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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范例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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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调研报告1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完善体制机制。组建市、县政务服务局,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建立完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效能考核等制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加强总体谋划,完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市场准入、商事改革、项目审批改革和提升政务服务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便利化,制定出台《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20余项政策文件,为推进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是加强督促评价,完善倒逼机制。开展企业群众办事“十大烦心事”和“堵点难点”疏解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优服务”工作。“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事项的办理环节、要件和时限较上年分别压缩12%、23%和18%,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完善服务体系,审批和服务提速提效。

一是深化改革,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开展新一轮清单梳理工作,已确认行政权力事项6927项(减少105项)、行政许可事项244项(取消18项、下放8项)、公共服务事项222项、涉审中介服务事项44项、“互联网+监管”事项515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92项。

二是多措并举,项目审批进程持续加快。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00个工作日以内。梳理标准化流程图,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制定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等30项配套制度和标准表单,在稀土高新区和白云矿区开展“拿地开工”审批模式试点,项目审批“一刀切”和“三多一长”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社保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平台、“多规合一”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系统的对接共享。开通网页端、手机端(APP和微信公众号)和自助端多场景、多终端应用,在市县大厅设立“鹿城之窗”及交管、公积金、出入境等自助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就近缴费。

四是整合集中事项,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建成以市政务大厅、5个市级分大厅和10个旗县区大厅为骨干、8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和636个村(社区)代办点为基础的“1+N”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和水、电、气、热、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业务进驻大厅,打造涉企审批服务的全链条一站式集中服务平台。截至8月底,四级大厅已办理涉企涉民事项万件,接待群众近700万人(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五是巩固提升,推进四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四级大厅运行管理基础标准,打造7个标准化基层服务站试点,推动居民医保、婚育登记等117个面向居民个人的高频事项向基层服务站点延伸,创新推出“双休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24小时警局”“不动产+银行”“流动人口服务站”等服务方式,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

(三)优化营商环境,市场更加开放公平。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取消银行开户许可,推行工商注册“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45证合一”和银行代办服务,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形成新型监管体系。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从万户增加到万户,增长%。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持续为企业减负。全面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更大规模减税的政策措施,将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的16%增值税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税率从10%降至9%,预计全年减税降费达亿元。严格清理涉企性收费近两年累计停征、取消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等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5项经营性服务收费,市级涉企收费全部清零,累计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近6亿元。

三是服务民营企业,为非公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建立市领导包联100家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机制,设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工业转型升级基金、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重点产业发展投资基金。2018年以来,累计为民营企业降低电费亿元、投放产业扶持资金亿元、向上争取专项扶持资金亿元、发放助保金贷款亿元。

四是优化金融环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展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专项行动,主办全区“助力小微企业·服务实体经济”等多场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经营快贷”“科技贷”“税E宝”等创新金融产品,减免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上半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五是优化法治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意见,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进民企活动,建立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成立市非公经济维权投诉中心、商会仲裁中心和市工商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六是突出科技引领,社会创新活力显著增强。出台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十条措施,搭建企地融合、军民融合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培育认定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技术中心71家,院士工作站45家。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为企业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亿元,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项目30项。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3000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科研发展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总额和强度均居自治区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综合施策。运用好国家、自治区鼓励实施的“放管服”改革政策工具,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商事改革、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法制保障、科技创新、政务服务等领域工作,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二)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完善“民营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完善咨询服务,强化司法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强化服务保障。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完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线上线下大厅集中规范办理。持续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信息化、集约化、便利化水平。

(四)加快项目审批。深入推进“三减三办”(减不必要证明、减无法规支撑或实质意义审批环节、减多头管理和重复管理,接件即办、全程盯办、属地招商部门跟着办),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破解审批难、审批慢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落实落细联合审批、联合验收、联合踏勘、联合测绘、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和“拿地开工”改革,持续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2

一、办理破产方面:

1、2019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4、我院企业破产程序均依法启动,****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委托**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二、执行合同方面:

1、2019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万元,起诉标的额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三、年度受理涉及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总数:220件。

四、年度受理的涉及劳动力权益保障纠纷案件总数:60件

五、办理破产(法院)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六、执行合同(法院)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3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19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株洲市营商环境现状

(一) 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 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 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19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18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19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亿元,新增减税亿元,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18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16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4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营商环境调研报告5

一、我省营商环境的发展现状

(一)深化制度改革,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全省围绕商事主体登记改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完善,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__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快实施“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和“一照一码”,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至xx年10月末,全省各类市场主体达到388万户,比商事制度改革前增加了万户,增长了%。二是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全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建设,第一批工商、质监、食药监等10个部门的省级交换平台基本建成;省人社、国税、地税、发改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失信企业惩戒工作,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三是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自xx年起,全省自下而上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目前,全省已建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61个,初步实现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项目进场交易,提高了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

