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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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委办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委办机关干部赴驻外办任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机关干部到基层任(挂)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管理,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工作薄弱环节,做到整体规范、标本兼治。
二是就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写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对填写不规范的要求说明纠正。按照“逢提必查”的要求,对拟提任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统筹规划和严格教育。在干部队伍上,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合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教育上,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于律己”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清单并提出整改措施,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敬畏之心;在干部考核上,修改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以及加强驻外办选派干部、聘用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严格日常考核管理,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纳入干部日常考核内容,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采取票决形式,实行机要秘书、组织干部处工作人员“双记录”制度,及时汇总整理党委会讨论干部记录,并定期进行会议记录审核。建立健全下属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和企管委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班子领导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次会议必须做到记录要完整、决定有票决、纪要决议须签字。
三、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委办前一阶段的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但整改成果还需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尤其对于新常态下的合作交流工作,一些固有的深层次矛盾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化解,已经解决的问题还可能出现反复,之前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出现,所以,必须坚持不懈地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办的要求,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跟进,始终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并逐步建立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牵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位责任,通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同担职守职、履职尽职,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扛起来,及时有效解决委办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在即知即改、深入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要深化巩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者需要逐步解决的,要按照既定的整改目标、措施、要求和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直至完成。将巡视整改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着眼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对违反制度、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扩散。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委办干部队伍、市政府驻外办、直属单位管理的系统调研和顶层设计,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不懈的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立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动力和活力激发出来,让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让合力在共同目标的引领下不断聚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概括起来,民主集中制执行过程中有“两怕、”“四变”现象:
“两怕”:有的“班长”怕班子成员对敏感议题跑风漏气影响决策,怕充分发扬民主限制自己的权利影响权威,怕反复走程序落下“不敢拍板,不敢负责”的口实;班子成员怕经常发表意见影响“沉稳”形象,怕发表不成熟意见影响能力评价,怕提不同意见落下“不保持一致,闹不团结”的骂名影响进步。
“四变”:一是极个别基层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班子成员敢怒不敢言,使“班长变家长”。二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用实用主义态度对待组织原则,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通道变梗阻”。三是个别班子主要负责人对自己关注的甚至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以集体决策的面目出现,用形式上的民主集中制,让个人意见合法化,使“民主变味道”。
四是一些班子议事质量不高,民主集中制成了“民主加集中”,先民主后集中,班子成员发表的往往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没意见”、“同意”等所谓意见,影响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的发挥,使“乘法变加法”。此外,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也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大致有三:
第一,认识不到位。讲理论多,讲方法少;正面引导多,警示教育少;报刊阐释“尊重少数”多,强调民主集中辩证统一、服从多数原则少;要求尊重上级、互相补台多,倡导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思想斗争少;要求助手树立大局观念多,强调班长必须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少。
第二,机制不健全。对民主集中制的总体要求,党员干部都能熟记于心,正常情况下也能自如运用,但是正向命题多,反向限定不够;抽象规定多,具体规则不够,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纠错机制不够健全,有时还得靠领导者个人的政治修养、民主意识、工作经验来把握时机、火候,不利于班子解决自身问题。
第三,程序有缺失。程序民主、方式规范是民主集中制题中应有之义。实践中各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运行,有时会因为没有法定程序,自觉不自觉、有意无意地省略环节。这样从议题确定到表决通过,不能始终如一地形成闭合的、完整的决策链。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自今年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开展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以来,部队各级通过党委(支委)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规矩及方法,着力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水平、能力素质和落实质量上下功夫。部队党委通过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下基层督导检查、当兵锻炼、开展重点帮扶等机会,深入基层各级党组织,采取问卷调查、查阅台账、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积极研究提出对策。
