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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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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报告1

x年10月换届以来我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调整干部30名:含平调交流19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5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1名,女干部8名,平均年龄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8名;提拔任用科级干部11名,其中正科级干部4名(其中副高2名),副科级7名(其中副高2名),女干部6名,平均年龄37岁,大专及以上学历10人。

经自查我局干部选拔不存在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贴合条例规定,选拔任用过程中无任何异议出现,没有出现程序不规范、突击提拔、超职数配备、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无违规违纪选拔任用干部情景;不存在违规开展人事调动、违规聘用人员和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完整,资料客观真实,无错装、漏装情景,档案整理贴合要求,“三龄两历”真实,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等现象,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出台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不存在更改干部出生年月的情景;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无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情景。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x纪委、x监察局派驻纪检组长1名;x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科级非领导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我局机关此刻编在岗行政人员3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4人、纪检组长1人、扫黄打非办副主任1人,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3人,正科级领导11人、副科级领导5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2人;机关工勤6人。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x事业的不断前进增添措施,进取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全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料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三是严格执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月报告制度。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人用人公信度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十不准”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组动议、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命等程序,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以这次自查为契机,我局将加大对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继续加强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新修订《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资料认真组织学习,真正做到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的总体要求,抓重点、抓关键,努力构成人尽其才、风清气正的用人机制,自觉理解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

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报告2

县整改办:

按照中共石棉县委《关于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我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委发〔2016〕76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自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班子成员、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5名工作人员,全力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从7月21日---8月21日,历时一月,全面完成了整改各项工作。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改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分类整理,聚焦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2个方面的专项自查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针对关于“个别乡镇干部抱着‘法不责众’的思想集体违纪,私分专项资金、骗取国家扶贫款”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围绕我县涉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我局认真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内外同步的方法,在乡镇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由局分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班子成员秦河、黄蜂牵头,对20**年以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三大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等进行了全面清理,重点就工程管理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监督机制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排查。此次自查,以各级下达我局项目资金为主线,共排查涉林项目11项,其中:保护区5项、林业产业3项、造林绿化3项,共涉及项目资金2731万余元。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越级审批、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工程建设谋取非法利益等方面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不规范,建设资料不齐全;二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期完成;三是项目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2.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题进行研究,及时落实了整改: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分别由班子成员分管,并建立了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石棉县林业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流程图》和《石棉县林业系统物资采购流程图》。三是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培训,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完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情况,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专项监督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

(二)针对“个别村组干部违规处理集体资金,直接承包本村工程项目,在惠民资金分配上优亲厚友”的问题整改

1.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我局认真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林业工作实际,重点对涉林资金和林政执法进行了专项排查。一是制发《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石棉县林业局关于开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涉林项目资金专项整改落实工作的函》(石林函〔2016〕35号)给本局各股站室和各乡镇,从20**年8月4日起对20**年以来各乡镇和本局承担和组织实施的林业建设项目、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自查,重点排查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森林植被恢复项目资金和林业奖扶资金等专项资金有无截留、贪污、挪用的情况;有无利用项目和资金的管理权,涉嫌谋取私利的情况;有无虚报、冒领和私分农民补贴和补偿款的情况。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侵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16个乡镇有关财务、档案资料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在林业建设资金的使用中存在缺少银行回执单、无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部分资金分配方案及“一事一议”会议记录等情况。二是对涉林企业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对林业行政执法、林政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收到针对林业执法人员、林政管理人员违纪违规方面的举报和线索。

2.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和我局对16个乡镇涉林惠民资金管理使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逐一向各乡镇反馈了情况,并要求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二是结合林业行政执法中已经出现并受到纪律处分的问题,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石棉县林业局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了《石棉县集体经济组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查整改情况,梳理完善涉林惠民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并加强对乡镇财会人员及村组干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惠民政策资金落到实处,管理使用更加规范。

三、对照要求,逐条整改落实

对照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本着有则改之,无者加勉的原则,建立整改台帐,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均已按要求完成。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开展自查,我局不存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出租等领域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做到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

