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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存在的问题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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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存在的问题1

概括起来,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有“两怕、”“四变”现象:

“两怕”:有的“班长”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权威,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班子成员怕经常发表意见影响“沉稳”形象,怕发表不成熟意见影响能力评价,怕提不同意见落下“不保持一致,闹不团结”的骂名影响进步。

“四变”:一是极个别基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班子成员敢怒不敢言,使“班长变家长”。二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用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通道变梗阻”。三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自己关注的甚至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以集体决策的面目出现,用形式上的民主集中制,让个人意见合法化,使“民主变味道”。

四是一些班子议事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成了“民主加集中”,先民主后集中,班子成员发表的往往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没意见”、“同意”等所谓意见,影响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的发挥,使“乘法变加法”。此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第一,认识不到位。讲理论多,讲方法少;正面引导多,警示教育少;报刊阐释“尊重少数”多,强调民主集中辩证统一、服从多数原则少;要求尊重上级、互相补台多,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少;要求助手树立大局观念多,强调班长必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少。

第二,机制不健全。对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党员干部都能熟记于心,正常情况下也能自如运用,但是正向命题多,反向限定不够;抽象规定多,具体规则不够,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有时还得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不利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

第三,程序有缺失。程序民主、方式规范是民主集中制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运行,有时会因为没有法定程序,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省略环节。这样从议题确定到表决通过,不能始终如一地形成闭合的、完整的决策链。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存在的问题2

党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运用得好,党的事业就前进就发展;什么时候坚持得不好,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遭到破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党的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出“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本研究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学员中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调研,有效问卷来自113名领导干部,其中厅局级42人,县处级71人。

一、现状分析:以上率下,重点在一把手

《准则》抓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从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中阐述,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基于此,问卷对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比较。从调查来看,在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三个类别的评价上,县处级领导干部均高于厅局级领导干部。而不论在县处级人群还是厅局级人群,一把手的分数均低于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一把手评分较低,这说明一把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厅局级评分较低,说明厅局级领导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县处级领导干部。从结果得出的启示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以上率下,重点要抓住一把手。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上而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上率下,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上行则下必效。因此,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就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上率下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时任中石油一把手的蒋洁敏为谋私利乱开“绿灯”,他的下属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帮凶和同谋;“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而在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广东省政协原主席朱明国因严重违纪落马后,也表示“当一把手35年,我的体会如果你一把手开口了,基本上没有人反对。”蒋洁敏和朱明国的话,既是对自身教训的沉痛反思,也是对一把手问题的警示提醒。

二、问题分析:分类要求,杜绝禁令性行为

《准则》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正反两个方面明确了边界,划设了禁区。对于应该怎么做,有6处“必须”等指令性要求;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应该怎么做,有11处“不允许、不得、不能、不准”、3处“坚决反对和防止”、2处“坚决防止和克服”、1处“坚决反对和纠正”等禁止性规定。针对《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本研究进行了调研。

1.各级党委(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体领导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占比%;其次是“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占比%。“以党委具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虽有发生,但比例最低,占比%。这些问题都是各级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具体表现。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这是党实现正确领导、有效治理国家的根本保证。《准则》将各级党委(党组)集体领导摆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首位,从三个方面作了强调:一是对什么问题进行集体领导。《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这就决定了集体领导的内容主要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一般来说,所谓重大问题,是指对全局有着关键或者比较关键意义的问题,主要特点是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属于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按什么程序进行集体领导。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三是用什么制度规范集体领导。《准则》充分吸收了党在民主集中制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成果,比如提出要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2.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扬民主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占比57%;其次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占比27%;最后是“研究讨论问题时,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占比24%。对主要负责同志而言,排名第一和第三的问题都是由于一把手不能很好地发扬民主的结果。正如习近平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到,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习惯于逢事先定调,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巨大破坏。排名第二的问题,则是由于主要负责同志不够敢于担责。

如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一是发扬民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班长”,必须要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把这“一班人”指挥好。遇事要明说,要勤说,要慎说,才能更好地发扬民主。明说,是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勤说,是要互通情报。主要负责同志要鼓励各委员之间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慎说,是不要轻易表示赞同或反对。要注意征求和倾听各部门的意见。很多地方实行的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就是一把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的做法,这就从制度上为发扬民主提供了保障。

二是善于集中。“善于集中”的要求高于“正确的集中”。善于集中包含创造性、目的性和大局观三个层面的要求。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能够在应对复杂局面时,创造性地运用集中原则。善于集中的第二个要求是目的性。集中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善于集中的第三个要求是大局观。主要负责同志要学会“弹钢琴”。要学会抓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

三是敢于担责。责任只有轻重之分,而无有无之别。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3.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工负责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研究工作时,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占比%;其次是,“决策形成后,不能一抓到底”,占比%;“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排名第三,占比20%。

《准则》从三个方面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作了强调:一是要充分发表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提出具体意见供集体决策。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秉承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二是要执行集体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守纪律、讲规矩,集体讨论时可以畅所欲言,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三是要维护班子团结。调研中,71%的受访者认为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错误言行。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对集体负责的同时,必须尊重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配合支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当然,维护班子团结绝不是一团和气、相互包庇,而是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三、对策研究:制度治党,开创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新局面

研究还对“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现实途径”进行了调研。受访者普遍认可的现实途径是“加强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经常分析和考核评估”(占比39%)和“关键要看高级干部做的怎么样”(占比33%),前者是机制的问题,后者是干部的问题。

《准则》除了抓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从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面进行阐述,还充分吸收了我们党在民主集中制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成果,及时将民主集中制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准则》在阐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部分,涉及四项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谁来议事决策,什么时候提交会议议事决策,努力实现细化、量化,防止抽象化和主观随意性。确定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会后跟踪、会议监督等流程,避免简化步骤、颠倒程序。

2.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准则》要求,凡属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决策。这十六字原则的制度化有助于推进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具体地说,这“十六字”原则既有原则和纪律,又有方法和程序,既重视民主的形式,又重视民主的内容,把协商民主同程序民主统一起来,把个别和一般统一起来,构成了科学决策的严密体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只要坚持按照这十六字原则去做,就可以从决策层面保证党的各项工作的成功。

3.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明确报告时限、报告内容、如何报告,明确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

4.建立征求下级组织意见制度。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明确哪些决策属于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操作程序,征求意见的结果运用,切实把统一意志和集思广益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们党的自身建设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就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好落实好。关键要从思想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是要从干部和机制两方面努力,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准则》,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内容,以制度作保障积极探索,不断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

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存在的问题3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委办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委办机关干部赴驻外办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机关干部到基层任(挂)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做到整体规范、标本兼治。

二是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写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说明纠正。按照“逢提必查”的要求,对拟提任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统筹规划和严格教育。在干部队伍上,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合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教育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于律己”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敬畏之心;在干部考核上,修改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及加强驻外办选派干部、聘用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采取票决形式,实行机要秘书、组织干部处工作人员“双记录”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党委会讨论干部记录,并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审核。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企管委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班子领导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次会议必须做到记录要完整、决定有票决、纪要决议须签字。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委办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但整改成果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尤其对于新常态下的合作交流工作,一些固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化解,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出现反复,之前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所以,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办的要求,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跟进,始终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位责任,通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同担职守职、履职尽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及时有效解决委办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要深化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者需要逐步解决的,要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直至完成。将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着眼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对违反制度、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扩散。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委办干部队伍、市政府驻外办、直属单位管理的系统调研和顶层设计,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不懈的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立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动力和活力激发出来,让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让合力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不断聚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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