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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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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一篇】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为深化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一直以来,林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配合支持巡视工作,进一步改进提高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结合全市实际,继续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维护巡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败斗争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采取全面学与专题学、跟进学与反复学、课堂学与实践学、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条例》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

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巡视工作无小事”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待巡视工作、支持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效。严明纪律规矩,严守党性原则,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对纪律和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紧紧围绕巡视工作重点,对班子和个人工作进行认真系统总结,实事求是向巡视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视组了解真实情况。畅通信息渠道,根据巡视组要求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巡视工作,让干部群众讲真话、说实话,畅所欲言,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

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坚持把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主动接受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干部身上的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fu败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及时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逐项细化梳理,并将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到市委班子成员,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查找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虚心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结束一件、及时评估一件,评估合格一件、及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

要切实用好巡视成果。充分借鉴巡视组工作经验,创新开展党风政风巡查工作,在严查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加大“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的力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fu败现象遏制在萌芽中,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对照《条例》要求及时对干部监督、案件查办、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努力使我市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更加符合巡视工作要求,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败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社会环境,为林芝的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二篇】

建立市县级党委巡察制度,是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向深度开掘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出台和施行,填补了对县以下的巡视监督空白。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

一、优化配置巡察队伍方能夯实基础。巡察工作是“政治体检”,突出问题导向。巡察干部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盯着线索查,才能让问题无处藏身。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政治铁军,是让巡察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充分发挥震慑效应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一是要重视巡察人才库建设。优先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税、政法等行业挑“尖兵”,选骨干。同时,注重在领导干部队伍里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动真碰硬的“老将”,着力打造巡察人才库“职业+专业”阵容,把巡察岗位当作培养和锻炼干部的“检阅台”。实行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综合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业务素质等因素,对巡察干部进行合理调配。探索建立巡察回避制度,防止巡察干部因个人利益或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巡察工作形成掣肘。二是要强化业务能力储备。巡察干部如果不具备“啄木鸟”的本领和水准,就很难发现隐藏在党组织或干部身上的“蛀虫”,发挥不了“护林员”的修复保护作用。因此,每轮巡察进驻前,都要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备好课”“充足电”,明确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方法,让巡察工作出师有力,招招制敌。每轮巡察结束后,应当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分析会,共享经验,剖析不足,全面提升巡察队伍的战斗力。三是要筑牢纪律规矩防线。巡察工作是站位管党治党政治高度的正义之举,讲政治、守规矩、重程序、敢担当,是每一名巡察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在纪律规矩面前,巡察干部要树标杆、做表率,牢牢系紧风纪扣,时时拂拭自律弦。如果把巡察当作是简单的下乡出差,麻痹大意,最终不仅会贻误了巡察工作,还会损害了自己。

二、科学选择巡察对象方可有的放矢。巡察工作只有紧扣“六大纪律”,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之“矢”,射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的”,才能有效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一是要遵循巡察初衷“望闻问切”。“六大纪律”是抽象的戒尺,“三个重点”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三大问题”是内在的原因和本质。巡察如果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遇着问题绕道走,那么巡察组就沦为了“形式组”,决不可能拿出一份高质量的“政治体检”报告。只有紧盯巡察重点,严格巡察程序,巡察工作才能有备而来,满载而归。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剑指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剑效才能凸显。巡察前,要注重收集分析纪检信访部门、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的信访举报,与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沟通交流,调阅财政、审计部门相关资料,科学选择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将宝贵的巡察资源用在“刀刃上”,让巡察精准发力,形成震慑。

