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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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一篇】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乡党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纵深持续推进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在正风肃纪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立起来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全乡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协助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与乡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委、乡属各单位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责任目标,分解了责任任务。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肩负着业务工作、经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重责任,负责抓好联系村和分管部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阶段性和临时性工作的执行情况,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四是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等决策程序,对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后再实施。建立健全了《乡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乡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乡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来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有效提高行政效率。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完善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发现有违纪苗头的,及时谈话,指出危害,查找原因,提出要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持续压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始终把“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全过程。重点在“244”专项整治和作风建设“6个专项整治”上用力,共开展作风建设集体约谈3批次62人、换届选举单独谈话12批次42人、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约谈11批次19人、安全生产工作专门约谈3批次21人、脱贫攻坚重要工作集体约谈11批次55人、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专门约谈18次75人、“三违”建设问题专项约谈3次20人、其他约谈5次15人,做到了经常性教育约谈全覆盖、有重点、有针对性、效果好。
三、强化案件查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乡纪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一是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组织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广泛收集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及时整改。二是对我乡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公益林补助、民政救济、扶贫资金、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从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资金运作、管理机制、施工质量予以全程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监督管理,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的监督,防止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和救灾救济款,侵占集体财物,促使基层干部思想纯正、作风过硬。
针对出现的纪律问题和案件,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方面的案件,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处理追究,问责必问人,问责问到底。共共查处党员干部9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给予取消党员资格1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名。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二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鲜明地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中,形成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近年来,新安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向好向快发展。下面,结合新安实
际,就从严治党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近年来新安从严治党方面的一些做法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是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同时,狠抓党的作风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进整个社会风气向好发展。新安有50万人口,939个基层党组织,其中党(工)委33个,党总支46个,党支部853个,党员21581名。近年来,新安县委对治党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县委书记为新安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带领县委一班人,主要从六个方面着手,推进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去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的新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探索推进党员党性定
期分析会议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新形式,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我们要求,县委民主生活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各位常委既要从工作中找差距,又要从思想上、党性上找不足;既要联系现在的身份和岗位职责,又要联系成长进步的经历;既要从分管工作上查摆剖析问题,又要积极分担班子问题的责任;既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认真给他人或班子提出改进意见。最终达到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洗涤思想;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一方
面,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再进行正确集中,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另一方面,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四是坚决维护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按时办结中央、省委巡视组交办件,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30项、落实整改措施114项。坚决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平均每年办理违纪案件120起以上。例如2014年,共立案和办结案件122起,党政纪处分144人,其中开除党籍7人、
留党察看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行为。
五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近两年来集中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交通运输、插手矿产开采、从事小产权房开发、收送红包礼金、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和会所中的歪风等10余个专项治理,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要领域,组织暗访检查组,持续开展高密度、多方位的监督检查和拉网式排查。2014年共查处四风问题案件36起,处理党员领导干部102人,其中参与赌博3起、大操大办4起、公款旅游3人次、参与小产权房开发3起,通报典型案例12个,形成了有力震慑,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
六是持续加固预防体系。制定了《新安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责任分解意见》,不断加强反
腐倡廉制度建设,起草修订了《新安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若干规定(试行)》等反腐倡廉制度25项。进一步拓展新安阳光基层廉政网党政务公开、惠农资金监管和远程视频监督功能,监控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创建行政执法综合监控电子监察平台,对廉政风险点加强防控。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县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坚持办好廉政警示教育夜校,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目前从严治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当前世情、国情和党情的重大变化,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提出了新的考验,也对改进党的组织生活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有的地方组织生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党风建设也有一松就反弹现象。
一是一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
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党员党性观念较以往有所淡化。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一些农村党员外出后一心搞经济挣钱,不主动联络组织,甚至不参与组织生活。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不足,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不紧密,党员干部感觉内容空洞、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待加强。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依然重视不够,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纠正四风不够彻底,甚至仍有个别党员
