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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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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1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

1、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县电视台等资本新闻媒体开展专栏,大力宣传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引导更多有志之士返乡创业。坚持县工业富县领导组定期会商研判制度、月度工业分析调度制度、企业诉求收集交办制度。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民营企业大走访,走访企业590余家,对接要素项目27个,人才要素项目6个,土地要素项目17个,科技要素项目正式签约2个。

2、营造尊重企业家良好氛围。充分肯定企业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劳动模范等各种评选表彰人选,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3、实施企业家培训计划。安排工业培训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各类人才、经济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分类培训。上半年我县共举办2次大型企业家培训活动,帮助企业家及时了解新兴产业格局演变中的战略机遇,通过学习提升了企业家综合管理能力,开拓了企业发展新思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使企业迈入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优化审批服务。大力推动“照后减证”,逐步实现“照后能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办事“一网、一门、一次”。深化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解决民营企业“注销难”问题。

2、压缩重点事项审批时限。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减少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限制。

3、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项目收入无法覆盖成本和收益,但社会效益较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同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参与盘活闲置工业资产和项目。

4、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去产能、去杠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不搞“一刀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发展受阻。虽然各级政府通过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但目前办证难、注销难等一些困扰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并未从根本上改变,由于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仍存在问题,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二是融资普遍困难。民营企业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担保难、抵押难是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三是产业升级较难。大多数民营企业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由于市场和经营不善,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面临倒闭状态,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加大服务企业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目标;扎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实现实体企业包联全覆盖,定期召开一次“四送一服”领导组会议、工业富县领导组会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台帐,实行“派单销号”。

二是切实解决融资难题。要加大企业纾困力度,对符合申贷条件的工业和民营企业实行担保;要加大企业信用等级建设,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对于有市场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支持;要将各级金融机构对工业和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是不断加大企业奖励力度。按照“抓大扶小育特色”的思路,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式,增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激发创业创新热情;开展全县“成长性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和新增规模企业、限上商贸企业,以及本地网上年度销售额较大企业给予奖励。

市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XX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XX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XX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XX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市公安局2023年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3

今年以来来,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打造廉洁高效的交易平台为目标,着眼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通过完善制度、简化流程、加强学习、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招标采购交易xx项,交易总全额xx亿元,节约xx万元;土地挂牌xx项,交易额xx万元。

一、完善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完善相关软硬件设备及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了物理、技术和流程“三重隔离墙”,即:交易场地“物理隔离”,防止违规操作“技术隔离”,交易环节“流程隔离”,得到各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一致好评,为交易现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简化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制作电子招标操作指南,保证金退还流程等,方便交易双方更明白的了解进场交易相关事项,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对所有项目实行限时办结、边办手续边招标,确保项目早进场,早受理,早安排,早服务。

3、实行“容缺承诺受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按照市委、政府工作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容缺承诺受理”服务规则》,开展容缺承诺受理服务,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在合法合规情况下优先为重点项目优先安排项目开评标,主动提供政策及业务咨询。

三、加强学习,完善操作规程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1号)按第(九)规定:“(九)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系统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自20xx年6月27日起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

按照《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xx〕4号)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规定:“(六)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自20xx年8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减负

1、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2、为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事业负担,中心花费大量时间,想法设法联系投标企事业,清退往年沉淀保证金。

3、严格落实和正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要求代理机构在文件制作中对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

下一步,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的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把“放管服”改革推向深入,提高办事企业和群众的舒适感和幸福感,为我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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