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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整改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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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整改【第一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xx号)精神,我司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xx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选人用人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持续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从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上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

整改目标: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新局面。

整改措施:

1.制订总体规划,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明确“时间表”。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党支部其“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3年、5年的阶段性目标,发展党员3名,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

2.拓宽选拔方式。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竞争办法,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

3.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采取民主推荐、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为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前完成制定规划,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二:高素质专业化选人用人方向不够鲜明。对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视不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短缺。

整改目标:加强人才引进和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整改措施: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引才渠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坚持开发、吸引,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

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政治训练,突出忠诚干净担当教育。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长期

(三)存在问题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研究讨论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如实记录与会成员表态情况,有的以“一致同意”代替讨论和表决。

整改目标:实现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

整改措施:

1.加强和规党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等五个不同的方面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好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档案,认真对照xxx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自查自纠。

责任领导:xx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xx年12月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选人用人整改【第二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3日至7月31日,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大机关、县委办、县政协、县政府办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下旬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xx件,交由乡镇党委整改xx件;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纪问题线索xx件,移交县纪委处理xx件,乡镇纪委处理xx件.

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巡察反馈问题为导向,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各机关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整改实施方案,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工作要求、完成时限“六个明确”,目前,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条,整改问题xx个。移交问题线索xx件,立案审查xx件,对xx人追究了党纪政纪责任,其中科级干部xx人。查处了一批,教育了一片,取得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县委第x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中,各被巡察党组织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县委巡察办将紧紧盯住整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发扬“钉钉子”精神,抓铁有痕,攻艰克难,继续抓好整改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xx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现将各机关党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法

各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积极主动对照反馈意见,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县国土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反馈的“两个责任”、“六项纪律”五大方面十二类主要问题均已全面开展整改,且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本着“不贰过”原则,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谋划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股室(单位)牵头、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协调管控平台,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狠抓整改落实。县国土局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指导,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一是突出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确保半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一年内基本整改到位。二是坚持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2月27日,局党组书记方来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逐条逐项听取汇报整改措施及计划安排,并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作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3月8日,局党组书记再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逐项听取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确保逐项落实到位,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再次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强化考核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国土分局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问题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未尽职到位。

表现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很少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巡察以来,先后3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下发《某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某国土资党〔2017〕5号),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四化”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清单,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廉政风险常态化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化、教育系统化、防控常态化、监督立体化。

表现2:“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不足,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少讲少做”。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对“一岗双责”、“四风”等应知应会内容不知不懂”。整改情况:一是抓谈话。要求局主要负责人与各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一岗双责”谈话;二是抓落实。各分管领导要牵头抓好联系分局、分管股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落实,每季度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抓机制。建立局纪检组与分管局领导定期沟通协商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敢抓敢管,抓常抓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无死角。

表现3:“对二级机构缺乏监管,致使二级机构工作'任性霸道、不讲规矩’”。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勘测所负责人;二是督促二级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三是加强二级机构日常监督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教育。

问题2:纪检组履职监督乏力,表现宽松软。

表现1:“现任局纪检组长由党组副书记担任,既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又负责局财务审批”。整改情况:2017年1月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党组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局党组下发《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某国土党组〔2017〕1号),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定位,落实主业主责,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查办案件上,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

表现2:“对应负监督责任的工作未开展监督检查,对一些问题'视而不见’,监督太松太软纪律审查工作滞后,不能主动发现问题,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能抓早抓小,一些不正之风未能及时制止挺纪在前,存在老好人思想”。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对县国土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在系统内以党组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先后对县土地勘测征地事务所所长某某违规发放津沾补贴问题、某某分局局长某某某赌博、工作人员某某某在上班期间玩网络游戏、淘宝购物进行通报;三是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表现3:“因违法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问题而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情况:一是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了《某某县城车田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某某县界牌岭至某某县某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某某—某某山段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某某山旅游中心停车场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等,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征地实施监管,建立完善多元保障机制;二是加大对土地征收工作指导力度,督促乡镇切实落实土地征收各项制度,及时合理调整土地收益分配。

表现4:“涉地信访高位运行”、“网络舆情不断”。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重点信访问题线索和信访积案集中排查攻坚工作,深挖细究,查清查实,并进行分类核实、综合施策、依法化解;二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做好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工作,局领导每年带案下访不少于一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三是完善信访办理等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杜绝重复访;四是对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会商当地政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合化解。