干部顶风违纪等等。
三、新安今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些想法
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解决新时期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和难点,我认为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决策的基本遵循。严格按照省委2015年《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明确应有集体决定的事项范围,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必要时征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党代表、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广泛协商,防止盲目决策;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把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作为激发党员活力的一种手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三是把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强化对全县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坚决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要求的行为作斗争。
四是把持续纠正四风作为党风建设重要抓手。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挖细查,抓出习惯、抓出长效。紧盯四风变异新形式、新动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问题启动新的专项治理,加大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20XX年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在各类书画、摄影、艺术等协会中兼任领导职务等问题的专项清理。
五是把保持惩腐高压态势作为建设清廉政党的重要保证。习总书记多次指出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党的清廉高效。我们要结合本县实际,突出办案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例如对我县较为突出的领导干部违规违法参与矿山开采、交通运输等问题一定要坚决查处。
六是把巡察工作作为基层推进从严治党的新探索。参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市级巡察工作方
式,探索推进县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要把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有机结合,常规巡察分批进行、稳步开展,专项巡察定点突破、机动开展,形成新的监督震慑力量。
从严治党专题调研报告范文(二)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根本在于始终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改革创新中把从严治党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得到好转,从政环境明显改善。但要看到,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云南省决定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这是省委结合云南实际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做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就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忧患意识,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拧紧思想总开关,修正其身
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灵魂所在。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就要求始终保持坚定信念,以锲而不舍、持而不息的执行力和毅力,把思想建党引向深入。思想端正是修身,做事的前提和基础。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随心所欲、谋事不实等问题的存在,正是由于思想的总开关没能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才导致出轨越界、跑冒滴漏。主观世界的改造永无止境,正如房间里的灰尘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
要不断地清扫。结合专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三严三实为修身之道,拧紧思想的开关,绷好道德的弦,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真正做到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修身治国,做人民的好公仆。
增强制度硬约束,树立权威
落实从严治党,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约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章立制,特别要防暗门、堵天窗,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结合专题教育的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增强各项制度的先进性、实用性、可操作性,避免制度沦为摆设中的稻草人。要针对法不责众的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切实管用的制度,扎紧改作风、反腐败的制度笼子,防止不良之风钻空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真正让制度成为不敢碰、不能碰的高压
线,决不再权力面前开后门,决不再人情面前打地洞,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思想制度同发力,形成常态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好比灵魂与肉体,唯有相互融合,才能相得益彰。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刚柔并济、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推动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要下大力气预防思想偏离轨道,更要以健全的制度,树立好思想上怕的意识,以不敢腐,不能腐的高压态势,推进政治环境的净化。下一步要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这根玄不放松,更要编织好制度这个笼不走样。两者紧密融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三篇】
201x年,xxxxxxxx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17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不足,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联系不紧密,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意见建议
一是把创新党内政治生活方式作为激发党员活力的一种手段。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注重解决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适应信息化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实现党员学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
二是把开展党的各项纪律监督检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
三是把执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委决策的基本遵循。对于政策性、全局性问题和“三重一大”等事项,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完善决策程序,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促进科学决策。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四篇】
近年来,海城区纪委旗帜鲜明管党治党,保持定力惩贪治腐,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不断优化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日,透过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治根底是进一步推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此,海城区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的表现、原因和治理对策,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路和方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措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及考核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成立主体办,层层签订责任状。推行区委常委会“每月一专题”“凡会必提”“纪委书记同级监督”三项制度和领导干部履责纪实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区纪委书记谈话提醒、约谈四家班子领导或街道、部门负责人共183人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63人,诫勉谈话10人,对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党员领导干部5人。排查廉政风险点1912个,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多管齐下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二)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等“四风”顽疾开展专项督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2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49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1人,整改清退违规金额万元。在全市率先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11名转非科级干部严重脱岗、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党纪政纪处分10人,全区20多人主动提前或按时退休,辞去公职1人,腾出编制20多个,解决多年来混编用人等老大难问题,市委王乃学书记对此专门作出批示在全区推广经验。开展教育系统“海城廉教”专项工作,查处教育行业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13个,纪律处分13人。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查处工作作风案件14件,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在广西日报等媒体刊登信息,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度和红黄蓝预警制度。