2.针对“抽查部分工程项目发现,在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围标串标、借牌中标、层层转包自”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围绕20**年以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和灾后重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通过自查,未发现有违规问题存在。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监管管理制度,针对各项目实施环节不同的实际,继续实行“一项一法”制度,并制定了专项监管办法,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开展“回头看”。

3.针对“一些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部门权力作为非法牟利平台,有的把分管领域的工程建设交给自己的亲戚承揽,有的上下勾结,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有的利用执法权索贿”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我局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要求,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填写并如实上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没有瞒报的情况发生。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省纪委、县纪委、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采取中心组学习、支部生活、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掌握内容要求,增强据腐防变、廉洁从政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5.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理解不透,工作想当然、凭经验”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制定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林业总支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等,加快林业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努力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在林业总支各支部中广泛开展“理论重点学,业务精深学,实践一线学”活动,丰富大家的学习内容,提升学习实效,推进林业工作。

6.针对“个别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灰色段子、政治笑话、负面言论不抵制、不反驳,甚至津津乐道,在朋友圈中随意转发”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通过支部会议、职工大会、股站室旬会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舆情监控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强对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习惯。着力创造干净清爽的网络舆论环境。

7.针对“有的领导干部进取心不强,缺乏责任担当,遇事推诿扯皮,上交矛盾”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石棉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中层干部会多次,让全体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敢于担当的昂扬锐气,在难题面前敢抓,在矛盾面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闯,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委研究重大敏感问题时,存在跑风漏气现象”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切实抓好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重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解决班子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敏锐性。二是召开专题教育活动2次,加强对《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学习,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向下传导压力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开会强调、传达文件等层面” 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密切注意“四风”的改头换面和新动向,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面安排部署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二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林业项目建设和林业资金使用,扩大群众监督渠道,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资金的行为,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惩治重点,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建章立制和执行落实有机统一,狠抓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区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3次,警示教育1次。三是修订、制发我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表》,层层签订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160余份。

10.针对“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对一些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力,预防腐败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查处一些贪腐案件时,没有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没有起到处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在一些案件的查处上存在偏轻偏软” 的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今年发生的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案件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二是研究制定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三是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党组、纪检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等职责进行了明确。

11.针对“党的建设呈横向参差不齐、纵向层层递减趋势。一些单位党组织书记没有及时配备,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整改。

选人用人专项巡察整改报告3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推动巡察监督有效开展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在巡察形式上迈出新步伐。根据**、区委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部署召开4次巡察干部见面会、4次巡察动员会、10次巡察进驻动员会、8次巡察情况反馈会,稳步推进4轮常规巡察,根据**部署开展了交叉巡察和村级巡察,率先完成了对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任务,协助对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计划完成对16个党组织巡察,实际开展了21个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年任务的140%。

2.坚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在巡察成果上收获新成效。“四举措”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5次巡察干部巡察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专题辅导,邀请5名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言传身教,印发巡察培训教材100余册,组织全部4轮126名巡察干部学习、领会。二是强化检查督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各巡察组落实深化政治巡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巡察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巡察瓶颈、困难。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共59次,实现信息互通,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推动力。全年电视台报道11次,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围。四是注重总结提升。对开展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将实践中好的做法固化为经验。全年形成交叉巡察、村级巡察、落实中央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2份,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印发《巡察动态》16期,其中《压实巡察工作责任 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村级巡察总结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并在全省*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区委**书记在阅后亲自做出批示,肯定我办经验总结,要求深化完善,加以发扬。

20**年,在发现问题线索上取得较大突破,4轮巡察,对*个省定贫困村,*个镇(街道)党委,*个区直单位共*个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在已完成的第二、三、四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427个,线索71条。相比20**年第一轮巡察,平均每轮在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上分别提升51%和48%。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在推动整改上实现新提升。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相关文件制度2份,向前三轮17个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规范整改标准要求的通知。二是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部4轮巡察反馈会议,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两个月内报送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一年内报后续整改情况。四是加强督办力度,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督导对被巡察对象巡察整改情况。五是落实书记专题会书记点人点事相关部署,在第四轮书记专题会,书记点出具体问题5个,点出具体人5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力度。截止目前,已推动完成整改288项,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9个。

