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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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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第一篇】

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

(1)、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

(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

2、主要问题。

(1)、领导应多下基层,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基层干部的交流。

(2)、建议领导班子加强各业务科室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不能从表面上学习“群众路线教育,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群众的利益。

(4)、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实际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结合起来

给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第二篇】

当前新形势下,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还很严峻,整体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反腐倡廉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在制度规范方面仍存在漏洞,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还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为突破口,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讲,就是既要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朽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

“一岗双责”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强化工作目标责任的检查考核,有利于政令畅通,狠抓落实,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廉政建设防线,把握正确的事业方向,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把工作目标责任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认识到位、责任细化、执行坚决,确保“双责”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五到位

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实等“五到位”:

第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组织领导到位。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首先要求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各尽其责。

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让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一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发挥带领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二是要发挥好带动作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敢抓敢管。

对下属要严格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带动一级。

三是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廉洁从政,率先垂范,管好自己,管好自己的亲属和周围的工作人员,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

第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所谓责任分解,就整体而言是落实贯彻工作责任制,就每个人而言是落实贯彻岗位责任制。既要科学化,又要量化、细化、具体化,其关键是明确责任主体。解决“谁来抓”和“抓什么”的问题,这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综合本部门的实际,对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定岗、定任务、定责任,逐项落实到各分支部门和个人,成为各部门和每个人员行为的规范和为之努力的目标,这样即便于考核监督,又便于协调配合。

第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考核落实到位。责任制考核是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和评估,也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选人用人是从源头上防止朽败的重要一关,必须把好党政领导干部的“入口关”,做到知人善任,选拔培养优秀的各级领导接班人,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要按照“下管一级”的责任制管理权限,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要通过自查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了解和掌握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制定比较科学的考核办法,同时广泛听取群众的评判意见,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根据责权统一原则,权是尽职尽责的手段。一个领导有了权而不负责任,就会导致滥用权力或特权滋生,这种不负责任的领导,实质是一种失职行为,对失职的领导,必须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可见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关键。

没有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就失去了严肃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就很难树立和提高,责任制就成了一纸空文。

实施责任追究,要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该处理的处理,该曝光的曝光,以教育和警示广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一旦发生重大问题,一定要查清领导干部是否有责任,然后实事求是地决定是否追究。要健全责任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开展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监督、有考核、有追究,以此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第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必须做到奖惩兑现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取得明显成效,必须根据职、责、权利、服务统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做到奖惩分明,建立健全有效的奖惩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工作与干部的管理结合起来,将其列入干部考评、考核中,考核的结果纳入安监工作目标考核中一并奖惩兑现。

褒奖先进,鞭策后进,惩罚渎职者,使每一位领导干部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职内之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省、州、县纪委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朽败体系为重点,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以“讲党性、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为基本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宏扬良好作风教育引导干部。

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从加强党性修养入手,按照胡同志提出的“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政廉洁的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精神不振、工作不实、能力不强、风气不正等突出问题,在我局努力营造正通人和、凝心聚力、风情气正的工作环境。

第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监督工作力度。

根据县纪委《建立健全惩防朽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疏理,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要重点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检查实施意见、廉政谈话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审批、行政处罚监督措施、财务资金管理等制度;继续加强对“三重一大”和六个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搞好廉政风险点排查,按岗位按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图,根据流程图的关键环节,找出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认真抓好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有效落实。

搞好相关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法律法规意识和执行的自觉性。

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好奖惩和责任追究;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从严带队伍,进一步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管理,重点抓好《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落实、监督。

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效果和质量;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核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监督制度。

第三大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按照党的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解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安全发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把抓作风建设与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认真搞好对照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

行政执法干部增强为发展服务、为市民服务的意识,在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开拓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防止和纠正工作不实、办事粗疏拖拉等不良现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现象。根据股所队室工作职责、任务特点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单位和个人加强作风建设的目标、措施。培养勤勉敬业、廉洁奉公、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良好作风。争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城管执法人员。

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队伍从政行为。

第四加强对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监督,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上的随意性;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三是加大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规执法等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和朽败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察职能。

发挥廉政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热线活动,拓展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加强财务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第五严肃党纪政纪,加大查处案件工作的力度。

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转办信件,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严明的纪律维护队伍的纯洁性。按照县纪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实际,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及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案件;利用执法权、审批权、处罚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监管中发生的案件;严肃查办在行政执法等方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行政执法贿赂工作,认真查办行政执法贿赂案件。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是推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思路、措施、办法,扎实有效在做好“一岗双责”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丰富和完善科学监管理念,为实现科学监管、和谐发展奠定基础,为实现全局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证。