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6件,立案319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284人,其中科级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1件,涉案金额超过1300万元,严肃查处了张枭杰、黄克彰、麦运庄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区本级自办案件116件,7个街道办案159件,案件总数连续三年过百件,远超2016年前五年案件数之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9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教育处理人数占比92%,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人数占比5%,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立案审查人数占比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87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四)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合拳”。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纪理念,开展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立案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开展查处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等问题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64人,集中通报典型案例55起,我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市作交流发言;打响“反腐正风、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枪”,查处张枭杰(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古连政等人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张枭杰受到“双开”处分,2人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以实际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好用好海城清风网、纪检监察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增强传播力。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等90余场,参加旁听庭审240余人次,通报各类案例36批122起。组织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14批107人次。成立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报送信息323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94篇。培育高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赤西村廉政文化广场、海城区六小“海城廉教”示范点,完善海城区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评选推荐市级“勤廉榜样”5名,结合壮族“三月三”“红色星期六”“廉政电影展播”、新时代讲习所、社区“道德讲堂”开展群众性廉教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倡廉的浓厚氛围。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三转”,为7个街道增设纪工委书记职数,制定纪委(纪工委)正副书记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向全区53个区直部门综合派驻2个纪检组,实现监督全覆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编制11名(不含派驻纪检组),转隶人员8人,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为6个。依法成立海城区监察委员会,完成办公场所和办案区规范化建设,自治区信息化建设检查组专程前来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成功办结首例留置案件,区监委共立案7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出台纪法衔接制度和工作规则,做好以老带新“传帮带”,实现机构、人员、工作“三融合”。
(七)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成立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规范巡察机构建设和工作职责,组建2个固定巡察组,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共开展五轮区委巡察工作,完成对全区22个部门(街道)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线索114条,向纪检机关移送49条,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40件,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33人。开展两轮村级“交叉巡察”,在第一轮村级“交叉巡察”中,实现行政村巡察全覆盖、纪委监委领导定点指导全覆盖、廉洁监督员参与巡察全覆盖、被巡察村(社区)立案全覆盖和巡察问题“直查快办”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已对3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29条,向纪检机关移送24条,立案20件,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八)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围绕“五整治五提升”“五学五讲五表率”开展工作提升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先后选派2人参与自治区纪委专案,10人参与市纪委专案,招录和选调20名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建由81人组成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廉洁监督员)队伍、73人组成的信息员队伍和54人组成的网评员队伍等3支队伍,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90多人次参加中央、自治区、北海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举办“廉系北部湾·清风微论坛”理论学习活动,以学习新思想实现新作为。
二、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研判和当前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城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不断上扬、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为开创党和海城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我区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区”,诸多领域深层次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增多,加大了引发局部风险的概率;从严从紧抓纪律,纪律松弛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扭转,但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依然淡薄,心存侥幸,违纪行为依然易发多发。这些现实的问题,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
(一)个别单位党组织对落实政治建设重点任务重视度不高。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偏松偏软。如逸夫小学原校长安妮,为追求行政效益,以“教师午托管理费”“午托管理工资”等方式向逸夫小学全校在编教师违规发放补贴共计万元,没有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致使逸夫小学及教育局共4名工作人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3月,海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安妮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二是学习贯彻中央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存在以行政班子会、党政联席会替代党委(党组、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对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浮于面上、行动力弱。三是少数党组织抓早抓小力度不够,“红脸出汗”没有形成常态。在政治建设重点任务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党组织没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不重视党员干部常态化提醒谈话,存在“老好人”思想,对干部管理不能坚持从严从实,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觉悟较低。
(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个别单位及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问题树倒根在。如对海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曾允华、中街街道办事处正科级干部肖德坚等11名转任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立案审查。立案的11人转任非领导职务之后,经常不上班,严重脱岗;或多次因私离开北海,不报告个人去向,或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旅游等。2017年海城区纪委对10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辞职1人,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形成了有效震慑。在开展“正风肃纪春风行动”中发现,海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冼耀全长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办公室主任罗卫波不及时予以制止,2018年5月,罗卫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海城区工信局干部吴天铭在工作时间浏览军事、汽车、体育等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累计时长358分钟,2018年5月,吴天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在高压态势之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个别重点领域仍然存在。如市委巡察组在巡察中收到群众对海城区扶贫办在实施2013年翁山村蔬菜种植产业开发项目中搞平均主义造成专项扶贫资金浪费问题的反映,2013年6月,时任扶贫办主任的郭钧等人在产业扶贫方案的制定、审核、实施过程中,未考虑实际情况,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扶贫项目资金浪费。2018年4月,郭钧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此外,还存在个别窗口部门在服务群众方面尽管“门好进、脸好看”但仍然“事难办”,将“管卡压”变“推绕拖”,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期不更新。有的部门写文件、制文件机械照搬照抄,出台制度规定“依葫芦画瓢”。
