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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猫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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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浪猫【第一篇】

为避免流浪乞讨者露宿街头、冻伤、冻死等事件的发生,西宁市城北区对此进行全面部署,20xx全年共救助26人,送救助站14人,劝离12人,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物资储备库,投资万元,采购储备棉衣、棉裤、鞋子等生活必须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西宁市城北区多措施、多途径强化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针对大街上、河洞、桥洞等相对较为阴凉的地方,派专职人员不定时地开展巡逻,如有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立即进行有效的救助管理。加强与救助工作人员的联系,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向上级救助站等机构进行汇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管理。

此外,加强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电视等媒体不断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呼吁关爱流浪乞讨人员,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联系其亲属,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救助流浪猫【第二篇】

5、地球上没有动物,那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世界。

6、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7、保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8、不要让一切都成为记忆。

9、我怎样能因为蝎子有蜇人的天性就放下我爱的天性呢。

10、无数事实证明,人类与动物共存亡。

11、到达改善动物生存环境的梦想目标。

12、没有动物,生命没有了动力。

13、关爱野生动物,保护完美家园!

14、保护动物,与自然和谐。

15、拒食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16、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动物。

17、动物和咱是一家,保护动物靠大家。

18、不笼养野鸟,彼在牢笼,尔图愉悦,何乐之有。

19、请勿轻率地将动物拿回家,若养不活既摧残生命又伤害童心。

20、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21、不把野生动物圈为宠物饲养。

22、·保护野生动物,不打鸟,不捉蛇,不捉青蛙。

23、做保护志愿者,进取举报违法者。

24、鸟儿的歌声是大自然最动听的声音,让这声音永远回荡在我们耳边。

25、张网捉鸟,下套捕兽,是滥杀无辜,是造子孙孽。

26、同在地球上,共享大自然!

27、是鸟先消失还是蛋先消失,你知道,我知道,仅有鸟不知道。

28、开车莫压过路动物,可能有一窝待哺的小兽等她回家。

29、善待动物,和谐生存!

30、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

救助流浪猫【第三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1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救助流浪猫优推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昨天爸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了《忠诚的流浪狗》,它是由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杨红缨写的。这本书里面有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几个主要人物,马小跳淘气、唐飞自私自利、张达粗狂、毛超小肚鸡肠,这几个人个性鲜明,其中马小跳这个人物最为人熟知。书中写了他们几个人在骑平衡车时看到一辆摩托车撞伤了一只叫金子的狗后又逃跑了,可金子的主人却断定马小跳他们几个是肇事者,然后他们背着肇事者的罪名,担任起救狗狗的责任来,最后终于真相大白的故事。我觉得马小跳和他的朋友们心地都很善良,他们为金子付出了很多,而金子也是条很通人性的狗,互相为之感动着。不管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动物之间,我们都是可以建立互相信任和深厚的友情。我家也有只金色毛的狗,它叫乖乖,它也很懂事、很可爱,我喜欢乖乖,喜欢金子,喜欢马小跳。

俺是一只曾经向往能过上帝王狗生活的小狗。可惜在俺一岁时由于家境窘迫,俺娘被迫卖身,俺和俺爹相依为命。更不幸的是俺爹也在半年后,由于第一百五十次违反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失败而被无情地撞飞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我一度陷入低谷,从此我孤苦伶仃,并抛弃了儿时宏伟的“狗生”目标。为了赶上城市狗的步伐,俺光荣踢开了“俺”这种自称法,改称为“我”,且自豪地对我哥们说:“我到城市发达去了!”