给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第三篇】

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央、省、市、县四级分别派驻纪检组,实现监察全覆盖。

实践推动工作至今已三月有余,作为一名纪检组成员,游走在监督“一线”,感想颇多,有一些肤浅的认识。

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1.心灵尴尬,被排斥。纪检组进驻后,驻在部门部分领导和职工对我们纪检组的态度有着明显的排斥和抵触情绪。我想,也许在他们看来,纪检组的进驻让他们失去了往日的“自由”,我们强调的是“监督”,在他们看来可能更多的是“监视”,内心深处产生排斥和抵触情绪也就在所难免。虽然在平素的工作交往中,大家都能够维护着一种面上的和谐,但内心里我明显感觉到对方同自己保持的那种心理距离。这种“心灵的尴尬”,让我不得不反思如何同驻在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并尽快取得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对纪检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位卑言轻,监督难。作为县一级纪检组,岗位设置是副科级机构,监督正科级,甚至副处、正处级部门,明显地存在岗位设置不对等的问题,加之干管权限存在的制约,一些驻在部门,尤其是一些处级部门,部分成员固有的“职位优越”思维惯性,对一个副科级纪检组会产生本能的轻视,对纪检组在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的对策和态度有时也仅仅是停留在面上的尊重和敷衍,在实际工作执行过程中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或多或少存在打折扣的问题,让纪检组产生一种难言之隐和“位卑言轻”的感觉。

3.知识或缺,能力弱。经过三四个月时间的运作,纪检组成员要适应新常态、新环境、新工作的需要,要履行好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要能够对驻在部门工作监督说内行话,做内行事,不做外行人,仅凭原有的知识是无法做到的。知识的不足,能力的提升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组成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4.角色转换,过度慢。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人员显著增加,转隶人员如何尽快实现角色转换,以适应工作需要,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公检法纪检组,成员的构成是原班人马,在相同的环境、相同的队伍、面对相同的人,监督的对象是自己过去的领导和同事,由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缘故,纪检组成员由一个被领导、被管理者变成如今对领导和同事实施监督的监督者。如何转换角色?这个问题很现实地摆在了公检法纪检组和其他转隶人员的面前。

5.机构缺失,无标杆。由于派驻纪检组这种监督形式在我们这里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资借鉴,因此各个纪检组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工作处于一种探索阶段。纪检组应该遵循什么?履职的基本原则和框架如何把握?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克服监督的随意性、盲目性,如何让每一个纪检组都能够坚守必要的程序和掌握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方式方法?这些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上级部门也没有一个专设机构来研究、总结、指导和规范纪检组的日常工作。纪检组由于缺乏一个统一向上对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因此各个纪检组的工作都是处于一种各行其是、各自为阵,监督呈现出“百花齐放”“各领风骚”的局面。

6.界定模糊,执行难。监察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得监察的对象、面和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对应到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监察法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释义的内容;另外上级一些政策法规从微观的角度来看也还存在着一些“模糊”地带。譬如,“行使公权力的人”对应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如何界定和把握哪些属于“六类人”中的监察对象?一些特定对象,如学校中“班主任”“年级组长”属不属于监察对象?再譬如,纪委和监委都有“监督”的职能,但如何区分二者的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哪些监督属于纪律的范畴,哪些监督又是属于监察的范畴?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

7.人手不足,力量弱。对于基层来说,这是一个老问题。一个县级纪检组2-3人的编制,如何监察整个部门全系统人员,让监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这是考量着每一个纪检组成员智慧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

二、应对措施和建议

纪检组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过程中面临的这些问题,我个人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也采取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协调和沟通,缩短心理距离,切实解决心灵尴尬的问题。就是积极主动地融入到驻在部门的工作和人员当中,了解驻在部门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想什么,懂得驻在部门的工作规律、内在要求和办事流程,弄清楚所监察服务的对象是谁,分析驻在部门每一个岗位潜在的风险点,让大家明白:纪检组的工作不是“挑刺”,更不是“整人”,而是“提醒”,提醒大家要遵规守纪,不要违纪违法。提醒是爱护,是对每一个行使公权力的人的一种厚爱。只要我们沉下身子、坦诚以待、真心交友,我们就能够赢得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的信任与支持。只要我们能够将自己摆进去,融入到驻在部门的方方面面,他们就不会排斥你、提放你,拒你于千里之外,自己才不会成为“孤家寡人”,工作才不会脱离实际,纪律监督才会厚植于广大民众之中,我们也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

2.准确定位,公正履职,审慎监督,有礼有节化解位卑言轻的问题。就是要准确定位自己在驻在部门中的角色。要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就要弄清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在业内,我们不越权、不越位、也不越界,但在职责范围内,作为一个纪检监察人,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因职位低而妄自菲薄,也不因行使监督职权而骄傲自满。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纪律挺在前面,把职责摆在前头,要有不怕得罪人的思想,不论职位高低,只要他是“行使公权力的人”,在职责范围内,我们就要克服畏难情绪,秉公执纪执法,用我们的智慧和才能去维护纪检监察的权威和形象,切实履行好《党章》和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和使命。