表现5:“土地资源管理案件频发”。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廉政防控常态化的要求,部署开展了廉政风险常态化排查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落实落细,并在办公场所上墙公布;二是结合“素质提升年”活动,部署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培训,局主要负责人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报告,观看警示纪录片,“七一”前拟邀请县纪委对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县委党校对问责条例进行授课;三是组织县国土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国土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现场庭审旁听活动3次;四是在春节、端午等传统节日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督促提醒过节不忘纪;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市局党组通报的典型案例9次,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六是1月4日对轮岗的12名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二)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问题3: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的不紧不实。

表现1:“执行国土资源政策有搞变通、打折扣现象。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十分明显;局党组开展政治理论法纪学习、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少,存在党建弱化现象”。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塑造党员干部新思想、新思维,适应新常态。三是启动“素质提升年”和“优质服务年”活动,把活动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着力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履职担当、善作善为的能力;四是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五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印发了《县国土局党总支关于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方案》,以双争活动为抓手促进党建;六是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测试,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七是结合中层干部调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50余次,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全县国土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问题4:落实中央政策有偏差。

表现1:“为了顾及地方发展,在执行中央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时存有偏差。如某某某三个项目7宗用地亩土地处于闲置中,全县闲置土地比例较高。2013年以来,我县共招标拍卖挂牌供应土地126宗,欠缴未缴土地出让金万元,比例高达%”。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政策,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是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执法过程中发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坚决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充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四是对某某某等三个项目7宗用地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拟定《某某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某县迎接2017年土地督察工作方案》、《2017年某某县迎接土地督察工作部门职责》和《2017年某某县迎接土地督察工作任务分解表》,报请县政府实施,确保闲置土地处置按时完成。

问题5:对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征地拆迁等重点工作监管不力。

表现1:“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大量存在,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现象都存在。未批建房、无证建房现象普遍存在”。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农村未批建房、无证建房等违法违规用地,我局拟定了《某某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修改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县土地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拟在听取全县各部门、乡镇的意见基础上完善下发;二是针对某某镇某某村违法建设势头,成立某某镇某某村违法建设调查取证工作领导小组,对12宗违法占地建设行为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4月23日,根据县政府办《2016年度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土地卫片监测发现的14宗违法用地立案查处,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表现2:“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应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较为滞后”。整改情况:从2017年2月开始,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已经发证登记的18731宗卷宗进行整理、归档、移交,确保登记资料完整性、安全性;

表现3:“重点乡镇近两年办证件数低”。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工作流程,在规定时限完成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报县政府审批;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及时反馈不能受理的原因;二是以“优质服务年”为抓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问题6: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不到位。

表现1:“领导班子团结性不足,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遇事缺乏及时沟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够,局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中共某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处理问题、作出决策时,充分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聪明才智,互通有无,密切配合,主动补台,达到最佳效果;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充分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班子成员自身存在问题;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在处理问题、作出决策时,充分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聪明才智,互通有无,密切配合,主动补台,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

表现2:“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缺乏谈心交流,对干部教育的少、关心的少,听取他们意见不够,发挥他们作用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印发《某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二是结合中层干部调整、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局党组班子与干部职工沟通交流50余次,并建立谈心谈话台账。

表现3:“个别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瞒报漏报事项”。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让领导干部感到戒尺在侧、悬剑在顶,使他们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从而遵纪守法,廉洁办公;二是召开2016年度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全面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坚持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的一项重要依据,严肃处理瞒报、漏报、错报等行为。

问题7: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比较突出。

表现1:“局机关干部结构老化。不想干、不敢干、不会干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班子成员开拓进取、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足”。整改措施:一是有计划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统筹配备,2017年1月调整中层干部12人次,及时将股室、分局负责人配备到位;二是加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出台加强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三是积极向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汇报,努力争取解决局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发展问题;四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查摆剖析,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增强干事创业激情。

表现2:“局机关混岗混编严重”。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以及组织人事部门汇报沟通,努力争取增加人员编制;二是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界定职能,理顺机构设置,合理配备人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抽调人员和基层单位聘用人员管理。

表现3:“人事任免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组织工作纪律,坚持“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程序和方法,增强干部工作群众知晓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内容,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问题8: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行为,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

表现1:“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违规收受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与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纪检组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抓早抓小,聚集监督执纪问责。

表现2:“一些政府性投资项目把关不严,专项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挪用专项资金垫付县土地开发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等”。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已向县政府行文《关于请求将县土地开发总公司人员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请示》,彻底解决开发公司职工工资、福利资金来源。