到达城市以来,我的生活开始变得极有规律:每天六点半起床并准时到达小巷内一堆破瓦中间的一个集团娱乐。大伙儿称它为wz(瓦中)集团。集团老大是个资深的老狗,它主要是教给我们一些生活要领。这些对我这种从小在乡下自主长大的狗来说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也许对我们这的大部分——宠物狗也是没有什么用的。但我会重视其中的两项——“交通规则讲座”与“外语”。每当上起交通课,我总会由衷地叹惋:“我爹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呀!”“外语”我选修的是“猫语”,这使我受益匪浅。从前,老鼠们总是仗着“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幌子来压我,抢我吃的。自从学了“猫语”,一听见老鼠动静,我立刻“喵-喵”地叫,于是他们便一溜烟跑了。同样,宠物狗们也会有特别关注的课程,例如“狗的美体美容”,“如何讨取人类的欢心”。这使我十分困惑。

下“团”以后,我会看见宠物狗们一个个都被自己的主人抱走了。刚开始我有些尴尬,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下午两点,我会准时出现在市郊的一个破垃圾桶前——它是我的餐厅。哪怕我只是迟到一分钟,收垃圾的人类都会把它翻得乱七八糟——取走值钱的玩意儿,践踏食物。除了老鼠,偶尔也会有落魄的人类来与我抢食。每当如此,我总会把食物让给他们。因为我觉得在人类中能活到这步田地的,一定不会是个多坏的人。况且我爹说了,要学会“为人着想”。

填饱肚子以后,一般天已经落下了帷幕。我必须回家——一个不通风的墙角。也许它很温暖。

然后,渐渐地,我进入梦乡。

我常常会梦见我置身于无边无垠的汪洋之中,没有任何束缚,自由自在地漂着……我激动得睁大了双眼——眼前大雨滂沱,水涨高了,漫过了我的身体——传说中的狗刨式被我练成了!

在我家小区门口,时常能看到一只流浪狗在小区附近徘徊,小区的保安有时会给它一些残渣剩饭,小区的居民也会给它些食物,把它喂得胖乎乎的。所以我每次路过,都要仔细观看下。

这只狗那一身毛茸茸的黄色的皮毛,被弄得脏兮兮的。三角形的脑袋上,两只眼睛却炯炯有神,像两颗圆溜溜的弹珠。它的鼻子也是三角形的,乌黑乌黑的,湿乎乎的`。四肢胖乎乎的腿粗壮有力,支撑着圆滚滚的身子。身后,翘着一条长长的尾巴。它很精明,会用尾巴表达情意——它看到你走过来,会跟上去围着你转悠,用鼻子闻你,请求你给它一些食物。你如果给了它食物,它就摇摇尾巴,蹲在一边吃;你如果不给它食物,它就耷拉着尾巴离开,又去找下一个行人了。有时它很凶猛。

我经常看见它追着另一只看门狗跑来跑去,那条看门狗被它追得筋疲力尽,可它却撒欢儿地“汪汪”直叫,恨不得让别人夸它。我很胆小,所以我讨厌这只狗。最近,我发现它在小区门口的银行里安静地躺着。我很奇怪,凑近一看,原来它生了五只可爱的狗宝宝。

一些好心人给它们布置了舒适温暖的窝,它和狗宝宝蜷缩在一起,狗宝宝们依偎在它身边。它给狗宝宝们喂奶,还伸出舌头去舔狗宝宝。当有人走近狗宝宝时,它立刻“汪汪”地紧叫,把陌生人赶走。它总是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它的孩子,再也不在外面乱跑了。它虽然时一只流浪狗,但它也是一位慈爱、勇敢、辛苦的狗妈妈。我祝愿小狗们健康长大。

今天的第三节课,我们去了泰山小动物保护基地。

在路上,我和同学们非常高兴,个个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经过了蜿蜒曲折的山路,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泰山小动物保护基地。进了基地,我一眼看见了好多可爱的小狗、大狗,但当我们拿出火腿肠开始喂它们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些小狗是有残疾的,腿瘸的、眼瞎的、皮肤烧伤的,等等。我去了旁边刚刚扩建的基地,看见一只用带子拴住脊椎部位的小狗,我觉得很奇怪,就问黄老师是怎么回事,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啊!原来它是一只流浪狗,一个人把它的脊椎压得粉碎,还置之不理。在保护人员发现它的时候,它满身是血,后来,在保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下,它的上身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成了一只健康的小狗。原来,那些小狗,有些是被人打瘸的、戳瞎的,看见了这些,我从口袋里掏出了25元零花钱,虽然钱不多,但也算我为小狗狗们献出的一点爱心。