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偏差,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内涵把握不清。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有的同志把落实民主集中制更多的看作是一种形式、一种程序和一种工作方法;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对制度本质内涵、核心要义、基本原则等深层次把握还不够到位;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有时还不能辩证处理民主与集中、少数与多数、书记与委员、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解决实际问题上思路不够宽、眼界不够广、办法不够多,还不能很好地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这说明,个别单位在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方面,仍然存在教育内容单调,文件传达多,系统教育少;原则说教多,解疑释惑少;书本灌输多,实际操作少等现象。二是制度执行偏软,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落实不力。受时代条件变化、社会环境复杂、使命任务繁重、深化军队改革等客观条件影响,少数党组织对部队的长远建设发展还不能很好地宏观把握与高站位谋划;调查研究有时还不够深入、细致,尤其是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还存在征求意见时间短、会前酝酿不充分、科学论证不到位的现象;在讨论问题时氛围有时还不够浓厚,委员对分管的、熟悉的工作能够主动建言、积极讨论,但对业务性、政策性较强的议题,情况不太掌握的问题,还存在发言不积极、讨论不深入的现象。三是保障机制偏弱,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制约成效不高。在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中,对任务完成有时不能很好地定责、定位、定人、定时,指导不够及时,检查督导不够严格、跟踪问效不够到位;部门间的资源优势、整体力量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统筹推进还不够有力;遇到复杂棘手的工作和疑难问题,主动解决、攻坚克难的劲头还不够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另外,由于平行监督、事中监督显得形式大于实质,导致日常一些监督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提高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一)要着力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的认识理解。要以部局开展的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为契机,在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上鼓足劲,努力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理论实践应用。一是实现“三个强化”。要积极搭建各类学习教育平台,统筹学习最新理论成果,深刻认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认识认同,坚强政治定力;吃透领会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政策依据和法规界限,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相互取长补短,强化集体素质,促进班子提升。二是坚持“三个制度”。要坚持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引导成员参与学习讨论,逐渐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吃透政策性文件法规,助力依法决策;要坚持落实党委务虚制度,逐渐提高思维层次,着眼部队长远建设和官兵切身利益,辩证思考,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坚持落实党组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提高民主决策质量。三是深化“三个认识”。班子核心领导体现在实际工作上,首先要端正政绩观,切实认清工作指导思想、正确处理主观与客观、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关系,以长远的眼光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助推党委综合决策;其次要坚持实作风,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再次要塑造好品德,尤其是书记、副书记必须正确认识自己在班子中的核心位置,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培育高尚情操,修身正己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着力增强对民主集中制基本规矩的贯彻执行。要以学习运用好《准则》为重点,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矩上见真章,强化依法决策效能,提高集体领导水平。一是深入学习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重点学习有关党纪党规,特别是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规定,了解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原则、程序规范和实践要求,强化按章办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逐步加强工作的研究讨论,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善于解决落实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善于将制度具体为行动。二是规范党务公开程序。要注重规范决策公开细节和时机,在重大事项决策重,采取事前公开方法,广泛听取官兵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在日常决策议事时,要采取过程公开的办法,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党员代表列席党委、支部会议,听取意见建议,落实监督措施;强化党员评议支部工作和党务公开监督,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务公开内容真实、效果落实。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把民主集中制教育贯彻落实情况列为各级党委(支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工作条例中有关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具体责任,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决策失误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防止“表决心怕胸脯承诺、作决策拍脑袋敲定、出问题拍屁股走人”现象发生。
(三)着力健全对民主集中制保障机制的监督制约。要在构建组织监督、制度监督、党员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上下功夫,把好党委决策关口,推进部队良性发展。一是用好组织监督。要强化党委(支委)监督,各级党委成员按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加强对各基层党委和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指导监督,对容易出现漏洞或政策上难以把握的问题,采取全程介入、提高决策权限等方式,加强权力约束和纠偏指导。要建立健全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反馈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擅自改变党委决策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发生。二是用好制度监督。要坚持各级党委派员参加并点评指导下级党委(支委)民主生活会,引导所属党员开展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广大党员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要对各部门、各单位权力运行、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三是用好党员监督。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监督权和评判权交给党员官兵,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为党员官兵行使监督权利创造条件,及时对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真正解决党员官兵反映的问题,改正指出的缺点,切实保证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取得实效。
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不同场合多次指出,各级党委要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一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采取新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改善党的领导,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领导班子和干部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探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其主要表现为一些班子的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不强,缺乏民主作风;党组集体决定了的事情,有些人我行我素,得不到认真执行,甚至在执行中搞变通,严重影响了党组的权威。