(四)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如由海城区纪委监委主办首件留置案,在原海西派出所所长张枭杰案件中,张枭杰违反政治纪律,不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等决策部署,顶风违纪,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传销、涉黄、涉赌、涉毒等活动、人员提供保护,从中索要或收受好处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为涉黄涉赌等涉黑涉恶团伙提供保护或曲从私情。2018年9月,张枭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在查处张枭杰案件过程中还发现了33条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从张枭杰案以点带面,刨根究底,连根拨起。
(五)城市执法重点领域“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城市管理、城市执法中存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收“保护费”等突出问题,如原海城区“两违”综合整治办高德街道中队负责人韩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费万元,在他人违规建房时不予巡查阻止和拆除。2017年11月,韩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原海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德中队科员裴金松利用巡查和管理辖区内违规占道经营的职务之便,9次向管理范围内的多家店主索要好处费共计现金6700元,并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宴请共3次。2017年11月,裴金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级处分。这些问题,反映出城市执法仍存在乱象丛生、城市执法人员鱼目混珠的状况,长此以往,容易出现城市执法不严格、不公平,群众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导致幸福感安全感被侵蚀的隐患。
(六)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察体制改革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制度研究不透,容易导致执纪审查调查程序滞后、脱节,释理说法的能力不强。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机关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办法不多,有的街道纪工委存在“等靠要”思想,部分基层廉洁监督员未能发挥监督检查作用,问题线索排查能力还较为欠缺。
三、原因分析
(一)政治学习不深入,把握不准确。党的建设不同程度存在“温差”“落差”“偏差”。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出现了跑冒滴漏,精神元气遭受侵蚀,政治立场产生动摇甚至变质。讲政治是我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的根本途径,忽视、弱化政治建设或者政治建设抓不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就会方向不清、失去灵魂,不利于我党建设以及长远发展。
(二)存在干部不敢担当的“无为论”,工作的“恐事症”。“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是新形势下侵害党的事业的“毒瘤”,不但贻误工作,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全局,而且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委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近年来,在海城区干部队伍中,“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等突出问题和不良作风普遍存在,更有干部抛出了“无为论”、患上了“恐事症”,该主动服务的停了下来,该超前谋划的扔至一边,有的甚至“乱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已然成为推动海城区改革发展的一大“绊脚石”。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隐形变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经过十八大后持续治理,“四风”问题中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得到明显控制,相比之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由于看似问题小,但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容易反复出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思想作怪,党和国家机构部分职责、权责交叉重叠,为机构之间、公职人员之间推诿扯皮提供借口。长此以往,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也稀释了反腐红利。
(四)黑恶势力与“保护伞”互惠互利。扫黑与反腐,可谓一枚硬币的“两面”。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根本原因在于有“保护伞”为其撑腰。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个别“抵抗力”较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甘愿充当其“保护伞”,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近年来,随着各地区各部门扫黑除恶力度的不断加大,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通过暗箱操作、找掮客等形式,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执法部门权力过度集中,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监督,金钱执法、人情执法常有发生,执法者被“黄赌毒”等黑恶势力围猎的风险点凸出。
(五)“两违”执法成为权钱交易的香饽饽。海城区作为中心辖区,城市执法、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利益息息相关,“两违”背后的经济利益日渐增大,“两违”现象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个别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收受了相关违建户贿赂后,对“两违”行为视而不见,一处处违章建筑得以拔地而起,或在拆除过程中给予关照,让那些被列为拆除对象的违章建筑得以屹立不倒。“两违”现象乱象丛生,既增加城镇化建设成本,容易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又损害了法治威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城市执法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知法犯法,徇私枉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基层执法人员党性教育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
(六)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有差距。基层纪检干部存在新手多、调动多的现象,新同志较多,年龄大的同志偏多。基层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少,只配备一名兼职纪工委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信心不足、办法不多,对违纪违法出现的新形式和新手法把握不住。尽管他们工作很努力,但由于业务不熟,办案基本功不扎实,对案件线索也不敏感,观念保守,习惯于守株待兔,除了群众举报,自行挖掘线索的能力不强,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纪违法的实质。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各部门、直达基层,采取座谈、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查验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两种关系,严格对照“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紧紧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整合审查力量,规范审查流程,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案件,做到纪律审查无盲区、全覆盖,有效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切实增强全区各级贯彻执行“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一刻不停歇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盯牢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场所和“关键少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时刻关注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中央改革方针贯彻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确保震慑常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重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党员干部回避矛盾、冷硬横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常抓不懈惩贪治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那些不在领导岗位或已退休但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干部也要一查到底,以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大宗采购和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城市执法、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把惩治腐败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隐形问题,坚决查处和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力量,提升整体素质,改变力量单薄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规范化建设街道纪工委接访室和谈话室,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跟案锻炼、业务培训等,全面提升街道纪工委履职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立完善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执法调查等权力制约机制,主动把制度关进笼子里。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严防“灯下黑”,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用铁的纪律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五篇】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1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
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
2.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3.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16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设
