门扫码、测温“哨点”作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单位要坚持做好职工、学生、看护对象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公共场所要严格实施扫码、验码和测量体温等措施,严禁“只扫码不验码”和“虚晃一枪”的测温方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尽快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核实后通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各级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各村、社区要督促、追踪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卫生院要确认相关人员是否进行核酸检测,要将未检测入员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四)坚持突出重点,狠抓防控措施落实1.做好重点场所防控。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公共场所是否关闭的管控措施,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要有序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2.强化重点机构防控。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福利院、封闭式管理,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先进行核酸检测,并查验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14天内有出市行程史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待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探视人员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3.突出重点人群防控。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医务人员、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发现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4.加强校园(幼儿园)防控。进一步强化校园防控工作机制。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展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明确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的监控和报告工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每所学校(幼儿园)配1名校医,1名校医和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完善一所医疗机构包保一所学校的一对一工作机制。教职员工和学生无特殊原因,尽量减少跨市外出。5.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落实入境人员信息“推送一排查-核实一反馈-确认”的信息闭环的工作机制和境外来人员“专人专车转运一集中隔离一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境外来镇的管理。入境人员一律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8天,5次核酸检测,同时一律纳入社区(村)防控体系。(五)坚持常备不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1.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整合疾控、医疗、医保、药监监测信息,完善预警机制,明确预警指标、程序、等级和方式,建立高度敏感的新冠肺炎常年监测预警系统。落实社区、单位、公共场所、交通等对体温异常等症状的监测与报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筛查和调查处置能力。2.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建设。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病例后,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全方位无条件配合疫情处置工作;卫生院和派出所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疫点封控等工作;卫生院会同各村、社区、交通部门负责转运病人,对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加强疫情关联地区的联防联控,对外地通报协查的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就地严格管理。3.精准有力处置。坚持早、小、严、实和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迅速确定疫点、疫区及波及范围和人群,实施严格封控管理,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行区域划分。落实各项必要的管控措施。(六)坚持严格检测筛查,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管理1.扩大核酸筛查范围。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经费及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能检尽检。根据疫情适时调整筛查范围。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梳理、汇总、分析辖区发热、有呼吸道可疑症状患者信息,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和健康监测。从发现上述“应检尽检”人员开始,到核酸结果确认之前,上述人员所在的社区(村)或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2.提升核酸检测能力。要严格日常监管,确保检测质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卫生院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人员操作的规范性。核酸和血清检测等数据,要及时归集上报。3.严格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落实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流调和管理,分析感染来源,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筛查和医学观察。对无症状感染者要在进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抗体、CT、血项检查。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疫情报告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开展核酸检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做好追踪、随访和健康管理。并及时纳入健康码管理,实现数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一)压实四方防控责任1.落实属地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2.落实部门和行业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3.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4.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时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5.强化督查问责。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压实四方责任。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求实效、欺上瞒下等严重影响防控工作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重点部位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哨兵”失效、“关口”失守而造成疫情扩散。

(二)坚持依法科学防控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要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卫生院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疫情瞒报、迟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1.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机制。各部门要坚持把应急演练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进行多次演练,不断细化、完善,使其更能够迅速提高疫情防控队伍实战能力,以应对突发疫情变化。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演练对于提高应对突发疫情决策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存在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2.卫生部门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精准防控机制。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模式,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卫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健全完善药品、医用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投入保障、应急医疗保障,确保全镇公共卫生安全。3.各成员部门要完善本单位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和防控措施,定人定责。同时要妥善防范化解各方矛盾。着眼整体和全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人员、困难群体、困难企业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化解矛盾问题,确保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三篇】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和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方案【第四篇】

各科室:

为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的严峻形势,根据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卫健委相关文件精神,现拟定我院院感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开展分诊、早期识别和传染源控制工作(隔离疑似患者)

临床分诊系统,在入院时评估一般患者,早期识别潜在感染,并将疑似患者尽早隔离到与其他患者不接触的区域(控制传染源)。为尽早识别疑似新冠病毒案例,应做到:

·根据更新的案例定义,医疗工作者警惕相关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

·在医院入口处建立设施完备的分诊台,并配备受过培训的人员;

·在公共区域张贴标志,提示有症状的患者向医疗工作者如实告知。

·手卫生和呼吸卫生仍然是基本的预防措施。

2、对所有患者开展标准预防措施

标准预防措施包括:手卫生、呼吸道卫生、按风险评估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注射安全操作、废物管理、织物消毒、环境清洁消毒以及病人护理设备的消毒。

确保采取以下呼吸卫生措施:

·确保所有患者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挡住鼻子和嘴;

·为在等待区、公共区和聚集区的疑似患者提供医用外科口罩;