二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不完善。其主要表现为制定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本身不规范、不系统;制度缺乏应有的权威性。
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规范。其主要表现为在决策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认真的准备;有些班子虽然也按上级组织的要求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相关制度,但在执行中缺乏自觉性和坚定性,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基层检察院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不平衡。其主要表现为:上级院党组要好于下级院党组;机关党组要好于基层院党组;在相当一部分基层院党组中,由于党组书记对党务工作不太熟悉,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在思想上和认识上存在偏差,有的基层院党组从来没有组织班子成员对民治集中制进行过集中学习,对民治集中制的重要性知之不多、知之不全,导致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缺乏相应的检务公开制度或公开程度不高等问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此,为全面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结合检察机关当前的实际,现就检察机关各级党组如何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立足检察根本,强化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首先就要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论,掌握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规律,从思想上提高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的主动性、自觉性。为此,当前应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把党组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继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刻理解关于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要求。三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要进行以“四个服从”为核心内容的组织纪律教育,切实规范班子和成员的行为,要努力解决好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的问题。四是进行党性教育。要教育党员增强党性锻炼,不断强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第二、夯实基层基础,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是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基础。一是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的制度。主要是党组书记向党组会,党组会向党代会负责报告工作的制度;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负责并执行工作的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二是党组织内部坚持集体领导的制度。主要有议事规则,交心通气、民主生活,考核评议等制度。三是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的制度。主要有目标管理责任制,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紧急情况临机处置和报告制度。四是要搞好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使以民主集中制为框架的党的组织制度自成一体,形成完整严密的党的制度体系;要使党的制度建设与行政法规、国家法律衔接,推进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五是进一步探索与贯彻民主集中制相关的理论和制度建设。如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等,要在大力推进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要根据新的任务和要求,科学规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运作秩序,使之具体化,明细化和制度化,使民主集中制在贯彻执行中有可操作的制度保证。
第三、抓住问题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政治素质和带班子的能力。一把手如果掌握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善于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则会提高整个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质量。一是要不断增强民主集中制意识。“一把手”作为领导班子的核心,其基本职能就是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和智慧,使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发挥民主中体现出来。二是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要善听,善断,力求把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议论,在分析的基础上予以综合概括,使决策准确无误。三是要正确处理内外部各种关系。作为党组织一班人的“班长”,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与行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关系,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使每个班子成员找到自己的位置,使一班人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四是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把手”在带头并组织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要严于律己,身先士卒,要虚心谨慎,豁达大度;要努力营造平等、民主、和谐的共事气氛,充分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
第四、提供制度保障,加大监督力度。没有监督的制度难免废弛和虚设,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对于坚持不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十分重要的。为此,必须加强检查监督,强化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一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检查工作、参加会议、考核干部等工作的同时,要把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考评、考核其工作成绩、德才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本级党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平时领导干部之间要加强谈心活动,相互交流情况、指出不足。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主动汇报自己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原则,揭露问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党员群众监督。有序扩大基层民主,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落实到实处。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将有关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等交给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检查指导所管辖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切实担负起监督职责,着力解决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有章不循,执行制度不严、不力的问题。五是坚持和完善民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有着其独特的监督方式及与群众接触广泛、深入的特点,通过审议、协商对话、检查视察或咨询等形式,依法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六是社会舆论监督。要运用各种现代化的党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强对党务和检务活动的报道,提高其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