最后,我想告诉那些伤害小动物的人:我们都有母亲,都有父亲,小动物也一样,我们失去了父母会很伤心,小动物失去了父母也会很伤心,而且也很害怕。流浪狗为什么咬人?不是它坏,而是它受到的惊吓太多,只能用咬人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为什么人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狗就不能呢?伤害了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伤害了狗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就不会有流浪狗和其他的小动物受到人们的迫害了。

我想告诉那些伤害狗和其他小动物的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动物也一样。

今天刚起来就去上学了!上学途中,我看到了一只流浪狗,它好像很久没吃食物了,所以一闻到早餐的香味就跟着那个拿着早餐的小朋友走去,那位小朋友看那只狗不顺眼就打了那只狗几下,狗一下子就被打得四脚朝天。放学途中,我看到小狗站在路边,它一看到我就跑掉了。

我觉得家狗好幸福,有主人的爱护,跟家狗比起来流浪狗显得可怜多了。流浪狗不但没有主人的爱护,而且反而遭到路上行人的欺负,排斥。同样的,猫跟狗的遭遇也差不多。猫也常常被主人抛弃;也会无家可归变成野猫,没东西吃。

说到流浪狗,就让我想到一零一忠狗。内容是说有两个人,收养了一百零一只流浪狗,然而,却有一个大坏蛋想要把那些狗的皮。可爱的狗狗们也开始了对那大坏蛋的反击,最后终于胜利了。

我觉得流浪狗好可怜。我好恨那些抛弃狗的狗主人。他们养狗,却没有照顾好狗狗们。真是太没良心了。希望要养狗的人能好好对待狗。

救助流浪猫【第四篇】

临近清明节,为给辖区祭扫群众营造良好的环境,天山区民政局提早部署,自3月24日起启动清明节期间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将工作人员分为两个班次,全天候不间断地对辖区道路、地下通道进行巡查,重点加强燕儿窝公墓和东山公墓周边巡查,发现一人、救助一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公安、卫生等部门以及燕儿窝、翠泉片区管委会协调,联动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的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发现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及时联系医院进行救治。

三是优化工作方法。救助过程中,注重运用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分类救助,避免出现大量人员聚集等情况,使辖区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清明节期间的良好秩序。截至目前,已出动救助工作人员65人次、实施救助6人。

救助流浪猫【第五篇】

作为一名动物爱好者,我一直关注着流浪狗的生存状态。最近,我有幸参观了一家流浪狗救助中心,并且得到了很多启示。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流浪狗救助中心的实地参观所获得的一些思考和感悟。

第二段:流浪狗的现状。

对于很多流浪狗而言,他们的生活状态非常糟糕。他们缺乏稳定的食物供应和医疗保健,经常处于有危险的环境下。据调查,全球每年有超过3亿只流浪狗,其中相当一部分处于饥饿、生病和伤害的状态。同时,很多人对流浪狗敬而远之,甚至会对他们采取暴力行为。

流浪狗救援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流浪狗救援中心为流浪狗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护理和其他重要的支援。这些机构通常由一些热心爱狗的志愿者组成,他们通过筹集资金和争取赞助来支持自己的活动。然而,流浪狗救援中心通常面临各种挑战,包括资金、物资和人员的不足,这限制了他们的能力和扩大规模的愿望。

在流浪狗救援中心我见到了许多志愿者,他们非常友好和热心。他们用自己的努力为流浪狗们创造了家的氛围,这鼓舞了我作为一个志愿者去贡献我的力量。我观察到流浪狗的生活环境非常干净和安全,每只狗都有一间舒适的卧室。志愿者们经常与狗进行游戏和散步,让流浪狗们不再孤独,充分享受爱与关爱的幸福。