(二)转变政府职能,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初见成效。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行政 __度改革、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良好的政策政务环境正在形成。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 __度改革。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公开,完善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以简化办事流程目标为牵引,省级实施的审批事项由xx年的1495项减少为442项。二是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省委、 __先后出台了《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政策 __》、《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市场。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开发区246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6家,国家级高新区5家,海关特殊监管区4家(今年我省开发区优化整合前数据)。有10家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在推动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创新社会治理,惠商安商的社会环境日趋完善。不断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积极营造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一是注重典型激励引导。省委、 __坚持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选树奖励一批先进典型,激发民营经济创业热情。二是强化服务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活动,推动政府部门持续改进服务水平。三是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全面清理和整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压减涉企收费项目,推动收费公开。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有49项,其中国家设定的收费项目45项,我省仅保留了道路通行费、公路设施损坏补偿费、人防工程使用费和易地建设费4项。

(四)完善工作机制,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稳步构建。全省各级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强化立法引领保障。先后出台了《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疏通商事纠纷调处司法渠道。以“立案难”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实施立案登记司法制度改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三是推动司法惠企制度落实。大力推广阳光审判、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二、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还不够高,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还不到位。政府、市场、社会三者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打循环。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得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很不方便。调研中了解到,有些投资类项目只需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备案,但环评等手续还需要到市级甚至省级有关部门办理。有些审批权下放得不恰当,对基层承接能力考虑不足,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又“反委托”给上级部门代为审批,时间拖得更长。政府部门创新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市县政务大厅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一些已进驻的单位仍然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投资领域审批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和环节还是繁多,审批时间还是较长。全省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商事管理制度改革还不 __,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还不顺畅,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的利益诉求还缺少有效的表达反映途径。被调查的企业中,%的企业反映政企沟通有障碍。群众反映,当下一些干部不适应、 __现象比较突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不愿作为成为少数地方官员的普遍心态。

(二)一些惠企政策落地存在障碍,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总体看,我省惠企政策的发布渠道还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度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具体、不连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红利效应发挥。有企业反映,很多应该减免的税收和审批项目,你不问,管理部门不说,你不细问,管理部门不细说,如果企业不主动提出来,有的部门在本已知道应该减免的情况下,还会继续收费和审批。不少民营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在市场准入以及获取各类生产要素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座谈中,一些商会反映,占补平衡指标很难争取,用地难成为制约项目落地的重要瓶颈。一些垄断性行业凭借优势与民争利,跨界抢线,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某房地产企业反映,小区内部的水电气热工程原本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现实中这些项目必须交由原来的垄断企业经营。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在工程后期验收和提供配套服务等方面不给予放行。

(三)涉企收费依然较多,中介服务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成本偏高,上半年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元。一些企业反映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力争使我省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的工作目标,但具体到费率上与周边省份相比却没有明显优势,企业“五险一金”的负担总额占到职工工资的40%以上,挤压了企业赢利空间。受供养人员庞大、财政拨付困难等因素影响,“收费养人”的问题在一些基层部门仍然存在,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依然禁而难止,企业反映强烈。各种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不规范,标准不公开,广为社会诟病。许多企业反映,“红顶中介”还普遍存在于一些服务行业和领域,一些涉及刻章、照相等简单业务,也必须要到指定的服务机构办理,且收费较高,群众意见很大。

(四)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当前,我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不高。xx年我省社会融资规模4764亿元,其中债券融资517亿元,股票融资205亿元,占比仅为%和%,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近9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我省A股上市公司52家,仅占全国上市公司总量的%,居全国第15位;上市公司总市值亿元,仅占全国的%,居全国第14位。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金融主体在我省刚刚起步,有的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各类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面对当前快速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我省在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前沿尚未真正起步;保险公司在开发特色险种、更好地服务企业方面仍有不足,通过保险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金融机构整体合力不强。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期货等,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合力。多元化的金融市场建设不充分。我省生产要素、环境要素以及金融产品等交易市场建设发展不充分,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融合,影响到了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的配置效率。从社会层面看,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充分,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五)开发区功能建设滞后,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发展规模偏小,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现状。我省开发区GDP和财政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仅为40%左右,而江苏、山东、浙江都达到50%以上,有的地方最高达到70%以上。功能定位不清晰,是我省开发区建设的先天不足。大多数开发区缺乏清晰明确的产业定位,有的工业园区传统产业项目占据了主流,基本没有发挥出聚集新兴产业、引领科技创新、率先改革开放的作用。体制机制不顺畅,是我省开发区建设发展不优的根本症结。个别开发区没有管理机构,相当一部分开发区管委会与当地党委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责任不清,在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改革明显滞后;高新区应该享有的土地、规划等审批权限还没有下放到位,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投资运行体制和财政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是我省开发区内生动力不足的重要因素。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不科学,往往把开发区等同一般县(市、区)来对待,没有很好地突出“体制创新先行、科技进步先导、高端产业聚集”的发展理念,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的激励机制还没有有效形成。