三、综合运用巡察方式才能百战不殆。巡察对象中,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问题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地改进巡察方法,持续释放其导向活力。一是要常专结合力求实效。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机动灵活地安排专项巡察,紧紧围绕一件事、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精准打击,力求实效。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同时开展巡察,便于一类问题一类问题地梳理归纳,客观全面地掌握巡察对象管党治党的实际状况,以期群防群治,扩大战果。二是要善于“回头”看紧看实。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或部门,要善于开展“回头看”,持续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压紧压实巡察责任链条,坚决纠正部分干部认为巡察结束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认识,大力狠刹巡察结束“病灶”就反弹的歪风,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四、严格细化巡察责任才可凝聚合力。“纪委的来巡察了”这样一句看似简单的话语,实则反映出部分干部对巡察工作定位不准,认识不清。目前,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正处于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的过程。细化巡察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是健全和完善巡察制度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细分巡察责任清单。巡察工作是市县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县党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负监督责任,巡察组负直接责任。只有将巡察责任清单化、具体化,才能督促各责任主体不缺位、不越位,才能形成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局面,以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要规范巡察工作程序。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明确市县党委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决定巡察成果运用的具体方式、程序和标准。牢牢握住履行监督责任这根“牛鞭子”,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的职能职责、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以及组织、协调、监督巡察工作的具体方式、程序和标准。时时盯紧肩负直接责任的巡察组这头“拓荒牛”,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的方法程序、纪律规矩,以及巡察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的具体标准、程序,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规范运用巡察成果方能形成震慑。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实现以惩促治、以惩促防、标本兼治功效。如果巡察成果只停留于报告文本,缺少转化运用,巡察工作难免会招致“雷声大雨点小”的负面评价,严重减损巡察效果。一是要压细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后,要原汁原味向巡察对象反馈,切实把发现的问题点到痛处,把整改的责任压到实处,逐步形成巡察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责任链条,让巡察真正起到震慑、遏制、治本的“政治体检”作用。二是要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巡察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依纪依规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要注重推进制度建设。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巡察成果,并将巡察成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同时,注重与干部考核和选任工作的有效衔接,将巡察成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综合研判、分策治理。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巡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三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12日至7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大队进行了巡察。7月11日下午,针对反馈的三方面十二个问题,巡察组向县城管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大队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面深入改,改到底改到位。

(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领导班子大局意识差”的问题。他们采取三条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全队上下认真学习正确对待整改。该大队召开支部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排除抵触情绪,端正思想态度,人人对号入座,虚心认领问题。班子成员首先提交了个人整改落实计划,全体党员和中层正职都写反思材料,为大队找准问题、列出清单、推进整改奠定基础。二是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大队党支部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断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搞个人说了算。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人事安排和财务经济等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党支部书记就“老好人”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担当意识不断增强。在扑下身子、亲临一线的同时,积极和其它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执行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在新常态下统揽全局的能力。

2、针对“抓党建用力不够用心不专”的问题。一是坚持“巡察整改”和“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网络”和“党课”两个载体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及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一准则两条例”“xx省关于深化政治巡察25条”“八项规定”“六个区别对待”“四种形态”“四条意见”等目。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及全体队员的政治业务理论和思想认识水平,为加强党的建设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二是出台了党支部工作职责、支委会民主议事决策、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管理、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九个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律检查委员和党小组长职责,完善了大队党建工作机制。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小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和城管队员上了一堂题为“严于律己增进团结,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的党课,号召大家唤醒主人翁意识,做到“六个正确对待”为我县城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班子成员服从意识不强”的问题。他们一是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周例会多次强调“讲规矩,有纪律”的重要性,班子成员主动剖析服从意识不够、看齐意识差的表现和危害,提高了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了服从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班子权威。二是重申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的发生。三是明确了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言论的监督,对有违反纪律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给予及时提醒和警示。

4、针对“有的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能够坚守工作岗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在机关会议室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面向党旗,举拳宣誓。使大家深深感受到党员的责任、使命、荣耀,纷纷表示要时刻以党员的先进性鞭策激励自己,牢记职责使命,奋发进取、用心工作,以高昂的精神、优异的业绩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二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举办了“讲政治、有信念”专题讨论,班子成员作了主题发言,一般党员作了交流发言,大家查找剖析了“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的表现、根源和危害,表示要时刻把“讲规矩、有纪律”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法纪,严于律己,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使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根据xx组函字【xx】xx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对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在岗问题进行了组织处理。

5、针对“在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现有的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执行签到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他们一是对县城市容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探索,制定出台了《县城市容秩序网格化管理办法》《县城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在建立县城市容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二是认真排查管理漏洞,重新修订出台了学习、考勤、请销假、会议、公文、档案、安全、值班、卫生等多个机关管理制度,减少了管理上的随意性,为建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发挥示范带头、强化制度教育、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落实。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办公室和督查中队也要适应社会变化,前移监督关口,创新监督方法,确保做到市容监管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从而大大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6、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选拔中层干部没有按相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招聘临时工也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的问题。他们一是召开了支委会议,对近期的城管队伍运行状况和人事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研究,讨论了人事管理制度,把支委会成员的思想统一到坚持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作风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上来。二是出台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队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聘任制。三是出台了“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协管员的聘用原则、基本条件、招聘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解聘程序。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7、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支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个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细化分解任务分工,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到事,实现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和廉政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职能,落实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督促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实施、督导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督查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及工作纪律情况,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敢于较真叫板,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不留情、不手软。