第五段:结论。

整个参观时充分感受到流浪狗救援中心所做出的贡献和成绩,让我充满了感激。在我看来,流浪狗救援中心不仅仅是给了流浪狗们一个家,同时也向社会宣传了对动物保护的重视、关从同特别是它们对于社会人文环境的升级,是对我们这个世界提升和美好的关键要素。因此,我们应该为他们提供支持,继续宣传和扩大流浪狗救援的意识。

救助流浪猫【第六篇】

关于流浪狗的救助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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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一、社会实践调查基本情况。

社会实践主题:关于流浪狗的救助调查报告社会实践地址:流浪猫狗救助站、街道社区姓名:。

联系电话:。

二、社会实践调查目的及步骤。

1、社会实践调查目的。

目前社会对流浪动物的关注越来越密切,这一现象带来的潜在问题不容忽视,例如近年来屡次报道过流浪猫狗咬伤居民的事件,或破坏公物、扰乱交通。这些已经威胁到人身安全的现象,必须加强管制,不可再放任自流。通过此次研究分析调查结果,号召并呼吁社会在关爱流浪猫狗的同时,避免恶性事件频发。

2、社会实践调查步骤。

第一阶段:搜集近年关于流浪猫狗的报道,观察社会各界人士做出的回应,统计调查材料。

第二阶段:实地了解情况,探访部分救助站,当义工照顾流浪猫狗。

第三阶段:对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并作出适当取舍,结合自身的心得体会,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时间:。

三、社会实践调查背景。

社会上不断出现流浪狗的大部分原因是被饲主弃养,有些狗有乱咬乱叫挑食等恶习,主人没有耐心教导;有的随着小狗长大变得不再可爱,甚至变丑;有的因为狗得病,主人不想花钱治疗,便遗弃在医院里。有时候因为电影、电视或其他传播媒体的影响,让某个特定品种的犬只在民众间大受欢迎,让许多人都想要饲养该品种的狗,但随着在媒体及民众间热忠度的退烧,当初为了流行而饲养的犬只,很容易就被饲主遗弃。此外,若是原本饲养的宠物犬没有进行结扎等避孕措施,当犬只怀孕生下数量过多的小狗,无力或没有意愿饲养的饲主,又无法寻正常的管道送给他人,可能就会将这些小狗遗弃,造成流浪狗的问题,破坏生态的平衡。有些突然跑到公路上的流浪狗会让汽车司机为它躲避而突然转向,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引起人们受伤甚至死亡。此外,狗还是一些会感染人或其宠物的病原微生物的宿主,最为大众所熟知的就是狂犬病。据who的统计,犬类是狂犬病的主要宿主和传播者,造成每年超过万人死亡,其中95%都发生在亚洲和非洲,40%的受害者是15岁以下的儿童。来自中国的人类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调查也显示,在国内狂犬病高发区观察到的711个病例中,91%的病例是被犬只攻击。而中国有亿只狗,其中80%是流浪狗,它们是在移动的定时炸弹,随时会伤及到无辜生命,如果以上被遗弃的情况得到控制,那么本应受到主人关爱的狗就不会沦落为每天饥饿难耐、惨遭毒打的可怜虫,更重要的是人们受伤、死亡的危险将会下降,社会将更加稳定。

目前大部分地区多半采用捕捉、扑杀或收容到救助站的方式,救助站内若一段时间后无人认养就予以人道毁灭、绝育、释放。如日本开放狩猎野狗,以避免其余濒临绝种生物族群遭捕食。有人认为这种方法无法根本解决流浪犬问题。因犬只繁殖的速度很快,狗一年可生两胎,一胎8只。有些欧美国家在动物保护法、教育民众观念着手,大量结扎家犬,并降低弃养率。另外,世界上的少数国家已开始采用tnr(结扎)的方式处理流浪犬问题,因为当一群流浪动物依靠资源驻留于当地,往往因为没有结扎而繁殖增加数量,资源不足以支撑整个族群生命所需,将会产生攻击行为及族群外移,造成社会问题。透过tnr,可抑制动物于每年所繁殖出庞大的生物数量,而结扎的同时亦可进行流浪动物筛检,将具有危险性的流浪动物移出当地地区,而可存于社会无害的流浪动物则于当地释放。一个地区所能供给流浪动物生活及驻留的资源是有限的,透过这些没有问题的流浪动物,理论上将当地生活所需资源给占据和以流浪动物的地域性将其外来未知的流浪动物给驱赶出去,让地区中流浪动物个体的迁移降至最低。但是部份动保团体观念歧异不一,对于资源占据与可不可喂食的论点有所异同,部份兽医认为结扎过的流浪动物不会受到发情的影响造成攻击行为,而稳定的流浪动物个体亦有助于义工进行卫生控管。如果一个地区有效结扎70%的流浪犬,那之后这些流浪犬的族群有可能下降。