·接触呼吸系统分泌物后进行手部消毒。

医疗工作者应使用世卫组织推荐的“手卫生五个重要时刻”“接触患者前、进行无菌操作前、体液暴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手卫生指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或使用洗手液洗手;

·手部没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含醇快速手消毒液;

·手部有明显污渍时,推荐使用洗手液。

合理、正确和标准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也有助于减少病原体的传播。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有效性需要充足和定期的供应、充分的员工培训、适当的手卫生,特别是需要符合人的行为习惯。

3、对疑似患者开展经验性的附加预防措施

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

·除了使用标准预防措施之外,对于需要进入疑似或确诊nCoV患者病房的所有人,包括家庭成员、参观者以及医务人员等,都必须采用接触预防和飞沫预防的附加预防措施。

·患者必须被安置在通风良好的单人病房,首选自然通风的普通病房(早晚开窗通风30min,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通风时间与次数);自然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宜采取机械通风,如空气消毒机早中晚各1小时,或者紫外线灯早晚各半小时。

·当没有单人病房时,可将疑似nCoV患者集中放置。

·所有患者的床间距至少1米,无论他们是否怀疑有nCov感染。

·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指定专门的医疗小组专门照顾疑似或确诊nCoV的病例,以减少传染风险。

·医务人员必须使用医用外科口罩。

·医务人员应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避免粘膜污染。

·医务人员应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

·医务人员应戴手套。

·在日常医疗工作期间,不需要靴子、防护服和围裙。

·在完成对患者护理后,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应脱下并做适当处理,及时做好手卫生。当对另一位患者进行护理时,必须换全新的个人防护用品。

·医疗设备应为一次性使用或专用设备(如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如果设备需要复用,则在每个患者使用之间对其进行清洁和消毒(如使用75%的乙醇)。

·医务人员应避免用可能受到污染的手套或徒手触摸眼睛、鼻子或嘴巴。

·除非诊治需要,尽量避免将患者带出隔离病房。建议使用床边胸片机或其他床边设备开展诊断。如果需要转运,启动预定的转运路线,并让患者带上医用外科口罩,并减少与工作人员、其他患者和访客的接触

·确保协助转运的医务人员进行手卫生和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

·在转运患者到达之前,通知接收患者的区域尽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定期清洁和消毒患者接触的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限控制接触疑似和确诊2019-nCoV患者的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和访客数量。

·登记所有进入患者病房的人员,包括所有工作人员和访客。

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的预防措施

已知在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人工通气,以及支气管镜检查等过程中会产生气溶胶,且与感染冠状病毒(SARS和MERS)的风险增加相关。医疗工作者应在产生气溶胶的操作中保证做到如下操作:

·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执行操作,自然换气房间应每秒每患者至少换气160升,机械换气的负压手术室应每小时至少有12次控制空气流动的换气;

·佩戴防护口罩时,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IOSH)N95标准,佩戴一次性的防护口罩时,必须始终检查气密性,如果佩戴者面部有须发,可能导致佩戴不标准;

·使用眼部防护措施,包括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穿着干净的、非无菌的长袖隔离衣,带手套。如果隔离衣不防水,医务人员需要穿戴防水围裙;

·控制患者病房内的人数,将其限制在患者医疗服务行为所需的最少人数。

对患者采取接触隔离和飞沫隔离措施的时限

在始终采用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应继续采取接触和飞沫预防措施,直到病人没有症状。

4、疑似患者的标本采集和处理

疑似患者的所有样本应被认为具有潜在的传染性。医疗工作者收集、处理或运输任何临床标本时,应严格遵守以下标准预防措施和生物安全办法,以尽可能减少暴露于病原体的风险:

·采集样本的医疗工作者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护目镜、医用外科口罩、长袖隔离衣、手套)。如果采集样本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溶胶,相关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面罩,且面罩至少达到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95标准。

·所有运送样本的人员受过安全操作和泄漏消毒净化程序的培训。

·运输时,将标本放入标本包中。标本包作为“二级容器”,应防漏,并应具有单独的可密封舱供存放标本袋(生物危害级塑料标本袋),样本容器(一级容器)上应有患者标签,书面实验室申请表应书写清晰。

·根据所处理物的种类,确保相关实验室遵守适当的生物安全办法和运输要求。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在每位患者的实验室申请表上清楚记录其全名、出生日期、疑似新冠病毒暴露情况,并在标本送出的第一时间通知实验室。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医疗废物处理

·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污染区运出的医疗废物在出区时再加一层清洁医疗垃圾袋并贴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

·专人专箱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专桶专区存放,并贴有红色“高度感染性废物”标识,交接时有关于冠状肺炎相关医疗废物的回收记录。

·医疗废物转运车、贮存地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医疗废物收集、运输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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