8、针对“没有结合“一准则两条例”完善配套措施,解决‘牛栏关猫、进出自由’问题”的问题。他们一是制订出台了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责任、执法程序、等行政执法制度,使城管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制定出台了城管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规范了城管行政许可的承办窗口、许可范围、审批程序和办结时限,为城管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9、针对“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大队工作职责、大队长岗位职责、副大队长岗位职责、县城市容执行网格化管理办法、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城管人员行为规范”等市容管理制度,使县城市容监管有章可循。二是重新修订出台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主体、督查纪律、督查范围和督查方式,实行大队长轮流督查和督查中队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从而加大了县城市容监管追责问责的力度。

10、针对“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见真碰硬,执法人员缺乏担当意识“的问题。为此领导组多次在周例会上强调城管队员必须有化解矛盾的能力、重视在群众中的形象,引导队员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打牢执政为民思想根基,始终牢记“民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二是利用网络平台,和外地城市管理专家学者沟通交流,寻求城市管理理论和业务培训资料,加强大队城管执法培训工作。三是加大了对城管执法队员的督查考评力度,对执法投诉,明确答复时限和要求。对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员法治意识、担当意识和执法水平。

1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和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他们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任务、预算编报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等运行流程,为强化大队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2、针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用意和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认识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细化、在行动上再务实,使群众看到实际成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车辆调度、使用、加油、维修、停放、费用报销和驾驶员管理,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持之以恒,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落实。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三项整改“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用严格健全的制度规范,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和“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着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基层微权力和腐败治理,着力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是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是保护耕地、土地监督检查的一种有效方式,这一制度遵照“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具体的工作中,应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1、定期巡查。要严格按照动态巡查制度的规定,做到定期巡查,在所有巡查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重点巡查。对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增加巡查力量和次数,将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公路两侧、村庄周围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始终将这些区域纳入跟踪监督范围。

3、提前巡查。建立健全土地信息员制度,根据信息员和群众反馈的情况,对出现违法用地苗头的行为要提前巡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4、事后巡查。对强制拆除的、下达了处罚决定的违法用

地行为,要加大事后巡查力度,检查其是否按照要求恢复了耕地,防止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反弹。

5、季节性巡查。农村建房多选择在春节前后开工建设,这些季节也是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峰期,要掌握这些季节性周期规律,加大季节性巡查,防患于未然。

2:现场检查工作意见

南通市高企联合检查工作组

现场检查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升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水平,根据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及《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制订本现场检查工作意见。

一、实施主体与组织方式

(一)实施主体。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财税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辖区内每个高企进行实地现场检查。市科技部门、财税部门将委派专人全程参与实地检查。

(二)组织方式。市科技、财税部门聘请9位专家,分别与9个县(市)区的科技、财税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各县(市)区科技部门为本次检查的牵头部门,必须委派负责高企申报管理工作的专人参加。高企认定(复审)申报时知识产权有效性检查统一委托市生产力中心负责。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包括全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参与高企认定的中介机构。有效期内的高企包括:①2010-2012年新认定的高企;②2011-2012年复审通过的高企;③正在国家备案的2012年拟认定及第三批复审通过的高企。中介机构指为高企认

定(复审)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的中介机构,包括参与认定的外省市中介机构。

三、工作内容

本次现场检查的工作内容包括对高企、中介机构自查情况的现场核查和对企业的迎检指导两个方面。

(一)核查要点

现场核查内容是高企认定(复审)申报材料和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主要包括:

1、企业是否保留高企申报(复审)材料,与正式上报材料是否一致,与证明申报时实际情况的原始凭证、佐证材料是否一致。

2、高企认定中介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是否负责、准确、清晰。与审计报告相关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3、企业是否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台帐,是否规范,可抽研发设备台帐与实物是否相符等。

4、企业迎检人员是否能准确描述高新技术产品对应的技术领域,以及产品拥有的知识产权情况。

5、高新产品收入是否准确,与销售发票名称是否一致。抽查1-2个大宗客户核实产品销售的真实性。

6、企业职工名册及参保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书、研发人员名单及所在岗位等备查材料是否齐全,