根据流浪狗和人类之间长期存在的问题,各国早期便开始制定相关法律。1966年,东京地区就举行畜犬交换活动,让大家找到更适合自己需求的宠物,减少狗被丢弃的机会。日本爱知县在2008财政预算中划拨出约350万日元用于训练驱猴犬。这一试点项目将把动物保护中心收养的一些流浪狗送往训练中心,让它们接受四五个月的训练,之后被送往山区,负责把侵扰庄稼的猴子赶回深山。千叶县柏市一家收养流浪猫狗的志愿者组织赞扬了上述举措,认为行政部门考虑到了流浪狗的“第二人生”,为它们提供了生存下去的方式。在美国,对于伤人的恶狗往往通过注射被给予死刑,而狗主人要面临坐牢和高额的罚款。养狗登记注册必须统一填写狗的“个人信息”,并且办理免疫疫苗注射。为了鼓励广大养狗人给狗注射疫苗,政府部门会为养狗人减免狗注册登记的费用。美国很多社区担当起本社区狗管理的基础工作。如果发现没有佩戴狗牌的狗,社区的居民会将其送到宠物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而如果发现流浪狗,则会及时向流浪狗管理中心上报。美国不少地方都有流浪动物的临时收容所,大街上的流浪动物被带到临时收容所后,要进行体检、注射疫苗、节育手术等处理,最后再面对外界进行认养。领养人领养动物的程序十分严格,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这是为了确保这些动物不会第二次成为流浪动物。在美国,市区的公园都是不准宠物入内的,而郊区的公园对狗收门票。一般而言,公园如果对人收费50美元,对狗就要收费30美元。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此外,美国有一个“监狱宠物伙伴计划”,这是美国华盛顿州一个让犯人改过自新的方式,参加计划的犯人需要训练流浪狗,让狗懂得帮助残疾人士料理日常生活。这计划被认为是美国最成功的囚犯重生计划,囚犯从中学得一门手艺,并学会关心和与人相处;残疾人士得到狗的照顾;流浪狗有了职业,不会被人道处死;可见这是一个三赢方案。在英国,狗主人非常注意自己的狗的“狗德”,而这主要缘于英国“高罚金政策”。甚至如果小狗的叫声太大,主人很可能会被罚款,罚金高达5000英镑(约合人民币5万元)。倘若狗的粪便没有被及时清理,执法部门将根据英国社区相关清洁环境法案对狗主人处罚不低于1000英镑的罚款。英国政府规定,无论狗的大小和品种,狗主人都有义务对狗进行服从性的训练,以保证狗不对公众造成伤害影响。因此有英国媒体开玩笑表示,训练英国小狗也要像绅士那样,不许大声喧哗。另外,英国法律规定狗如果进行繁育,需要对其数量和性别进行报告,如果对狗仔进行销售行为,则需要狗主人对狗仔进行6个月的抚养,并按照法律对其进行疫苗防疫等必要措施。狗在俄罗斯人眼中是朋友,是家庭的一员,即使是街头的流浪狗,也能经常看到附近的居民给它们喂食。因此一些流浪狗对人也非常热情,很会讨好路人而换取食物。只有在行人不多的公园或空地上,才能看到狗与主人玩耍的场景。携带狗外出时,必须将狗嘴套住,狗必须时刻由主人牵着才行。另外,狗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的。外国人养狗往往怀着“养老送终”的想法,对狗一生都是不离不弃。可见正是他们发自内心地尊重狗、关心狗的这种精神,所以国外对狗的一些管理和政府的一些政策就往往更人性化,人们和狗的相处更融洽。