3.强化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着力解决知识或缺的问题。无论是原在的纪检人员,还是转隶人员,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岗位的需要,就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以此尽快补缺知识和能力的不足。相对而言,在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原有的纪检人员有明显的优势,具有丰富的党纪党规理论功底和党内案件办理经验,有较强的纪律思维和纪律意识;在涉法涉诉方面,检察院转隶人员有明显的优势,同样具有丰富的法律法规理论功底和违法犯罪案件诉讼经验,有较强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其他部门过来的人员也有着自身的优势和长处。三者之间,各有各的长处和短板。“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两委合署办公,我们走到一起来。我们要发扬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态度,孜孜不倦学知识、学业务;充分利用转隶培训的各种机会,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素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思想,要与时俱进,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4.强化纪法意识,充分利用“驻”和“熟”的优势,切实解决角色转换的问题。角色发生变化的转隶人员,面对熟悉的环境、熟悉的领导和同事,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难免内心深处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纠结,这是人之常情,但如果不能尽快转换和定位准自身的角色,“驻”和“熟”的优势就会失去,甚至成了束缚纪检组开展工作的心理桎梏,纪律监督的有效性也会大打折扣。因此,转隶人员要以一个纪检监察人员的站位,用“纪与法”的思维和方式去想问题、处理事,尽快把监督者的形象呈现在昔日的领导和同事面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角色转换。

5.建议增设一个专门管理派驻纪检组的常设机构,以此解决机构缺失的问题。增设专门机构的作用在于:一是负责管理纪检组的日常事务和答疑相关问题;二是负责制定纪检组工作基本细则、基本程序、考核和评价工作;三是研究、总结和推广纪检组好的经验和做法,搭建学习与合作的交流平台,促进各个纪检组工作均衡发展,提升履职能力;四是指导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解决各行其是、各自为阵的问题;五是搭建纪检组与两委之间的桥梁,便于沟通和衔接工作,为两委决策和研判提供支点。

6.结合实际,加强研究,探索监察新路径,有效解决界定模糊的问题。具体来讲:一是收集纪检组在工作中碰到的拿捏不准的问题,定时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统一标准和尺度;二是及时制定相关细则和释义,规范纪检监察内容,避免歧义和误导;三是在党章和监察法的框架内,坚持原则和标准,积极探索适宜于本地区的监察新路径。

7.依托基层党组织,点面结合,建立网络化监督格局,积极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根据纪律监督工作需要,由基层党工委(党委或党组)、派驻纪检组共同从机关、直属基层党组织队伍中抽调政治素质强、能力素质过硬、遵规守纪、廉洁自律、能够起好示范带头作用的相关人员组成一支党风廉政建设专兼职纪律监督队伍。“面”,以派驻纪检组和党工委(党委或党组)共同负责监督;“点”,以基层管理机构及其党组织共同负责监督。党工委(党委或党组)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抓好自身内部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落实;派驻纪检组在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全面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对驻在系统凡具有“公权力”的人实施再监督。通过组建纪律监督队伍和点面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网络化格局,解决监察全覆盖人员不足的问题。

给纪检组长的意见建议【第四篇】

1.关于如何凝聚团队的共同努力,目前还没有足够的研究。建议在这方面不断改进,充分发挥队伍的“战车”作用。

2.没有足够的精神措施来落实中央政府在新时期鼓励干部的新角色。建议团队深入研究,根据基层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调动干部创业的积极性。

3.把党的从严治党扩大到基层是不够的。一些基层单位党的建设还存在弱化和虚拟化的问题。建议加大压力传递力度,加强跟踪问责,使基层党建工作从严务实。

4.督促和引导基层单位落实思想责任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建议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思想教育和工作指导,真正做到让每个人明白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

5.在深化改革中,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不够,这使得一些基层单位不知道如何去做。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及时检查方向,纠正偏差,使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6.仅考虑基层队伍的整体布局是不够的,部分队伍结构不合理。建议加强基层团队的学习和判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7.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安排而轻引导、重留痕迹而轻实际等问题。建议结合基层单位的实际,综合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扶贫工作的实效性。

8.在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升温、中温、降温”现象。建议以基层为重点,使基层市场主体享有更多的便利。

9.,我们可以认真落实重要讲话的精神由总书记习近平在私营企业论坛,把旗帜鲜明的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但大企业和大项目,支持更多的服务和中小企业不够重视。我们建议全面考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10.我们可以高度重视和谐稳定,但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建议我们要牢牢把握基层的基础和鲜明的导向,更加努力地促进基层的和谐稳定。

11.推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态度是明确的,措施是有力的,但过于关注大企业和大项目。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建议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促进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12.“一极到底”的韧性被削弱了。建议继续开展“一线工作办法”,把更多精力放在基层,注重落实,推动落实已确定的事情,取得实效。

13.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通过会议执行会议和文件”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现象。建议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的数量,以便给基层单位更多的时间来执行这些文件。

14.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承担责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任务被推下,冲突被抛下。建议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鼓励基层,支持基层,使基层群众衣食无忧,工作自由。

15.争创一流、树立标杆的进取精神有所弱化,工作中有时还会泛化。建议继续发扬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保持“争创第一、追求卓越”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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