(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
(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
(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六篇】
锅炉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局及总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公司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推进,年底有考核、有总结。我做为党支部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问题、作风问题。分公司支委会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会议和学习会每次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8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三转”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路线图”。我深刻认识“三转”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坚决落实好主体责任,把支持和推动“三转”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根据“三转”要求,经支委会研究,对分公司纪检工作进行调整,从分管职能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就是通过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精力开展执纪监督。
二、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科学预防
一是制定方案,构建惩防体系。根据总公司党委要求,结合供热工作特点,对构建惩防体系中有关重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梳理,并结合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等内容。扎实推进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以热用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落实八项规定。分公司党支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项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从严落实、贯彻执行各项纪律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加大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政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进一步提升预防预控能力。
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常规教育,提高思想意识。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施分类施教,根据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根据部署,在分公司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当好表率、率先垂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加;突出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主题,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主题教育,强化思想自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报告,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结合书记讲党课制度,三是开展党性锻炼,划定思想红线。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开展各类党性锻炼活动,干部们触动很大,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明底线,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永葆清正廉洁本色,将队伍打造成一支敢打硬战、作风优良、绝对忠诚的强大队伍。
四、加强监督检查,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日常监督常态化。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成具体工作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严格落实行政主职暗访工作制度,围绕行业行风效能建设热点问题开展暗访检查,全年共开展主职暗访检查十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并跟踪检查相应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介。落实效能建设要求,严肃值班备勤纪律,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加强对局机关值班备勤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监控系统,实时监督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状态,着力培养良好的机关工作习惯。二是正风肃纪长效化。为推进分公司正风肃纪工作长效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干部职工在纪律作风以及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年来,我分公司党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下阶段,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各项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深入,为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七篇】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用好问责这个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
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纪委对近年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提出对策建议。
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口市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构建监督格局,把是否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试金石”,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构建日常监督反馈机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压实主体责任,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然而,从调研的结果看,全市尽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断强化,管党治党各项制度与措施较好落实,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的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具体表现在:一是信访举报仍呈波浪上升趋势,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近年来,全市信访举报量逐年上升,2017年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占信访总量的%;与之对应,全市查处基层“微腐败”人数也逐年上升。二是违纪增量下降不明显,轻微违纪比例上升。近五年来,每年新发生的轻微违纪均有所上升,特别是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增加是全市违纪增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三是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多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突出,查处人数呈上升趋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每年新发生数也呈上升趋势,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比重达到89%;因“不干事、不担当”问题被追责的党员干部也呈逐年上升趋势。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从主体责任看,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还远远不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向纵深传导,特别是在农村基层还远远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从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各个环节分析来看,监督、反馈环节缺失是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空转”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监督、反馈机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
从监督责任看,违纪问题仍然多发高发,说明作为专责监督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理念和思路上还存在不足。如中央纪委明确要求转变执纪理念,抓早抓小,但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具体的抓早抓小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停留在喊口号层面,“上下一般粗”;发现问题线索整改个案的多,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少,有了大问题才追责,小问题基本不追责;执纪审查开展的多,治“病树”、拔“烂树”,关注“树木”治标的多,而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让大家关注“森林”状况,落实治本措施,当好护林员、防疫员的少。这些都表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精神,找准支点,运用问责这个杠杆,创造性撬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齐抓共管、向纵深发展的大格局上还远远不够。
督促构建监督反馈机制的实践探索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近一年来,海口市纪委集中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构建“发现问题—移送线索—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指导”的监督反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发现、收集、移送机制,多渠道掌握问题线索,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无的放矢问题。各单位指定专人定期收集媒体曝光、其他单位检查、本单位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整改,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责任人员。同时,由市纪委开展各单位履职尽责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他履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的,及时转交并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责任人。对不按照要求及时转交问题线索、长期零报告问题线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责任倒查。