然而,中国仍然没有一项法律是关于宠物或者流浪猫狗的,四、社会实践调查内容。

首先,我来到位于“康大妈流浪动物救助站”,那里环境条件艰苦,开车上山得经过狭窄而陡峭的水泥路,徒步走十分钟。我们离着不远便听得到犬吠,走进大门有一个院子,用铁门挡着。流浪犬早闻到我们的气味趴在铁门上狂叫不止,它们看见我眼中流露出绝望中带有期许的神情,我不禁心头一颤。穿着工作服后我进到院子里,流浪犬像从没见过人似的朝我扑来,旁边的工作人员急忙喊着它们的名字竭力制止,解释道:“它们不会咬人,只是憋太久了。”院子并不大,只有三四间房子,里面放着粮食和笼子。健全的狗在院子里活动,残疾的则在房间笼子里睡觉。

据工作人员介绍,那有三百余只流浪狗,大部分是好心人捡到后送来的,多半带着残疾。现在它们都得了皮肤病,因为山上缺水,引水管耗资太大且水压不足,唯一的办法是用桶从山下抬,因此只够用作洗菜、喝水,没有办法洗澡。在这艰苦的环境中,只有靠前来帮忙的志愿者的努力来维持流浪狗们的生存。我每次到那里,内心充满了悲伤,想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它们。

接下来,我考察了昆明亿心流浪动物救助中心,由民间各界爱心人士自发成立的动物慈善救助中心。当初成立该中心的目的在于收容和救助社会上被人遗弃和虐待的流浪猫、狗等小动物。自成立以来,中心在保护和宣传救助动物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深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好评。亿心流浪动物收容救助中心旨是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生存、协调发展,维护动物的生存权利,强化爱护动物、救助动物的生态意识和博爱情操,杜绝对动物的残暴虐待,倡导“保护动物、关爱生命”的社会习惯,为社会文明进步作贡献。同时希望通过实际行动让社会大众了解其生命的意义,学习怎样尊重生命、关爱动物。自2006年12月1日,动物保护中心主要依靠社会力量的扶持,以社会企业捐资建场、百姓认养的发展模式。通过这一模式的应用,能够让社会各更多有爱心的人士和企业参与进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为自然生命做贡献。同时全社会的参与能从最基层呼唤起人类对动物的关爱之心,通过实际行动让大家更加了解和认可保护动物的重要含义和现实意义。

对于杜绝流浪猫狗大量产生这一问题,可以适当效仿外国对宠物的保护法,例如,办理狗身份证,英国从1992年起规定,狗主人要在狗的颈部佩戴其“身份认证标签”,包括其名字、主人个人信息以及家庭住址。否则狗主人将被处以5000英镑的罚款。办理狗脾气牌子,分为红、黄、绿三种。红色牌说明狗具有攻击性、大家见到就要远离;黄色牌代表狗基本不伤人;绿色牌代表狗可随便接近。定期为狗体检,为防止狗儿因病遭到遗弃,日本规定家养宠物狗要接受定期检疫。每年4月,养狗家庭便会接到狂犬病预防针通知明信片。为防止宠物过度繁殖,美国许多法律鼓励对宠物进行绝育。配备教狗说明书,为了指导狗主人教小狗“讲文明”,英国印制了养狗注意事项,其中有处理“棘手小狗”的小窍门。

经过暑假对流浪猫狗救助的实践经历,我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发现了生活的美好,意识到帮助它们不是暂时的,而是长期的事,今后我要把这当做自己不可忽视的义务,长期帮助它们。这也教会我平时应节约用钱,不可以胡乱挥霍,这样便可以多救助几只小猫小狗,实现自我价值。同时,也应该对养狗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规范人们的养狗行为,建立长效的救助机制,使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福利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保护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它们不仅是我们的邻居,也是共同守护家园的朋友,爱护它们等于尊重自己。因为当你近距离接触它们时,你会发现它们很脆弱,我们不应该伤害它们。