(六)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不够灵活,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不足。我省选人用人的政策环境与京津等地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导致本地的人才留不住,外边的人才难进来,一些专业技术人才少,领军人才缺乏,特别是经济发展急需的适用型、效益型科技人才短缺。截止xx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万人,两院院士(包括中直单位)仅有15人,国家“ __”仅有31人。与北京、天津、山东、河南等周边省市相比,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在数量规模、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还不突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偏低。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例,京津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共142家,我省38家,仅占%,比全国排名第一位的山东省相差124家,与河南省相差一半。

三、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原则,抓好改革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各领域改革关联性和耦合性研究,切实做到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发挥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整体合力。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调整机制,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认真进行方式流程再造,切实做到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时间缩短。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基层更多保障,确保基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努力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提升优化服务效能。坚持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之举,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需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发展,对与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公众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再造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打通数据壁垒,积极争取与 __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打通政府部门内部之间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打破部门利益化格局,稳步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借鉴推广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坚持推进政社分开,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和中介组织改革,深入整治“红顶中介”,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四)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和规范市场监管。积极借鉴四川等地经验,探索推进内贸流通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整合省、市、县三级市场和质量监管、商务、食药监等多部门职能,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破解“九龙治水”困局。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注重与信用联合惩戒、行政处罚量化尺度和处罚程序标准化建设等配套政策相结合,遏制权力“任性”,消除设租寻租空间,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

(五)切实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坚持以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创造更加灵活宽松的民间投资方式,唤醒沉睡的民间投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积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对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产业和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入;对预期有收益或通过收费补偿可以获取收益的基础性公共项目,坚持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联系机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充分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培育和提振民间投资信心。

(六)加大治乱减负力度,提升稳增长内生动力。坚持把清理整治涉企乱收费作为稳增长、促改革的切入点,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各项工作。继续推进涉企收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大力推进国有资本收益划拨支持社保工作,拓展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渠道,尽快拿出适当降低企业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具体办法,保持企业合理的负担水平。加强部门执法检查联动,突出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坚决管住伸向企业乱收费的“黑手”。适时开展好第三方评估,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减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企业减负法制建设工作,加快研究出台保护企业权益、完善非税管理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七)破解要素瓶颈制约,助推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完善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供地方式。加快做好工业用地确权工作,坚持在符合用地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研究解决民营企业租用集体建设土地手续问题,增强企业融资抵押能力。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电力直接交易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降低电力价格;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快京津冀海关区域“通报、通检、通放”一体化改革和电子口岸建设,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新模式,促进商贸业与物流业融合发展。

(八)全面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重点推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稳步拓展融资渠道。坚持把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作为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围绕“新兴产业+股权价值”,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打造成我省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中心、服务中心、创新中心。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主体,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推进河北银行、财达证券公司尽早上市融资,支持燕赵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壮大,促进渤海信托公司加快业务转型创新。积极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融合发展,创新服务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中小微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深化银行机构与税务部门合作,推动“银税互动”良性循环发展,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解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的难题。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做强省级、做大市级、做实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提升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能力。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的管理,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和“过桥”环节,促进各类资金与实体企业直接对接,降低财务成本。

(九)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进一步理顺开发区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服务职能,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前提下,支持开发区根据管理需要,自主设置组织机构,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组织架构。按照“一县一区、一区多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对各市县管理的省级开发区进行优化整合,提升整体建设质量。深化招商引资方式改革,瞄准产业定位,灵活采取多种招商形式,在引进资金的同时,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智力。进一步在拉长产业链上做文章,加强园区专业化配套和关联产业载体建设,不断提高产业空间对新兴产业的保障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天津自贸区“一枚印章管审批”等经验做法,进一步深化投资 __度改革,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十)深化人才科技体制改革,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政策平台,最大限度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合理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选人用人、经费使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真正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技成果“活”起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一)优化城乡公共服务,凝聚投资置业吸引力。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动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加大交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投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新型城镇化进程。借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京津之间产业对接,加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产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生活置业环境。

(十二)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各级政府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懒政怠政专项整治。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营商环境优化增比进位指标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加大政府 __力度,从技术和方式方法上完善措施,加快打造全省统一的涉企政策发布平台,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等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能够广而告之、广为人知。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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