问题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有违规现象

表现1:“违规发放补贴。支出审核不严,会计审核形同虚设。下乡补贴非据实报销,地灾值班补贴不符合黄指办(2008)4号文件'各级防汛办享受此补贴’的规定”。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下乡报告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据实报销;二是制定《县国土局值班费发放细则》,严格考勤考核,加强值班安排管理,并将值班安排和值班费发放情况按月公示,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普发值班费现象;三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值班费发放的通知》(财预〔2016〕188号)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值班费发放管理。

表现2:“大额购置土特产”。整改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某某县国土局接待工作暂行规定》,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杜绝超标准接待、赠送土特产问题再次发生。

表现3:“存在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整改意见: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二是禁止组织无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考察学习活动,坚持实行层层审批制度,逐级审批,严格把关,把不必要的,不符合条件的,模糊不清的都拒之门外,严控次数和人数;三是纪检部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公款旅游、变相旅游等违规行为纳入正风肃纪和队伍建设重要内容。

问题10、二级机构存在违反财经制度纪律,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表现1:“县土地勘测征地事务所违规发放津补贴,费用支出异常”。整改情况:一是清缴县土地勘测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县纪检账户元,退回县土地勘测所账户元,不足部分从2017年1月开始每人按月扣除工资300元,直至退清。二是加强财经纪律管理。从2017年1月开始,县土地勘测所支出由局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销。

表现2:“县土地开发公司2012—2014年以过节费、地质灾害值班补贴、目标考核奖等方式支出各类津补贴、手机费、考察费”。整改情况:目前,县土地开发公司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均已追缴到位。

(五)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问题11: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整改没有到位。

表现1:“机关办事效率低下、责任心不强、为民服务作风不实”。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某某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行领导负责制,围绕效能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二是制定下发了《某某县国土资源局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严格工作督察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对2名违反上下班纪律同志进行教育谈话;三是局纪检组加大监督执纪力度,每月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局机关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开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对照作风和效能问责实施办法,严格执纪问责。

问题12:服务群众意识淡漠。

表现1:“一些干部职工对正确的政绩观认识有偏差,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对群众所思所盼所求应对不够,所忧所怨化解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征地工作责任落实,督促乡镇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对各地土地征收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因征地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加大对地方履行征地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上报审批征地项目,认真履行公告、告知、听证、公开等程序,要求乡镇畅通被征地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依法依规征地;三是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安置途径,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

表现2:“在解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上存在问题。如某液化气站项目批供不一及某某大道搬迁安置户某某的安置地不能办土地证”。整改情况:目前我局已结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工作,对某某液化气站、某某某用地进行了规划调整,待规划批准后,对2处用地组件报批,完善用地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期盼相比,仍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咬定青山不放松,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加强定期调度和跟踪督办,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强化建章立制工作。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制定管用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使制约全县国土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同时,强化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政策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强化纪律约束,以“不贰过”的决心推动作为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选人用人整改【第三篇】

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选人用人整改【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

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

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xx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选人用人整改【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58个,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个,在岗在编人员23人(含县直单位借用5人),缺编4人;事业编制31个,在岗在编人员14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人),缺编17人。在岗不在编人员12人,其中省聘1人,县聘8人,乡聘3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49人,2014年以来,我乡共有3人调入县直单位,5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

二、选人用人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

加强对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

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三)严肃纪律,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

三、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9人,谈话对象共30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

(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

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

(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

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开展违规治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人员、证件及“裸官”情况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49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整改【第六篇】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选人用人整改【第七篇】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13年1月到2017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18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二、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18—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18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四、努力方向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五、专项开展巡视反馈发现的问题

2018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人用人整改【第八篇】

2016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标准,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多形式、全方位的推进镇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不断提高镇党委、政府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全镇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现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换届以来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xxx镇机关现有行政编制数37个(公务员编制35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3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3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23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15名)。镇属单位有财政所、计生办、民政所等19个。

我镇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1、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我单位在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听取了各方意见、进行了充分酝酿。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要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对。

2、严格执行职数情况。自2011年11月县委县政府“三定”方案方案出台以来,我镇严格按县编办核定干部职数设置中层职务,未出现超配或违规设置中层职务等问题。

3、严格按照身份、编制任用干部。 我镇工勤编制数两名,实有在岗人员一名,现为公车司机;有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编制数两名,实有在岗人员一名,现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故存在不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人员拟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等混编混岗情形。

4、严格履行中层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我镇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镇干部选拔任用上无违反程序选拔情况。

5、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镇严格执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了有关情况。

6、“吃空饷”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自查及市县督查,我镇不存在“吃空饷”问题。

7、临聘人员管理情况。我镇现有临聘人员两名,其中食堂大师傅一名,清洁员一名,均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上岗,月工资2000元/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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