救助流浪猫【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并应当将救助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国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站。

第六条向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并将随身携带物品在救助站登记,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救助,不得拒绝;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应当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一)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二)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三)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四)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五)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第八条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第九条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

第十条救助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第十一条救助站应当劝导受助人员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不得限制受助人员离开救助站。救助站对受助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对查明住址的,及时通知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对无家可归的,由其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十二条受助人员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第十三条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站内管理的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

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救助站不履行救助职责的,求助人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责令救助站及时提供救助,并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受助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处理。

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同时废止。

救助流浪猫【第八篇】

(三)更加强化了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约束

(四)内容规定更加人性化

除了对于提供的基本救助内容做了具体规定外,新办法还体现出了更加人性化关怀的一些方面,如“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住处,应当按性别分室住宿,女性受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就体现了对处于弱势地位女性的特别保护;“救助站应当保障受助人员在站内的人身安全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维护站内秩序”对保障受助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做了明确要求,防止各种危害和伤害的再次发生。

此外,新办法也体现了一定的开放性,“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表达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对寻求各方力量、积极有效参与社会保障新途径的尝试和探索。

二、面临的新问题和新特点

自新办法实施以来,各级救助管理工作稳步发展,成效显著。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当中,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与此同时,流浪乞讨现象亦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出现的新问题

1.出现管理盲区

流浪乞讨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有因灾害或生活困难而流浪乞讨者,他们确属社会救助的对象;有以乞讨为生财手段的好逸恶劳者,属于特殊教育的对象;有以流浪乞讨又无理上访或偷摸拐骗从事违法活动者,属于社会治安管理对象;有少数犯罪逃逸或流窜者,属于刑事惩治的对象。对于拒绝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公安机关、城-管等部门在管理中,均存在缺乏执法依据和执法手段的问题,那些特殊教育的对象、治安管理对象、刑事惩治的对象,已经成为管理盲区。

2.自愿求助者少

在实地调查访谈过程中发现,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大多数是从别的救助站转来的需要本救助站进行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仅有一小部分人是自己寻求救助的。而在这一小部分自愿寻求救助的人当中,大部分属于暂时还没有流浪乞讨的投亲不着、务工不着、无钱看病、从家里走失、被偷盗等有临时困难的人,真正有长期生活困难的人,反而选择在外长期流浪乞讨,拒绝进站接受救助,救助管理站也因此曾经一度出现无人可救的局面。

3.管理救助方式简单

对待进站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工作程序几乎无一例外的为接收进站——采集信息——联系流出地政府或流浪人员家属——送其回家或由流出地政府接其回去。工作人员几乎不跟受助人员进行与采集信息无关的交流,也从来不去了解不同受助人员的特殊需求,缺乏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等分析和交流,特别是在救助中依然把求助者置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给予施舍性的物质救助,使求助者难以接受。

4.缺乏专业工作人员

目前的救助管理站尚未完全脱离原先收容遣送模式的影响,大部分工作人员也都是原来收容遣送站的工作人员,虽然机构性质发生了改变,但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他们在长期工作当中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养成的工作态度已经很难改变,有的工作人员习惯了对受助人员冷言冷语,这些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和现行的新办法发生冲突,但事实上与社会的期望和要求相距甚远。

(二)呈现出新的特点

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们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国家的经济条件尚不足以令我们像某些西方国家那样,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转变为一项福利事业。目前,在我们国家,救助管理站实际上充当的只是一个救助“中转站”的角色,而不是长期的福利机构。因此,就如何做好这个“中转站”,如何尽最大可能地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提出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

(二)引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救助

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第一层面是对其基本生活进行救助,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以保证其能够维持生存;第二层面是对其进行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救助,以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目前,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停留在第一层面,忽视了心理层面的救助工作。而心理救助需要将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方法,主要侧重于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等精神层面上的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正是一个非常典型的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工作应当高度关注并提供帮助的对象。