与实际是否一致。

7、研发活动证明材料、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体现企业项目研发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是否规范。

8、知识产权证书与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是本企业申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获得;以独占许可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否签订了独占许可协议,协议中是否注明“全球独占许可”,高企有效期是否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

9、是否按规定及时报告了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信息;更名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了相关事项。

(二)辅导要点。

1、指导企业按规定完善好必备的各有关备查材料:一套与申请高企认定(复审)完全一致的高企申报材料;研发费用辅助账目;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许可实施专利的“全球独占许可”协议书);相关审计报告及原始凭证;企业花名册及参保证明;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研发人员名单及所在岗位、研发活动证明材料;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体现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准备的有关企业主导产品、所属技术领域、及其知识产权情况的描述材料,等等。要求企业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整改有困难的及时与县(市)区科技局沟通。

2、对存在知识产权手续不完善、人员资料不全、研发账目

不完善等问题的企业,及时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材料。

3、对存更名、重大变化等情况但尚未及时上报的企业,及时指导企业上报相关材料。

4、指导企业成立由管理、技术、财会等方面的专人(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国家、省高企检查的准备、接待、汇报和协查。工作组每一位成员要做到掌握政策,熟悉各相关业务和情况,并了解企业自查和市、县检查情况。

四、进度安排

1、3月11日,召开联合检查组全体人员业务培训会议。2、3月12日-3月25日,各检查组完成对本辖区高企的现场检查。

3、3月12日,各县(市)区科技局将本辖区内高企认定(复审)申报时知识产权情况统计表报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3月26日前,各县(市)区科技局将本辖区内高企自查情况按省高企自查自纠通知(苏高企协[2013]1号文要求报市科技局。

5、3月28日,召开市高企申报管理协调小组会议,形成正式上报意见。

五、注意事项

1、市联合检查组在高企现场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有无法纠正、整改的问题,应当天向市科技局汇报。

2、市联合检查组在各辖区核查期间,具体行程、交通、工

作餐统一由各辖区科技部门安排。

3、要求市县(区)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高企逐个现场核查,对企业自查和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报县(市)区和市科技局研究处理。

4、参加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廉洁自律,不得向被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和礼品,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保密工作。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第五篇】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主动学、深入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五纳入”落实到位,加大对“学习强国”的推广运用力度,引导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要切实履行好财政监管职责,规范预算追加程序。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康经营。严格执行为企业减负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增强厉行节约精神,在逐年递减公务费预算上做好表率。

2.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传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单位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重点岗位的选人用人工作,对不适宜从事重要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整,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

3.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4.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监督管理,对党组研究通过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坚决杜绝已完成事项再上会讨论和实际开支与党组讨论通过不一致的情况发生,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5.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要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担起来,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要协助抓起分管领域的整改,形成整改合力,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文章”。

一是党员群众存在顾虑导致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在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另外,个别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心群众反映的问题过于敏感或矛盾尖锐,难以应付,对深入群众中调研摸底实情有畏难情绪。

二是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全影响巡察效果。巡视组临时组成,巡视工作衔接性、延续性不强。巡视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巡视工作绩效不能充分显现。在挑选巡视组人员时,抽调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选派的人员组成,巡视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水平不够,工作绩效不高,影响巡察效果。同时,在巡察工作中工作人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得不到具体的补贴,一定程度上打消巡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巡察结论定性不全,成果转化不畅。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监督检查,每次巡察检查结束,对被巡察单位缺少细化的整改意见和知道措施,只对班子下文提出整改意见,对班子成员没有书面定论。

下步探索工作机制、程序、办法等好的意见建议:

一、配好巡视人员做到有的放矢

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对巡视人员的构成要科学安排、合理搭配,既要有懂纪检监察工作的,又要懂组织人事工作的;既要有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又要有熟悉财务审计的;建议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前确定对被巡察单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择优吸收。这样在巡察前充分准备,做到对被巡察单位和被谈话人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要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后勤保障。

从组织和后勤保障上加大对巡察工作支持,增强巡察密度和强度;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与案件查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相结合,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坚决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员群众支持。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提高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树立和维护巡察组的监督权威;发挥以老带新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巡察组成员的培训,丰富巡察人才储备,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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