4.坚持成果运用根本,强化线索督办,在问题线索办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在“两个严谨”上下功夫,提高巡察线索移交质量。加强对巡察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巡察报告引用“已有处理结论的问题”的比例,做到“内容真实严谨”;严格要求区委巡察组提交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专题报告等四类材料,确保相关材料辅证、支撑完整,做到“材料证据严谨”。二是定期对账,加强督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定期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账,全程跟踪督办问题线索件办理进度。截止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87条,推动立案10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有效推动问题线索办理落实落地。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根本,提升巡察监督工作水平

1.修订五年规划,着力把握根本指针,在总体布局上构建新骨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部署落实“三个全覆盖”:一是2019年全面完成对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二是完成对所有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三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明确了区委本届任期内**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2.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区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异地交叉巡察;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巡察党组织报送巡察整改材料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4轮《巡察工作方案》,指导各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全区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指导我区行政村、建制社区党组织巡察。全年建立健全制度、方案等文件10项。

3.强化统筹推进,着力对标中央精神,在政治定位上达到新高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修订、细化、补充巡察工作制度规定。第三、四、五轮巡察,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等新增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第五轮巡察,增设宣传部专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明确独立的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报告要求。及时将视察**工作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写入区委巡察规划,作为巡察重点,上升为制度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三)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手段,夯实巡察监督基础保障

1.选优配齐队伍,着力补齐人力短板,区委巡察机构汇聚新动能。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重新核定“一办四组”十五个专职编制,并下大力气选优配齐巡察专职干部,挑选政治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巡察组正副组长。选调文字综合、法律、审计等紧缺型人才到巡察机构,培养骨干力量,建立了涵盖全区各个部门,多达48名后备巡察干部的人才库,构建起“3+3”的“动静结合”的巡察人才机制(“3”即每个巡察组固定配备3名专职人员,“3”即根据被巡单位实际,动态抽调配备3名专业人员)。目前,全区已配齐8名巡察正副组长、6名巡察专员,48名巡察备用人才的巡察队伍,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2.加大干部轮岗,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巡察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加大专业培训、日常培训、“以干代训”力度,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组织实施前四轮巡察前巡察干部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保证所有抽调人员受到巡察专业培训和实战经验;分5批抽调各部门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组进行锻炼,干部党性、思想觉悟大幅提高。今年以来交流锻炼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普通干部48名,数名抽调巡察干部被区委委以重任,巡察熔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强化监督管理,着力锻造巡察“铁军”,纪律作风建设跃上新台阶。重视关心巡察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大巡察干部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落实“九条禁令”和借用干部“八不准”,改进借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我区“巡察后评估”制度,对抽调干部进行客观评估,为区委、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对巡察干部发生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值得肯定的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巡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巡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巡察任务量大面广,目前巡察机构现状无法满足深化政治巡察、村居巡察全覆盖的需要;新任巡察干部多,能力水平和巡察工作发展还不相适应,巡察技能仍需进一步提高;村级巡察尚处于起步阶段,巡察方式、手段多样性不足,村级巡察全覆盖任重而道远;巡察整改推进缓慢,利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年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省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组织实施,抓紧抓实巡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的巡察总体要求是:巡察工作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格落实**交叉巡察工作部署, 20**年计划完成对全区*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着手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

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重点人,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紧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紧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巡察“组合拳”

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巡察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积极开展异地交叉巡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等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等。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改进谈话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加强信息分析等手段,拓宽巡察了解渠道,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节奏更加紧凑、成效更加明显。

(三)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贯彻执行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严格落实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制度,传导整改压力;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要于2个月内报巡察办。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区组织部门要及时处置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于3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反馈。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巡察机构要认真做好巡察情况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加强对巡察成果运用情况的督查,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汇报并提出问责建议;研究开展对2017年、2019年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全覆盖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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