坚持抓早抓小,建立问题整改、督促、问责机制,监督指导运用“四种形态”,解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空转问题。在各级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报送制度。对问题线索只整改事、不处理人的,由上级纪委安排专人督办;对没有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追责,倒逼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关注“森林”,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突出问题导向选择实践路径,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举措治标不治本问题。建立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作风问题查处、基层“微腐败”定期统计分析研判制度,及时发现一段时间内同类问题的主要特点和变化趋势,从而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治理对策。比如,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党委政府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导致村(居)民主议事决策程序和村(居)务公开的关键性制度“四议三公开”形同虚设,是造成基层“微腐败”蔓延的主要成因后,市纪委提出紧盯“四议三公开”执行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监督执纪,要求基层纪委要进一步深化“三转”,由重点“盯违法”“盯腐败”向重点“盯违纪”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履行监督职责到不到位”转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基层纪委专责监督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农村基层“微腐败”治理成效初显。2017年,在全市科级以下机关干部信访举报数持续上升近9%的情况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信访举报数却同比下降29%。
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的思考
必须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传导压力,进一步解决“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要督促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解决“不会抓”的问题。要着力抓好用好问责这个“杠杆”,通过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撬动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履职,自觉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责任人,把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下去,改变从严治党是“纪委家事”的观念,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解决“不想抓”“不敢抓”问题,实现同频共振。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能否用好“四种形态”作为检验主体责任落实的“试金石”,让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大会小会说得再多,责任状签得再好,不用好“四种形态”,不严肃处理问题责任人,就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表现。必须将“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判断各单位管党治党责任是真落实还是假落实的主要标准,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发现问题只督促整改、处理“大问题”责任人,忽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处理苗头性、倾向性以及轻微违纪问题责任人的倾向。
必须紧盯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加大对失职失责行为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实践表明,严重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后面几乎都隐藏着腐败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往往就是腐败的前兆或症状。紧盯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就盯住了腐败的源头,为权力套紧了“缰绳”。从成本效益的角度分析,追究失职失责的责任容易,查清失职失责后面的腐败问题很难,成本很高。若只盯腐败而忽视对失职失责的责任追究,必然会放纵腐败问题蔓延;反之只要盯住失职失责问题线索不放,从严处理,就有可能把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腐败的发生概率。因此,要将“发现问题—移送线索—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指导”的监督反馈机制进一步制度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第八篇】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捉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仗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改变,因此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很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做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弄业务的”,把实行党建工作职责同等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甚么就完成甚么,展开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二.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鼓励作用不明显,乃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弄工程等工作,没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展开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应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乃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情势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重视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扬、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应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公道使用缺少与之配套的相干制度条规,因此即便主观上努力应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致使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应用构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应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资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干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鼓励的作用。
三.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少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本身不干净,对作奸犯科行动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履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少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背规背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少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展开活动就紧一阵,不展开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少锲而不舍的韧劲。四是缺少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偏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示的不提示,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情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建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什么时候候都更加沉重、更加紧急。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建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二.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获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动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三.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用力,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叫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把每条阵线、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纪要切实实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大问题亲身过问、重点环节亲身调和、重要案件亲身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四.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特别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构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大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态作出全面的评价。要重视考核结果应用,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真挂钩、真应用。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情势、堕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履行上“叫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根据《党章》、《党内纪律处罚条例》等相干规定严肃进行处理。