(三)救助站与高校联动,建立互惠合作关系

缺乏高素质、专业的工作人员是救助站面临的一个难题。我们可以在高等教育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利用高校资源,通过救助站与高校的联动,建立一种互惠合作的良好关系。目前,许多高校都开设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也就意味着这些学校在这几个领域拥有比较充足的师资力量以及一定规模的在校学生,这对于救助站来说,也是一项可加以有效利用的宝贵资源。

(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除了依靠国家财政外,还应当呼吁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加入到救助工作中来,争取捐款捐物,缓解资金压力;向社会招募义工,缩减开支。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方式筹得的资金,其使用都必须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让社会各界的爱心落到实处。

四、结语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以乞讨为生或者行乞敛财等人员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救助对象。

第三条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省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法规、规章。

第四条 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以下简称救助站),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救助站,未设救助站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指定相关科室负责救助工作。

救助站应当具有与救助管理任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五条 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

第六条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依法如实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救助站应当告知其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时限,询问与救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对故意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不予救助。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对不属于救助对象的,告知其不予救助的理由。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第七条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实行开放式管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实行保护式管理,由工作人员负责照料;对女性求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负责救助管理。

第八条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必需的基本生活和安全需要。受助人员生活标准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第九条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期间应当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骚扰、辱骂、殴打救助站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受助人员;不得毁坏、盗窃公私财物;不得吸毒、赌博;不得携带和私藏危险品、违禁品;不得传播色情、淫秽物品;不得扰乱救助管理工作秩序。

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内违反管理制度的,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教育和制止;有违法行为或者有犯罪嫌疑的,救助站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处理。

第十条受助人员在救助站内突发急病的,应当及时送医院救治。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或者有其他传染病可疑症状的,救助站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因病死亡的,救助站应当如实记录有关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取得有关手续。医疗、丧葬等费用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负担;对确实无法查明身份或者没有亲属和单位的,由流入地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属于非正常死亡的,救助站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民政部门,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 救助站对受助人员的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救助期限的,应当报主管民政部门备案。

受助人员接受救助站提供的必要的救助后,应当离开救助站。无正当理由不离开救助站的,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救助站对同一救助人在同地的救助,每6个月一般不超过两次。

第十二条受助人员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的,应当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受助人员擅自离开救助站的,视为放弃救助。

第十三条受助人员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时没有交通费的,由救助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助。

第十四条 下列受助人员应当由救助站通知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派人接领方可离开救助站,如属无亲属、无所在单位或其亲属、所在单位拒不派人接领的,由救助站主管民政部门通知该受助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民政部门派人接领:

(一)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

(三)老年人及其他行动不便的人。

对跨省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和安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省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协调。流出地的民政部门不及时按照规定接回流浪乞讨人员时,流入地的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救助站送回。

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的县(市)不得违反规定将受助人员转移至非流出地的其他县(市)。

第十五条救助站的地址和求助电话应当向社会公布。救助站及主管民政部门应当在码头、车站及其他流浪乞讨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志牌,标明救助站所在位置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和支持。

第十六条 救助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各项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救助站应当如实记载受助人员入站、离站、获得救助的情况等,制作救助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参加的救助工作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依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受助人员住所地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帮助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将救助管理经费(包括机构经费和专项救助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未设立救助站的县级城市,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安排临时救助经费,用于救助符合规定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的救治,同级民政部门或救助站应当予以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医院,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进行抢救、治疗,待病情基本稳定后确实需要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医疗单位告知或护送其到救助站求助。抢救、治疗费用由救助站或者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核拨。

公安、城-管(含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或遇到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有责任告知其到救助站求助,并应当指明救助站所在位置;对其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应当直接护送到医院治疗;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主动求助且符合救助范围的,应当帮助和护送到救助站。

交通部门负责为流浪乞讨人员返回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提供交通便利。有关交通(运输)单位对救助站或民政部门为流浪乞讨人员购买车、船票时(凭救助站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给予优先照顾。

第十九条 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国家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处理。

流浪乞讨人员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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